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四 (34)
卷四 (34)
1. 論一首、脈證三條方、六首
〔魏〕王不留行為君。專走血分。止血收痛。而且除風散痹。是收而兼行之藥。於血分最宜也。佐以蒴藋葉。與王不留行。性共甘平。入血分清火毒。祛惡氣。倍用甘草。以益胃解毒。芍藥黃芩。助清血熱。川椒乾薑。助行血瘀。厚朴行中帶破。惟恐血乃凝滯之物。故不憚周詳也。
桑根白皮。性寒。同王不留行蒴藋細葉。燒灰存性者。灰能入血分止血也。為金瘡血流不止者設也。小瘡則合諸藥為粉。以敷之。大瘡則服之。治內以安外也。產後亦可服者。行瘀血也。風寒之日。桑根勿取者。恐過於寒也。前三物皆陰乾百日。存其陰性。不可日曝及火炙也。
此金瘡家之聖方。奏效如神者也。
〔沈〕金瘡。當取生氣為本。故用桑東南根。乃得生氣而生氣血。燒灰存性。取黑色而能止血。
案徐云。若風寒。此屬經絡邪。桑皮止利肺氣。不能逐外邪。故勿取。沈及金鑑義同。此解似不允當。王不留行。本經云。治金瘡。止血逐痛。蒴藋。本草不載治金瘡。而接骨木一名木蒴藋。唐本草云。治折傷續筋骨。蓋其功亦同。桑根白皮。本經云。治絕脈。別錄云。可以縫金瘡。知是三物為金瘡之要藥。
排膿散方
枳實(十六枚),芍藥(六分),桔梗(二分)
上三味。杵為散。取雞子黃一枚。以藥散。與雞黃相等。揉和令相得。飲和服之。日一服。
〔尤〕枳實。苦寒除熱破滯為君。得芍藥則通血。得桔梗則利氣。而尤賴雞子黃之甘潤。以為排膿化毒之本也。
排膿湯方
甘草(二兩),桔梗(三兩),生薑(一兩),大棗(十枚)
上四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溫服五合。日再服。
〔尤〕此亦行氣血和營衛之劑。
案以上二方。徐注為瘡癰概治之方。沈云。此兩方。專治軀殼之內腸胃之癰而設。魏云。排膿散。為瘡癰將成未成治理之法也。排膿湯。甘草桔梗。即桔梗湯。蓋上部胸喉之間。有欲成瘡癰之機。即當急服也。數說未知孰是。程本。金鑑。並不載此兩方。似有所見矣。
浸淫瘡。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。從四肢流來入口者。不可治。
〔鑑〕浸淫瘡者。浸謂浸浸。淫謂不已。謂此瘡浸淫。留連不已也。從口流向四肢者輕。以從內走外也。故曰可治。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。以從外走內也。故曰不可治。
〔魏〕不可治者。難治之義。非當委之不治也。
案玉機真臟論。身熱膚痛而為浸淫。漢書五王傳。師古注。浸淫猶漸染也。巢源浸淫瘡候云。浸淫瘡。是心家有風熱。發於肌膚。初生甚小。先癢後痛。而成瘡汁出。侵潰肌肉。浸淫漸闊。乃遍體。其瘡若從口出。流散四肢者輕。若從四肢生。然後入口者則重。以其漸漸增長。
因名浸淫也。千金云。浸淫瘡者。淺搔之蔓延長不止。瘙癢者初如疥。搔之轉生汁相連著是也。又云。瘡表裡相當。名浸淫瘡。乃知此瘑疥濕瘡之屬。沈云。脫疽遊丹之類。金鑑云。猶今之癩癘之類。皆非。(外臺。載七方。可參考。)
白話文:
論一首、脈證三條方、六首
魏氏醫家認為王不留行專治血分病症,能止血止痛,還能祛風散痹,兼具收斂和行散的功效,尤其適合血分病症。方中佐以蒴藋葉,與王不留行性味平和,能清血分中的熱毒、祛除邪氣。方中大量使用甘草,以益胃解毒;芍藥、黃芩輔助清熱;川椒、乾薑幫助運行瘀血;厚朴幫助行氣消滯。之所以用藥如此周全,是因為擔心血瘀凝滯。
桑根白皮性寒,與王不留行、蒴藋細葉一同燒成灰,存其藥性。因為灰能入血分止血,此方專門治療金瘡出血不止。小傷口可用藥物研成粉末敷於患處,大傷口則需內服,以內治配合外治。產後也可服用此方以行瘀血。但風寒日不宜採桑根,以免寒性過重。以上三味藥材需陰乾百日,保存其陰性,不可曝曬或火烤。
此金瘡聖方,療效奇佳。
沈氏醫家認為治療金瘡應以生機為本,因此選用桑樹東南面的樹根,因為它能吸取生機,生血養氣。將其燒成灰,存其黑色部分,具有止血功效。
徐氏醫家認為,若患有風寒,則屬於經絡邪氣,桑皮只能止瀉利肺,不能驅逐外邪,因此不宜使用。沈氏和金鑑義同,此解說似有不妥。王不留行,《本經》記載可治金瘡、止血止痛;蒴藋,《本草》未載其治金瘡,但接骨木又名木蒴藋,《唐本草》記載可治骨折,接續筋骨,功效與蒴藋相似。桑根白皮,《本經》記載可治絕脈,《別錄》記載可縫合金瘡,可見這三種藥材是治療金瘡的主要藥物。
排膿散方:
枳實(十六枚)、芍藥(六分)、桔梗(二分)
將以上三味藥研磨成散劑。取雞蛋黃一個,與藥粉等量混合揉勻,服用,每日一次。
尤氏醫家認為此方中枳實苦寒,能清熱破滯,為君藥;配伍芍藥則能活血,配伍桔梗則能利氣;雞蛋黃的甘潤之性,則能化毒排膿,是為藥效之本。
排膿湯方:
甘草(二兩)、桔梗(三兩)、生薑(一兩)、大棗(十枚)
以上四味藥,加水三升,煎煮至一升,溫服五合,每日服用兩次。
尤氏醫家認為此方能行氣活血,調和營衛。
以上兩種排膿方,徐氏注釋認為是治療瘡癰的通用方劑;沈氏認為專治軀幹內臟腑的癰腫;魏氏認為排膿散適用於瘡癰將成未成之際;排膿湯則以甘草、桔梗為主,類似桔梗湯,適用於胸喉部將要形成瘡癰時緊急服用。幾種說法孰是孰非,尚難定論。程氏本草和金鑑中均未記載這兩個方劑,似乎有所保留。
浸淫瘡,從口部向四肢蔓延者可治,從四肢蔓延向口部者不可治。
金鑑認為浸淫瘡,浸指浸潤,淫指不斷,指瘡瘍浸潤不止。從口部向四肢蔓延者較輕,因由內向外發展;從四肢向口部蔓延者較重,因由外向內發展,故不可治。
魏氏認為「不可治」是指難治,而非完全不治。
玉機真臟論記載,身熱膚痛而發為浸淫瘡;漢書五王傳師古注解釋,浸淫猶如漸染;巢源浸淫瘡候記載,浸淫瘡是心經有風熱,發於肌膚,初起很小,先癢後痛,然後流出瘡液,侵蝕肌肉,逐漸蔓延擴大,遍及全身。如果瘡瘍從口部向四肢蔓延則較輕,若從四肢開始,蔓延到口部則較重,因為它會逐漸增長,故名浸淫。千金要方記載,浸淫瘡淺搔即蔓延不止,瘙癢初起如疥瘡,搔抓後則產生更多膿液相連;又說,瘡瘍表裡相通,名為浸淫瘡,可見這是疥瘡濕瘡一類。沈氏認為是脫疽、遊丹一類;金鑑認為是現代的癩痢一類,均非。 (外臺秘要載有七方,可參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