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乘
《壽世青編》~ 卷下 (7)
卷下 (7)
1. 用藥例丸散湯膏各有所宜
若是可服之膏,渣亦可酒煮飲之,可摩之膏,渣亦可敷,亦欲兼盡其藥力也。
凡湯膏中,用諸石藥皆細研之,以新絹裹之納中。《衍義》云:石藥入散,如硃砂、鍾乳之類,用水研乳極細,必要二三日乃已,以水漂澄極細,方可服餌。豈但研細,絹裹為是。
凡草葉之藥,如柏葉、荷葉、茅根、薊根、十灰散類,必要焦枯,用器蓋在地上,出火性,存本性,倘如死灰,則白無效矣。
凡有脂膏,如桃、杏、麻仁等,須另末,旋次入眾味,合研則勻。
凡湯劑中,用一切完物,俱破殼研之,如豆蔻、蘇子、益智、骨脂之類。不則如米之在殼,雖煮之終日,米終不熟。職是故也。
凡用香燥,如木香、沉香、砂仁、豆蔻,不宜久煎,點泡尤妙。
白話文:
用藥例:丸散湯膏各有其宜
如果藥物可以製成膏劑服用,藥渣也可以用酒煮後飲用;如果藥膏可以外敷,藥渣也可以敷在患處,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藥物的效力。
所有湯劑和膏劑中,使用礦物類藥材,都必須細細研磨,再用新的細絹包好放入藥液中。《儒門事親》中記載:礦物藥材入散劑,像硃砂、鍾乳等,要用水研磨成極細的乳狀,至少需要兩三天才能完成,然後用水漂洗,澄清到極細,才能服用。這不僅僅是研磨要細,用絹布包裹也是必要的。
所有草葉類藥材,例如柏葉、荷葉、茅根、薊根、十灰散等,都必須先燒焦,用器物蓋住,使其充分受熱,才能去除其火毒,保留其藥性。如果燒成死灰,就沒有療效了。
所有含油脂的藥材,例如桃仁、杏仁、麻仁等,都必須先研磨成粉末,然後再依次加入其他藥材,一起研磨才能均勻。
所有湯劑中,使用帶殼的完整藥材,都必須先打破外殼再研磨,例如豆蔻、蘇子、益智仁、骨脂等。否則就像帶殼的米,即使煮上一整天,米也煮不熟,道理就在這裡。
所有辛香燥烈的藥材,例如木香、沉香、砂仁、豆蔻,都不宜久煎,點泡的方法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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