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全望

《瘴瘧指南》~ 卷上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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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9)

1. 麻黃

衛生方云。麻黃生於中牟。有麻黃之地。冬雪不積。蓋麻黃能泄外陽故也。今南方無霜雪。皆如麻黃之地。陽氣恆泄。即此可知。人居其間。不勞麻黃而自汗。有病則不宜輕發汗。輕用麻黃。此理甚明。前輩詩云。四時恆是夏。一雨便成秋。讀此一聯。不惟知南方天氣。亦可觸類而知。

夫人之病也。假如病者多熱。才經一汗。便翻然為冷。是豈宜輕發汗耶。如五積散通關散金沸草散九寶飲小續命湯十神湯香蘇散。俱有麻黃。雖有主對。亦不可服。若麻黃青龍湯。南方尤不可遽用也。今人例以麻黃為發散藥。殊不知其力只能驅我之內陽。以劫外寒也。

古今方書用肺經咳嗽。以肺之性惡寒。肺為嬌臟。易於感寒。乃宜用之。仲景治足太陽傷寒。以太陽在表。非汗不解。及治少陰經傷寒。發熱脈沉。蓋少陰當無熱惡寒反發熱者。邪在表也。故以溫劑佐之。發中有補。皆所當用也。除此三經。方書已自少用。況南方不寒之地。

瘴氣交重。瘴病豈盡因感寒耶。不因感寒。不用麻黃。又何不可。南史記範云欲赴梁武帝九錫之命。忽爾傷寒。召醫徐文伯治之。恐不得與慶事。實告之曰。欲即愈。當先期取汗。但不免妄泄元陽。恐二年後不復起矣。云曰朝聞夕可。況二年乎。文伯燒地布席。置云於上。得汗而解。

云大喜。文伯曰。不足喜也。後二年果應。夫發汗先期。尚促壽限。況不當汗而汗乎。又嘗見有染瘴者。上熱下寒。腰足寒痛。自謂五積散症也。遂倍加麻黃。多衣覆汗。竟成重症。雖服真武湯。亦莫能救。並贅於此。為妄用藥者之戒。大凡瘴病誤用麻黃。服後啞者。七日內死。

或筋惕肉瞤者。十四日內死。或目赤上氣喘促者。十四日內死。若汗出不止。脈細如無悸動。寒戰發噦者。即時死。余常目擊。可不慎哉。

2. 柴胡

衛生方云。夫人身本地水火風。四大假合。陰陽和會。上焦屬火為陽。下焦屬水為陰。遇有寒熱。見上熱下寒之疾。不能升降既濟之。而反用藥。實實虛虛。則水火解散。而人身壞矣。嘗謂見柳司教彭亮一曰。染瘴身熱心煩。自以為實熱乘渴。以冷水吞黃連黃芩丸。又取冷水以漬胸膈。

至日晡小便漸多。更服黃芩湯小柴胡湯。是夜連進數服。小便愈數。次日早。熱漸才退。而即逝。可畏哉。夫下元為人身根本。根本既虛。身乎何有。小柴胡湯。今人但知為可用退熱。抑知其所以用乎。夫仲景制方惟用之以治足少陽膽經傷寒。蓋膽無出入道路。柴胡乃本經藥。

邪在半表半裡。非柴胡黃芩之苦。能發傳經之熱則不可。佐以半夏之辛。以散除煩嘔。復用人參甘草之甘。以緩中和之氣。又且存攻守之意也。倘不擇其可而概用之。鮮有不蹈彭司教之轍者。大凡瘴病誤用柴胡湯後。愈增煩渴。舌愈黑。身沉重。自利頻頻。手稍冷。漸漸厥者。

二三日決死。或發噦者。七日內死。或痰逆而啞者。七日死。俱所目擊者。或曰。若然柴胡斷不可用與。余曰。柴胡能治邪氣在半表。非不可用也。但必須其症一定。不可已。方可用之。亦不可遽用。其性極寒。必須先溫中。固下正氣後。及十四日後。其病退時。脈亦弦數。

外症的系實熱。方可用之。亦當與正氣平胃養胃兼用可也。或李待制柴胡散。尤為穩當。

3. 檳榔

嶺表之俗。多食檳榔。蓋謂瘴瘧之作。率由飲食過度。氣痞痰結。而檳榔最能下氣。消食去痰。故土人狃於近利。而暗於遠害。此謂北人之飲酥酪塞北地寒。食酥酪膚理縝密。一旦病疫。當汗則寒塞而汗不得出。南方地熱。食檳榔不得。檳榔味辛。能下泄元氣。大泄胸中至高之氣。

久食檳榔。臟氣疏泄。一旦病瘴。元氣已自虛羸。故不能堪。所以南方多體瘠色黃。夫豈全是氣候所致。蓋亦檳榔為患。殆不思耳。

4. 附子

衛生方云。重陽必陰。重陰必陽。寒熱之變。物極則反。今瘴病或始寒戰而終大熱。或連日極熱而後作寒。正謂此也。第傷寒以不飲水為內寒。瘴則內寒者也。亦飲水甚。則欲坐水中取水。以漬其心。胸蓋炎方受病。氣專炎上。心肺焦熬。華蓋乾涸。所以多渴。若其脈浮而虛。

按之無力。又或病潮時。脈洪數。病不潮時。脈微弱。其症則心煩躁。額上極熱。面色多赤。舌多黑。頭或痛或不痛。小便或頻或赤。大便或泄。腰腿沉重。兩足不熱。其有寒厥或疼。誤服涼藥。則渴轉甚。燥轉急。治此者。當引上焦熱氣。降於下焦。正宜用大附子。及灸丹田氣海足三里等穴。

使下元暖。陰陽交泰。而病自和解矣。或曰口渴心煩。面赤舌黑。小便赤。脈數。明是熱症。而子謂治此病者。宜用大附子。附子乃大熱藥也。以之治大熱之病。是以火濟火。甚駭耳目。吾子其有說以通之乎。余曰方書有云。凡間之火得木則炎。得水則伏。其疾之小者似之。

故立方有正治。龍雷之火。得木則燔。得水則炎。日出則滅。其疾之大者似之。故立方有從治。復佐以熱因寒用之。寒因熱用之之理。今人染瘴。或啞而不能言。或熱而精神昏亂。如臥炭火之中。去死一間。不謂之火病可乎。所以立從治之方。有姜附湯。乾薑附子湯沉附湯

附子冷湯附子理中湯真武湯冷香湯七棗湯。極重三建湯。雖各有主對。俱系溫劑。合冷服之。或佐以涼藥。乃寒因熱用也。或曰以熱治之之法。既聞命矣。而三建湯用川烏附子天雄乃一物也。何以別之。余曰以春月採小者。為川烏。主除寒濕去痰。冬月採大而有小子附於旁者。

為附子。主回陽反本。補下焦之陽虛。大而旁無小子者。為天雄。取之雄不孕子之意。其力全無分散。補上焦之陽虛。以三物同一本出於建平。故名曰三建。瘴虛因醫者誤用涼藥。以致四肢厥冷。頭額虛汗。發噦。脈數而促。症甚急。用之能收心液。能止真陽。多有得生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