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脈經》~ 卷七 (15)
卷七 (15)
1. 病可刺證第十三
熱病,頭痛,攝(攝一作顳顬),目脈緊,善衄,厥熱也,取之以第三針,視有餘不足,寒熱病。
熱病,體重,腸中熱,取之以第四針,於其輸及下諸指間,索氣於胃絡得氣也。
熱病,挾臍痛急,胸脅支滿,取之湧泉與太陰、陽明(一云陰陵泉),以第四針,針嗌裡。
熱病而汗且出,反脈順可汗者,取之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。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甚者,取踝上橫文以止之。
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口動,喘而眩者,急刺之。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
熱病,先胸脅痛,手足躁,刺足少陽,補手太陰,病甚,為五十九刺。
熱病,先手臂痛,刺手陽明、太陰,而汗出止。
熱病,始於頭首者,刺項太陽而汗出止。
熱病,先身重骨痛,耳聾目瞑,刺足少陰,病甚,為五十九刺。(一云刺少陽)
熱病先眩冒而熱,胸脅滿。刺足少陰少陽。
熱病,始足脛者,先取足陽明而汗出。
白話文:
熱病頭痛,太陽穴附近疼痛,眼睛血脈充盈,容易流鼻血,屬於內熱症,用第三針治療,觀察病情虛實,屬於寒熱交雜的疾病。
熱病,身體沉重,腸道有熱,用第四針,針刺輸穴及以下的各個指間穴位,疏通胃經氣血。
熱病,肚臍周圍疼痛劇烈,胸脅部脹滿,用第四針,針刺湧泉穴以及太陰、陽明穴(也有人說是陰陵泉穴),並針刺咽喉部。
熱病伴有汗出,脈象反常但可以出汗,針刺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穴。瀉法可以退熱,補法可以促進汗出。出汗過多,針刺踝關節上方的橫紋處止汗。
熱病持續七、八天,脈搏跳動有力,呼吸急促且頭暈目眩,需緊急針刺治療。汗液將要自行排出時,淺刺手大拇指間的穴位。
熱病,先出現胸脅疼痛,手足煩躁,針刺足少陽經,補益手太陰經,病情嚴重時,則採用五十九刺法。
熱病,先出現手臂疼痛,針刺手陽明、太陰經,即可止汗。
熱病,從頭部開始,針刺項部太陽經,即可止汗。
熱病,先出現全身沉重骨痛,耳聾眼花,針刺足少陰經,病情嚴重時,則採用五十九刺法。(也有人說是針刺少陽經)
熱病先出現頭暈目眩然後發熱,胸脅部脹滿,針刺足少陰、少陽經。
熱病,從小腿脛骨開始,先針刺足陽明經,即可出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