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二 (1)
卷之二 (1)
1. 卷之二
2. 太醫習業
國家以文武醫入官,蓋為養民設。未有不自學古而得之者,學古之道,雖別而同。為儒必讀五經三史,諸子百家,方稱學者。醫者之經,《素問》《靈樞》是也;史書,即諸家本草是也;諸子,《難經》《甲乙》《太素》《中藏》是也;百家,《鬼遺》《龍樹》《金鏃刺要》《銅人》《明堂》《幼幼新書》《產科保慶》等是也。
儒者不讀五經,何以明道德性命,仁義禮樂;醫不讀《靈》《素》,何以知陰陽運變,德化政令。儒不讀諸史,何以知人材賢否,得失興亡;醫不讀本草,何以知名德性味,養生延年。儒不讀諸子,何以知崇正衛教,學識醇疵;醫不讀《難》《素》,何以知神聖工巧,妙理奧義。儒不讀百家,何以知律歷制度,休咎吉凶;醫不讀雜科,何以知脈穴骨空,奇病異證。
然雖如是,猶未為博,況經史之外,又有文海類集,如漢之班馬,唐之韓柳,及我大宋,文物最盛,難以概舉,醫文漢亦有張仲景華佗,唐則孫思邈王冰等,動輒千百卷,其如本朝《太平聖惠》《乘間集效》《神功萬全》《備見崇文》《名醫別錄》,豈特汗牛充棟而已哉?使學者一覽無遺,博則博矣,倘未能反約,則何以適從。予今所述,乃收拾諸經筋髓,其亦反約之道也。
讀醫方者,當推上聖養民設教為意,庶不負於先覺也。
白話文:
國家將文學、武術與醫學列為官職,這是為了照顧人民的福祉。從來沒有不學習古人智慧就能獲得這些能力的人,學習古人的方法,雖然各領域看似不同,但核心精神是一致的。做為一個學者,必須研讀五經三史,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,才能稱為真正的學者。對於醫生而言,他們的經典就是《黃帝內經素問》和《黃帝內經靈樞》;史書,即是各家的藥草學;諸子,指的是《難經》、《甲乙經》、《太素》、《中藏經》等;百家,包括了《鬼遺經》、《龍樹眼論》、《金鏃刺要》、《銅人針灸圖經》、《明堂圖》、《幼幼新書》、《產科保慶》等。
學者如果不讀五經,如何能理解道德、生命、仁義、禮樂的真諦;醫生如果不讀《靈樞》、《素問》,如何能瞭解陰陽變化,以及德行與政令的關係。學者如果不讀歷史,如何能分辨人才的優劣,以及國家的興衰;醫生如果不讀藥草學,如何能認識藥物的性質、功效,以達到養生延年的目的。學者如果不讀諸子百家,如何能掌握正統思想,辨別學問的純粹與混雜;醫生如果不讀《難經》、《太素》,如何能理解神聖的醫術,掌握深奧的醫學理論。學者如果不讀百家學說,如何能瞭解法律、曆法、制度,預測吉兇禍福;醫生如果不讀各種專科知識,如何能瞭解脈絡、穴位、骨骼,治療罕見疾病。
然而,即使如此,這還不足以稱為博學,更不用說在經典和史書之外,還有如瀚海一般的文集,如漢代的班固、司馬遷,唐代的韓愈、柳宗元,以及我們大宋時代,文化繁榮,難以一一列舉。醫學文章,漢代有張仲景、華佗,唐代有孫思邈、王冰等人,他們的著作動輒數百卷。像我們本朝的《太平聖惠方》、《乘間集效方》、《神功萬全方》、《備急千金要方》、《名醫別錄》等,這些醫學典籍豈止是汗牛充棟可以形容?讓學者得以一覽無遺,知識廣博無疑。但如果不能將這些知識歸納整理,那麼又該如何選擇跟隨呢?我現在所寫的,正是將這些經典中的精華彙整,也是歸納整理的方法。
研讀醫學的人,應當推廣聖人養民設教的理念,這樣纔不會辜負前人的智慧。
3. 五科凡例
凡學醫,必識五科七事。五科者,脈病證治,及其所因;七事者,所因復分為三。故因脈以識病,因病以辨證,隨證以施治,則能事畢矣。故《經》曰:有是脈而無是診者,非也。究明三因,內外不濫,參同脈證,盡善盡美。
凡學脈,須先識七表八里九道名體證狀,瞭然分別,然後以關前一分應動相類,分別內外及不內外。又須知二十四脈,以四脈為宗,所謂浮沉遲數,分風寒暑濕,虛實冷熱,交結諸脈,隨部說證,不亦乎。
凡審病,須先識名,所謂中傷寒暑風濕瘟疫時氣,皆外所因;臟腑虛實,五勞六極,皆內所因;其如金瘡踒折,虎狼毒蟲,涉不內外。更有三因備具,各有其名,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,學不可不備。
凡學審證,須知外病自經絡入,隨六經所出,井營輸源經合各有穴道,起沒流傳,不可不別。內病自五臟郁發,證候各有部分,溢出諸脈,各有去處。所謂上竟上,頭項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,腹肚腰足中事也。
凡用藥,須熟讀本草,廣看方書,雷公炮灸,隨方過制,汗下補吐,輕重澀滑,燥潤等性,量病淺深,飲服多寡,五德五味,七情八反,升合分兩,朝代不同,一一備學,將欲對治,須識前後。故《經》曰:先去新病,病當在後。
凡治病,先須識因,不知其因,病源無目。其因有三,曰內,曰外,曰不內外。內則七情,外則六淫,不內不外,乃背經常,《金匱》之言,實為要道。《巢氏病源》,具列一千八百餘件,蓋為示病名也,以此三條,病源都盡,不亦反約乎。
凡學醫,既明五科,每科須識其要。脈有浮沉遲數,病有風勞氣冷,證有虛實寒熱,治有汗下補吐,若於三因推明,外曰寒熱風濕,內曰喜怒憂思,不內外曰勞逸作強,各有證候,詳而推之,若網在綱,有條不紊。
凡看古方類例,最是朝代沿革。升合分兩差殊,若數味皆用分兩,不足較也,第中間有用升合枚數,大段不同。升斗秤尺,本自積黍,黍自不可見,度量衡卒亦難明。今以《錢譜》推測,粗知梗概。
凡度者,分寸尺丈引。本以一黍之廣為分,十分為寸,十寸為尺,十尺為丈,十丈為引。觀今之尺數等不同,如周尺長八尺,京尺長一尺六寸,淮尺長一尺二寸,樂尺長一尺二寸五分,並以小尺為率,小尺既自三微起,卻自可准。唐武德年,鑄開元錢八分,當十二錢半得一尺,排錢比之,十一個已及一尺,又不知唐用何尺。顧漢唐龠量,並用尺寸分布,尺寸如是不齊,將何憑據,博古君子,必有說矣。
凡量者,龠合升斗斛。本以黃鐘龠容十二銖,合龠為合,重二十四銖。今以錢准,則六銖錢四個,比開元錢三個重,升斗斛皆累而成數。漢唐同用,至宋紹興,升容千二百銖,則古文六銖錢二百個,開元二百二十個,以紹興一升得漢五升,其餘私用,不足計也。
白話文:
學習醫學,必須了解五科和七事。五科指的是脈象、病因、病症、治療及其病因,而七事則是將病因再細分為三種。因此,要透過脈象來了解疾病,透過疾病來辨別病症,再根據病症來施行治療,這樣才能算是完整。所以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有這種脈象卻沒有這種病症,那是不對的。」要深入了解三種病因,內因、外因和不內外因,並且將脈象和病症相互參照,才能達到盡善盡美。
學習脈象,必須先了解七表(脈象在表面的表現)、八里(脈象在裡面的表現)和九道(脈象在身體不同部位的表現)的名稱、形態和病狀,清楚地加以區分。然後再以寸口脈前的動脈來比對,分辨內外以及不屬於內外的脈象。還要了解二十四種脈象,以浮、沉、遲、數四種脈象為根本,區分風、寒、暑、濕,以及虛實、寒熱等各種情況,並將各種脈象與不同部位的病症相結合,加以說明。
診斷疾病,必須先了解疾病的名稱,如中暑、傷寒、風邪、濕邪、瘟疫和時氣,這些都屬於外因。而臟腑虛弱、五勞(久視傷血、久臥傷氣、久坐傷肉、久立傷骨、久行傷筋)、六極(氣極、血極、筋極、骨極、肌極、精極)則屬於內因。至於金屬創傷、跌打損傷、虎狼咬傷、毒蟲叮咬等,則屬於不內外因。還有三種病因同時存在的情況,每種情況都有其名稱,所謂「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」,學習醫學不可以不全面了解這些。
學習診斷病症,必須知道外感疾病從經絡入侵,隨著六經的循行而發病,每一經絡都有其穴位,起點、經過和終點都有不同的流傳規律,不可以不區分清楚。內傷疾病則從五臟的鬱結而發病,各種病症都有其所在的部位,並會溢出到各經脈,各有其去向。所謂「上病治上」,指的是頭部、頸部、胸部、喉嚨等部位的疾病;「下病治下」,指的是腹部、腰部、足部等部位的疾病。
使用藥物,必須熟讀本草,廣泛閱讀醫方書籍,了解雷公炮製藥材的方法,依照處方要求進行炮製,並了解發汗、瀉下、滋補、催吐等各種治療方法,以及藥物的輕重、澀滑、燥潤等性質,並根據疾病的深淺、用藥劑量的大小,以及藥物的五德(溫、涼、寒、熱、平)、五味(酸、苦、甘、辛、鹹)、七情(單行、相須、相使、相畏、相惡、相反、相殺)、八反(與藥物相反的藥物)等,加以學習。還要了解藥物的升降、配伍、劑量、以及不同朝代的計量單位,都要一一學習,想要對症下藥,必須了解先後順序。所以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要先治療新發生的疾病,舊病就放在後面。」
治療疾病,必須先了解病因,如果不知道病因,就無法找到疾病的源頭。病因有三種:內因、外因和不內外因。內因指的是七情(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),外因指的是六淫(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),不內外因指的是生活起居不規律。《金匱要略》所說的,確實是重要的原則。《巢氏病源》列出了一千八百多種疾病,主要是為了說明疾病的名稱,用這三種病因來解釋,就可以包含所有的疾病了,這不是反而更加簡潔嗎?
學習醫學,既然已經了解五科,每科都必須掌握要點。脈象有浮、沉、遲、數,疾病有風、勞、氣、冷,病症有虛、實、寒、熱,治療方法有發汗、瀉下、滋補、催吐。如果能深入研究三種病因,外因是寒熱風濕,內因是喜怒憂思,不內外因是勞逸、過度用力,每種原因都有其病症,詳細推究,就像綱舉目張一樣,有條不紊。
閱讀古代的醫方和案例,最需要注意朝代的變遷。不同朝代的升合分兩有差異,如果數味藥都用分兩計算,就不足以比較了。重要的是,中間有用到升合或枚數計算的藥方,差異就很大。升、斗、秤、尺等計量單位,本來是以黍米為基礎,而黍米又很小難以觀察,度量衡很難弄清楚。現在用《錢譜》來推測,大概了解一下情況。
所謂的「度」,指的是分、寸、尺、丈、引。本來是以一粒黍米的寬度為一分,十分為一寸,十寸為一尺,十尺為一丈,十丈為一引。觀察現在的尺,長度各不相同,例如周尺長八寸,京尺長一尺六寸,淮尺長一尺二寸,樂尺長一尺二寸五分,都以最小的尺為標準,而最小的尺也是從三微(形容極小的單位)開始的,這樣才能比較準確。唐朝武德年間,鑄造的開元錢八分,十二錢半為一尺,將錢幣排列比對,十一個就超過一尺,也不知道唐朝用的是哪一種尺。而且漢朝和唐朝的龠量,都是以尺寸來計算,如果尺寸不一致,那要以什麼為標準呢?博學的君子一定有解釋吧。
所謂的「量」,指的是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。本來是以黃鐘龠可以容納十二銖,合是兩個龠,重二十四銖。現在用錢來比對,則六銖錢四個比開元錢三個重。升、斗、斛都是累加而成的。漢朝和唐朝的用法相同,到了宋朝紹興年間,一升可以容納一千二百銖,也就是相當於古文六銖錢二百個,開元錢二百二十個,紹興的一升等於漢朝的五升,其餘的私人用法,就不足以計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