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宏

《望診遵經》~ 卷下 (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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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20)

1. 診坐望法提綱

嘗思觀形容者。非但欲診之於行。抑且欲診之於坐。苟能心領神會。雖一動一靜。莫不有昭著者焉。間嘗驗之於病。見有坐而仰者。坐而伏者。坐而叉手冒心者。坐而以手護腹者。以及坐而下一腳。坐而掉兩手。或坐而不得眠。或眠而不得坐者。由是稽之於古。則謂坐而仰者肺實。

實則胸盈仰息。坐而伏者肺虛。虛則伏而短氣。叉手冒心者。汗後血虛。以手護腹者。裡實心痛。其坐而下一腳者。腰痛之貌。坐而掉兩手者。煩躁之容。但坐不得眠。眠則氣逆者。咳嗽肺脹。但眠不耐坐。坐則昏沉者。血奪氣虛。其他坐不能起者。陰經之證。立不能坐者。

陽病之徵。坐而欲起者。陰氣實。坐不欲起者。陽氣虛。轉側不能者。痿痹之狀。坐臥不定者。煩躁之形。是皆顯而易見者也。然合五官而察之。合五體而辨之。其坐臥之間。形容之變。竟有難於言傳者矣。是篇舉其一隅。導夫先路。至若聽聲寫形。尚有待於來者。

2. 診臥望法提綱

在昔聖賢之於望也。不惟欲觀其行止。抑且欲省其衷懷。故雖寤寐之間。鑑察之下。亦有診法存焉。蓋嘗以是論之。臥之狀。有多睡者。無睡者。但欲寐者。不得眠者。轉側不能者。起臥不安者。其形又有仰伏舒捲之殊。內外左右之異。稽之於古。以為多睡者脾虛。無睡者胃實。

但欲寐者。少陰之證。不得眠者。陽明之徵。轉側不能者。風濕相搏。起臥不安者。腹滿心煩。臥不得安者。胃中不和。坐不得臥者。肺中氣逆。其睡而仰者屬乎陽。睡而伏者屬乎陰。不得正偃者。胃不和而肺氣實。但欲伏眠者。腹中痛而肝氣虛。仰而舒足者。小腸之證。仰而卷足者。

腎臟之徵。舒為陽。卷為陰。舒而不欲卷者。陽經實熱。卷而不欲舒者。陰經虛寒。睡向內者屬陰。是熱已去而正虛。睡向外者屬陽。是熱未去而邪實。腰痛左臥。卷左足而痛減者。病在左腎。右臥。卷右足而痛減者。病在右腎。痛在肝者。屬左脅。故左著床則更痛。痛在脾者。

屬右胠。故右著床則更痛。病在肺之左者。宜於左。病在肺之右者。宜於右。其肺癰生於左者。右臥則更痛。生於右者。左臥則更痛。其水病。左半著床。則左半身愈腫。右半著床。則右半身愈腫。此皆臥診之大略也。合形狀而觀之。不有可見者乎。若夫因脈證而異。因氣色而異。

又當參之四診。辨其三因。庶乎標本明而虛實判。不至以不平平之矣。

3. 身容四法提綱

臨症之際。已視其形容。觀其坐臥矣。然有法焉。不拘於行住坐臥。難列於俯仰屈伸。屈指而計之。其綱有四。曰𠘧𠘧。曰振振。曰戰。曰慄。𠘧𠘧者何。項背強。𠘧𠘧然。猶短羽之鳥。欲飛而不能飛也。振振者何。身體動。振振然。若聳悚之容。欲定而不能定也。戰則身為之搖矣。

戰之與振。振輕而戰重也。慄則心為之戰矣。慄之與戰。戰外而慄內也。故其為病也。𠘧𠘧者太陽實。甚則有臥不著席之形。振振者元氣虛。甚則有身欲擗地之狀。戰者其人本虛。邪在外而正與之爭。正勝其邪。故勢順而易解。慄者其氣愈微。邪入內而正與之爭。邪勝其正。

故勢逆而難瘳。且𠘧𠘧者。太陽實。其證有有汗無汗之分。振振者。太陽虛。其證有汗前汗後之辨。戰在外。太陽之所屬也。身溫汗出。邪斯退矣。慄在內。少陰之所主也。身寒肢厥。邪則陷焉。故凡臨症之際。雖分觀以審其常。必合論以通其變。蓋不但不知其法者。不可為醫。

即知其法而泥於法。或知其法而離於法。亦皆不可為醫也。經曰。能合色脈。可以萬全。斯誠活法也已。

4. 意態望法提綱

望診之法。既觀身體視形容矣。然有時雖見於身體之外。實著於意態之間。又當存心省察。以診其病焉。析而言之。有因人之好惡者。有因時之寒暑者。有因體之寒熱者。何謂因人之好惡。五十一難曰。病有欲得溫者。有欲得寒者。有欲見人者。有欲不見人者。而各不同。病在何臟腑也。

然病欲得寒而欲見人者。病在腑也。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。病在臟也。何以言之。腑者陽也。陽病欲得寒。又欲見人。臟者陰也。陰病欲得溫。又欲閉戶獨處。惡聞人聲。故別知臟腑之病也。是蓋以寒熱分陰陽。以陰陽分臟腑也。推之於喜明屬陽者。元氣實。喜暗屬陰者。

元氣虛。以及喜熱飲寒飲。惡熱飲寒飲。可廣其好惡之意也。何謂因時之寒暑。傷寒論曰。夏月盛熱。欲著復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所以然者。陽微則惡寒。陰弱則發熱。此醫發其汗。令陽氣微。又大下之。令陰氣弱。五月之時。陽氣在表。胃中虛冷。以陽氣內微。不能勝冷。

故欲著復衣。十一月之時。陽氣在裡。胃中煩熱。以陰氣內弱。不能勝熱。故欲裸其身。推之於夏月惡熱者。知其陽氣勝。冬月惡寒者。知其陰氣勝。以及春秋之惡寒惡熱。喜寒喜熱。可廣其寒暑之意也。何謂因體之寒熱。傷寒論曰。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近衣被者。熱在皮膚。

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被者。寒在皮膚。熱在骨髓也。推之於身熱不欲近衣被者。則知骨髓不寒。身寒欲近衣被者。則知骨髓不熱。以及外無寒熱。欲近衣被者。骨髓寒。外無寒熱。不欲近衣被者。骨髓熱。而凡衣多惡熱。衣少畏寒之常。衣少惡熱。衣多惡寒之變。

亦可廣其寒熱之意也。是皆見於意態之間。著於身體之外。可不存心省察。以診其病歟。

醫書汗牛充棟。何須禍棗災梨。然余有不能已於言者。何則。炎黃之書。其旨深遠。漢晉之書。其文缺略。醫家因陋就簡。遂推趨時者為大名家。病家聞譽即延。亦信趨時者為真實學。自是術愈疏。方愈亂。病不至死。而醫死之。醫不欲誤。而書誤之。安得岐黃復起。明其道以辨其非耶。

是用忘其狂瞽。著述遵經。非惟欲醫家以是診病。亦欲病家以是試醫。且不欲醫病之家以是遵我。亦欲醫病之家以是遵經。果爾。則雖禍棗災梨。或未必無小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