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六 (14)
卷六 (14)
1. 論辨二首、合九十法、方二十一首
〔程〕余。狗鼠之剩食也。其涎毒在食中。人食之則毒散於筋絡。令發瘻瘡。
巢源。養生方云。正月勿食鼠殘食。作鼠瘻。發於頸項。或毒入腹。下血不止。或口生瘡。如有蟲食。
治食犬肉不消。心下堅。或腹脹口乾大渴。心急發熱。妄語如狂。或洞下方。(千金同)
杏仁(一升合皮熟研用。)
以沸湯三升。和取汁。分三服。利下肉片。大驗。
〔程〕犬肉。畏杏仁。故能治犬肉不消。近人以之治狂犬咬。皆此意。
婦人妊娠。不可食兔肉山羊肉。及鱉雞鴨。令子無聲音。
〔程〕妊娠食兔肉。則令子缺唇。食羊肉。則令子多熱。食鱉肉。則令子項短。不令無聲音也。若食犬肉。則令子無聲音。雞鴨肉。胎產需以補益。二者不必忌之。
〔鑑〕此數者。妊婦皆不當食也。
案二說未詳孰是。故兩存之。
兔肉。不可合白雞肉食之。令人面發黃。(外臺引肘後云。兔肉。不可雜獺肉及白雞心食。)
〔鑑〕二物合食。動脾氣而發黃。故不可合食。
千金黃帝云。兔肉和獺肝食之。三日必成遁屍。共白雞肝心食之。令人而失色。一年成疸黃。
兔肉。著乾薑食之。成霍亂。
〔程〕兔肉味酸。乾薑味辛。辛能勝酸。故合食之。成霍亂。陶弘景曰。並不可與橘芥同食。二味亦辛物也。
凡鳥自死。口不閉。翅不合者。不可食之。(外臺。引肘後。閉作開。)
〔程〕鳥自死。必斂翅閉口。若張翅開口。其死也異。其肉也必毒。不可食之。
諸禽肉。肝青者。食之殺人。
〔程〕青者。必毒物所傷。故食之能殺人。
雞有六翮四距者。不可食之。(千金。引黃帝。作六距。本草。引食療。作六指。)
〔鑑〕距。雞腳爪也。形有怪異者。有毒。故不可食。
烏雞白首者。不可食之。
〔鑑〕色有不相合者。有毒。不可食。
雞不可共葫蒜食之。滯氣。(〔原注〕一云。雞子。○案葫蒜。即大蒜。)
〔程〕雞。能動風。蒜。能動痰。風痰發動。則氣壅滯。
山雞。不可合鳥獸肉食之。
〔程〕山雞。鸐雞也。小於雉而尾長。人多畜之樊中。性食蟲蟻而有毒。非唯不可共鳥獸肉同食。即單食亦在所忌也。
雉肉。久食之。令人瘦。
〔程〕雉肉。有小毒。發瘡疥。生諸蟲。以此則令人瘦。
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。
〔程〕鴨卵性寒。發冷氣。鱉肉性冷。亦發冷氣。不可合食。
婦人妊娠。食雀肉。令子淫亂無恥。(金鑑。肉下。有飲酒二字。案此依陶弘景注而補之。)
〔程〕雀性最淫。周書云。季秋雀入大水為蛤。雀不入水。國多淫泆。物類相感。理所必然。妊娠當戒食之。古慎胎教也。
雀肉。不可合李子食之。
〔程〕雀肉壯陽益氣。得李子酸澀。則熱性不行。故不可共食。
燕肉。勿食。入水為蛟龍所啖。
白話文:
論辨二首、合九十法、方二十一首
狗和老鼠吃剩的食物含有牠們的唾液毒素,人吃了會使毒素散佈到筋絡,導致生長瘻瘡。
養生方書上說,正月不要吃老鼠吃剩的食物,否則會患上鼠瘻,發病於頸項,或毒素入腹導致出血不止,或口中生瘡,如同蟲咬一般。
治療因吃狗肉不消化,胸口堅硬,或腹部脹滿口乾舌燥,心急發熱,胡言亂語像發狂一樣,或腹瀉不止的情況(千金要方也有記載)。
杏仁(一升,去皮,熟後研磨)用沸水三升,混合取汁,分三次服用,能瀉下肉片,療效顯著。
狗肉畏杏仁,所以杏仁能治療狗肉不消化。現代人用它治療狂犬病咬傷,也是基於這個道理。
孕婦不可以吃兔肉、羊肉、鱉肉、雞肉和鴨肉,否則孩子會沒有聲音。
孕婦吃兔肉,孩子會唇裂;吃羊肉,孩子會體熱;吃鱉肉,孩子會脖子短。並不是說一定會沒有聲音,但吃狗肉則會使孩子沒有聲音。雞鴨肉可以補益胎兒,這兩種不必忌諱。
這些食物,孕婦都不應該食用。
兩種說法都未詳盡說明哪個正確,所以都保留下來。
兔肉不可以和白雞肉一起吃,會讓人臉色發黃。(外台秘要引肘後備急方說:兔肉不可以和獺肉以及白雞心一起吃。)
兩種食物一起吃,會損傷脾胃而導致發黃,所以不可以一起吃。
千金要方、黃帝內經說,兔肉和獺肝一起吃,三天內就會變成遁屍;和白雞肝心一起吃,會使人面色蒼白,一年後會患上黃疸。
兔肉和乾薑一起吃,會導致霍亂。
兔肉味酸,乾薑味辛,辛能克酸,所以一起吃會導致霍亂。陶弘景說,兔肉也不可以和橘子、芥菜一起吃,這兩種也是辛味之物。
凡是自然死亡的鳥,嘴巴沒有閉合,翅膀沒有合攏的,不可以食用。(外台秘要引肘後備急方,閉合寫作張開)
鳥自然死亡,一定會收攏翅膀閉合嘴巴。如果翅膀張開,嘴巴張開,則死因不尋常,肉必然有毒,不可以食用。
各種禽類的肝臟發青的,吃了會致死。
肝臟發青,一定是被毒物所傷,所以吃了會致死。
有六根翮羽和四個爪子的雞,不可以食用。(千金要方引黃帝內經,寫作六個爪子;本草綱目引食療本草,寫作六個指頭)
雞爪,形狀怪異的,有毒,所以不可以吃。
羽毛烏黑,頭白的雞,不可以食用。
顏色不正常的,有毒,不可以吃。
雞不可以和葫蘆蒜一起吃,會導致氣滯。(注:一說雞蛋。案:葫蘆蒜,即大蒜。)
雞會引起風邪,蒜會引起痰邪,風痰交作,就會導致氣機壅滯。
山雞不可以和其它鳥獸的肉一起吃。
山雞,也叫鸐雞,比野雞小,尾巴長,人們多養在籠中,牠們以蟲蟻為食,帶有毒性,不僅不可以和其它鳥獸的肉一起吃,單獨食用也要忌諱。
野雞肉,長期食用會讓人消瘦。
野雞肉帶有小毒,會生瘡疥,生蟲,因此會讓人消瘦。
鴨蛋不可以和鱉肉一起吃。
鴨蛋性寒,會導致寒邪,鱉肉性寒,也會導致寒邪,不可以一起吃。
孕婦吃麻雀肉,會導致孩子淫亂無恥。(金匱要略,肉字下面有「飲酒」二字,按:這是根據陶弘景的注釋補充的。)
麻雀性最淫,周書上說,季秋麻雀入大水變為蛤蜊,如果麻雀不入水,國家就會淫亂。物類相感,這是必然的道理,孕婦應該戒食,這是古代謹慎胎教的體現。
麻雀肉不可以和李子一起吃。
麻雀肉壯陽益氣,李子酸澀,會阻礙陽氣運行,所以不可以一起吃。
燕肉不要吃,入了水會被蛟龍吃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