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丹波元簡

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五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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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7)

1. 證三條、方九首

即本方。加山茱萸。

妊娠養胎。白朮散主之。

〔尤〕妊娠傷胎。有因濕熱者。亦有因濕寒者。隨人臟氣之陰陽。而各異也。當歸散。正治濕熱之劑。白朮散。白朮牡蠣燥濕。川芎溫血。蜀椒去寒。則正治濕寒之劑也。仲景並列於此。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。

白朮散方(〔原注〕見外臺。○外臺引古今錄驗云。裴伏張仲景方。)

白朮,芎藭,蜀椒(三分去汗),牡蠣(外臺白朮芎藭各四分牡蠣二分)

上四味。杵為散。酒服一錢匕。日三服。夜一服。但苦痛。加芍藥。心下毒痛。倍加芎藭。心煩吐痛。不能食飲。加細辛一兩。半夏大者二十枚。服之後。更以醋漿水服之。若嘔。以醋漿水服之。復不解者。小麥汁服之。已後渴者。大麥粥服之。病雖愈服之勿置。(苦痛。徐云。脫一腹字。沈本作苦腹痛。吐痛。外臺。作吐唾。為是。)

〔程〕白朮主安胎為君。芎藭主養胎為臣。蜀椒主溫胎為佐。牡蠣主固胎為使。按瘦而多火者。宜用當歸散。肥而有寒者。宜用白朮散。不可混施也。芍藥能緩中。故苦痛者加之。芎藭能溫中。故毒痛者倍之。痰飲在心膈故令心煩吐痛。不能食飲。加細辛破痰下水。半夏消痰去水。

更服漿水以調中。若嘔者。復用漿水。服藥以止嘔。嘔不止。再易小麥汁以和胃。嘔止而胃無津液作渴者。食大麥粥。以生津液。病愈服之勿置者。以大麥粥。能調中補脾。故可常服。非指上藥可常服也。

徐云。予治迪可弟婦。未孕即痰嗽見血。既孕而不減人瘦。予以此方治之。因其腹痛。加芍藥兩大劑。而痰少嗽止。人爽胎安。

和劑局方白朮散。調補衝任。扶養胎氣。治妊娠宿有風冷。胎痿不長。或失於將理。動傷胎氣。多致損墮懷孕。常服壯氣益血。保護胎藏。(即本方。三因同。)

婦人良方。白朮丸。(主療同前局方白朮散。)

即本方。加阿膠地黃當歸。上為末。蜜為丸。如梧子。米飲吞三四十丸。酒醋湯亦可。

婦人傷胎懷身。腹滿不得小便。從腰以下。重如有水氣狀。懷身七月。太陰當養不養。此心氣實。當刺瀉勞宮及關元。小便微利則愈。(〔原注〕見玉函。○玉函。傷胎。作傷寒。關元。作小腸之募。無微利之微字。)

〔程〕七月手太陰肺經養胎。金為火乘。則肺金受傷。而胎失所養。又不能通調水道。故有腹滿不得小便。從腰以下有如水氣狀也。勞宮穴。在手心厥陰心主穴也。瀉之則火不乘金矣。關元穴在臍下。為小腸之募。瀉之則小便通利矣。此穴不可妄用。刺之能落胎。

案金鑑云。文義未詳。此穴刺之落胎。必是錯簡。不釋。此說固是。然依玉函。傷胎。作傷寒。乃義稍通。徐子才逐月養胎方云。妊娠七月。手太陰脈養。不可針灸其經。

白話文:

證三條、方九首

此方即本方,再加入山茱萸。

妊娠養胎,以白朮散為主方。

妊娠傷胎,有的因濕熱,有的因濕寒,需根據個人臟腑之陰陽虛實而異。當歸散主治濕熱,白朮散則以白朮、牡蠣燥濕,川芎溫血,蜀椒去寒,主治濕寒。張仲景將兩方並列,其用意深遠,值得後人深思。

白朮散方

組成:白朮、芎藭、蜀椒(三分,去汗)、牡蠣(外臺方劑中白朮、芎藭各四分,牡蠣二分)。

用法:將以上四味藥研磨成細粉,每服一錢匕,以酒送服,一日三次,夜間服一次。若腹痛,加芍藥;心下劇痛,倍加芎藭;心煩嘔吐,不能飲食,加細辛一兩,半夏(大者)二十枚,服藥後,再用醋漿水送服;若嘔吐不止,再用醋漿水送服;仍不見效,則改用小麥汁送服;病癒後若口渴,則用大麥粥送服。病癒後也要持續服用,不可間斷。(關於“苦痛”、“吐痛”的注釋,略。)

方解:白朮為君藥,主安胎;芎藭為臣藥,主養胎;蜀椒為佐藥,主溫胎;牡蠣為使藥,主固胎。體型瘦弱,且火氣旺盛者,宜用當歸散;體型肥胖,且體寒者,宜用白朮散,不可混用。芍藥能緩和腸胃,故腹痛者加之;芎藭能溫中,故劇痛者加倍;痰飲阻滯心膈,導致心煩嘔吐,不能飲食,故加細辛破痰降逆,半夏消痰利水。

服用藥物後,再用醋漿水調和腸胃;若嘔吐,再用醋漿水止嘔;嘔吐不止,再改用小麥汁以和胃;嘔吐止住,但胃中缺津液而口渴,則食用大麥粥以生津液。病癒後持續服用大麥粥,是因為大麥粥能調和脾胃,補益脾氣,故可常服,此處並非指上藥可常服。

臨床經驗:曾治一孕婦,孕前即有痰嗽咳血,妊娠後症狀未減,體質消瘦,用此方治療,因其腹痛,加用大量芍藥,結果痰嗽減輕,體質好轉,胎兒安穩。

和劑局方白朮散:此方能調補衝任二脈,扶助胎氣,治療妊娠期間宿有風寒,胎兒發育不良,或因外力衝擊損傷胎氣,導致胎兒流產等症。常服此方能壯氣益血,保護胎兒。此方與本方相同,三因方亦同。

婦人良方白朮丸:主治與和劑局方白朮散相同。

此方即本方,加入阿膠、地黃、當歸,研磨成細粉,用蜂蜜做成梧子大小的丸劑,每次服用三十到四十丸,用米湯或酒醋湯送服。

婦人傷胎,懷孕後腹部脹滿,不能小便,腰以下沉重,似有水氣,懷孕七個月,太陰經應養護胎兒,卻未能充分養護,此為心氣實證,應針刺瀉放勞宮穴和關元穴,小便通利則病癒。(關於原文注釋,略。)

方解:懷孕七個月,手太陰肺經負責養護胎兒,金克木,肺金受損,則胎兒得不到充分的養護,且不能調節水道,故出現腹部脹滿,不能小便,腰以下沉重,似有水氣等症狀。勞宮穴在手掌心中,是厥陰心包經的穴位,瀉之則心火不克肺金。關元穴位於臍下,是小腸募穴,瀉之則小便通利。此穴不可隨意使用,刺之可能導致流產。

按金鑑所述,此處文字含義不明,刺此穴會導致流產,可能是抄錄錯誤,此說甚是。但根據玉函方,傷胎作傷寒,則義理稍通。徐子才的逐月養胎方指出,懷孕七個月,手太陰脈負責養護胎兒,不可針灸其經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