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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察病指南》~ 卷上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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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3)

1. 診暴病脈法

脈來急大洪直者死。細微者無害。

白話文:

翻譯後的內容為:「如果脈搏來得急促、大力且呈現洪大的狀態,這通常是危及生命的徵兆。但若脈搏細小而微弱,則多半並無大礙。」

2. 診祟脈法

脈來乍大乍小。乍短乍長為禍祟。(別本云。右尺洪大為祟脈。)寸尺有脈。關中無脈為鬼病。

白話文:

翻譯後的內容如下:

[診斷惡靈附體的脈象方法]

脈搏跳動時忽大忽小,忽短忽長,這是惡靈作祟的徵兆。(另一版本提到,右手尺部的脈象顯得異常宏大,也是惡靈附體的脈象。)如果寸部和尺部都有脈搏跳動,但關部卻沒有脈象,這可能代表患者遭受鬼魂纏身的病症。

3. 診病內外法

脈浮大者病在外。沉細者病在內。

白話文:

如果脈搏浮大,這表示病情主要在外,可能涉及到皮膚或肌肉等表面部位。若脈搏沉而細,則顯示病情在內,可能與內臟器官相關。

4. 診癥病脈法

左手脈橫癥在右。右手脈橫癥在左。脈頭大者臍上。脈頭小者臍下。

白話文:

在診斷病症時,如果左手的脈象有異常,表示疾病的部位在身體的右側。反之,右手的脈象不正常,則顯示問題出在身體的左側。此外,若脈搏跳動強烈的部分靠近手腕(脈頭大),這通常反映的是臍部以上的疾病;反之,脈搏跳動較弱的部分靠近手腕(脈頭小),則可能代表的是臍部以下的健康問題。

5. 診候約法

浮為風為虛。沉為濕為實。遲為寒為冷。數為熱為燥。洪為驚為癇。(一云數為虛為熱。滑為實為下。)

又云。風則脈浮。寒則脈緊。中暑則脈虛而滑。中濕則脈細而澀。(活人書云。脈沉緩為中濕。脈細者非也。)傷於陰則脈沉。傷於陽則脈浮。

白話文:

[診斷原則]

如果脈搏浮動,可能代表有風邪或身體虛弱。若脈象沉潛,可能是濕氣重或實證。脈象遲緩,常見於寒涼或冷證。脈數急促,多是熱證或燥證。脈洪大,可能有驚嚇或癲癇的狀況。(另一種說法是脈數表示虛證和熱證,脈滑表示實證和下痢。)

再者,風邪入侵時,脈象會顯得浮動。感受寒氣,脈象會變得緊繃。中暑時,脈象通常虛弱且滑。濕邪影響時,脈象會細且澀。(《活人書》指出,脈象沉緩表示濕邪入侵,脈細並不是正確的表現。)陰分受損,脈象會沉;陽分受損,脈象會浮。

6. 辨雜病脈吐汗溫利可否法

弦緊者可下。弦遲者宜溫。緊數者宜汗。脈微者不可吐。虛細者不可下。沉微者不可汗。

白話文:

翻譯內容如下:

[判斷複雜病症的脈象,決定是否適合催吐、發汗、溫補或利尿的方法]

  • 脈象呈現弦緊狀態的,適合使用瀉下法。
  • 脈象為弦遲的,應當採用溫補法。
  • 脈象緊且數的,適宜使用發汗法。
  • 脈象微弱的,不應該使用催吐法。
  • 脈象虛弱細小的,不宜使用瀉下法。
  • 脈象沉而微弱的,不可以使用發汗法。

7. 人迎氣口脈

人迎脈在左手關前一分。(其穴在結喉兩旁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動脈應手者是也。)診之以候六淫。浮則為風。緊盛則傷於寒。

氣口脈在右手關前一分。診之以候七情。浮則為虛為氣。緊盛則傷於食。

白話文:

【人迎氣口脈】

人迎脈位於左手腕關節前方約一分處。(具體位置在喉結兩側,距離約為同身寸的一寸五分。摸到跳動的動脈即對應的位置。)透過診斷此脈可察覺外在六種致病因素(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)。如果脈象浮現,可能表示受風邪影響;若脈象緊而強盛,可能是受到寒邪的傷害。

氣口脈則在右手腕關節前方約一分處。診斷此脈用來觀察七情(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)的影響。如果脈象浮起,可能代表身體虛弱或氣血不調;若脈象緊且強盛,可能顯示消化系統因過食而受損。

8. 辨三因

寒暑燥濕風熱謂之六淫。屬外因。

喜怒憂思悲恐驚謂之七情。屬內因。

疲極筋力。盡神度量、飲食飢飽、叫呼走氣、房室勞逸、金瘡踒折、虎狼毒蟲、鬼疰客忤、畏壓溺等。為不內外因。

陳無擇云。凡診須識人迎氣口。以辨內外因。其不與人迎氣口相應。為不內外因。所謂關前一分。人命之主也。

白話文:

[辨別病因三類]

六種外在環境因素:冷、熱、乾燥、濕潤、風、熱,這些被稱作六淫,屬於外界對身體的影響。

七種情緒因素:喜悅、憤怒、憂慮、思考、悲傷、恐懼、驚嚇,這些被稱作七情,屬於內心對身體的影響。

過度疲勞、耗盡體力、精神過度使用、飲食不節制、大聲呼喊、房事過度、金屬創傷、跌打損傷、野獸或毒蟲咬傷、鬼神迷信導致的心理壓力、被重物壓迫或溺水等,這些被視為非內非外的致病因素。

陳無擇表示,凡是看病,必須瞭解人迎脈和氣口脈的狀態,用來判斷病因是來自內在還是外在。如果病徵與人迎脈和氣口脈的狀況不相符合,則病因被歸類為非內非外的致病因素。所謂的關前一分,是判斷一個人健康狀況的主要依據。

9. 定生死訣

陽病得陰脈者死。陰病得陽脈者生。脈病人不病者死。(名曰行屍)人病脈不病者生。(為內虛屍厥)既有人病而脈不病者。直是息數脈與相應者可治也。難經云。然人形病脈不病。非有不病者也。謂息數不應脈數也。脈經云。病人得健脈。名曰臥屍。脈訣云。病人脈健不用治。

夫人病脈不病者。安有是理。當如難經之說。謂息數不應脈數者是也。人之初病。脈非數則遲。必此等脈可生。若健脈則急大洪直。與形證相反者。斷不可治。

白話文:

[判定生死的法則]

如果患有屬陽性的疾病卻出現陰性脈象的人,病情危急,預後不良。反之,患有陰性疾病的患者出現陽性脈象,則表示病情有轉好的可能。

當脈象顯示病態,但病人本身並無明顯病徵,這類病人情況危急(這種情況被稱為“行屍”)。反之,當病人有病徵,但脈象正常,這代表病人還有生存機會(這種情況被稱為“內虛屍厥”,意指身體內部虛弱,但尚未到達無法救治的地步)。

然而,有些病人有病徵但脈象正常,只要呼吸次數和脈搏相對應,這種情況是可以治療的。《難經》提到,有時病人的外在病徵和脈象不一致,這並非代表沒有疾病,而是指呼吸頻率和脈搏頻率不相匹配。《脈經》指出,當病人呈現健康脈象,卻有病徵,這被稱為“臥屍”。《脈訣》同樣提到,若病人有病徵,但脈象健康,那就不需要特別治療。

然而,病人有病徵而脈象正常的情況,是否真的存在?根據《難經》的解釋,這種情況指的是呼吸頻率和脈搏頻率不相符合。當病人剛開始生病時,脈象通常會出現過快或過慢的情況,只有這種脈象的病人才有機會康復。然而,如果脈象顯示健康,但實際上卻有病徵,且脈象與病徵完全相反,這種情況則極難治療。

10. 下指疏密法

凡診視其臂長則疏下指。臂短則密下指。古人身長其臂亦長。故寸部佔九分。關尺部各佔一寸。三部共二寸九分。今人身短其臂亦短。有三部共不及二寸者。若依古法診之。則頭指診在關部。次指診在尺部。第三指診在閒處。如何知病之所在。今但以高骨為準。逐一指診。指其部位。不必拘九分一寸之說。庶幾可也。

白話文:

[下指疏密法]

大抵上,在診斷時,如果手臂長,則手指間隔要放寬;手臂短,則手指間隔要縮小。古人身高臂長,因此脈診時,寸部佔九分,關部和尺部各佔一寸,三部分加起來總共是二寸九分。然而現代人身高臂長普遍不如古人,有些人三部分加起來還不到二寸。如果照著古法來診脈,第一根手指會落在關部,第二根手指會落在尺部,而第三根手指就會落在非脈搏的部位,這樣如何能精確地知道病症在哪裡?

現在的方法是以高骨(手腕內側的突出骨頭)作為起點,再以手指逐個按壓診斷,確定脈搏的位置,不必嚴格遵守古人的九分一寸的說法,這樣就能進行有效的診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