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註金匱要略》~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(5)
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(5)
1.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
赤豆當歸散方,赤小豆(三升、浸令芽出。曝乾),當歸(十兩)
上二味。杵為散。漿水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
此陰火之結於下焦血分者。營行脈中。血熱而短。故脈數。氣不病。故無熱也。胸中液短者必煩。然因無表熱。故雖煩而亦微也。默默欲臥。少陰受熱之應。下焦陰血中結熱。故移其熱於少陰耳。汗出者。血得熱而蒸其液於外。猶之地得熱而潮其濕於上也。肝之為臟。開竅於目。
肝統血。故血熱者。目赤如鳩。赤為火之色。黑為燼之氣。初得之為初炎之火。故赤。七八日四眥黑者。火亢甚。而呈煙煤之象也。下焦血熱而短。血熱甚。則上移其熱於胃。血短甚。又藉資津液於胃。故善飢殺穀而能食也。夫以血熱血短之故。以致善能殺穀而食。豈非氣壅血敗而成膿。
有以見此抽吸胃精之症耶。故知之。赤小豆味甘。臍黑而色正紅。甘則解毒。臍黑則走下焦陰分。色正紅則其入血可知。加之浸令芽出。芽性上銳而走氣分。與補血之當歸相配。明系欲其直走下焦之血分。既補其血。並解其毒。且使之上銳而行提其血中之結氣。服以漿水者。
漿水味酸性寒。酸則取其入肝。寒則取其解熱也。下卷十六篇、下血而在大腸之近處者。亦主此湯。則其從下焦而補之升之清之散之之義。可並見矣。
陽毒之為病。面赤。斑斑如錦紋。咽喉痛。吐膿血。五日可治。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鱉甲湯主之。
升麻鱉甲湯方
升麻(二兩),鱉甲(手指大一片炙),當歸(一兩),甘草(二兩),雄黃(半兩研),蜀椒(炒去汗一兩)
上六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。頓服之。老小再服。取汗。
此陰火之鬱於上焦氣分。而殘暴其血中之清陽者。氣分屬陽而受毒。故曰陽毒。與俗稱陽火亢熱之毒不涉。陽氣受陰火之毒。不能載血流行。面為諸陽之合。故獨赤。斑斑如錦紋。氣病而不與血相入之象也。咽喉。為清氣上出之道。氣從陰火之化。故痛。氣傷則膿。氣傷而血亦與之俱傷者。
故吐膿亦吐血也。五日可治。五日以內尚可治。七日不可治。謂七日以外則不可治矣。見急宜治之。遲則必死。警惕之詞也。蓋此及下文二條。系邪火銷鑠真水之症。五日以內。為五行之生數。生而未成。則邪火尚易撲滅。故可治。七為火之成數。燎原之勢。便不可向邇矣。
況七日以外乎。故不可治也。所謂五日可治。而主升麻鱉甲湯者。妙哉仲景。誠聰明睿智。高視九天九地之下。而秋毫不遺者也。夫此症。原為陰邪之火。鬱於上焦氣分。而殘暴其血中之清陽。故用鱉甲為主。以鱉為水族疥蟲。得金水之正。後天之水能制火。先天之丙伏於庚。
合先後天而兩治。陰邪之火。焉有不服者哉。且鱉性屬陰。而其甲屬天象。是為陰中之陽。與補血之當歸相合。則峻補殘暴之陰。而尤能行血中之氣矣。雄黃、蜀椒。俱屬味辛氣重之品。味辛則能制伏陰火。氣重。則又能專引鱉甲、當歸。而入於氣分矣。且雄黃之氣重於散。
白話文:
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
赤豆當歸散方:用赤小豆三升(泡水至發芽後曬乾)、當歸十兩,搗成粉末。用米漿水送服,每次一小勺,一天服用三次。
此方適用於陰火結聚在下焦血分,營氣運行於脈中受阻,血熱而量少,所以脈搏頻數,但沒有其他氣分病症,因此不發熱。胸中津液不足則煩躁不安,但因為沒有表熱,所以煩躁也較輕微,患者默默想睡覺,這是少陰經受熱的表現。下焦陰血中積聚熱邪,因此將熱邪傳導到少陰經。汗出是因為血熱蒸發體液到體表,如同土地受熱蒸發水分一樣。肝臟開竅於目,肝主血,所以血熱則眼睛發紅,如同鴿子的眼睛一樣。紅色是火的顏色,黑色是灰燼的顏色。初期發病時,如同初起的火焰,所以眼睛發紅;如果病程發展到七八天,眼角發黑,則是火邪更盛,呈現出煙煤的樣子。下焦血熱量少,血熱嚴重時,熱邪上移到胃部;血量不足時,又需要胃部津液的供給,所以患者很餓,食量很大。由於血熱而血量不足,導致患者食慾旺盛,這難道不是氣機壅塞、血液敗壞而化膿的表現嗎?
由此可見其抽吸胃部精氣的病症。因此,我們用赤小豆,它味甘、顏色正紅,臍部發黑,甘味能解毒,臍部發黑則能入下焦陰分,顏色正紅則能入血,加上泡水發芽,芽的特性向上走氣分,與補血的當歸配合,明顯是想讓藥力直達下焦血分,既能補血,又能解毒,還能使藥力向上提昇血中瘀結之氣。用米漿水送服,是因為米漿水味酸性寒,酸味能入肝,寒性能解熱。下卷十六篇中提到,對於下焦出血,且出血部位靠近大腸的病症,也可用此方,說明此方能從下焦入手,補血、升提、清熱、散結的功效,由此可見一斑。
陽毒的症狀:面部發紅,出現斑點,如同錦紋一樣;咽喉疼痛,吐膿血。五日內可以治癒,七日後則難以治癒。升麻鱉甲湯主治此症。
升麻鱉甲湯方:用升麻二兩,鱉甲(手指大小一片,炙烤),當歸一兩,甘草二兩,雄黃半兩(研磨),蜀椒(炒去汗,一兩)。以上六味藥,加水四升,煎煮取一升,一次服下,老幼病人可以再服用一次,以求發汗。
此方適用於陰火鬱結在上焦氣分,損傷血中清陽之氣的病症。氣分屬陽而受毒,所以稱為陽毒,這與俗稱的陽火亢熱之毒不同。陽氣受到陰火毒邪的侵襲,不能載運血液運行,面部是諸陽之會,所以單獨發紅;出現斑點,如同錦紋一樣,這是氣分病變而不與血分相通的表現。咽喉是清氣上出的通道,氣分受陰火所傷,所以疼痛;氣分受損則化膿,氣分受損而血液也同時受損,所以會吐膿血。五日內可以治癒,五日內尚可治療,七日後則難以治癒,意思是說,七日後就難以治療了。見症狀急需治療,延遲則必死,這是警示性的話。這一段和下文兩條,都是邪火灼傷真陰的症狀。五日內屬於五行之生數,生而未成,邪火尚易撲滅,所以可以治癒;七為火的成數,如同燎原之勢,就難以控制了。
況且七日以後呢?所以不可治癒。所謂五日內可以治癒,而使用升麻鱉甲湯,仲景真是妙極了,實在是聰明睿智,高瞻遠矚,考慮周全的人啊!此症本是陰邪之火鬱結在上焦氣分,損傷血中清陽,所以用鱉甲為主藥,鱉屬水族,性寒,能制火;後天之水能制火,先天之丙火伏藏於庚金,結合先後天之氣,兩方面治療陰邪之火,怎麼能不服從呢?而且鱉性屬陰,而其甲屬天象,是陰中之陽,與補血的當歸相合,則能峻補受損的陰氣,又能運行血中的氣機。雄黃、蜀椒都屬味辛氣重的藥物,辛味能制伏陰火,氣重則又能引導鱉甲、當歸入氣分。而且雄黃氣重能散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