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堅

《金匱玉函要略述義》~ 卷上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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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6)

1. 血痹虛勞病脈證並治第六

論一首,脈證九條當作十條。)方九首當作十首)

按醫門法律曰。虛勞之證。金匱敘於血痹之下。可見勞則必勞其精血也。魏氏以為血痹當編次於中風之後。後人誤敘。與虛勞同篇。喻氏強牽入虛勞中。可謂刻舟求劍。二說未知何是。程氏稍與喻同意。

問曰。血痹病。從何得之。(聖惠方。盛重。作充盛。千金。濇。作澀。在上。更有澀字。徐曰小字上。該有微尺中三字。此說難從。)

按歷節血痹。金鑑所辨不允。歷節有風血相搏。即疼痛如掣文。則可知亦傷及血。血痹有針引陽氣文。則可知陽氣亦閉矣。又徐沈程周。並肌膚盛為句。重字接下讀。魏鑑重字連上句。當考。稻葉元熙曰。重因。趙本作重困。似是。賈誼新書。民臨事而重困。則難為上矣。倉公傳。為重困於俞。忿發為疽。此皆言累困也。

血痹陰陽俱微。

按傷寒論所謂脈之陰陽。皆以部位而言。然此條則自有寸口關上尺中文。故金鑑以浮沉解之。亦猶六難陰盛陽虛陽盛陰虛之意。傷寒論多稱脈陰陽。(桂枝條。不揭脈字。)而此無脈字。故沈氏以陰陽營衛俱微釋之。蓋此條陰陽。義可兩通。故輯義並二說而存之。徐曰。陰陽。

寸口人迎也。尤曰。陰陽俱微。該人迎趺陽太谿為言。並誤。又聖濟。尺中上。補或字。三因方曰。脈當陰陽俱微。尺中少緊。身體如風痹狀。

黃耆桂枝五物湯

〔朱〕如桂枝湯。本為太陽中風和營衛之要藥。茲特去甘草之和緩。而君以黃耆之峻補者。統率桂芍薑棗。由中達外。俾無形之衛氣。迅疾來復。有形之營血。漸次鼓盪。則痹可開。而風亦無容留之處矣。

按此說稍是。然黃耆取之託陽逐邪。不取峻補矣。

夫男子平人。脈大為勞。

醫學綱目曰。胗脈浮而大。或大而弦。皆為虛勞者。蓋陽盛陰虛之症也。暮多見之。

男子面色薄者。(重。趙。作里。諸本同。宜從。鑑曰。脈浮者。裡虛也。當是衍文。誤矣。)

按沈曰。色乃神之旗。營衛之標。若面色薄者。是白而嬌嫩無神。乃氣虛不統營血於面也。此說與魏氏異趣。

男子脈虛沉弦。

〔周〕此為勞傷元氣。所以至此。然則仲景即不言治法。自當調以甘藥培中土。以益元陽。不待言矣。若舍黃耆建中。又何以為法耶。

按無寒熱。又見短氣。吐血。瘀血。及妊娠中。俱言無外邪。金鑑恐鑿。瞑。眩。通用。後條云。目眩。然則目瞑。即目眩也。男子字。又出消渴。及黃疸中。宜參。

醫學綱目曰。診脈虛微細弦。為虛勞者。蓋陰陽俱虛之症也。晨多見之。

勞之為病。其脈浮大。

〔鑑〕手足煩。即今之虛勞五心煩熱。陰虛不能藏陽也。陰寒精自出。即今之虛勞遺精。陰虛不能固守也。酸削不能行。即今之虛勞膝酸削瘦。骨痿不能起於床也。

按蘭室秘藏。舉此條曰。以黃耆建中湯治之。此亦溫之之意也。

夫失精家。少腹弦急。

按據巢源。脈極虛芤遲以下。當為一截看。

脈得諸芤動微緊。

先兄曰。芤與微反。動與緊反。蓋芤動與微緊。自是二脈。則上文脈大為勞。極虛亦為勞之意。故下一諸字也。

按魏氏以為此上有假熱。而下有真寒者。其說頗辨。然熟繹經文。似不必上熱者。

天雄散

按此方白朮殊多。故徐氏以為中焦陽虛之治。(沈氏同)然天雄實為補下之品。則其說恐未核。要之配合之理。殆為難晰已。又朱氏曰。然使真陰虧損。亡血失精。二方皆非其任矣。須用八味腎氣丸法。斯言殆然。

男子平人。脈虛弱細微者。

〔周〕至盜汗。則陽衰因衛虛。而所虛之衛行於陰。當目瞑之時。無氣以庇之。故腠開而汗。若一覺。則行陽之氣。復散於表。而汗止矣。故曰盜汗也。夫至盜汗。而其虛可勝道哉。

人年五六十。其病脈大者。

〔魏〕男子平人失精亡血之虛勞。年少而體方柔脆。故易至夭折。年五六十感邪成痹之虛勞。年老而體已堅硬。故可以終其天年。是虛勞而成痹。終是經絡病。虛勞而成失精亡血。則為臟腑病矣。經絡病可以引年。臟腑病難於延歲也。此仲景引虛勞之類。以明虛勞也。

按沈氏曰。虛陽上浮則脈大。營衛不充於軀殼相循背之經隧。曰痹俠背行。朱氏曰。大為虛陽外鼓之大。而非真氣內實之大也。三陽皆虛。痹而不用。並與尤魏異義。

又按馬刀。陶隱居曰。李云。生江漢中。長六七寸。禹錫等謹按蜀本圖經云。生江湖中。細長小蚌也。長三四寸。闊五六分。俠纓。太素。作俠嬰。楊上善注曰。頸前曰嬰也。外臺引。嬰。作纓。考段氏注說文。纓。冠系也。賏。頸飾也。嬰。繞也。益知作纓者為是。而俠纓者。俠冠系之謂。即頷骨下際。至人迎兩旁也。(結纓必於頤下。段氏可考。)

脈弦而大。弦則為減。大則為芤。(按此條。亦見於吐衄中。)

按玉編。芤。苦候切。(集韻。此有病脈二字。)徐氏脈訣云。按之即無。舉之來至。旁實中央空者。名曰芤。(徐氏不知何人。隋志。有徐氏脈經。崇文書目。有徐裔指訣。)此本於脈經。未為當。宜參先君子撰脈學輯要。(戴起宗脈訣刊誤曰。芤。草名。其葉類蔥中空。

又本草綱目。以為蔥一名。俱未審何據。)成氏曰。革者。言其既寒且虛。則氣血改革。不循常度。又方氏。尤氏。並有說。俱未妥。

虛勞裡急。悸衄。

按此條。即虛勞之正證。實屬斫喪太過。虛火上亢者。筋失所養。故里急。血脈衰乏。故悸。(悸。即動築。驗之病者。知其非心動。)

血隨火上。故衄。寒盛於下。故腹中痛。下元不固。而心神不寧。故失精。血道澀滯。故四肢痠疼。(猶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證。身疼痛之理。)虛陽外泛。故手足煩熱。上焦液枯。故咽乾口燥。皆是莫不自陰虛所致。陰虛故不與陽相諧。是以用小建中湯。和調陰陽。蓋桂枝湯。營衛均和。而此方則倍芍藥。專滋其陰。以配於陽。為虛勞正對之治矣。

又徐氏。沈氏。及汪纘功所論。頗為精鑿。文繁不錄。宜閱。(汪說。出吳醫匯講。)

建中湯

肘後。凡男女因積勞虛損。或大病後不復常。若四體沉滯。骨肉疼酸。吸吸少氣。行動喘惙。或小腹拘急。腰背強痛。心中虛悸。咽乾唇燥。面體少色。或飲食無味。陰陽廢弱。悲憂慘慼。多臥少起。久者積年。輕者才百日。漸至瘦削。五臟氣竭。則難可復振。治之湯方。(即本方)

勞虛腰痛。少腹拘急。

按此證陰虛頗重。而無上炎之勢。故純補下元。而無取於建中和諧之法矣。

又按寇宗奭朱震亨王履李時珍並論此方之理。王李俱駁寇氏。然寇說似長。今具列於左。以備參考。蓋茯苓澤瀉。或引接桂附。以達下焦。如消渴所用。是也。或藉力桂附。以通水淤。如轉胞所用。是也。今如此條。則引接通利。俱兼取之矣。五苓散之桂。或以發表。或以散寒。藥與病對。其方則一。而其用有異者。是仲景方法之妙致也。

寇氏本草衍義曰。澤瀉。其功尤長於行水。張仲景八味丸用之者。亦不過引接桂附等。歸就腎經。別無他意。

朱氏本草衍義補遺曰。仲景八味丸。附子為少陰之嚮導。其補自是地黃。後世因以附子為補。誤矣。附子走而不守。取健悍走下之性。以行地黃之滯可致遠。亦若烏頭天雄。皆氣壯形博。可為下部藥之佐。

李氏本草綱目曰。仲景地黃丸。用茯苓澤瀉者。乃取其瀉膀胱之邪氣。非引接也。古人用補藥。必兼瀉邪。邪去則補藥得力。一闢一闔。此乃玄妙。後世不知此理。專一於補。所以久服必至偏勝之害也。(按此說。本於王氏𣶮洄集。王說文繁不錄。)

按先兄紹翁曰。牡丹皮之性。較諸桃人虻蛭。則不唯其力之緩。若單與之。難以潰堅破瘀。蓋其為功。唯是行血通經。仍以配於桃仁大黃。可增除滌之力。合於當歸地黃阿膠等。能引滋液和血之品。而榮養陰分。故參之補瀉之藥。未有所礙。復足以贊其不逮矣。此說能闡前古之秘。

薯蕷圓方

〔尤〕其用薯蕷最多者。以其不寒不熱。不燥不滑。兼擅補虛去風之長。故以為君。謂必得正氣理。而後風氣可去耳。

按本草。薯蕷。味甘溫。主傷中。補虛羸。除寒熱邪氣。補中益氣力。長肌肉。(白字)豆黃卷。別不著其功。然大豆則味甘平。逐水脹。除胃中熱痹。傷中淋露。(黑字)麴。味甘大暖。療臟腑中風氣。調中下氣。(新補)白蘞。味苦平。散結氣。(白字)幼幼新書。養生必用。

治風勞氣冷百疾。薯蕷丸。並治風眩背拘倦。胸滿短氣。羸瘦飲食少。小兒泄利。多汗發熱方。

即本方。(內不用棗。)濃煎棗湯。空心嚼一丸。日午再服。有熱人。即丸如桐子大。空心日午。米飲下二十丸。止於三十丸。

酸棗湯

按此方釋意。醫通為優。(輯義所引。肝虛者三字。剩。)本草黑字。酸棗下云。煩心不得眠。補中益肝氣。又茯苓之功。本草經。稱主驚邪恐悸。孫真人曰。治心煩悶。及心虛驚悸。安定精神。蓋以其質重。亦能鎮縋。此方所取。正在於此。聖惠。治虛勞煩熱。不得眠臥。黃芩散

於本方。去芎藭。加黃芩羚羊角屑。

五勞虛極。羸瘦腹滿。

按此條證。即後世所謂勞瘵也。據程注。五勞虛極一句。是一章題目。羸瘦腹滿。不能飲食。是其證候。食傷。憂傷。飲傷。房室傷。飢傷勞傷。是其所因。蓋有一於此諸因。皆足以致經絡營衛氣傷。而血脈凝積。以致內有乾血。遂為五勞虛極。更有肌膚甲錯。兩目黯黑二證。俱為乾血之徵。蓋其脈數蒸熱。亦可概知也。

又按五勞。言五臟勞。蓋憂傷。勞傷。以勞心肝。食傷。飲傷。飢傷。以勞脾。房室傷。以勞腎。而諸勞之極。又必勞肺。且此條所言。不是五勞兼備者。蓋言有一所傷。而勞一臟。以致經絡營衛氣傷。遂為此病。(輯義引巢源。思勞下。刊脫心勞二字。)爾雅。棤。皵。注。

謂木皮甲錯。(輯義引山海經。文有訛脫。曰。羬羊。其脂可以已臘。注。治體皴。臘。音昔。)又十四難。損其肝者。緩其中。滑氏曰。緩者。和也。(百勞丸。原出醫壘元戎。曰。許州陳大夫傳。張仲景百勞丸。)緩中補虛。程注甚當。張說非是。

程氏曰。婦人虛勞。大半內有乾血。男子亦間有之。審其可攻而攻之。則厥疾可愈。魏氏曰。此在婦人女子。寡婦女尼。因不月漸成虛勞者。尤所宜投也。

大黃䗪蟲丸方(大黃十分。宜作二兩十二銖。黃芩一兩。諸本。作二兩。)

按本草經。蠐螬。味鹹微溫。主惡血血瘀痹氣。破折血在脅下堅滿痛。月閉。圖經云。張仲景治雜病方。大䗪蟲丸(按黃字脫。)中用蠐螬。以其主脅下堅滿也。又䗪蟲條。圖經云。張仲景治雜病方。主久瘕積結。有大黃䗪蟲丸。

大鱉甲丸中。並治婦人藥。並用䗪蟲。以其有破堅積下血之功也。

醫學綱目曰。結在內者。手足脈必相失。宜此方。然必兼大補劑瓊玉膏之類服之。

幼幼新書。嬰孺。治小兒身體面目悉黃。此是榮衛氣伏熱於內所為。蠐螬丸方。

於本方。去大黃。桃仁。乾漆。加大棗。(按此證。猶用本方為佳。)

附方

千金翼。炙甘草湯。(宜參肺痿附方。)

按此方。仲景滋陰之正方。而千金翼文。出於仲景。必有其徵。故宋人取附於此也。醫學入門。稱一切滋補之劑。皆自此方而變化之者。其言為當。蓋此方。炙甘為君。生薑。大棗。為臣。地黃。麻仁。阿膠。麥門為佐。專以滋陰潤燥為務。然懼其黏膩涼濕。不利中土。故人參桂枝為使。

更用清酒。並以扶護元陽。旁宣達諸藥之力。與腎氣丸之桂附。救腎中之陽。其趣似異而實同。如後世滋陰諸方。徒裒合群隊涼潤之品。誠非知制方之旨者矣。徐氏曰。後人只喜用膠麥等。而畏薑桂。豈知陰凝燥氣。非陽不能化耶。此言得之。又按地黃。此方。及大黃䗪蟲丸。

腎氣丸等。比之他藥。分兩殊多。蓋以體重之故。不必君藥之謂。宜參藥治通義。方劑分量下。

小兒衛生總微論。國老丸。治瘦瘠虛羸。惙惙少氣。右以甘草。炙焦黃。杵末。煉蜜和丸綠豆大。每服五丸。溫水下。日三服。一歲兒五丸。以上者七八丸。以意加減。無時。

肘後。獺肝散。〔朱〕獺為陰邪之獸。而肝獨應月增減。是得太陰之正氣。其性獨溫。故宜於冷勞。又主鬼疰一門相染者。以陰入陰。以邪逐邪。同氣相求之義也。

按本草。圖經云。張仲景有治冷勞獺肝丸方。又主鬼疰一門相染者。取肝一具。火炙之。水服方寸匕。日再。

崔氏治九十種蟲疰。(云云)獺肝丸。二方俱妙。又聖惠方。載冷勞證。文繁不錄。

又按本草諸條。圖經云。肚。主骨蒸熱勞。血脈不行。補羸助氣。四季宜食。張仲景有豬肚黃連丸。是也。豬肚黃連丸。未詳其方。當考。

〔余述〕魏氏曰。失精於下者。可成虛勞矣。脫氣則成虛勞於上者焉。秦越人之論虛損。其言陽虛而陰盛。損則自上而下。一損損於肺。二損損於心。三損損於胃。即仲景所謂脫氣之虛勞也。其言陰虛而陽盛。損則自下而上。一損損於腎。二損損於肝。三損損於脾。即仲景所言失精之虛勞也。

(右節文)念庭之說是也。蓋五勞六極七傷。其目雖殊。要其指歸。不出於陽虛陰虛二端。且不啻不出於此二端。而陰虛陽亢者。實為居多。今篇首既冠以男子二字。而細檢各條。大抵莫不屬陰虛矣。小建中湯。扶脾之劑也。而其證則亦是上盛下虛。其用此湯。亦取於和陽就陰。

顧脫氣一條。猶繫於陰虛陽隨衰者。酸棗湯。治火亢虛煩。心神不寧者。然則謂仲景所云虛勞者。皆屬陰虛可乎。如大黃䗪蟲丸證。即骨蒸之類。而肺痿一證。是勞嗽之謂。則今之虛損勞瘵者。實不外於仲景所舉之數件矣。(愚撰藥治通義。於補法下。以建中腎氣二證。對待為辨。

然今更考之。其方則為補陽補陰之分。而其證。則不必胃虛腎虛之別。舊見不免謬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