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一 (31)
卷一 (31)
1.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
2. 證二條、方六首
師曰瘧脈自弦。弦數者多熱。弦遲者多寒。弦小緊者下之瘥。弦遲者可溫之。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。浮大者可吐之。弦數者風發也。以飲食消息止之。(弦緊下。脈經有數字。風發。外臺作風疾。)
〔程〕內經曰。痎瘧皆生於風。其蓄作有時者何也。岐伯曰。瘧之始發也。先起於毫毛。伸欠乃作。寒慄鼓頷。腰脊俱痛。寒去則內外皆熱。渴欲飲水。方其寒。湯火不能溫。及其熱冰水不能寒。此陰陽交爭。虛實並作。邪舍於營衛之間。風寒之氣不常。故休作有時。而作往來寒熱也。
木鬱則發熱。熱則脈數。此邪氣微者。故以飲食消息止之。經曰。五臟病各有得者愈。五臟病各有所惡。各隨其不喜者為病。遂其喜惡。而消息之。則瘧自止。上說如此。後並無汗吐下溫針灸之法。去古既遠。文多簡略。不可考矣。
〔徐〕瘧者。半表裡病。而非驟發之外病也。故內經曰。夏傷於暑。秋必痎瘧。又曰。在皮膚之內。腸胃之外。唯其半表裡。則脈必出於弦。弦者東方甲木之氣。經屬少陽。故曰瘧脈自弦。自者謂感有風寒。而脈唯自弦也。於是脈既有一定之象。而兼數為熱。兼遲為寒。此其大綱也。
〔尤〕瘧者。少陽之邪。弦者。少陽之脈。有是邪。則有是脈也。然瘧之舍。固在半表半裡之間。而瘧之氣。則有偏多偏少之異。故其病有熱多者。有寒多者。有里多而可下者。有表多而可汗可吐者。有風從熱出。而不可以藥散者。當各隨其脈而施治也。徐氏曰。脈大者為陽。
小者為陰。緊雖寒脈。小緊則內入而為陰矣。陰不可從表散。故曰下之愈。遲既為寒。溫之無疑。弦緊不沉。為寒脈。而非陰脈。非陰故可發汗針灸也。瘧脈概弦。而忽浮大。知邪在高分。高者引而越之。故可吐。既云弦數者多熱矣。而復申一義云。弦數者風發。見多熱不已。
必至於極熱。熱極則生風。風生則肝木侮土。而傳其熱於胃。坐耗津液。此非徒求之藥。須以飲食消息。止其熾熱。即梨汁蔗漿。生津止渴之屬。正內經風淫於內。治以甘寒之旨也。
案風發以飲食消息止之。其義未清晰。姑舉二氏之說。以備考。金鑑云。弦小緊者之小字。當是沉字。則有可下之理。弦緊者。當是弦浮緊。則有可發汗之理。弦浮大者。當是弦滑大。則有可吐之理。且不遺本文瘧脈自弦之意。此說不必矣。徐尤之注。義自允當。
病瘧。以月一日發。當以十五日愈。設不瘥。當月盡解。如其不瘥。當云何。師曰。此結為癥瘕。名曰瘧母。急治之。宜鱉甲煎圓。(脈經。自病瘧止師曰此三十字無。結上有瘧疾二字。無急治之三字。趙本圓作丸。下並同。)
〔程〕五日為一候。三候為一氣。一氣十五日也。夫人受氣於天。氣節更移。營衛亦因之以易。故交一節氣當愈。不愈者。再易一氣。故云月盡解也。
白話文:
證二條、方六首
老師說,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。弦脈而脈數者,多屬熱證;弦脈而脈遲者,多屬寒證;弦脈而細緊者,瀉下則病癒;弦脈而遲者,可以溫補;弦脈而緊者,可以發汗、針灸;脈浮大者,可以吐瀉。弦脈而脈數者,是風邪引起的,可用飲食調理緩解病情。(原文中「弦緊下」、「脈經有數字」、「風發」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風疾」)
《內經》說,瘧疾都源於風邪。為什麼它會定期發作呢?岐伯說:瘧疾初發時,先從毛髮開始,伸懶腰打哈欠後發病,出現寒顫、下巴緊繃、腰脊疼痛。寒邪退去後,則內外皆熱,口渴想喝水。在寒邪發作時,即使是熱湯熱火也暖不了身體;在熱邪發作時,即使是冰水也冷卻不了身體。這是陰陽交爭,虛實並作,邪氣停留在營衛之間造成的。風寒之邪並不恆定,所以發作有間歇期,表現為寒熱往來。
木氣鬱滯就會發熱,發熱則脈象數。這是邪氣輕微的表現,所以用飲食調理來緩解病情。《內經》說:「五臟的疾病各有其可以治癒的因素,各有其所憎惡的因素。各隨其所憎惡的因素而致病,順應其喜惡,而加以調理,則瘧疾自然會停止。」以上是古籍的說法,後面沒有汗法、吐法、下法、溫法、針灸法的詳細記載,因年代久遠,文字簡略,難以考證。
瘧疾是半表半裡的疾病,而不是突然發作的外感病。所以《內經》說:「夏天受暑邪侵害,秋天必然會得瘧疾。」又說:「在皮膚之內,腸胃之外。」正因為它半表半裡,所以脈象必然是弦脈。弦脈是東方甲木之氣,經絡屬少陽,所以說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。「自」指的是感受了風寒之邪,脈象就自現為弦脈。脈象既有其固定的特徵,又兼有脈數(熱證)或脈遲(寒證)的表現,這就是瘧疾脈象的大概情況。
瘧疾是少陽之邪,弦脈是少陽的脈象,有了這種邪氣,就會出現這種脈象。但是瘧疾的邪氣,停留在半表半裡之間,而瘧疾的邪氣,又有偏盛偏衰的不同。所以瘧疾的病情,有熱盛者,有寒盛者,有裡證盛而可以瀉下者,有表證盛而可以發汗或吐瀉者,有風邪從熱邪而出,不可以藥物疏散者。應該根據各自的脈象而施治。徐氏說,脈大者為陽,脈小者為陰。脈緊雖然是寒脈,但脈細緊則內入而屬陰,陰證不可以從表散,所以說瀉下則病癒;脈遲既是寒證,溫補無疑;弦脈而緊,但並不沉伏,是寒脈,但不是陰脈,因為不是陰證,所以可以發汗、針灸。瘧疾的脈象總體是弦脈,但如果突然出現脈浮大,就知道邪氣在上焦,上焦之邪要引導它排出,所以可以吐瀉。既然說弦脈而脈數者多屬熱證,又重申一句說弦脈而脈數者是風邪引起的,是因為熱證嚴重不已,必然達到極度炎熱,熱極生風,風邪生起則肝木克脾土,而將熱邪傳給胃,耗傷津液,這就不是單純用藥所能解決的,必須用飲食調理,緩解熾熱之邪,比如梨汁、甘蔗汁等,可以生津止渴,這正是《內經》中「風淫於內,治以甘寒」的原則。
關於「風邪引起的,可用飲食調理緩解病情」這一點,其含義還不夠清晰,暫且列舉二氏的說法,以供參考。《金鑑》說:「弦脈而細緊」中的「細」字,應該是「沉」字,那麼就有瀉下的道理;「弦脈而緊」應該是「弦脈而浮緊」,那麼就有發汗的道理;「弦脈而浮大」應該是「弦脈而滑大」,那麼就有吐瀉的道理。這樣就不會遺漏原文「瘧疾的脈象總是弦脈」的意思。這種說法不必深究。徐氏和尤氏的注釋,其義理是允當的。
得了瘧疾,以每月一日發病計算,應當在十五日痊癒。如果沒有痊癒,應當在月底痊癒。如果仍然沒有痊癒,應該怎麼辦?老師說:這是結成了癥瘕,叫做瘧母,應該緊急治療,宜用鱉甲煎丸。(《脈經》中「自病瘧止師曰此三十字無。結上有瘧疾二字。無急治之三字。趙本圓作丸。下並同。」)
五日為一候,三候為一氣,一氣十五日。人體受氣於天,氣候節令更替,營衛之氣也隨著而改變。所以經過一個節氣,就應該痊癒;如果沒有痊癒,再經過一個節氣,就應該痊癒,所以說在月底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