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丹波元簡

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二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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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5)

1. 論一首、脈證十六條、方十三首

趺陽脈微弦。法當腹滿。不滿者必便難。兩胠疼痛。此虛寒從下上也。當以溫藥服之。(脈經必下。有下部閉塞大五字。千金同。千金。作此虛寒氣從下向上。趙。脫當字。)

〔尤〕趺陽胃脈也。微弦陰象也。以陰加陽。脾胃受之。則為腹滿。設不滿則陰邪必旁攻胠脅。而下閉穀道。為便難為兩胠疼痛。然其寒不從外入。而從下上。則病自內生。所謂腎虛則寒動於中也。故不當散而當溫。

〔程〕若寒實。則用後條溫藥下之也。

病者腹滿。按之不痛為虛。痛者為實。可下之。舌黃未下者。下之黃自去。(玉函病者。作傷寒。去下。有宜大承氣湯五字。)

〔沈〕此以手按。辨腹滿虛實也。按之不痛。內無痰食燥屎壅滯。即知虛寒而滿。當以溫藥。若按之痛。乃以外手。而就內結食痰燥屎。則知內實。是可下之。而又以舌黃驗定虛實。若舌有黃苔。即是濕熱內蒸。為未經下過。必須下之。則黃自去。而脹滿自除。舌無黃苔。是近虛寒。又非下法矣。

〔魏〕無形之虛氣作痞塞。則按之無物。何痛之有。倘挾有形之實物為患。如宿食在胃。疝氣在少腹等是也。按之有物。阻礙於臟腑之側。焉有不痛者乎。是於按之痛否。以決其虛實之法也。

張氏傷寒集註云。中胃按之而痛。世醫便謂有食。夫胃為水穀之海。又為倉廩之官。胃果有食。按必不痛。試將飽食之人按之痛否。惟邪氣內結。正氣不能從膈出入。按之則痛。又胃無穀神。臟氣虛而外浮。按之亦痛。若不審邪正虛實。概謂有食。傷人必多。又按者輕虛平按。若不得法。加以手力。未有不痛者。

腹滿時減。復如故。此為寒。當與溫藥。(脈經。減下。更有減字。)

〔徐〕腹滿有增減。則非臟真黏著之病。所以得陽即減。得陰加滿。故曰此為寒。當溫藥。

〔程〕腹滿不減。故用承氣下之。此腹滿時減。則寒氣或聚或散。當與溫藥以散其寒。

案金鑑云。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。當與溫藥之下。當有宜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四字。必是脫簡。閱傷寒論太陰篇自知。此說覺未允焉。

病者痿黃。躁而不渴。胸中寒實。而利不止者死。(徐沈尤金鑑。躁作燥。今從之。)

〔徐〕痿者。黃之黯淡者也。

〔尤〕痿黃。脾虛而色敗也。氣不至故燥。中無陽故不渴。氣竭陽衰。中上已敗。而復寒結於上。臟脫於下。何恃而可以通之止之乎。故死。

案程魏以躁為陰躁。不可從。本條不言腹滿。而徐注以為虛寒腹滿。未詳然否。脈經以此條。列於嘔吐下利篇似是。

寸口脈弦者。即脅下拘急而痛。其人嗇嗇惡寒也。

〔尤〕寸口脈弦。亦陰邪加陽之象。故脅下拘急而痛。而寒從外得。與趺陽脈弦之兩胠疼痛有別。故彼兼便難。而此有惡寒也。

夫中寒家善欠。其人清涕出。發熱色和者善嚏。

〔程〕云寒則面慘而不和。今發熱色和。則寒鬱於肺經。而為熱也。

〔鑑〕中寒家。謂素有中寒病之人也。

〔尤〕陽欲上而陰引之則欠。陰欲入而陽拒之則嚏。中寒者。陽氣被抑。故喜欠清涕出。發熱色和。則邪不能留。故善嚏。

〔魏〕此諸證俱為外感寒邪者言也。外感寒邪。於脹滿病何與。以脹滿病。其中亦有內外合邪者。故必明辨乎外中寒之證。所以為內中寒之應也。

案千金。此次一條云。凡覘病者。未脈望之。口燥清涕出喜嚏欠。此人中寒。乃接下條。連此條而為一條。知此條為下條欲嚏不能者發耳。

中寒其人下利。以裡虛也。欲嚏不能。此人肚中寒。(〔原注〕一云。痛。○千金。作腹中痛。)

〔尤〕中寒而下利者。裡氣素虛。無為捍蔽。邪得直侵中臟也。欲嚏不能者。正為邪逼。既不能卻。又不甘受。於是陽欲動而復止。邪欲去而仍留也。

〔沈〕陽和則嚏。而欲嚏不能。乃陰寒凝滯於裡。所以肚中痛也。

夫瘦人繞臍痛。必有風冷。穀氣不行。而反下之。其氣必沖。不沖者。心下則痞。

〔程〕瘦人。虛弱人也。若繞臍作痛。必有風冷。有穀氣著而不行。瘦人未可劇下。而反下之。則風冷之氣必上衝。如不上衝。必乘虛而結於心下為痞也。

〔尤〕此有似裡實。而實為虛冷。是宜溫藥以助脾之行者也。乃反下之。谷出而風冷不與俱出。正乃益虛。邪乃無制。勢必上衝。若不沖者。心下則痞。

病腹滿。發熱十日。脈浮而數。飲食如故。厚朴七物湯主之。(脈經。千金。以此條為厚朴三物湯主療。而本方主療云。治腹滿氣脹。恐是互誤。)

〔徐〕此有表復有里。但里挾燥邪。故小承氣為主。而合桂甘薑棗。以和其表。蓋腹之滿。初雖因微寒。乃胃素強。故表寒不入。而飲食如故。但腹滿發熱。且脈浮數。相持十日。此表裡兩病。故兩解之耳。此即大柴胡之法也。但脈浮數。邪尚在太陽。故用桂枝去芍藥。合小承氣耳。

厚朴七物湯(外臺。引千金。名厚朴七味湯。主腹滿氣脹方。)

厚朴(半斤),甘草,大黃(各三兩),大棗(十枚),枳實(五枚),桂枝(二兩),生薑(五兩)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四升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○嘔者。加半夏五合。○下利。去大黃。○寒多者。加生薑。至半斤。(外臺不用生薑。用乾薑。云。此本仲景傷寒論方。)

張氏醫通云。較之桂枝加大黃湯。多枳樸。而少芍藥。以枳樸專泄壅滯之氣。故用之。芍藥專收耗散之陰。此腹但滿。而不痛。與陰血無預。故去之。

三因。七物厚朴湯。治腹滿發熱。以陽並陰。則陽實而陰虛。陽盛生外熱。陰虛生內熱。脈必浮數。浮則為虛。數則為熱。陰虛不能宣導。飲食如故。致脹滿者。為熱脹。(即本方。)

腹中寒氣。雷鳴切痛。胸脅逆滿嘔吐。附子粳米湯主之。(千金。作腹中塞氣。脹滿腸鳴切痛。外臺。引範汪作腹中寒氣脹雷鳴。)

〔程〕靈樞經曰。邪在脾胃。陽氣不足。陰氣有餘。則寒中腸鳴腹痛。蓋脾胃喜溫。而惡寒。寒氣客於中。奔迫於腸胃之間。故作雷鳴切痛。胸脅逆滿嘔吐也。附子粳米湯。散寒止逆。

張氏醫通云。腹中寒氣。奔迫上攻胸脅。以及於胃。而增嘔逆。頃之胃氣空虛。邪無所砥。輒入陽位則殆矣。是以除患之機。所重全在胃氣。乘其邪初犯胃。尚自能食。而用附子粳米之法。溫飽其胃。胃氣溫飽。則土厚而邪難上越。胸脅逆滿之濁陰。得溫無敢留戀。必還從下竅而出矣。

附子粳米湯方

附子(一枚炮),半夏(半升),甘草(一兩),大棗(十枚),粳米(半升)

上五味。以水八升。煮米熟湯成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(外臺。作以水八升煮米取熟。去米內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適寒溫。飲之。與仲景傷寒論同。集驗。加乾薑二兩。案本條煮法。必有脫文。)

〔程〕療寒以熱藥。腹中寒氣。非附子辛熱。不足以溫之。雷鳴切痛。非甘草大棗粳米之甘。不足以和之。逆滿嘔吐。非半夏之辛。不足以散之。五物相需。而為佐使。

外臺。仲景論。霍亂四逆。吐少嘔多者。附子粳米湯主之。

方與本條同。(千金同。)

又刪繁。附子湯。療肺虛勞損。腹中寒鳴切痛。胸脅逆滿氣喘。

於本方內。加宿姜白朮。(粳米。作倉米。)

又小品。解急蜀椒湯。主寒疝氣心痛如刺。繞臍腹中盡痛。白汗出欲絕。又療心腹痛。困急欲死。解結逐寒。上下痛良。

於本方內。加蜀椒乾薑。

三因脹滿門。附子粳米湯。治憂怒相乘。神志不守。思慮兼併擾亂。臟氣不主傳導。使諸陽不舒。反順為逆。中寒氣脹。腸鳴切痛。胸脅逆滿。嘔吐不食。

即於本方。加乾薑。

百一選方。附子粳米湯。補虛生胃氣。逐冷痰和五臟。快胸膈止瀉利。

於本方內。加人參黃耆白朮川薑木香。去大棗。用陳倉米。(活人事證方。名附子倉廩湯。)

證治要訣。翻胃門。若胃寒甚。服藥而翻者。宜附子粳米湯。加丁香十粒。砂仁半錢。大便秘者。更加枳殼半錢。又呃逆門。若胃中寒甚。呃逆不已。或復嘔吐。輕劑不能取效。宜附子粳米湯。加炒川椒丁香。每服各三十五粒。

痛而閉者。厚朴三物湯主之。(痛而閉。脈經作腹滿痛。)

〔魏〕閉者。即胃脹便難之證也。

〔尤〕痛而閉。六腑之氣不行矣。厚朴三物湯。與小承氣同。但承氣意在蕩實。故君大黃。三物意在行氣。故君厚朴。

厚朴三物湯方

厚朴(八兩),大黃(四兩),枳實(五枚)

上三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二味。取五升。內大黃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以利為度。(三升下。千金。有去滓二字。)

千金云。腹中轉動者勿服。不動者更服。

按之心下滿痛者。此為實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柴胡湯。(脈經。無宜大柴胡湯五字。接前七物湯三物湯為一條。傷寒論可下篇。作病腹中滿痛者。宜下有大承氣三字。)

〔尤〕按之而滿痛者。為有形之實。邪實則可下。而心下滿痛。則結處尚高。與腹中滿痛不同。故不宜大承氣。而宜大柴胡。

〔魏〕此為邪實。而且挾熱者言也。仲景已敘之傷寒論中太陽篇矣。云。傷寒十餘日。熱結在裡者。與大柴胡湯主之。宜下之。而不用大承氣。乃出大柴胡者。正與傷寒論篇中所言相符也。

張氏醫通云。邪從胸脅而入於陽位。合用大柴胡兩解之。與臍腹硬痛。承氣證不同。○案數說如是。而金鑑謂滿痛之下。當有有潮熱之三字。若無此三字。則不當與大柴胡湯。此尤有理。然今據脈經。而味經旨。此亦厚朴三物湯之證。宜大柴胡湯五字。恐是衍文。其方亦錯出。

大柴胡湯方

柴胡(半斤),黃芩(二兩),芍藥(三兩),半夏(半升),枳實(四枚炙),大黃(二兩),大棗(十二枚),生薑(五兩)

上八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腹滿不減。減不足言。當須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(不足言。千金。作不驚人。)

〔鑑〕腹滿時減時滿。虛滿也。腹滿常常而滿。實滿也。腹滿不減。雖減不過稍減。不足言減也。虛滿當溫。實滿當下。故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
〔尤〕減不足言。謂雖減。而不足云減。所以形其滿之至也。故宜大下。以上三方。雖緩急不同。而攻泄則一。所謂中滿者。瀉之於內也。

大承氣湯方(見前痓病中。)

心胸中大寒痛。嘔不能飲食。腹中寒上衝皮起。出見有頭足。上下痛而不可觸近。大建中湯主之。(千金。作心脅中大寒大痛。嘔不能飲食。飲食下咽。自知偏從一面下流。有聲決決然。若腹中寒氣上衝。皮起出見。有頭足上下。而痛。其頭不可觸近。程本金鑑。無痛而之而。)

〔鑑〕心胸中大寒痛。謂腹中上連心胸大痛也。而名大寒痛者。以有厥逆脈伏等。大寒證之意也。嘔逆不能飲食者。是寒甚。拒格於中也。上衝皮起。出見頭足者。是寒甚聚堅於外也。上下痛不可觸近。是內而臟腑。外而經絡。痛之甚。亦由寒之甚也。主之以大建中湯。蜀椒乾薑。

大散寒邪。人參膠飴。大建中虛。服後溫覆。令有微汗。則寒去而痛止。此治心胸中寒之法也。

〔程〕寒氣搏於腸胃之外。衝突出見於皮膚膜原之分。如有頭足。其痛則近於外。故不可以手觸近也。

大建中湯方

蜀椒(二合去汗),乾薑(四兩),人參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內膠飴一升。微火煎。取一升半。分溫再服。如一炊頃。如飲粥二升。後更服。當一日食糜溫覆之。(一炊頃。千金。作炊三升米。)

張氏千金衍義云。虛寒積聚之治。此方最力。其方中人參輔椒姜。溫散之法。人皆得之。至於膠飴。為助滿之首。列而反用。以治痛嘔不能食。是專用助滿之味。引領椒姜人參。為泄滿之通使也。

千金大建中湯,治虛勞。寒澼飲在脅下。決決有聲。飲已如從一邊下。決決然也。有頭並沖皮起。引兩乳內痛。裡急善夢。失精氣短。目䀮䀮惚惚多忘。

蜀椒(二合),半夏(一升),生薑(一斤),甘草(二兩),人參(三兩),飴糖(八兩)

上六味㕮咀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內糖。溫服七合。裡急拘引。加芍藥桂心各三兩。手足厥。腰背冷。加附子一枚。勞者加黃耆一兩。

脅下偏痛發熱。其脈緊弦。此寒也。以溫藥下之。宜津氣。(脈經。無發熱二字。)

〔尤〕脅下偏痛。而脈緊弦。陰寒成聚。偏著一處。雖有發熱。亦是陽氣被郁所致。是以非溫不能已其寒。非下不能去其結。故曰宜以溫藥下之。程氏曰。大黃苦寒。走而不守。得附子細辛之大熱。則寒性散。而走泄之性存是也。

〔魏〕此發熱。或有形之物。積於腸胃。而皮膚熱作。故在可下之例。未必為假熱症。

〔徐〕附子細辛與大黃。今用並行。而不倍。此即傷寒論大黃附子瀉心湯之法也。

千金衍義云。少陰病始得之。反發熱脈沉。用麻黃附子細辛湯。以治太陽少陰之兩感。此治脅下偏痛。發熱脈緊。變表法為下法。立大黃附子湯。以治寒從下上之瘕積。賴附子把守真陽。不隨汗下亡脫。設無發熱外證。豈不可變大黃附子甘草之治乎。況治食已則吐之大黃甘草湯。具有成法。始知權變之方。不在規矩之外也。

張氏醫通云。色癉者。身黃額上微黃。小便利。大便黑。此因房事過傷。血蓄小腹。而發黃。故小腹連腰下痛。大黃附子湯。去細辛。加肉桂

案篇首第一條云。不滿者。必便難兩胠疼痛。此虛寒從下上也。當以溫藥服之。大黃附子湯。蓋其方也。金鑑。改偏痛。作滿痛。不可從。

大黃附子湯方

大黃(三兩),附子(三枚炮),細辛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。分溫三服。若強人煮取二升半。分溫三服。服後如人行四五里。進一服。(外臺。引小品云。仲景同。)

寒氣厥逆。赤丸主之。(此條。脈經無。)

〔鑑〕此條之文之方。必有簡脫。難以為後世法。不釋。

〔程〕溫經散寒。無非辛熱之劑。四逆湯輩。可選用之。不必拘泥。

赤丸方(千金。載痼冷積熱門。主療同。)

茯苓(四兩),半夏(四兩洗一方用桂○案千金用桂枝不用半夏),烏頭(二兩炮),細辛(一兩千金作人參○案今考千金用細辛不用人參更有附子二兩射罔一兩凡六味)

上四味。末之。內真朱為色。煉蜜丸。如麻子大。先食。酒飲下三丸。日再夜一服。不知。稍增之。以知為度。(四味。原本作六味。今依趙本改之。)

〔徐〕真朱。即硃砂也。

案千金傷寒神丹丸。治傷寒敕澀。惡寒發熱體疼者。即本方。用人參。不用細辛。更有附子。並硃砂凡六味。徐釋本條云。此即傷寒論。直中之類也。蓋據於千金與。

腹痛脈弦而緊。弦則衛氣不行。即惡寒。緊不欲食。邪正相搏。即為寒疝。寒疝繞臍痛。若發則白汗出。手足厥逆。其脈沉緊者。大烏頭煎主之。(腹痛。脈經千金作寸口。至即為寒疝。為別條。外臺不載腹痛以下二十八字。即為寒疝下。脈經有跗陽脈浮而遲。浮則為風虛。

遲則為寒疝十六字。明是寒疝繞臍以下。為別作矣。原本。若發。作苦發。白汗。作白津。今依程本及千金外臺。改定。其脈沉緊。趙本脈經千金外臺。程徐諸本。作其脈沉弦。)

〔尤〕弦緊脈皆陰也。而弦之陰從內生。緊之陰從外得。弦則衛氣不行。而惡寒者。陰出而痹其外之陽也。緊則不欲食者。陰入而痹其胃之陽也。衛陽與胃陽並衰。而外寒與內寒交盛。由是陰反無畏而上衝。陽反不治而下伏。所謂邪正相搏。即為寒疝者也。

〔鑑〕疝病犯寒即發。故謂之寒疝也。

〔魏〕平素陽虛陰盛。積寒在裡。以召外寒。夾雜於表裡。而為患者也。表裡之寒邪既盛。而正陽與之相搏。寒邪從下起。結聚於至陰之分。而寒疝成矣。寒疝既成。伏於少腹。繞臍痛。發止有時。發則白津出。此汗本下部虛寒。陰邪逼迫外越故也。及陰寒積久而發。四肢厥冷。脈得沉緊。何非寒厥之氣為害也耶。

案素長刺節論云。病在少腹。腹痛不得大小便。病名曰疝。得之寒。王氏注大奇論云。疝者。寒氣結聚之所為也。急就篇。顏師古注云。疝。腹中氣疾。上下引也。樓氏綱目云。疝名雖七。寒疝即疝之總名也。巢源云。疝者。痛也。此由陰氣積於內。寒氣結搏而不散。腑臟虛弱。風冷邪氣相擊。則腹痛裡急。故云寒疝腹痛也。

案陰陽別論。白汗王氏釋為流汗。淮南修務訓云。奉一爵酒。不知於色。挈一石之尊。則白汗交流。此云白汗出者。蓋不堪痛苦之甚。而汗出也。程云。冷汗也。徐沈尤魏仍原文。作白津。而解之。趙本作自汗。並非。

烏頭煎方(千金注云。仲景名二物烏頭煎。三因。名大烏頭湯。)

烏頭(大者五枚。熬去皮。不㕮咀。○千金。作十五枚。外臺引仲景傷寒論。亦作十五枚。千金。熬下。有黑字。三因云。大烏頭。五個。洗淨。細沙炒令黑。不㕮咀。)

上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內蜜二升。煎令水氣盡。取二升。強人服七合。弱人服五合。不瘥明日更服。不可一日再服。(二升。千金外臺。作二斤。)

〔程〕烏頭。大熱大毒。破積聚寒熱。治臍間痛不可俯仰。故用之以治繞臍寒疝痛苦。治下焦之藥味。不宜多。多則氣不專。此沉寒痼冷。故以一味單行。則其力大而厚。甘能解藥毒。故內蜜以制烏頭之大熱大毒。

王冰至真要注云。夫大寒內結。稸聚疝瘕。以熱攻除。寒格熱反縱。反縱之則痛發尤甚。攻之則熱不得前。方以蜜煎烏頭。佐之以熱蜜。多其藥服。已便消。是則張公從此。而以熱因寒用也。

寒疝腹中痛。及脅痛裡急者。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。外臺。仲景傷寒論。作腹中痛。引脅痛及腹裡急。

〔尤〕此治寒多而血虛者之法。血虛則脈不榮。寒多則脈絀急。故腹脅痛而裡急也。當歸生薑。溫血散寒。羊肉。補虛益血也。

〔鑑〕李彣云。疝屬肝病。肝藏血。其經布脅肋。腹脅並痛者。血氣寒而凝泣也。當歸通經活血。生薑溫中散寒。裡急者內虛也。用羊肉補之。內經云。形不足者。溫之以氣。精不足者。補之以味是也。

當歸生薑羊肉湯(千金。婦人門名當歸湯。注云。胡洽名小羊肉湯。)

當歸(三兩),生薑(五兩),羊肉(一斤○外臺云去脂)

上三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若寒多者。加生薑成一斤。痛多而嘔者。加橘皮二兩。白朮一兩。加生薑者。亦加水五升。煮取三升二合服之。(千金。用芍藥二兩。注云。子母秘錄有甘草。)

王氏古方選注云。寒疝為沉寒在下。由陰虛得之。陰虛則不得用辛烈熱燥之藥。重劫其陰。故仲景另立一法。以當歸羊肉。辛甘重濁。溫暖下元。而不傷陰。佐以生薑五兩。加至一斤。隨血肉有情之品。引入下焦。溫散冱寒。若痛多而嘔。加陳皮白水。奠安中氣。以禦寒逆。本方三味。非但治疝氣逆沖。移治產後下焦虛寒。亦稱神劑。

張氏千金衍義云。凡少腹㽲痛。用桂心等藥不應者。用之輒效。

寇氏本草衍義云。張仲景治寒疝。用生薑羊肉湯服之。無不應驗。有一婦人。產當寒月。寒氣入產門。腹臍以下脹滿。手不敢犯。此寒疝也。師將治之以抵當湯。謂有瘀血。非其治也。可服張仲景羊肉湯。二服遂愈。

外臺。小品。寒疝氣腹中虛痛。及諸脅痛裡急。當歸生薑等四味主之。

於本方內。加芍藥。

聖濟總錄。四味當歸湯。治卒疝腹痛裡急。(即本方。)

寒疝腹中痛。逆冷手足不仁。若身疼痛。灸刺諸藥不能治。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。(千金。程本無抵當二字。)

〔徐〕起於寒疝腹痛。而至逆冷手足不仁。則陽氣大痹。加以身疼痛。榮衛俱不和。更灸刺諸藥不能治。是或攻其內。或攻其外。邪氣牽制不服。故以烏頭攻寒為主。而合桂枝全湯。以和榮衛。所謂七分治里。三分治表也。如醉狀。則榮衛得溫而氣勝。故曰知。得吐則陰邪不為陽所客。故上出。而為中病。

〔程〕寒淫於內。則腹中痛。寒勝於外。則手足逆冷。甚則至於不仁。而身疼痛。此內外有寒也。

〔鑑〕抵當二字。衍文也。

烏頭桂枝湯

烏頭(案千金云。秋干烏頭實中者五枚除去角。外臺作實中大者十枚。知本文脫枚數)

上一味。以蜜二斤。煎減半。去滓。以桂枝五合解之。令得一升。後初服二合。不知。即服三合。又不知。復加至五合。其知者。如醉狀。得吐者為中病。(二斤。千金。作一斤。外臺引仲景傷寒論作二斤。云。一方。一斤。用桂心四兩云。上三味先以蜜。微火煎烏頭。減半去烏頭。

別一處以水二升半。煮桂。取一升。去滓以桂汁和前蜜。合煎之。得一升許。初服二合。不知更服。至三合云云。範汪同。而又出五味桂枝湯方云。仲景傷寒論。千金同。其既用單味桂心而合煎。又出五味桂枝湯恐誤。沈云。解之。恐是煎之。非也。金鑑。刪後字。)

〔程〕烏頭煎。熱藥也。能散腹中寒痛。桂枝湯表藥也。能解外證身腹。二方相合。則能達臟腑。而利榮衛和血氣。而播陰陽。其藥勢翕翕。行於肌肉之間。恍如醉狀。如此則外之凝寒已行。得吐則內之冷結將去。故為中病。

〔徐〕解之。恐是合煎。

〔鑑〕以桂枝湯五合解之者。溶化也。令得一升。謂以烏頭所煎之蜜五合。加桂枝湯五合。溶化令得一升也。不知。不效也。其知者。已效也。如醉狀。外寒方散。得吐者。內寒已伸。故為中病也。

案如醉狀也。得吐也。乃烏頭之瞑眩使然。程注是。

桂枝湯方(程尤金鑑。並不載。)

桂枝(三兩去皮),芍藥(三兩),甘草(二兩炙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

上五味。銼。以水七升。微火煮。取三升。去滓。

三因。大烏頭桂枝湯。治風寒疝腹中痛。逆冷手足不仁。身體疼痛。灸刺諸藥不能療。及賊風入腹。攻刺五臟。拘急不得轉側。發作叫呼陰縮悉主之。

即本方。一法。用附子一個。不使烏頭。為蜜附湯。(易簡云。疝氣發作。當於附子建中湯。煎時加蜜一箸頭許。名蜜附子湯。)

其脈數而緊乃弦。狀如弓弦。按之不移。脈數弦者。當下其寒。脈緊大而遲者。必心下堅。脈大而緊者。陽中有陰。可下之。(其脈數。脈經。作其脈浮。案可下篇。緊大。作雙弦。可下之下。有宜大承氣湯五字。不載其脈數以下二十三字。知是別為一條。)

〔尤〕脈數為陽。緊弦為陰。陰陽參見。是寒熱交至也。然就寒疝言。則數反從弦。故其數為陰。疑於陽之數。非陽氣生熱之數矣。如就風瘧言。則弦反從數。故其弦為風。從熱發之弦。而非陰氣生寒之弦者。與此適相發明也。故曰。脈數弦者。當下其寒。緊而遲。大而緊亦然。大雖陽脈。不得為熱。正以形其陰之實也。故曰。陽中有陰可下之。

案辨脈法云。脈浮而緊者。名曰弦也。弦者狀如弓弦。按之不移也。是與脈經合。則此條數作浮為是。金鑑自其脈數至脈弦數者十九字為衍文。以當下其寒之四字。移必心下堅之下。未知是否。

附方

外臺。烏頭湯。治寒疝腹中絞痛。賊風入攻五臟。拘急不得轉惻。發作有時。使人陰縮。手足厥逆。(方見上○案此本出於千金賊風門。轉側下。有叫呼二字。外臺。引千金即烏頭桂枝湯也。徐沈魏尤。以為大烏頭煎何不檢之於外臺。誤甚。)

外臺柴胡桂枝湯,治心腹卒中痛者。(外臺。引仲景傷寒論。無卒字。)

柴胡(四兩),黃芩,人參,芍藥,桂枝,生薑(各一兩半),甘草(一兩),半夏(二合半),大棗(六枚)

上九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〔魏〕有表邪而挾內寒者。烏頭桂枝湯證也。有表邪而挾內熱者。柴胡桂枝湯證也。以柴胡桂枝生薑。升陽透表。人參半夏甘草大棗。補中開鬱。黃芩芍藥。治寒中有熱。雜合此表裡兩解。寒熱兼除之法也。

〔沈〕予以此方。每於四時加減。治胃脘心腹疼痛。功效如神。

仁齋直指云。柴胡桂枝湯。治腎氣冷熱不調證。案腎氣。即疝也。

外臺。走馬湯。治中惡心痛腹脹。大便不通。

巴豆(二枚去皮心熬),杏仁(二枚)

上二味。以綿纏捶令碎。熱湯二合。捻取白汁飲之。當下。老小量之。通治飛屍鬼擊病。

〔沈〕中惡之證。俗謂絞腸烏痧。即臭穢惡毒之氣。直從口鼻。入於心胸。腸胃臟腑壅塞。正氣不行。故心痛腹脹。大便不通。是為實證。非似六淫侵入。而有表裡虛實清濁之分。故用巴豆極熱大毒。峻猛之劑。急攻其邪。佐杏仁以利肺與大腸之氣。使邪從後陰。一掃盡除。

則病得愈。若緩須臾。正氣不通。營衛陰陽。機息則死。是取通則不痛之義也。肘後。飛屍走馬湯。通治諸飛屍鬼擊。(即本方。)

外臺。文仲。療卒得諸疝。少腹及陰中。相引絞痛。白汗出欲死。此名寒疝。亦名陰疝。張仲景飛屍走馬湯。方同。案此為治寒疝。附於本篇之末者。而主療與外臺異者何。

問曰。人病有宿食。何以別之。師曰。寸口脈浮而大。按之反澀。尺中亦微而澀。故有宿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

〔尤〕寸口脈浮大者。穀氣多也。谷多不能益脾。而反傷脾。按之脈反澀者。脾傷而滯。血氣為之不利也。尺中亦微而澀者。中氣阻滯。而水穀之精氣。不能逮下也。是因宿食為病。則宜大承氣。下其宿食。

案金鑑云。按尺中亦微而澀之微字。當按傷寒論作大字是。今考傷寒論可下篇。亦作微字。而金鑑又云。微字當是大字。若是微字。斷無當下之理。彼注如此。今引以為證。誤也。

巢源。宿食不消候云。宿谷未消。新谷又入。脾氣既弱故不能磨之。則經宿而不消也。令人腹脹氣急。噫氣醋臭。時復憎寒壯熱是也。

程知云。滑為有食結滯。經宿則脈澀矣。尺以候內。沉以候里。故宿食之脈。按之反澀。尺中亦大而澀也。

脈數而滑者實也。此有宿食。下之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〔鑑〕腹滿而痛。脈數而滑者實也。此有宿食。故當下之。李彣曰。滑者水穀之氣勝也。若滑而兼數。則實熱已入胃腑矣。故云有宿食可下之。

〔魏〕滑與澀相反。何以俱為實宜下。滑者澀之淺。而實邪欲成未成者。澀者滑之深。而實邪已成者。故不論為滑為澀。兼大而見。則有物積聚。宜施攻治無二理也。

陽明篇云。脈滑而數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下利不欲食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〔尤〕谷多則傷脾。而水穀不分。谷停則傷胃。而惡聞食臭。故下利不欲食者。知其有宿食。當下也。夫脾胃者。所以化水穀。而行津氣。不可或止者也。谷止則化絕。氣止則機息。化絕機息。人事不其頓乎。故必大承氣。速去其停谷。谷去則氣行。氣行則化續。而生以全矣。若徒事消克。將宿食未去。而生氣已消。豈徒無益而已哉。

〔沈〕驟傷宿食停滯。胃中壅遏。升降之機不轉。腸中水穀不分。而下奔則利。宿食在胃。故不欲食。必當攻去宿食。

程應旄云。傷食惡食。故不欲食。與不能食者自別。下利有此。更無別樣虛證。知非三陰之下利。而為宿食之下利也。故當下之。

大承氣湯方(見前痓病中。)

宿食在上脘。當吐之。宜瓜蒂散

〔鑑〕胃有三脘。宿食在上脘者。膈間痛而吐。可吐。不可下也。在中脘者。心中痛而吐。或痛不吐。可吐可下也。在下脘者。臍上痛而不吐。不可吐。可下也。今食在上脘。故當以瓜蒂散吐之也。

千金云。凡病宿食。在上脘。當吐之。脈數而滑者實也。有宿食不消。下之愈。胃中有澼食冷物。即痛不能食。有熱物即欲食。大腹有宿食。寒慄發熱如瘧。宿食在小腹者。當暮發熱。明旦復止。

瓜蒂散方

瓜蒂(一分熬黃),赤小豆(一分煮○案煮字據傷寒論當刪)

上二味。杵為散。以香豉七合。煮取汁。和散一錢匕。溫服之。不吐者。少加之。以快吐為度而止。亡血及虛者。不可與之。(亡血以下九字。原本作細注。今據傷寒論大書。傷寒論。作杵為散。取一錢匕。以香豉一合。用熱湯七合。煮作稀糜。去滓取汁。和散溫頓服之。此當改補。)

東垣試效方云。若有宿食而煩者。仲景以梔子大黃湯主之。氣口三盛。則食傷太陰。填塞悶亂。極則心胃大疼。兀兀欲吐。得吐則已。俗呼食迷風是也。經云。上部有脈。下部無脈。其人當吐不吐者死。宜瓜蒂散之類吐之。經云。高者因而越之。此之謂也。

案宿食在上脘。心腹⿰雲建痛。頓悶欲絕。倉猝之際。藥不及辦。以極鹹鹽湯一盞頓服。立吐。此千金。療乾霍亂之法也。

脈緊如轉索無常者。有宿食也。(脈經。索下。有左右二字。)

〔尤〕脈緊如轉索無常者。緊中兼有滑象。不似風寒外感之緊。為緊而帶弦也。故寒氣所束者。緊而不移。食氣所發者。乍緊乍滑。如以指轉索之狀。故曰無常。

〔魏〕轉索。宿食中阻。氣道艱於順行。曲屈傍行之象。

案據脈經。有左右二字。魏注極是。徐沈以轉索無常。為緊脈之象。此襲辨脈法之謬。不可證也。

脈緊。頭痛風寒。腹中有宿食不化也。(〔原注〕一云。寸口脈緊。○脈經。作寸口脈緊頭上有即字。腹上有或字。)

〔鑑〕脈緊頭痛。是外傷風寒病也。脈緊腹痛。是內傷宿食病也。李彣曰。按此脈與證似傷寒。而非傷寒者。以身不疼腰脊不強故也。然脈緊亦有辨。浮而緊者為傷寒。沉而緊者為傷食。

案頭痛。雖有宿食不化。鬱滯之氣上為頭痛者。此則屬外傷於風寒。與腹中有宿食。自是兩截。脈經。腹上有或字。義尤明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