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二 (2)
卷之二 (2)
1. 五科凡例
凡衡者,銖兩斤鈞石。亦以黃鐘龠所容重十二銖,兩之為兩,二十四銖為兩,十六兩為斤,三十斤為鈞,四鈞為石。每兩則古文六銖錢四個、開元錢三個。至宋廣秤,以開元錢十個為兩,今之三兩,得漢唐十兩明矣。《千金》《本草》,皆以古三兩為今一兩,以古三升為今一升,諸藥類例,尤為難辨。
且如半夏一升准五兩,不知用何升何兩。此修合制度之要務,不可不知。漢銅錢質如周錢,文曰半兩,重如其文。孝文五年,錢益多而輕,乃更鑄四銖,其文為半兩,雜以鉛鐵錫,非淆雜為巧,則不得贏,而奸或盜,磨錢質取熔。有司言錢輕重,請郡國鑄五銖錢,周郭有質,令不得磨取熔。
則知漢以二半兩錢為兩,重十銖明矣,漢唐例以二十四銖為一兩,抑未知修史人改作唐例,亦不可知。觀《錢譜》漢無六銖錢,至唐方有,今以五銖錢十六個,正得開元錢十個重。又以六銖錢十二個,正得開元錢九個重。則知開元錢每個以重八銖。唐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,徑八分,重二銖四累,積十錢為兩,似難考據,明食貨者,必有說焉。
按藥書,漢方湯液,大劑三十餘兩,小劑十有餘兩,用水六升或七升,多煎取二升三升,並分三服。若以古龠量水七升,煎今之三十兩,未淹得過;況散末藥只服方寸刀圭匕,丸子如梧桐子大,極至三十粒,湯液豈得如此懸絕。又如風引湯,一劑計五十五兩,每兩隻用三指撮,水三升,煮三沸,去滓溫服一升。
觀其煮制,每隻三指撮,未應料劑如此之多,此又可疑也。今以臆說,漢方當用半兩錢二枚為一兩,且以朮附湯方較,若用漢兩計一百八十銖,得開元錢二十二個半重,若分三服,已是今之七錢半重一服;若以唐方准計,三百三十六銖,得開元錢四十二個重,每服計今之十四錢重,大略可知;若以開元錢準得一百單五個重,分三服,每服計三十五錢重。此猶是小劑,況有大劑各件,兩數之多者,未易概舉。
留心此道,幸少詳焉。
凡古書所詮,不出脈病證治四科,而撰述家有不知此,多致顯晦,文義重複。要當以四字類明之,四字者,即名體性用也。如脈,浮則為名,舉有餘按不足為體,為風為虛曰性,可補可汗曰用;如病,太陽傷風為名,感已嗇嗇為體,惡風自汗為性,傳變經絡為用;如證,太陽風證為名,頭項疼腰腳痛為體,不與諸經濫為性,候其進退為用;如治,藥桂則為名,出處形色為體,德味備缺為性,汗下補吐為用。以此推之,讀《脈經》,看病源,推方證,節本草,皆用此法,無餘蘊矣。
白話文:
五科凡例
古代的重量單位有銖、兩、斤、鈞、石。一黃鐘龠(容量單位)所能容納的重量為十二銖,二十四銖為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,三十斤為一鈞,四鈞為一石。每兩古代等於六銖錢四個或開元錢三個。宋代廣秤,以十個開元錢為一兩,相當於漢唐十兩。因此,《千金方》、《本草經》等書中所說的古三兩,相當於現在的一兩;古三升,相當於現在的一升。這些藥物劑量的換算,非常難以分辨。
例如,半夏一升相當於五兩,但究竟是用什麼樣的升和兩,就難以確定了。這正是藥方劑量制度的重要問題,不可不知。漢代的銅錢材質與周代相似,錢文寫著「半兩」,重量也與錢文相符。孝文帝五年,錢幣增多而變輕,於是改鑄四銖錢,錢文仍然寫著「半兩」,但摻雜了鉛、鐵、錫等金屬。如果不摻雜這些金屬,就無法獲利,於是奸商就磨損錢幣,提取金屬熔煉。官府因此上奏,認為錢幣輕重不一,請求各郡國鑄造五銖錢,在錢幣邊緣加厚,防止磨損和熔煉。
由此可知,漢代以兩個半兩錢為一兩,重十銖。漢唐時期都以二十四銖為一兩,但不知是不是史官將唐代的標準改寫成了漢代的標準,也無法確定。根據《錢譜》記載,漢代沒有六銖錢,直到唐代才出現。現在用十六個五銖錢的重量,正好等於十個開元錢的重量;用十二個六銖錢的重量,正好等於九個開元錢的重量。由此可知,每個開元錢重八銖。唐武德四年鑄造的開元通寶,直徑八分,重二銖四釐,十個開元錢為一兩,這些說法似乎難以考證,精通貨幣制度的人,一定有其解釋。
翻閱藥書,漢代湯劑,大劑量為三十多兩,小劑量為十多兩,用水六升或七升,煎煮後取二升或三升,分三次服用。如果用古代的龠量取七升水,煎煮現代的三十兩藥材,藥液絕對不夠;況且散劑藥物只服用方寸大小的藥刀或藥匙一勺,丸藥像梧桐子那麼大,最多三十粒,湯劑怎麼可能如此懸殊?又如風引湯,一劑五十五兩,每兩用三指撮取,用水三升,煮沸三次,去渣後溫服一升。
觀察其煎煮方法,每次用三指撮取藥材,不應該有這麼多的藥量,這點也值得懷疑。現在推測,漢代應以兩個半兩錢為一兩。以朮附湯方為例,如果用漢代的重量計算,一百八十銖,相當於二十二個半開元錢的重量,分三次服用,每次大約七錢半;如果用唐代的標準計算,三百三十六銖,相當於四十二個開元錢的重量,每次服用十四錢;如果以開元錢計算,一百零五個開元錢,分三次服用,每次服用三十五錢。這還只是小劑量,更不用說大劑量藥方,藥材用量更多,很難一一列舉。
希望學習這方面知識的人,能仔細研究。
古代書籍所論述的,不外乎脈、病、證、治四科,但是撰寫書籍的人,有些人不了解這個道理,導致文章晦澀難懂,內容重複。必須用四個字來分類說明,這四個字就是:名、體、性、用。例如:脈象,浮為名,舉有餘按不足為體,屬風屬虛為性,可補可汗為用;例如:疾病,太陽傷風為名,感受風邪而惡寒發熱為體,惡風自汗為性,傳變到經絡為用;例如:證候,太陽風證為名,頭項疼痛腰腳酸痛為體,不與其他經絡相關為性,觀察其發展變化為用;例如:治療,藥物桂枝為名,產地形狀顏色為體,藥物的功效和味道為性,發汗、解表、溫經為用。以此類推,閱讀《脈經》,研讀病因,推斷方證,學習本草,都應用這種方法,就沒有遺漏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