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又可

《溫疫論》~ 下卷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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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卷 (17)

1. 統論疫有九傳治法

若表裡分傳而再分傳者,照前表裡俱病,宜三消飲,復下復汗如前而愈,此亦常事。至有三發者,亦希有也。

若表勝於里者,膜原伏邪發時,傳表之邪多,傳裡之邪少,何以治之?表證多而里證少,當治其表,里證兼之;若里證多而表證少者,但治其里,表證自愈。

若先表而後里者,始則但有表證而無里證,宜達原飲。有經證者,當用三陽加法。經證不顯,但發熱者不用加法。繼而脈洪大而數,自汗而渴,邪離膜原未能出表耳,宜白虎湯辛涼解散,邪從汗解,脈靜身涼而愈。愈後二、三日後或四、五日後,依前發熱,宜達原飲。至後反加胸滿腹脹,不思穀食,煩渴,舌上苔刺等證,加大黃微利之。

久而不去,在上者宜瓜蒂散吐之,如在下者,宜承氣湯導之。

若先里而後表者,始則發熱,漸加里證,下之裡證除,二、三日內復發熱,反加頭疼身痛脈浮者,宜白虎湯。若下後熱減不甚,三、四日後,精神不慧,脈浮者宜白虎湯汗之。服湯後不得汗者,因精液枯竭也,加人參覆臥則汗解。此近表裡分傳之證,不在此例。

若大下後,大汗後,表裡之證悉去,繼而一身盡痛,身如被杖,甚則不可反側,周身骨寒而痛,非表證也,此不必治,二三日內陽氣自回,身痛自愈。

凡疫邪再表再里,或再表裡分傳者,醫家不解,反責病家不善調理,以致反復,病家不解,每責醫家用藥有誤,致病復起,彼此歸咎,胥失之矣!殊不知病勢之所當然,蓋氣性如此,一者不可為二,二者不可為一,絕非醫家病家之過也,但得病者向賴精神完固,雖再三反復,隨復隨治,隨治隨愈。

間有延挨失治,或治之不得其法,日久不除,精神耗竭,嗣後更醫,投藥固當,現在之邪拔去,因而得效。殊不知膜原尚有伏邪,在一、二日內,前證復起,反加循衣摸床,神思昏憒,目中不了了等證,且脈起漸委大凶之兆也。譬如行人,日間趲行,未晚投宿,何等從容?今則日間繞道,日暮途長,急難及矣。

病家不咎於前醫耽誤時日,反咎於後醫既生之而又殺之,良可嘆也!當此之際,攻之則元氣幾微,是求速死;補之則邪火益熾,精氣枯燥;守之則正不勝邪,必無生理矣。

白話文:

若病情先表證後里證,再分傳,如同表裡俱病,宜用三消飲,並再次瀉下、發汗,即可痊癒,這是常見的情況。三次發作的情況,則較為罕見。

表證重於里證時,邪氣潛伏於膜原(指肌膚腠理)發作時,表證的邪氣較多,里證的邪氣較少,如何治療呢?表證多而里證少,應治表,兼顧里證;若里證多而表證少,則只需治里,表證自然痊癒。

若先表證後里證,初期只有表證而無里證,宜用達原飲。若有經脈症狀,則應在三陽飲加法治療。若無明顯經脈症狀,只有發熱,則不必加法。接著脈象洪大而數,自汗且口渴,邪氣離開膜原未能外出,宜用白虎湯辛涼解表,邪氣隨汗排出,脈象平和,身體涼爽則痊癒。痊癒後二、三日或四、五天後,若再次發熱,宜用達原飲。若之後反而出現胸滿腹脹、食慾不振、煩渴、舌苔刺等症狀,則需加入大黃以輕瀉通便。

若久治不癒,邪氣在上者,宜用瓜蒂散催吐;邪氣在下者,宜用承氣湯導瀉。

若先里證後表證,初期發熱,逐漸加重里證,瀉下後里證消除,二、三日內再次發熱,並伴有頭痛、身痛、脈象浮緩,宜用白虎湯。若瀉下後發熱減輕不顯著,三、四天後,精神不振,脈象浮緩,宜用白虎湯發汗。服用白虎湯後未能出汗,是因為精液枯竭,應加入人參,並讓病人俯臥,則可發汗。這接近表裡分傳的症狀,不在此例中討論。

若大瀉下、大汗後,表裡症狀都消失了,接著全身疼痛,如同被打過一般,嚴重時無法翻身,周身骨骼寒冷疼痛,這不是表證,不必治療,二、三日內陽氣自然回升,疼痛自癒。

凡是疫邪再次侵犯表證或里證,或再次表裡分傳的病情,醫生不了解,反而責怪病人調理不當,導致病情反复;病人也不了解,常常責怪醫生用藥錯誤,導致病情復發,彼此互相指責,都是錯誤的!殊不知病情的發展是必然的,這是人體氣機的特性,表裡症狀不可能同時存在,也不能輕易轉換,絕非醫生或病人之過,只要病人精神充足,即使病情反覆,隨發隨治,都能痊癒。

有時因延誤治療,或治療方法不當,久治不癒,精神耗竭,後來換醫生,用藥得當,目前的邪氣去除,因而見效。但殊不知膜原尚有潛伏的邪氣,在一、二日內,之前的症狀會再次出現,並加重,出現循衣摸床、神志昏迷、目光呆滯等症狀,脈象由強變弱,這是極其凶險的徵兆。譬如旅行的人,白天趕路,晚上投宿,多麼從容!如今卻白天繞道,黃昏路途遙遠,就難以趕到了。

病人不怪罪先前醫生耽誤時間,反而怪罪後來的醫生既治病又害命,實在令人惋惜!此時,攻邪則元氣虛弱,等於求速死;補益則邪火更盛,精氣枯竭;守候則正氣不敵邪氣,必然沒有生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