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一 (7)
卷一 (7)
1. 論十三首、脈證三條
〔程〕陽病屬表而在經絡。故一頭痛。二項。三腰。四脊。五臂。六腳掣痛。此病在三陽。三六一十八病。陰病屬裡而在臟腑。故一咳。二上氣喘。三噦。四咽。五腸鳴脹滿。六心痛拘急。此病在三陰。三六一十八病。合為九十病也。
〔沈〕六微者。小邪中里。邪襲六腑。
〔鑑〕此章曰十八。曰九十等文。乃古醫書之文。今不可考。難以強釋。五勞七傷等說。亦詳在千金。故不復注也。頭痛。項。腰。脊。臂。腳掣痛病皆在外。故為陽病也。咳。上氣喘。噦。咽。腸鳴脹滿。心痛拘急。病皆在內。故為陰病也。清邪居上。謂霧邪本乎天也。濁邪居下。
謂濕邪本乎地也。六淫天邪。故名大邪。六淫傷外。故曰中表也。七情人邪。故名小邪。七情傷內。故曰中里也。漀飥者。飲食也。飲食之邪。從口而入。食傷隔夜不化。故名曰宿食也。五邪。謂風寒濕霧飲食也。夫五邪之中人。莫不各以類而從。前者。早也。風中於早。從陽類也。
寒中於暮。從陰類也。霧邪清輕。故傷皮膚。濕邪濁重。故流關節。飲食失節。故傷脾胃。
〔尤〕經脈陰而傷於寒。絡脈陽。而傷於熱。合而言之。無非陽邪親上。陰邪親下。熱氣歸陽。寒氣歸陰之理。
案十八病。九十病。金鑑不釋為是。六微亦未詳何義。程云。見千金。未有所考。咽。沈以為咽痛。恐非。廣韻。咽一結切。音噎。哽咽也。蓋咽中哽塞之謂。䅽。趙本釋音。䅽音谷。即谷也。案此古文異構。詳見於方氏通雅。飪。熟食也。金鑑欲改作漀。且以極寒為飲食之寒熱。並不可從。唐大烈吳醫匯講。以馨飪解之。亦非也。
尤云。大邪漫風。雖大而力散。故中於表。小邪戶牖隙風。雖小而氣銳。故中於里。程云。風寒即大邪。故從表入。䅽飪。即小邪。故從口入。即後食傷脾胃也。二說亦通。
問曰。病有急當救里救表者。何謂也。師曰。病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體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後身體疼痛。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救表也。
〔沈〕此病分表裡。治有先後也。問急當救里救表者。乃病在表。而醫反下之。誅伐無過。致傷脾胃之氣。所以下利清穀不止。然雖身疼表證未解。當救誤下之逆為急。不可姑慮表邪。以致內傷下脫。必俟元陽恢復。清便自調之後。急當救表。然表當急救何也。蓋恐內陽初復未充。外邪陷入。又變結胸痞滿耳。(詳見傷寒論輯義太陽中篇。)
夫病痼疾。加以卒病。當先治其卒病。後乃治其痼疾也。
〔鑑〕趙良曰。痼疾。病已沉痼。非旦夕可取效者。卒病。謂卒然而來新感之病。可取效於旦夕者。乘其所入未深。急去其邪。不便稽留而為患也。且痼疾之人。正氣素虛。邪尤易傳。設多瞻顧。致令兩邪相合。為患不淺。故仲景立言於此。使後學者知所先後也。
白話文:
論十三首、脈證三條
程氏認為,陽性疾病屬表證,病位在經絡,所以會出現頭痛、項痛、腰痛、脊痛、手臂痛、腿腳抽痛等症狀,這些都是三陽經的病症,共十八種。陰性疾病屬裡證,病位在臟腑,所以會出現咳嗽、上氣喘、呃逆、咽痛、腸鳴腹脹、心痛絞痛等症狀,這些都是三陰經的病症,共十八種。陽陰疾病合起來共九十種。
沈氏認為,六微是指細小的邪氣侵犯到臟腑,邪氣襲擊六腑。
鑑氏認為,書中提到的“十八病”、“九十病”等說法,是古代醫書中的記載,現在已難以考證,難以強行解釋。關於五勞七傷等說法,在《千金要方》中已有詳細記載,故不再贅述。頭痛、項痛、腰痛、脊痛、手臂痛、腿腳抽痛等病症都在體表,所以屬於陽性疾病;咳嗽、上氣喘、呃逆、咽痛、腸鳴腹脹、心痛絞痛等病症都在體內,所以屬於陰性疾病。清邪在上,指的是霧邪來自於天;濁邪在下,指的是濕邪來自於地。六淫屬於天邪,所以稱為大邪;六淫侵犯體表,所以說中表;七情屬於人邪,所以稱為小邪;七情傷及內臟,所以說中裡。飥是指飲食,飲食的邪氣從口中進入,隔夜未消化的食物會導致宿食。五邪指的是風、寒、濕、霧、飲食。五邪侵犯人體,都會根據各自的特性而產生不同的病症。風邪多在早晨侵犯人體,屬於陽邪;寒邪多在傍晚侵犯人體,屬於陰邪;霧邪清輕,所以傷及皮膚;濕邪濁重,所以流注關節;飲食失節,所以傷及脾胃。
尤氏認為,經脈屬陰,易受寒邪侵犯;絡脈屬陽,易受熱邪侵犯。總而言之,陽邪容易侵犯上部,陰邪容易侵犯下部,熱氣歸於陽,寒氣歸於陰,這是基本的道理。
關於十八病、九十病,金鑑沒有解釋,六微的含義也不清楚。程氏說在《千金要方》中有記載,但沒有找到相關考證。沈氏將“咽”解釋為咽喉疼痛,恐怕是不對的。“咽”字的讀音是“噎”,是指咽喉哽塞的意思。“䅽”音“谷”,就是谷物的意思。這些古文有不同的解釋,詳見方以智的《通雅》。 “飪”是熟食的意思。金鑑想將“飥”改成“漀”,並且用極寒來解釋飲食的寒熱,這是不對的。唐大烈《吳醫匯講》用馨香的熟食來解釋“飪”,這也不對。
尤氏認為,大邪像漫延的風,雖然大而力量分散,所以侵犯體表;小邪像從門窗縫隙中吹進來的風,雖然小而氣勢銳利,所以侵犯內臟。程氏認為,風寒就是大邪,所以從體表入侵;飥飪就是小邪,所以從口中入侵,也就是後天飲食傷及脾胃。這兩種說法都是可行的。
問:疾病需要急救裡證還是表證呢?答:如果病人服藥後腹瀉不止,排出清稀的谷物樣大便,身體疼痛,就應該急救裡證;如果身體疼痛,大便自行恢復正常,就應該急救表證。
沈氏認為,疾病分為表裡,治療也有先後順序。問到急救裡證還是表證的問題,指的是病人表證未解,卻被醫生誤用下瀉的方法治療,導致脾胃受損,所以出現腹瀉不止,排出清稀的谷物樣大便。雖然身體疼痛,表證尚未解除,但首先要急救因為誤用下瀉方法導致的裡證,不能顧慮表邪,以至於內傷加重,甚至脫肛。必須等到元氣恢復,大便自行恢復正常之後,再急救表證。為什麼表證要急救呢?因為擔心內部元陽剛剛恢復,還沒有充盈,外邪又入侵,又會導致胸悶痞滿等症狀。(詳見《傷寒論輯義》太陽病篇)
對於患有慢性病的人,如果又突然發生新的疾病,應該先治療新的疾病,然後再治療慢性病。
鑑氏認為,趙良說,痼疾是已經長期存在的疾病,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治癒的;卒病是突然發生的新疾病,可以在一朝一夕內治癒。趁著邪氣入侵未深,趕快去除邪氣,以免久拖成患。而且,患有慢性病的人,正氣本來就虛弱,邪氣更容易傳播。如果瞻前顧後,會導致兩種邪氣結合,危害更加嚴重。所以,仲景提出這個觀點,讓後學者知道治療的先後順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