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一 (41)
卷一 (41)
1. 論一首、脈證三條、方十二首
)蓋風寒濕三氣雜至。合而所發。痛久則邪盛正弱。身體即尪羸也。痹氣下注。腳腫如脫。上行則頭眩短氣。擾胃則溫溫欲吐。表裡上下皆痹。故其治亦雜揉。桂麻防風。發表行痹。甘草生薑。和胃調中。芍藥知母和陰清熱。而附子用知母之半。行陽除寒。白朮合於桂麻。則能祛表裡之濕。
而生薑多用。以其辛溫。又能使諸藥宣行也。與越婢加朮附湯。其意略同。沈氏則謂脾胃肝腎俱虛非也。溫溫。金鑑。改作嗢嗢。不必然。(詳見於傷寒論證義。)
桂枝芍藥知母湯方
桂枝(四兩),芍藥(三兩),甘草(二兩),麻黃(二兩),生薑(五兩),白朮(五兩),知母(四兩),防風(四兩),附子(二兩炮。二兩趙作一枚)
上九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(案千金外臺。防風湯七升。作一斗。二升。作三升。)
外臺古今錄驗。防風湯。主身體四肢節解。疼痛如墮脫腫。案之皮急。頭眩短氣。溫溫悶亂如欲吐。
即本方。去麻黃。
千金防風湯,主療與外臺同。
於本方。無麻黃附子。有半夏杏仁芎藭。
味酸則傷筋。筋傷則緩。名曰泄。咸則傷骨。骨傷則痿。名曰枯。枯泄相搏。名曰斷泄。營氣不通。衛不獨行。營衛俱微。三焦無所御。四屬斷絕。身體羸瘦。獨足腫大。黃汗出脛冷。假令發熱。便為歷節也。(四屬。程作四肢。此條程魏接下烏頭溥為一條。非。)
〔徐〕此論飲食傷陰。致營衛俱痹。足腫脛冷。有類歷節。但當以發熱別之也。謂飲食既傷陰。然味各歸其所喜。政酸為肝之味。過酸則傷筋。筋所以束骨。而利機關。傷則緩漫不收。肝氣不斂。故名曰泄。咸為腎之味。過咸則傷腎。腎所以華髮而充骨。傷則髓竭精虛。腎氣痿憊。
故名曰枯。肝腎者人之本也。腎不榮。而肝不斂。根銷源斷。故曰斷泄。飲食傷陰。營先受之。乃營氣不通。營衛本相依。營傷衛不獨治。因循既久。營衛俱微。三焦所以統領內氣。而充貫四肢者也。失營衛之養。而無所恃以為御。御者攝也。四屬之氣。不相統攝而斷絕。四屬者。
四肢也。元氣既憊。身體羸瘦。足尤在下陽氣不及。腫大脛冷。榮中氣鬱。則熱而黃汗。然此皆陰分病。非歷節。歷節挾外之濕邪。而重且痛也。唯外邪必發熱。故曰假令發熱。是表分亦有邪。從肌肉而歷關節。使為歷節。
〔尤〕虛病不能發熱。歷節則未有不熱者。故曰假令發熱。便為歷節。後水氣篇中又云。黃汗之病。兩脛自冷。假令發熱。此屬歷節。蓋即黃汗歷節。而又致其辨也。
〔鑑〕名曰斷泄之泄字。當是絕字。始與下文相屬。必是傳寫之訛。
案平脈法。林億注。四屬者。謂皮肉脂髓。成注亦同。
白話文:
論一首、脈證三條、方十二首
風寒濕三種邪氣同時入侵,共同導致疾病發作。疼痛時間久了,邪氣盛而正氣衰弱,身體就會消瘦虛弱。痹氣向下流注,腳腫得像脫了臼一樣;向上則頭暈氣短,擾亂胃氣則感覺溫溫的想吐。表裡上下都痺痛,所以治療方法也比較複雜。桂枝、麻黃、防風發表散寒通痹;甘草、生薑和胃調中;芍藥、知母滋陰清熱;附子用量是知母的一半,溫陽散寒;白朮與桂枝、麻黃配合,能祛除表裡之濕。
生薑用量較多,因為它辛溫,又能使其他藥物更好地發揮作用。這與越婢加朮附湯的用意大致相同。沈氏認為脾胃肝腎俱虛的說法是不對的。「溫溫」,《金鑑》中改作「嗢嗢」,不一定正確(詳見《傷寒論證義》)。
桂枝芍藥知母湯方
桂枝(四兩)、芍藥(三兩)、甘草(二兩)、麻黃(二兩)、生薑(五兩)、白朮(五兩)、知母(四兩)、防風(四兩)、附子(二兩,炮製;或用一 枚,趙氏用量)
上九味,用水七升,煎煮至二升,溫服七合,一日三次。(案: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外臺秘要》中,防風湯的劑量:七升作一斗,二升作三升。)
外臺古今錄驗方:防風湯,主治身體四肢關節疼痛,像要脫臼一樣腫脹,皮膚繃緊,頭暈氣短,感覺溫溫的,胸口鬱悶想吐。
此方即本方去麻黃。
千金防風湯,主治與外臺秘要方相同。
此方在原方基礎上去除麻黃、附子,加入半夏、杏仁、芎藭。
酸味傷筋,筋傷則鬆弛,稱為「泄」;鹹味傷骨,骨傷則痿弱,稱為「枯」;「枯」與「泄」互相搏結,稱為「斷泄」。營氣不通,衛氣不能單獨運行,營衛都衰弱,三焦失去調節作用,四肢氣血不通,身體消瘦,單腳腫大,出黃汗,小腿冰冷。如果發熱,則成為歷節病。(「四屬」,程氏注為「四肢」,此條程氏、魏氏與後文烏頭的內容連接在一起,並非如此。)
〔徐氏注〕此論述飲食傷陰,導致營衛都痺阻,腳腫小腿冰冷,與歷節病相似,但應以是否發熱來區別。飲食傷陰,但各種味道都有其歸屬的臟腑。酸味是肝的口味,過酸則傷筋,筋是束縛骨骼,使關節活動自如的,筋傷則鬆弛無力,肝氣不能收斂,所以稱為「泄」。鹹味是腎的口味,過鹹則傷腎,腎是使頭髮烏黑,骨骼充盈的,傷腎則髓竭精虛,腎氣衰弱,所以稱為「枯」。肝腎是人體的根本,腎不榮,肝不斂,根本枯萎,所以稱為「斷泄」。飲食傷陰,營氣首先受害,於是營氣不通,營衛氣血本應相互依賴,營傷則衛氣不能單獨運行,久而久之,營衛都衰弱,三焦是統領內部氣機,充盈四肢的,失去營衛的滋養,就沒有依託來調節,調節就是攝取的意思。四肢的氣血不相統攝而斷絕,「四屬」指四肢。元氣衰弱,身體消瘦,腳在下方,陽氣不易到達,所以腫大冰冷。榮衛之氣鬱滯,則發熱出黃汗。然而這些都是陰分病,不是歷節病。歷節病是外邪挾帶濕邪,疼痛加重。只有外邪入侵才會發熱,所以說「假令發熱,便為歷節」,意思是表分也有邪氣,從肌肉到關節,才會成為歷節病。
〔尤氏注〕虛病不能發熱,而歷節病一定會發熱,所以說「假令發熱,便為歷節」。《水氣病篇》中又說,黃汗病,兩脛冰冷,如果發熱,屬於歷節病,這就是說黃汗病與歷節病,又可以互相區分。
〔鑑氏注〕「斷泄」中的「泄」字,應是「絕」字,才能與下文連貫,一定是抄寫錯誤。
案平脈法:林億注:「四屬」指皮肉脂髓,成無己注也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