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一 (31)
卷一 (31)
1.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
2. 證二條、方六首
師曰:瘧脈自弦。弦數者多熱,弦遲者多寒。弦小緊者下之瘥,弦遲者可溫之,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。浮大者可吐之。弦數者風發也,以飲食消息止之。(弦緊下,脈經有數字。風發,外臺作風疾。)
〔程〕《內經》曰:「痎瘧皆生於風。」其蓄作有時者何也?岐伯曰:「瘧之始發也,先起於毫毛,伸欠乃作,寒慄鼓頷,腰脊俱痛。寒去則內外皆熱,渴欲飲水。方其寒,湯火不能溫;及其熱,冰水不能寒。此陰陽交爭,虛實並作,邪舍於營衛之間,風寒之氣不常,故休作有時,而作往來寒熱也。」
木鬱則發熱,熱則脈數。此邪氣微者,故以飲食消息止之。《經》曰:「五臟病各有得者愈,五臟病各有所惡。各隨其不喜者為病,遂其喜惡,而消息之,則瘧自止。」上說如此,後並無汗吐下溫針灸之法。去古既遠,文多簡略,不可考矣。
〔徐〕瘧者,半表裡病,而非驟發之外病也。故《內經》曰:「夏傷於暑,秋必痎瘧。」又曰:「在皮膚之內,腸胃之外。」唯其半表裡,則脈必出於弦。弦者東方甲木之氣,經屬少陽,故曰「瘧脈自弦」。自者謂感有風寒,而脈唯自弦也。於是脈既有一定之象,而兼數為熱,兼遲為寒,此其大綱也。
〔尤〕瘧者,少陽之邪;弦者,少陽之脈。有是邪,則有是脈也。然瘧之舍,固在半表半裡之間;而瘧之氣,則有偏多偏少之異。故其病有熱多者,有寒多者,有里多而可下者,有表多而可汗可吐者,有風從熱出,而不可以藥散者,當各隨其脈而施治也。徐氏曰:「脈大者為陽,
小者為陰。緊雖寒脈,小緊則內入而為陰矣。陰不可從表散,故曰下之愈。遲既為寒,溫之無疑。弦緊不沉,為寒脈,而非陰脈。非陰故可發汗針灸也。瘧脈概弦,而忽浮大,知邪在高分。高者引而越之,故可吐。既云『弦數者多熱矣』,而復申一義云:『弦數者風發』。見多熱不已,
必至於極熱。熱極則生風,風生則肝木侮土,而傳其熱於胃,坐耗津液。此非徒求之藥,須以飲食消息,止其熾熱。即梨汁蔗漿、生津止渴之屬,正《內經》『風淫於內,治以甘寒』之旨也。」
案:「風發以飲食消息止之」,其義未清晰,姑舉二氏之說,以備考。《金鑑》云:「弦小緊者之『小』字,當是『沉』字,則有可下之理;弦緊者,當是弦浮緊,則有可發汗之理;弦浮大者,當是弦滑大,則有可吐之理,且不遺本文『瘧脈自弦』之意。」此說不必矣,徐尤之注,義自允當。
病瘧,以月一日發,當以十五日愈。設不瘥,當月盡解。如其不瘥,當云何?師曰:「此結為癥瘕,名曰瘧母,急治之,宜鱉甲煎圓。」(《脈經》,自「病瘧」止「師曰此」三十字無。「結」上有「瘧疾」二字,無「急治之」三字。趙本「圓」作「丸」,下並同。)
〔程〕五日為一候,三候為一氣,一氣十五日也。夫人受氣於天,氣節更移,營衛亦因之以易。故交一節氣當愈,不愈者,再易一氣,故云月盡解也。
白話文:
證二條、方六首
老師說,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。弦脈而脈數者,多屬熱證;弦脈而脈遲者,多屬寒證;弦脈而細緊者,瀉下則病癒;弦脈而遲者,可以溫補;弦脈而緊者,可以發汗、針灸;脈浮大者,可以吐瀉。弦脈而脈數者,是風邪引起的,可用飲食調理緩解病情。(原文中「弦緊下」、「脈經有數字」、「風發」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風疾」)
《內經》說,瘧疾都源於風邪。為什麼它會定期發作呢?岐伯說:瘧疾初發時,先從毛髮開始,伸懶腰打哈欠後發病,出現寒顫、下巴緊繃、腰脊疼痛。寒邪退去後,則內外皆熱,口渴想喝水。在寒邪發作時,即使是熱湯熱火也暖不了身體;在熱邪發作時,即使是冰水也冷卻不了身體。這是陰陽交爭,虛實並作,邪氣停留在營衛之間造成的。風寒之邪並不恆定,所以發作有間歇期,表現為寒熱往來。
木氣鬱滯就會發熱,發熱則脈象數。這是邪氣輕微的表現,所以用飲食調理來緩解病情。《內經》說:「五臟的疾病各有其可以治癒的因素,各有其所憎惡的因素。各隨其所憎惡的因素而致病,順應其喜惡,而加以調理,則瘧疾自然會停止。」以上是古籍的說法,後面沒有汗法、吐法、下法、溫法、針灸法的詳細記載,因年代久遠,文字簡略,難以考證。
瘧疾是半表半裡的疾病,而不是突然發作的外感病。所以《內經》說:「夏天受暑邪侵害,秋天必然會得瘧疾。」又說:「在皮膚之內,腸胃之外。」正因為它半表半裡,所以脈象必然是弦脈。弦脈是東方甲木之氣,經絡屬少陽,所以說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。「自」指的是感受了風寒之邪,脈象就自現為弦脈。脈象既有其固定的特徵,又兼有脈數(熱證)或脈遲(寒證)的表現,這就是瘧疾脈象的大概情況。
瘧疾是少陽之邪,弦脈是少陽的脈象,有了這種邪氣,就會出現這種脈象。但是瘧疾的邪氣,停留在半表半裡之間,而瘧疾的邪氣,又有偏盛偏衰的不同。所以瘧疾的病情,有熱盛者,有寒盛者,有裡證盛而可以瀉下者,有表證盛而可以發汗或吐瀉者,有風邪從熱邪而出,不可以藥物疏散者。應該根據各自的脈象而施治。徐氏說,脈大者為陽,脈小者為陰。脈緊雖然是寒脈,但脈細緊則內入而屬陰,陰證不可以從表散,所以說瀉下則病癒;脈遲既是寒證,溫補無疑;弦脈而緊,但並不沉伏,是寒脈,但不是陰脈,因為不是陰證,所以可以發汗、針灸。瘧疾的脈象總體是弦脈,但如果突然出現脈浮大,就知道邪氣在上焦,上焦之邪要引導它排出,所以可以吐瀉。既然說弦脈而脈數者多屬熱證,又重申一句說弦脈而脈數者是風邪引起的,是因為熱證嚴重不已,必然達到極度炎熱,熱極生風,風邪生起則肝木克脾土,而將熱邪傳給胃,耗傷津液,這就不是單純用藥所能解決的,必須用飲食調理,緩解熾熱之邪,比如梨汁、甘蔗汁等,可以生津止渴,這正是《內經》中「風淫於內,治以甘寒」的原則。
關於「風邪引起的,可用飲食調理緩解病情」這一點,其含義還不夠清晰,暫且列舉二氏的說法,以供參考。《金鑑》說:「弦脈而細緊」中的「細」字,應該是「沉」字,那麼就有瀉下的道理;「弦脈而緊」應該是「弦脈而浮緊」,那麼就有發汗的道理;「弦脈而浮大」應該是「弦脈而滑大」,那麼就有吐瀉的道理。這樣就不會遺漏原文「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」的意思。這種說法不必深究。徐氏和尤氏的注釋,其義理是允當的。
得了瘧疾,以每月一日發病計算,應當在十五日痊癒。如果沒有痊癒,應當在月底痊癒。如果仍然沒有痊癒,應該怎麼辦?老師說:這是結成了癥瘕,叫做瘧母,應該緊急治療,宜用鱉甲煎丸。(《脈經》中「自病瘧止師曰此三十字無。結上有瘧疾二字。無急治之三字。趙本圓作丸。下並同。」)
五日為一候,三候為一氣,一氣十五日。人體受氣於天,氣候節令更替,營衛之氣也隨著而改變。所以經過一個節氣,就應該痊癒;如果沒有痊癒,再經過一個節氣,就應該痊癒,所以說在月底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