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六 (11)
卷六 (11)
1. 論辨二首、合九十法、方二十一首
〔程〕三尺以上曰糞。三尺以下曰土。土能解一切毒。非止解肉毒也。
〔鑑〕地漿能解諸毒。掘得黃土。有泉滲出。謂之地漿。三尺大概言也。未見黃土。皆穢土。得黃土。乃可取用。
案證類本草弘景地漿注云。此掘地作坎。深三尺。以新汲水沃入。攪濁少頃。取清用之。故曰地漿。亦曰土漿。金鑑之說。未見所本。
治六畜鳥獸肝。中毒方。(外臺。引張文仲同。)水浸豆豉。絞取汁。服數升愈。
〔程〕豆豉。為黑大豆所造。能解六畜胎子諸毒。(案本於別錄豆豉主治。)
馬腳無夜眼者。不可食之。
〔程〕夜眼。在馬前兩足膝上。馬有此能夜行。一名附蟬屍。
〔鑑〕凡馬皆有夜眼。若無者。其形異。故勿食之。本綱張鼎云。馬生角。馬無夜眼。白馬青蹄。白馬黑頭者。並不可食。令人癲。
食酸馬肉。不飲酒則殺人。(程本。酸。作駿。徐沈云。酸。當作駮。出秦穆公岐下野人傳。蓋馬肉無不酸者。外臺。引張文仲。亦作駿。)
〔程〕馬肉苦冷有毒。故飲酒以解之。孟詵曰。食馬肉。毒發心悶者飲清酒則解。飲濁酒則加。韓非子曰。秦穆公亡駿馬。見人食之。繆公曰。食駿馬肉。不飲酒者殺人。即飲之酒。居三年。食駿馬肉者。出死力解繆公之圍。
案穆公事。又見呂氏春秋。而巢源亦云。凡駿馬肉。及馬鞍下肉。皆有毒。不可食之。食之則死。程注為是。
馬肉不可熱食。傷人心。
〔鑑〕馬屬火。肉熱火甚。恐傷心。當冷食之。
馬鞍下肉。食之殺人。(外臺。引文仲。千金黃帝云。白馬鞍下。烏色徹肉裡者。食之傷人五臟。)
〔程〕馬鞍下肉。多臭爛有毒。食之必殺人。
白馬黑頭者。不可食之。(外臺。引肘後。下同。)白馬青蹄者。不可食之。
〔程〕虎鈐經曰。白馬青蹄。皆馬毛之利害者。騎之不利人。若食之。必能取害也。
馬肉豚肉共食飽。醉臥。大忌。
〔鑑〕馬肉屬火。豚肉屬水。共食已屬不和。若醉飽即臥。則傷脾氣。故曰大忌。
本綱孟詵云。馬肉同豚肉食。成霍亂。
驢馬肉。合豬肉食之。成霍亂。
〔程〕諸肉雜食。傷損腸胃。撩亂臟腑。故成霍亂。馬肝。及毛。不可妄食。中毒害人。
〔程〕馬肝及毛。皆有大毒。不可妄食。馬肝。一名懸烽。
王充論衡云。馬肝。氣勃而毒盛。故食走馬肝殺人。
治馬肝毒。中人未死方。(外臺。引張文仲云。仲景同。)雄鼠屎二七粒。末之。水和服。日再服。(〔原注〕屎尖者是。○是。程作雄。肘後千金外臺。並作兩鬥尖。)
〔程〕馬稟火氣而生。火不能生水。故有肝無膽。而木臟不足。故食其肝者死。漢武帝云。食肉無食馬肝。又云。文成食馬肝而死。韋莊云。食馬留肝。則其毒可知矣。馬食鼠屎。則腹脹。故用鼠屎而治馬肝毒。以物性相制也。
白話文:
論辨二首、合九十法、方二十一首
三尺以上的馬糞叫糞,三尺以下的叫土。此土能解一切毒,不只是解肉毒。
地漿能解諸毒。挖地得到黃土,有泉水滲出,叫做地漿。三尺大約是一個說法,沒看到黃土的都是污穢的土,只有得到黃土才能使用。
根據《證類本草》中弘景對地漿的註解說:這是挖地挖個坑,深三尺,用新汲的水灌進去,攪拌一下,等稍微沉澱後取清澈的水使用,所以叫地漿,也叫土漿。《金匱要略》的說法,沒有找到根據。
治療六畜禽獸肝中毒的方法:(《外台秘要》引張文仲同)用水浸泡豆豉,絞取汁液,服用幾升就能痊癒。
豆豉是用黑大豆製成的,能解六畜胎兒等諸毒。(此根據《名醫別錄》中豆豉的主治。)
馬腳沒有夜眼(馬膝蓋上的黑色斑點)的馬肉不可食用。
夜眼,在馬前兩足膝蓋以上,馬有這個才能夜行,也叫附蟬屍。
所有馬都有夜眼,如果沒有,形狀就異於常馬,所以不要食用。本綱張鼎說:馬生角、馬沒有夜眼、白馬青蹄、白馬黑頭的馬,都不可以吃,會讓人發狂。
吃酸味的馬肉,不喝酒就會致命。(程氏本注中“酸”作“駿”,徐、沈說“酸”應該作“駮”,出自《秦穆公岐下野人傳》,大概馬肉沒有不酸的。 《外台秘要》引張文仲,也作“駿”。)
馬肉性味苦寒有毒,所以要喝酒解毒。孟詵說:吃馬肉,毒發心悶的,喝清酒就能解毒,喝濁酒則會加重病情。韓非子說:秦穆公死了駿馬,看見有人吃它的肉,繆公說:吃駿馬肉,不喝酒會讓人死。於是讓吃駿馬肉的人喝酒,過了三年,那些吃駿馬肉的人,拼死出力解了繆公的圍困。
關於穆公的故事,還見於《呂氏春秋》,而巢源也說:凡是駿馬肉,以及馬鞍下的肉,都有毒,不能吃,吃了就會死。程氏的註解是正確的。
馬肉不能熱吃,會傷心。
馬屬火,肉熱則火性更盛,恐怕傷心,應該冷吃。
馬鞍下的肉,吃了會致命。(《外台秘要》引文仲,《千金方·黃帝內經》說:白馬鞍下的烏黑色徹肉裡的肉,吃了會傷人五臟。)
馬鞍下的肉,大多臭爛有毒,吃了必然致命。
白馬黑頭的馬肉不可食用。(《外台秘要》引《肘後方》,以下相同)白馬青蹄的馬肉不可食用。
《虎鈐經》說:白馬青蹄,都是馬毛的凶險之兆,騎牠不利於人,如果吃牠的肉,必然會受害。
馬肉和豬肉一起吃飽了,醉酒後臥睡,是大忌。
馬肉屬火,豬肉屬水,一起吃就已經不和了,如果醉酒吃飽了就睡,就會傷脾氣,所以說是大忌。
本綱孟詵說:馬肉和豬肉一起吃,會得霍亂。
驢肉和馬肉,和豬肉一起吃,會得霍亂。
各種肉混在一起吃,會損傷腸胃,攪亂臟腑,所以會得霍亂。馬肝和馬毛,不可以隨便吃,中毒會害人。
馬肝和馬毛,都含有劇毒,不可以隨便吃。馬肝,也叫懸烽。
王充《論衡》說:馬肝,氣勃而毒盛,所以吃走馬的肝會讓人死。
治療馬肝中毒,人還沒死的方法:(《外台秘要》引張文仲說,張仲景也這樣說。)雄鼠屎二十七粒,研磨成粉,用水調和服用,每天服用兩次。(原注:屎尖的雄鼠屎。程氏作雄, 《肘後方》《千金方》《外台秘要》都作兩鬥尖。)
馬稟承火氣而生,火不能生水,所以有肝而無膽,木臟不足,所以吃它的肝會死。漢武帝說:吃肉不吃馬肝。又說:文成吃馬肝而死。韋莊說:吃馬肝,就能知道它的毒性了。馬吃了鼠屎,肚子就會脹,所以用鼠屎來治療馬肝中毒,是用物性相剋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