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溫病條辨》~ 原病篇 (1)
原病篇 (1)
1. 原病篇
一、《六元正紀大論》曰:辰戌之歲,初之氣,民厲温病。卯酉之歲,二之氣,厲大至,民善暴死,終之氣,其病温。寅申之歲,初之氣,温病乃起。丑未之歲,二之氣,温厲大行,遠近咸若。子午之歲,五之氣,其病温。己亥之歲,終之氣,其病温厲。
敘氣運,原温病之始也。每歲之温,有早暮微盛不等,司天在泉,主氣客氣,相加臨而然也。細考《素問》注自知,茲不多贅。按吳又可謂温病非傷寒,温病多而傷寒少,甚通。謂非其時而有其氣,未免有顧此失彼之誚。葢時和歲稔,天氣以寧,民氣以和,雖當盛之歲亦微;至於凶荒兵火之後,雖應微之歲亦盛,理數自然之道,無足怪者。
二、《隂陽應象大論》曰:喜怒不節,寒暑過度,生乃不固。故重隂必陽,重陽必隂,故曰:冬傷於寒,春必病温。
上節統言司天之病,此下專言人受病之故。
細考宋元以來諸名家,皆不知温病傷寒之辨。如龐安常之《卒病論》,朱肱之《活人書》,韓祇和之《微旨》,王實之《證治》,劉守眞之《傷寒醫鑒》、《傷寒直格》,張子和之《傷寒心鏡》等書,非以治傷寒之法治温病,即將温暑認作傷寒,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,遂別立防風通聖、雙解通聖、九味羌活等湯,甚至於辛温藥中加苦寒,王安道《㴑洄集》中辨之最詳,茲不再辯。論温病之最詳者,莫過張景岳、吳又可、喻嘉言三家。
時醫所宗者,三家為多,請略陳之:按張景岳、喻嘉言皆著講寒字,並未理會本文上有「故曰」二字,上文有「重隂必陽、重陽必隂」二句,張氏立論出方,悉與傷寒混,謂温病即傷寒,襲前人之舊,全無實得,固無足論。喻氏立論,雖有分析,中篇亦混入傷寒少隂、厥隂證,出方亦不能外辛温發表、辛熱温裏,為害實甚。
以苦心力學之士,尚不免智者千慮之失,尚何怪後人之無從取法,隨手殺人哉!甚矣學問之難也!吳又可實能識得寒温二字,所見之證,實無取乎辛温辛熱甘温,又不明伏氣為病之理,以為何者為即病之傷寒,何者為不即病待春而發之温病,遂直斷温熱之原非風寒所中,不責己之不明,反責經言之謬。
瑭推原三子之偏,各自有說:張氏混引經文,將論傷寒之文,引證温熱,以傷寒化熱之後,經亦稱熱病故也,張氏不能分析,遂將温病認作傷寒。喻氏立論,開口言春温,當初春之際,所見之病,多有寒證,遂將傷寒認作温病。吳氏當崇禎凶荒兵火之際,滿眼温疫,遂直闢經文「冬傷於寒、春必病温」之文。
葢皆各執己見,不能融會貫通也。瑭按伏氣為病,如春温、冬咳、温瘧,《內經》已明言之矣。亦有不因伏氣,乃司天時令現行之氣,如前列《六元正紀》所云是也。此二者,皆理數之常者也。更有非其時而有其氣,如又可所云戾氣,間亦有之,乃其變也。惟在司命者善察其常變而補救之。
白話文:
原病篇
一、《六元正紀大論》提到:辰戌年(龍、狗年)之初,天氣的氣候會導致溫病流行。卯酉年(兔、雞年)的第二個氣候階段,溫病加劇,容易造成暴亡;到最後階段,疾病表現為溫病。寅申年(虎、猴年)之初,溫病開始流行。丑未年(牛、羊年)的第二個氣候階段,溫病大規模流行,各地都受影響。子午年(鼠、馬年)的第五個氣候階段,疾病表現為溫病。己亥年(豬年)的最後階段,疾病表現為溫熱症。
文中敘述了氣運,也就是溫病發生的根本原因。每年溫病的發病時間、輕重程度不一,這取決於司天之氣(當令之氣)和主氣、客氣(其他氣候因素)的相互作用。詳細的論述可參考《素問》註解,這裡就不再贅述。吳又可認為溫病與傷寒不同,溫病多見而傷寒少見,這種觀點相當通透。但認為非時而有其氣的說法,則有點顧此失彼。其實,如果時局安穩,風調雨順,即使在溫病流行的年份,病情也可能較輕;反之,如果經歷了饑荒、戰亂,即使在溫病流行較輕的年份,病情也可能較重,這都是自然規律,不足為奇。
二、《陰陽應象大論》提到:喜怒不節,寒暑過度,都會導致身體抵抗力下降。因此,陰盛則陽生,陽盛則陰生,所以說:冬天受寒,春天就容易得溫病。
上一節總體論述了司天之氣導致疾病的產生,這一節則專門講述人體罹患疾病的原因。
仔細研究宋元以來諸多名家的著作,他們大多沒有區分溫病和傷寒。例如龐安常的《卒病論》、朱肱的《活人書》、韓祇和的《微旨》、王實的《證治》、劉守真的《傷寒醫鑒》、《傷寒直格》、張子和的《傷寒心鏡》等書,不是用治療傷寒的方法來治療溫病,就是把溫病誤認為傷寒,懷疑麻黃桂枝等藥方不可用,於是另立防風通聖散、雙解通聖散、九味羌活湯等方劑,甚至在辛溫藥中加入苦寒藥物。王安道《洄溪集》對此辨析最為詳盡,在此不再贅述。論述溫病最詳盡的,莫過於張景岳、吳又可、喻嘉言三位醫家。
當時醫家多尊崇這三位,我們簡要論述一下:張景岳、喻嘉言都著重講寒,沒有理解文中“故曰”二字,以及“陰盛則陽生,陽盛則陰生”的涵義,張氏的立論和處方都與傷寒混淆,認為溫病就是傷寒,沿襲前人的舊說,毫無心得,不足論述。喻氏的論述雖然有分析,但文中也混雜了傷寒少陰、厥陰證,處方也離不開辛溫解表、辛熱溫裡的範疇,危害甚大。
即使是苦心鑽研的學者,也難免犯錯,何況後學呢?隨便用藥殺人,實在令人痛心!學問之難,由此可見!吳又可確實能區分寒溫二字,但他所見證候,實際上並沒有用到辛溫、辛熱、甘溫之藥,也不明白伏氣致病的道理,分不清哪些是立即發病的傷寒,哪些是伏氣待春而發的溫病,便武斷地認為溫熱的病因不是風寒,他不責備自己理解不清,反而責備經文的錯誤。
我認為這三位醫家的偏見各有不同:張氏混用經文,將論述傷寒的文字用來證明溫熱,因為傷寒化熱之後,經文也稱為熱病,張氏不能分析,便把溫病當作傷寒。喻氏立論,開口便談論春溫,早春時節,所見到的疾病,多有寒證,因此把傷寒當作溫病。吳氏在崇禎年間饑荒戰亂之際,到處都是溫疫,便直接否定了經文“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”的說法。
他們都是各執己見,不能融會貫通。我認為,伏氣致病,例如春溫、冬咳、溫瘧,《內經》已經明確說明了。也有一些疾病不是因為伏氣,而是司天時令現行之氣所致,如前文《六元正紀》所述。這兩種情況,都是自然規律。還有一些情況是非時而有其氣,如吳又可所說的戾氣,偶爾也會出現,屬於變異。關鍵在於執政者要善於觀察其常態和變異,及時採取應對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