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脈訣刊誤》~ 卷下 (11)
卷下 (11)
1. 診婦人有妊歌
脈經曰。得太陰脈為男。得太陽脈為女。太陰脈沉。太陽脈浮。又云左手沉實為男。右手浮大為女。左右手俱沉實。猥生二男。左右手俱浮大。猥生二女。李氏雖改脈訣沉細為沉大。猶未知太陽脈浮非男。脈經作女診也。太陰脈沉非女。脈經作男診也。又以太陽為左手心部。
太陰為右手肺部。是又惑於脈訣脈賦之差。徇池氏以舛注舛之非也。脈經雖曰太陽脈沉為男。太陰脈浮為女。亦不明言以何經為太陽太陰。當於何部診之。不若脈經後條浮大為女。沉實為男為明白。故依後條改之。
諸陽為男諸陰女。指下分明長記取。
脈經曰。左右尺俱浮為產二男。不爾則男作女生。左右尺俱沉為產二女。不爾則女作男生。前云右浮大為女。左沉實為男。是獨以左右脈各異立言。今左右俱浮為二男。俱沉為二女。是並左右兩尺脈一同以立言。其於諸陽男。諸陰女。未嘗差也。左沉實左疾。左偏大。與俱浮。
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陽也。右浮大。右疾。右偏大。與俱沉。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陰也。此二句總結男女分診定法也。以上辨四月之後。妊娠男女之診。
〔母乘子〕(夫乘妻)兮縱氣霧。妻乘夫兮橫氣助。子乘母兮逆氣參。〔夫乘妻〕(母乘子)兮順氣護。
仲景謂脈有相乘。水行乘火。金行乘木。曰縱。謂其氣直恣。乘其所勝也。火行乘水。木行乘金。曰橫。謂其氣橫逆。反乘所不勝也。水行乘金。火行乘木。曰逆。謂子加於母而氣逆也。金行乘水。木行乘火。為順。謂由母至子。其氣順也。李晞範不知此論相乘。脈中夫妻母子。
卻作人身形之夫妻母子解之。理不能通。然脈訣引此以診別男女妊形。據脈經別載於前。不載在診妊娠之條。本只是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脈訣不能甄別。混引以歌妊娠。今姑依仲景解之。此四句元在後。今移在此。與縱橫逆順從類。其縱順二脈。改依仲景元文。
左手帶縱兩個兒。右手帶橫一雙女。左手脈逆生三男。右手脈順生三女。寸關尺部皆相應。一男一女分形證。
以上十句。皆脈訣自撰之辭。恐難以診妊娠男女之別也。且相乘之脈。乃五臟之邪。發為病證。見之於脈。妊娠乃陰陽和平。陽施陰化以成形。豈有逆於理。乘於臟。現於脈。用為男女之診。又寸關尺皆應。即是左右手前後如一也。即脈經所謂三部浮沉正等之脈。何以應一男一女乎。以上系脈訣差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以論妊娠。今條其非如前。
往來三部通流利。滑數相參皆替替。陽盛陰虛脈得明。遍滿胸堂皆逆氣。
此言惡阻之證之脈。
小兒足日胎成聚。身熱脈亂無所苦。汗出不食吐逆時。精神結構其中住。
此亦謂惡阻證也。脈亂。蓋謂滑數而躁疾也。非謂惡亂無次序者。此八句。皆謂妊娠病脈。
白話文:
診婦人有妊歌
古代醫書記載,判斷胎兒性別的方法,有以太陰脈、太陽脈的浮沉來判斷的說法。太陰脈沉則為男,太陽脈浮則為女。左手脈沉實為男,右手脈浮大為女。若左右手皆沉實,則生雙男;若左右手皆浮大,則生雙女。但這些說法存在一些矛盾和含糊不清之處,例如脈經中關於太陰、太陽脈的部位和浮沉與性別的關係描述不夠明確,與後續關於浮大、沉實判斷性別的說法有所出入。
後世醫家對此進行了整理和修正,認為諸陽為男,諸陰為女,判斷胎兒性別應以脈象的浮沉和位置來判斷。例如,左右尺脈皆浮則生雙男,否則可能生一男一女;左右尺脈皆沉則生雙女,否則可能生一男一女。 左右手脈象的不同,也可用來判斷性別。
此外,古籍中還提到「相乘」的概念,以水、火、金、木四行的生克關係來解釋脈象。例如「母乘子」指母體之氣滋養胎兒;「子乘母」指胎兒之氣影響母體,等等。但這種以五行相生相剋來解釋胎兒性別的理論,在醫理上難以自圓其說。
有些醫書中,又以左手脈的「縱」、「逆」和右手脈的「橫」、「順」來判斷胎兒性別和數量,但這些說法缺乏可靠的醫學依據,也難以用於實際診斷。
最後,文中還描述了妊娠期間可能出現的惡阻症狀及其脈象特徵,例如脈象滑數、躁疾,以及其他症狀,例如身熱、脈亂、汗出、不食、嘔吐等。 這些描述是針對妊娠期可能出現的病理情況的脈象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