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輯義》~ 卷三 (11)
卷三 (11)
1. 論一首、脈證二十一條、方十九首
案金鑑云。此為留飲。欲去故也句。當在利反快之下。必傳寫之訛。蓋此一句釋上文。必非傳寫之訛。
甘遂半夏湯方(外臺。引千金云。此本仲景傷寒論方。)
甘遂(大者三枚),半夏(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),芍藥(五枚○千金作二枚外臺作一兩),甘草(如指大一枚炙一本作無○千金作一枚如指大。水一升煮取半升。案一本作無四字未詳)
上四味。以水二升。煮取半升。去滓。以蜜半升和藥汁。煎取八合頓服。(千金。作上四味以蜜半升內二藥汁。合得一升半。煎取八合頓服之。案千金近是。)
〔程〕留者行之。用甘遂以決水飲。結者散之。用半夏以散痰飲。甘遂之性直達。恐其過於行水。緩以甘草白蜜之甘。收以芍藥之酸。雖甘草甘遂相反。而實有以相使。此(酸收甘緩。)約之之法也。靈樞經曰。約方猶約囊。其斯之謂與。
〔尤〕甘草與甘遂相反。而同用之者。蓋欲其一戰。而留飲盡去。因相激而相成也。芍藥白蜜。不特安中。抑緩藥毒耳。
脈浮而細滑。傷飲。
〔鑑〕凡飲病得脈浮而細滑者。為痰飲初病。水邪未深之診也。李彣曰。飲脈當沉。今脈浮者水在肺也。
〔徐〕不曰有飲。而曰傷飲。見為外飲所驟傷。而非停積之水也。
脈弦數有寒飲。冬夏難治。
〔尤〕脈弦數而有寒飲則病與脈相左。魏氏所謂飲自寒。而挾自熱是也。夫相左者。必相持冬。則時寒助飲。欲以熱攻。則脈數必甚。夏則時熱助脈。欲以寒治。則寒飲為礙。故曰難治。
案此條難解。金鑑改數作遲。肆矣。
脈沉而弦者。懸飲內痛。○病懸飲者。十棗湯主之。
〔鑑〕趙良曰。脈沉病在裡也。凡弦者。為痛為飲為癖。懸飲結積。在內作痛。故脈見沉弦。
〔尤〕脈沉而弦。飲氣內聚也。飲內聚。而氣擊之則痛。
〔徐〕主十棗湯者。甘遂性苦寒。能瀉經隧水濕。而性更迅速直達。大戟性苦辛寒。能瀉臟腑之水濕。而為控涎之主。芫花性苦溫。能破水飲窠囊。故曰破癖須用芫花。合大棗用者。大戟得棗。即不損脾也。蓋懸飲原為驟得之證。故攻之不嫌峻而驟。若稍緩而為水氣喘息浮腫。三因方。以十棗湯藥為末。棗肉和丸以治之。可謂善於變通者矣。
十棗湯方(外臺。引千金云。此本仲景傷寒論方。)
芫花(熬),甘遂,大戟(各等分)
上三味。搗篩。以水一升五合。先煮肥大棗十枚。取八合。去滓。內藥末。強人服一錢匕。羸人服半錢。平旦溫服之。不下者。明日更加半錢。得快下後。糜粥自養。(搗篩。太陽下篇。作各別為散。快下。原本。作快之。今改。)
千金云。十棗湯。治病懸飲者。若下後不可與也。凡上氣汗出而咳者。此為飲也。又云。錢匕者。以大錢上全抄之。若云半錢匕者。則是一錢抄取一邊爾。並用五銖錢也。
白話文:
論一首、脈證二十一條、方十九首
金鑑記載,此為留飲,欲去其故的句子,應該放在利反快之下,一定是抄寫錯誤。其實這句話是解釋上文的,並非抄寫錯誤。
甘遂半夏湯方(外臺引千金,此為傷寒論方)
甘遂(大的三枚),半夏(十二枚,用水一升煮取半升,去渣),芍藥(五枚,千金方作二枚,外臺方作一兩),炙甘草(如指頭般大一枚,一版本作無,千金方作一枚如指頭般大,用水一升煮取半升,一版本作無四字,其意不明)。
以上四味,用水二升,煮取半升,去渣,用半升蜂蜜和藥汁,煎取八合頓服。(千金方作:以上四味,用半升蜂蜜與二藥汁混合,得一升半,煎取八合頓服。千金方較為準確。)
程氏註:留飲需使其運行,用甘遂來瀉去水飲;結飲需使其散開,用半夏來散去痰飲。甘遂性直達,恐其瀉水過度,故以甘草、白蜜的甘味緩和,以芍藥的酸味收斂。雖然甘草與甘遂相反,卻能互相佐使,這就是(酸味收斂,甘味緩和)約制之法。靈樞經說:「約方猶約囊」,指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尤氏註:甘草與甘遂藥性相反,卻同用,是想讓它們互相激盪,將留飲完全排出,因相激而相成。芍藥、白蜜,不僅能安中,還能緩和藥物的毒性。
脈浮而細滑,為傷飲。
鑑氏註:凡飲病得脈浮而細滑者,為痰飲初期,水邪未深之證。李彣說:飲脈當沉,今脈浮者,水在肺也。
徐氏註:不說有飲,而說傷飲,是因為外飲驟然入侵所致,而非停積之水。
脈弦數,有寒飲,冬夏難治。
尤氏註:脈弦數而有寒飲,則病與脈象相悖,魏氏所謂「飲自寒,而挾自熱」是也。此種相悖的病症,必然相互牽制。冬天,時令寒冷助長飲邪,若用溫熱之法攻之,則脈數必然加重;夏天,時令暑熱助長脈象,若用寒涼之法治之,則寒飲又會成為阻礙。故曰難治。
此條難以理解,金鑑將「數」改為「遲」,言之成理。
脈沉而弦,為懸飲內痛,懸飲者,十棗湯主之。
鑑氏註:趙良說:脈沉,病在裡也。凡弦脈,皆為痛、飲、癖。懸飲結積於內,故而作痛,脈象則現沉弦。
尤氏註:脈沉而弦,飲邪內聚也。飲邪內聚,氣衝擊之則作痛。
徐氏註:主用十棗湯者,因甘遂性苦寒,能瀉經隧之水濕,且性迅速直達;大戟性苦辛寒,能瀉臟腑之水濕,為控涎之主藥;芫花性苦溫,能破水飲窠囊,故曰「破癖須用芫花」。與大棗合用,是因大戟得棗,則不傷脾也。蓋懸飲本為驟然發作的病症,故攻之不嫌峻急。若稍緩,則成水氣喘息、浮腫,三因方以十棗湯藥研末,和棗肉製成丸藥治療,可謂善於變通。
十棗湯方(外臺引千金,此為傷寒論方)
芫花(炮製),甘遂,大戟(各等分)
以上三味,搗碎篩選,用水一升五合,先煮肥大棗十枚,取八合,去渣,加入藥末。體壯者服一錢匕,體弱者服半錢,清晨溫服。若不瀉下,明日加服半錢,瀉下暢快後,以粥養護。(搗碎篩選,太陽篇作各別為散;瀉下暢快,原本作快之,今改。)
千金方云:十棗湯治病懸飲,若瀉下後不可再服。凡上氣汗出而咳嗽者,皆為飲邪。又云:一錢匕,以大錢上緣全部刮取;若云半錢匕,則是一錢刮取一半。皆以五銖錢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