陳言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六 (1)
卷之六 (1)
1. 凡例
夫五癇合屬五臟,而無腎有胃者,以腎屬鼠,非畜養物,神無主治,故不作癇;胃屬雞,系六畜物,故有象;兼胃為五臟海,非余腑比。又犬屬戌,手少陽小腸經主之,雖屬六畜,初無犬癇者,以辰戌為魁罡,四殺沒處,不興癇象。古方類例,未之究也,學者宜知之。
白話文:
這段文字的大意是:五種癇症分別對應五臟,但為何沒有與腎相對應的癇症,反而有與胃相對應的癇症呢?這是因為腎在五行中屬鼠,而鼠並不是我們所飼養的動物,因此在治療上沒有特定的對應癇症;而胃則屬雞,雞是六畜之一,所以有其對應的癇症象徵。此外,胃被視為五臟的糧倉,其重要性遠超過其他的腑。
另外,狗在十二地支中屬戌,由手少陽小腸經主管,雖然狗也是六畜之一,但卻沒有犬癇這種病。這是因為辰和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被視為魁罡,是四殺消失的地方,因此不會產生癇症的現象。
古人對於疾病的分類和例子,未必完全探究清楚,學習醫學的人應該要了解這些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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