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學山

《高註金匱要略》~ 痰飲咳嗽病脈證治第十二 (4)

回本書目錄

痰飲咳嗽病脈證治第十二 (4)

1. 痰飲咳嗽病脈證治第十二

而腎氣一丸。又所以補腎陽而不使飲之再伏耳。門人問曰。六條注云。此四飲之外。另是一症。即此條之伏飲是也。夫自二條至六條。明似列言四飲之傳五臟者。何以知水在腎一條。獨為四飲之外者。一也。又六條但曰水在腎。並無伏飲字樣。此條言伏飲。並無在腎字樣。何以知腎水即伏飲者。

二也。且四飲傳變。各有灌注道路。自腸胃而遞及胸脅經絡。皆飲湯飲水。從口而入者也。即如夫子之言。腎水便是伏飲。而謂在四飲之外。倘為亦從口入。則安得謂之四飲之外。敢問此飲是從何道而入伏腎中者。三也。又痰飲傳變。其名則有懸飲、溢飲、支飲、留飲之不同。

其症則有胸中、心下、脅下、四肢之各別。伏飲之傳變。長沙並不詳論。而夫子以為急而尤烈。將終伏而為病、僅如本條者。即謂之急烈乎。抑別有所為變症者乎。四也。請得而各聞其義。答曰。此問自不可少。夫水在心肺肝脾。俱是從四飲以後。傳射入臟之重症。獨水在腎家。

是四飲以前之輕症。即後文十八條之微飲也。以腎為水臟。腎陽一微。即召水而伏飲。故曰在四飲之外也。凡伏而不見者謂之伏。臟腑中不特心肺肝脾四臟。即上中二焦諸腑。俱不能容伏飲。非無飲也。以有飲則必明見外症。而不得謂之伏故也。惟腎與膀胱。一臟一腑。有河海之象。

飲伏其中。頗能隱藏得住。而少耽時日。故知水在腎。即所謂伏飲也。四飲皆從口入。伏飲亦何曾不從口入乎。但四飲之病。是因上中二焦。陽氣不能分運。故其水氣。漸積漸高。愈滿愈鼓之候。伏飲之病。上中無恙。惟腎氣衰冷。而腑化寒停。膀胱之絡通於臟。則水寒之氣。

由腑絡而入伏腎中者也。痰飲之變。至溢飲、支飲。而其勢已劇。若再傳腎則死。蓋水源從海出。而其橫流。復淹沒於海。為大地失陷之象也。若夫伏飲之變。大概不越三症。一則伏而未發。每遇羽水之運。寒水之氣。及壬癸月日。間發而如本條之症。一則飲伏黃泉之下。而其寒氣每上干太虛。

俾肺氣縮而不能運布。則水積腸間。而即為痰飲之症。我故曰。是四飲以前之輕症。及水源從海出者此也。一則伏飲上射。而脾肺之陽交困。以致不能傳送。而小便不行。飲從上突。日腫一日。皮肉青紫而死之症。即六條所注怒潮直決。其症急而尤烈者是矣。

十二條,夫病人飲水多。必暴喘滿。凡食少飲多。水停心下。甚者則悸。微者短氣。

此暴飲也。與前懸飲支飲之留飲不同。此暴飲之在上者。與前伏飲。並十八條之微飲又不同。凡兩段。前二句為一段。言病人胸膈熱而飲水多。則水不及滲而停於心下。於是水迫肺氣而喘。水浮胸分而滿。雖非四飲之已成者。而其為病亦暫與支飲同也。後四句為一段。言不必病人。

白話文:

本篇論述痰飲咳嗽病中一種特殊的病症:伏飲。

有人提出疑問,為何「水在腎」一節單獨列出,與前述四種飲(懸飲、溢飲、支飲、留飲)不同?四飲皆由口入,而伏飲並未明確提及由口入,那它是如何進入腎臟的?此外,四飲的傳變過程已有詳述,但伏飲的傳變卻未詳細說明,其急烈程度如何?

解答指出,「水在腎」是四飲之前的輕症,相當於後文所述的微飲。腎為水臟,腎陽不足便會導致水停積而形成伏飲。伏飲之所以稱為「伏」,是因為它隱匿於臟腑之中,不像其他飲症會明顯表現出外在症狀。唯有腎和膀胱,因其具有容納大量液體的能力,才能隱藏伏飲。

四飲皆由口入,伏飲也同樣如此,但其病機不同。四飲是因上中二焦陽氣不足,導致水氣積聚;而伏飲則是腎陽衰弱,寒邪停滯,水寒之氣經由膀胱與腎臟相通的經絡進入腎臟。

痰飲發展到溢飲、支飲階段,病情已十分危急,若再傳至腎臟則危及生命。伏飲的變化則大致有三種:1. 伏而不發,偶爾因天氣或季節變化而發作;2. 飲停積於腎臟深處,寒氣上犯肺部,導致肺氣受阻,水液積聚腸胃,轉化為痰飲;3. 伏飲上衝,影響脾肺陽氣,導致小便不通,腹部腫脹,最終危及生命。

最後,文中還提及一種「暴飲」,它與懸飲、支飲、留飲以及伏飲、微飲都不同。暴飲是因胸膈熱,飲水過多,水液停積於心下,導致喘滿、心悸或氣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