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叔和

《脈經》~ 卷七 (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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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(18)

1. 熱病陰陽交併少陰厥逆陰陽竭盡生死證第十八

傷寒,咳逆上氣,其脈散者,死。謂其人形損故也。

傷寒,下利,日十餘行,其人脈反實者,死。病者脅下素有痞,而不在臍旁,痛引少腹,入陰挾陰筋,此為臟結,死。夫實則譫語,虛則鄭聲。鄭聲者,重語是也。直視、譫語、喘滿者,死。若下利者,亦死。結胸證悉具,而躁者,死。吐舌下卷者,死。唾如膠者,難解。舌頭四邊,徐有津液,此為欲解。

病者至經,上唇有色,脈自和,為欲解。色急者,未解。上陰陽竭盡部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人,如果咳嗽氣喘往上衝,脈象散亂無力,就會死亡,這是因為人體已經嚴重受損的緣故。

傷寒病人,如果腹瀉一天十多次,脈象卻反而有力,也會死亡。如果病人肋下本來就有痞塊(腫塊),不在肚臍旁邊,疼痛牽引到小腹部,深入陰部並影響到陰部肌肉,這是臟腑阻塞的徵兆,也會死亡。病情嚴重時會胡言亂語(譫語),病情虛弱時則會說話低沉無力(鄭聲,指說話重濁)。如果病人眼神呆滯直視、胡言亂語、呼吸急促胸悶,就會死亡;如果同時腹瀉,也會死亡。如果病人出現結胸症狀(胸部脹滿疼痛)且煩躁不安,也會死亡。如果病人吐舌,舌頭向內卷縮,也會死亡。唾液像膠一樣粘稠,很難排出,預後不良。如果舌頭四邊慢慢出現津液,則表示病情將好轉。

病人如果病情發展到一定階段,上嘴唇有顏色,脈象也恢復平順,則表示病情將好轉。如果嘴唇顏色鮮紅急促,則表示病情尚未好轉。以上描述的是陰陽精氣耗竭的危重症狀。

2. 重實重虛陰陽相附生死證第十九

問曰:何謂虛實?對曰:邪氣盛則實,精氣奪則虛。重實者,肉大熱,病氣熱,脈滿,是謂重實。

問曰:經絡俱實,何如?對曰:經絡皆實,是寸脈急而尺緩也,皆當俱治。故曰滑則順,澀則逆。夫虛實者,皆從其物類始,五臟骨肉滑利,可以長久。寒氣暴上,脈滿實。實而滑,順則生,實而澀,逆則死。形盡滿,脈急大堅,尺滿而不應,順則生,逆則死。所謂順者,手足溫。所謂逆者,手足寒也。

問曰:何謂重虛?對曰:脈虛,氣虛、尺虛,是謂重虛也。所謂氣虛者,言無常也;尺虛者,行步匡然也;脈虛者,不象陰也。如此者,滑則生,澀則死。氣虛者,肺虛也;氣逆者,足寒也。非其時則生,當其時則死,餘臟皆如此也。脈實滿,手足寒,頭熱者,春秋則生,冬夏則死。

脈浮而澀,澀而身有熱者,死。絡氣不足,經氣有餘,脈熱而尺寒,秋冬為逆,春夏為順。經虛絡滿者,尺熱滿而寒澀,春夏死,秋冬生。絡滿經虛,灸陰刺陽;經滿絡虛,刺陰灸陽。

問曰:秋冬無極陰,春夏無極陽,何謂也?對曰:無極陽者,春夏無數虛陽明,陽明虛則狂。無極陰者,秋冬無數虛太陰,太陰虛則死。上重實重虛部。

熱病,所謂陽附陰者,腰以下至足熱,腰以上寒,陰氣下爭,還心腹滿者,死。所謂陰附陽者,腰以上至頭熱,腰以下寒,陽氣上爭,還得汗者生。(上陰陽相附部)

白話文:

什麼是虛實?邪氣盛就是實證,精氣不足就是虛證。所謂重實,是指身體肥胖,發熱,病邪熾盛,脈象有力充實,這就是重實。

如果經絡都實證,該怎麼辦?如果所有經絡都實證,表現為寸脈(手腕寸關部位的脈象)急促而尺脈(手腕尺關部位的脈象)遲緩,都需要同時治療。所以說脈象滑利則順利,脈象澀滯則逆亂。虛實證候都從其物質本質開始判斷,五臟骨骼肌肉滑利,才能長壽。寒邪突然上升,脈象滿實,如果脈象滿實而滑利,順利則生,如果脈象滿實而澀滯,逆亂則死。形體飽滿,脈象急促有力堅實,尺脈飽滿但不應指,順利則生,逆亂則死。所謂順利,是指手腳溫暖;所謂逆亂,是指手腳冰冷。

什麼是重虛?脈象虛弱,氣虛,尺脈虛弱,就是重虛。所謂氣虛,是指說話沒有力量;所謂尺脈虛弱,是指走路搖晃;所謂脈象虛弱,是指脈象不象陰證。這種情況,脈象滑利則生,脈象澀滯則死。氣虛屬於肺虛;氣逆則腳冷。如果不是在該發病的季節則生,如果是在該發病的季節則死,其他臟腑也一樣。脈象實滿,手腳冰冷,頭部發熱,在春秋季節則生,在冬夏季節則死。

脈象浮而澀,澀滯且身體發熱,則死。絡脈氣血不足,經脈氣血有餘,脈象熱而尺脈冰冷,秋冬季節為逆,春夏季節為順。經脈虛弱絡脈充實,尺脈熱而滿且冰冷澀滯,春夏季節死,秋冬季節生。絡脈充實經脈虛弱,灸陰刺陽;經脈充實絡脈虛弱,刺陰灸陽。

秋冬沒有極陰,春夏沒有極陽,這是什麼意思?沒有極陽,是指春夏沒有大量的虛陽明,陽明虛弱則狂躁。沒有極陰,是指秋冬沒有大量的虛太陰,太陰虛弱則死。以上是重實重虛部分。

熱病中,所謂陽附陰,是指腰以下到腳發熱,腰以上冰冷,陰氣向下爭奪,還伴有腹部脹滿,則死。所謂陰附陽,是指腰以上到頭發熱,腰以下冰冷,陽氣向上爭奪,還能出汗則生。(以上是陰陽相附部分)

3. 熱病生死期日證第二十

太陽之脈,色榮顴骨,熱病也。榮未夭,曰今且得汗,待時自已。與厥陰脈爭見者,死期不過三日,其熱病氣內連腎。少陽之脈,色榮頰前,熱病也。榮未夭,曰今且得汗,待時自已。與少陰脈爭見者,死期不過三日。

熱病七、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。脈代者,一日死。

熱病七、八日,脈不躁喘,不數,後三日中有汗。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,勿膚刺(膚,一作庸)。

熱病三、四日,脈不喘,其動均者,身雖煩熱,今自得汗,生。

傳曰:始腑入臟,終陰復還陽,故得汗。

熱病七、八日,脈不喘,其動均者,生。微熱在陽不入陰,今自汗也。

熱病七、八日,脈不喘,動數均者,病當喑。期三日不得汗,四日死。

熱病,身面盡黃而腫,心熱,口乾,舌卷,焦黃黑,身麻臭,伏毒傷肺。中脾者,死。

熱病,瘛瘲,狂言,不得汗,瘛瘲不止,伏毒傷肝,中膽者,死。

熱病,汗不出,出不至足,嘔膽,吐血,善驚不得臥,伏毒在肝。腑足少陽者,死。

白話文:

太陽經脈充盈,面頰顴骨紅潤,這是熱病的表現。如果紅潤的狀態還沒有衰敗,說明病人還能出汗,等待時機自行痊癒。但如果同時出現厥陰經脈的徵象,則病人最多三天內就會死亡,因為熱病的邪氣已經侵犯腎臟了。少陽經脈充盈,面頰前部紅潤,也是熱病的表現。如果紅潤的狀態還沒有衰敗,說明病人還能出汗,等待時機自行痊癒。但如果同時出現少陰經脈的徵象,則病人最多三天內就會死亡。

熱病持續七、八天,脈象微弱,病人小便帶血,口乾舌燥,則在一到一天半內就會死亡。脈象代脈者,當天就會死亡。

熱病持續七、八天,脈象不躁不喘,脈搏頻率不快,在之後的三天內能出汗,則可以痊癒。但如果三天內不出汗,第四天就會死亡。如果還沒有出汗,就不要用針灸療法。

熱病持續三、四天,脈象不喘,脈搏跳動均勻有力,雖然病人感到煩躁發熱,但如果能自行出汗,就能活下來。

古籍記載:熱病的病程開始時,邪氣在腑,之後侵入臟腑,最後陰氣恢復,陽氣也回來了,因此就能出汗。

熱病持續七、八天,脈象不喘,脈搏跳動均勻有力,就能活下來。因為輕微的熱邪只停留在陽經,沒有侵入陰經,所以能自行出汗。

熱病持續七、八天,脈象不喘,但脈搏跳動頻率雖均勻但較快,病人將會失聲。如果三天內不出汗,第四天就會死亡。

患熱病,全身皮膚和臉部都黃腫,心煩熱,口乾舌燥,舌頭捲曲焦黃發黑,身體麻木並散發臭味,這是毒邪傷及肺臟的表現。若毒邪侵犯脾臟,則會死亡。

患熱病,伴有抽搐、神志不清、胡言亂語,且不出汗,抽搐不止,這是毒邪傷及肝臟、侵犯膽臟的表現,將會死亡。

患熱病,不出汗,或汗液達不到腳部,嘔吐膽汁,吐血,容易驚嚇,無法安睡,這是毒邪停留在肝臟的表現。如果毒邪侵犯足少陽經,則會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