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壽世青編》~ 卷下 (5)
卷下 (5)
1. 治婦人病有不能盡法之弊
治婦人疾,有不能盡聖人之法者。今富貴之家,居奧室之中,處幃幔之內,甚又以帛幪手臂,既不能行望色之神,又不能殫切脈之巧,四者有二缺焉。黃帝曰: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。形氣相得,謂之可治,色澤以浮,謂之易已。形氣相失,謂之難治,色夭不澤,謂之難已。又曰:診病之道,觀人勇怯,骨肉皮膚,能知其情,以為診法。
若病人脈病不相應,既不得見其形,醫者止據脈供藥,其可得乎!如此言之,烏能盡其術哉!此醫家之公患,世不能革,醫者不得不盡理質問,以憑調治。病家見其所問煩逮,意其脈道不精,往往得藥不服,似此甚多。扁鵲見齊侯之色,尚不肯信,況其不得見者乎,嗟哉!
白話文:
在治療女性疾病時,往往無法完全遵照古聖先賢所立下的醫療原則。現在的富裕家庭中,女性患者常處於深宅內室,甚至用布料覆蓋住自己的手和臂,這使得醫生無法透過觀察面色來進行診斷,也無法充分地應用脈診的技巧,這樣一來,望色與切脈兩種重要的診斷方法就無法完全發揮效用了。
黃帝曾說過,治病時必須觀察病人的形體、氣色和麪色。如果形體和氣色相符合,那麼病情是可以治療的;如果面色呈現出浮動的狀態,則表示病情容易痊癒。反之,如果形體和氣色不相符,則病情會較為困難;如果面色枯槁無光澤,則表示病情不易痊癒。他又說,診病的方法之一就是觀察病人的勇氣、膽量、骨格、肌肉和皮膚,從而瞭解病情,以此作為診斷的依據。
然而,如果病人的病症和脈象不符合,而且醫生又無法看到病人的身體狀況,只根據脈象來開藥,這樣真的可行嗎?由此看來,這種情況下如何能充分發揮醫術呢!這是醫學界共同的問題,雖然社會無法改變這種現狀,但醫生不得不盡力詢問病人的詳細病情,以便進行適當的治療。然而,病人卻常因醫生的詳細詢問而感到煩惣,認為醫生的脈診技術不夠精準,因此即使拿到了藥,也不一定會服用,這種情況非常普遍。即使是名醫扁鵲,當他看到齊侯的面色時,對方仍不相信他的診斷,更何況是那些醫生根本無法看到病人的情況呢,真是令人嘆息啊!
2. 妄庸議病
世有病人親朋故舊,交遊來問疾者,其人曾不經一事,未讀一方,自誇了了,談說異端,或言是虛,或言是實,或云是風,或云是氣。紛紛繆說,種種不同,使亂病人心意,不知孰是。遷延已久,時不待人,欻然致禍,各自走散。設有明醫,識病深淺,探究方書,熟知本草,看病不爾,大誤人事,何況妄議者乎!
白話文:
這個世界上有些病人的親朋好友或是舊識,會來探望並詢問病情。這些人從來沒經歷過醫事,也未曾讀過任何醫方,卻自認為通曉一切,開始討論一些非正統的觀點。有的人說這是虛證,有的人說這是實證,又有人說這是風邪入侵,還有人說這是氣滯。各種錯誤的說法層出不窮,五花八門,讓病人的心裡亂成一團,根本搞不清楚誰對誰錯。病情拖了很久,時間不等人,突然間病情惡化,這些人就各自逃之夭夭。
假設有一個明理的醫生,能深刻理解病情的輕重,深入研究醫方典籍,對中藥本草瞭如指掌,如果他來看診,就不會造成這樣的混亂和誤解,更不用說那些胡亂議論的人了!
3. 古方無妄用
鄱陽周順,醫有十全之功,云:古方如《聖惠》、《千金》、《外臺秘要》,所論病原脈症,及針灸法,皆不可廢,然處方分劑,與今大異,不深究其旨者,謹勿妄用。有人得目疾,用古方治之,目遂突出。又有婦人因產病,用《外臺秘要》坐導方,其後反得惡露之疾,終身不瘥。
曾有士人得腳弱病,方書羅列,積藥如山,而疾益甚。余今悉屏去,但用杉木為桶,盛水濯足,並令排樟腦於兩股間,以腳繃系定,月餘安健如初。南方多此疾,不可不知。順固名醫,語必不妄,故錄於此。
白話文:
鄱陽的周順醫生,醫術高明到能治癒各種病症,他說:古代的醫方,像《聖惠》、《千金》、《外臺祕要》等,對於疾病的源頭、脈象和病症的描述,以及針灸的治療方法,都不能輕易放棄。然而,這些古方中的藥物配比和使用方式,與現在有很大的不同,如果不能深入理解其中的意涵,千萬不要隨便使用。有人得了眼疾,用古方來治療,結果眼睛反而突出。又有一位產婦因為生產導致的疾病,根據《外臺祕要》上的坐浴療法治療,後來反而得了嚴重的產後出血,終生都無法痊癒。
曾經有一位讀書人得了腿部無力的疾病,他參考了各種醫書,使用的藥物堆積如山,但病情卻越來越嚴重。我讓他把所有藥物都停掉,只用杉木製成的桶子裝滿水來泡腳,並在兩腿之間放置樟腦,用布帶固定住雙腳,一個多月後,他的身體就恢復了健康。在南方,這種疾病很常見,所以這一點是必須要知道的。周順是一位著名的醫生,他所說的話必定不是虛假的,因此我將他的話記錄在此。
4. 草藥不可妄用
《甲志》云:紹興十九年三月,英州僧希賜,往州南三十里洸口掃塔,有客船自番禺至,舟中士人攜一僕,病腳弱,不能行,舟師憫之曰:吾有一藥,治此病如神,餌之而瘥者,不可勝計。既賽廟畢,飲胙頗醉,乃入山求得,草漬酒,授病者,今天未明服之,如其言,藥入口即呻吟云:腸胃如刀割截痛。遲明而死。
士人以咎舟師,舟師恚曰:何有此!即取昨夕所餘藥,自漬酒服之,不逾時亦死。蓋此山多斷腸草,人誤食之輒死,舟師所取藥,為根蔓所纏,醉不暇擇,徑投酒中,以此致禍。則知草藥不可妄用也。
白話文:
《甲志》裡提到:在紹興十九年的三月,英州的僧人希賜前往州南三十里的洸口進行掃塔活動。當時,有一艘從番禺來的客船抵達,船上有一位士人帶著一名僕人,這名僕人因腳部虛弱無法行走。船伕出於同情說:「我有一種藥,對於這種病症非常有效,成功治療的人數不勝枚舉。」在完成廟會後,船伕喝了不少酒,有點醉意,他進入山中尋找藥材,找到一種草藥後,浸泡在酒中,然後將這份藥酒交給了生病的僕人。然而,僕人在天未亮的時候服用後,立即痛苦地呻吟,表示腸胃像是被刀割一般的劇痛。不久,僕人便去世了。
士人因此責怪船伕,但船伕憤怒地反駁:「怎麼可能會這樣!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,他將昨晚剩下的藥材再次浸泡在酒中,自己喝下,但不到一個小時,他也跟著死亡。事實上,那座山上生長著許多斷腸草,誤食的話會立刻致命。船伕在醉酒的情況下,沒有細心辨別,就將纏繞在一起的藥草一起投入酒中,結果導致了這樣的災難。由此可知,草藥切記不可隨便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