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述義》~ 卷上 (31)
卷上 (31)
1.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治第十
聖濟。治心腹卒脹痛。桂心丸。桂二兩。烏頭一兩。為末。煉蜜和丸。
其脈數而緊乃弦。
按魏氏以此條脈。為寒疝寒熱雜合之候。其說似精。猶不如尤氏以為寒疝陰盛之為優。然此條。該寒實諸證而為結。蓋不特言寒疝也。
附方
外臺。烏頭湯。
按此方。千金外臺所載。並與前方文有異。蓋本是別方。林億等以前有五味方。省之不錄也。今從外臺拈出於下。曰。烏頭(十五枚。炮。按千金云。要略。五枚。),芍藥(四兩。),甘草(二兩炙。),大棗(十枚擘),生薑(一斤○按千金。作老薑。),桂心(六兩),上六味切。
以水七升。煮五味。取三升。去滓。別取烏頭。去皮四破。蜜二升。微火煎令減五六合。內湯中兩三沸。去滓。服一合。日三。間食。彊人三合。以如醉狀為知。不知漸增。忌海藻菘菜豬肉冷水生蔥。深師同。
外臺。柴胡桂枝湯(宋本外臺。作療寒疝腹中痛者。)
醫心方。範汪方。治寒疝腹中痛。小柴胡湯。(即原方。)
外臺。走馬湯。
肘後。若唯腹大。動搖水聲。皮膚黑。名曰水蟲。巴豆九十枚。去皮心。杏仁六十枚。去皮尖。並熬令黃。搗和之。服如小豆大一枚。以水下為度。勿飲酒佳。
聖惠。治乾霍亂。不吐不利。煩悶不知所為方。巴豆(一枚。去皮心。)上以熟水研服之。當快利三兩行。即以漿水粥止。立定。
〔余述〕按本篇先敘腹滿如痛者為實條。厚朴七物湯。厚朴三物湯。大柴胡湯。大承氣湯四條。此其屬熱實者也。如首條。與腹滿時減復如故條。此其屬寒實者也。次敘寒疝。如腹痛脈弦而緊條。與大烏頭煎。當歸生薑羊肉湯。烏頭桂枝湯條。皆以寒疝目之矣。如瘦人繞臍痛。
與附子粳米湯。大建中湯條。亦是寒疝已。其他諸條。如寸口脈弦者。即脅下拘急而痛。與大黃附子湯證。即虛寒從下上。此寒氣聚著胠脅者也。如病者痿黃證。其位雖異。亦是寒實也。如中寒家二條。即素稟陰臟。外寒易觸者也。蓋此三等。既非腹滿。亦不寒疝。但以其屬寒。
仍牽聯及之。且以與腹滿寒疝。互相發明者已。其脈數而緊一條。即系寒實諸證之診。以為總結矣。然則二十條者。學者宜區類而看。如前注家。往往湊合為說。殆不免強會也。
問曰。人病有宿食。何以別之。(故下。原本。有知字。宜補。)傷寒纘論曰。所謂亦微而澀。亦字從上貫下。言浮大而按之略澀。非澀弱無力之謂。見浮大中。按之略澀。方可用大承氣下之。設純見微澀。按之不實。乃屬胃氣虛寒。冷食停滯之候。又當從枳實理中。助胃消導之藥矣。
豈復為大承氣證乎。○按此說似精。然尺中既微。何能兼大。故張氏於微脈。則略而不論。殊屬模糊。但其云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者。是矣。然則微。亦沉滯不起之微。非微弱之謂也。
白話文:
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治第十
聖濟總錄記載,治療心腹突然脹痛的桂心丸:桂枝二兩,烏頭一兩,研磨成粉末,用蜂蜜和成丸藥。
脈象表現為脈搏頻數而緊,呈弦脈。
魏氏認為此脈象是寒疝和寒熱混合的徵兆,此說似精妙,但不如尤氏認為是寒疝陰盛之說更為優越。然而,這條脈象涵蓋了寒實證的各種表現,並非單指寒疝。
附方:
外臺秘要記載的烏頭湯:
此方與千金要方、外臺秘要所載略有不同,應是不同的方劑。林億等以前有五味方,因簡略而未收錄。現從外臺秘要中摘錄如下:烏頭(十五枚,炮製,按千金要方云:要略,五枚),芍藥(四兩),炙甘草(二兩),大棗(十枚去核),生薑(一斤,按千金要方作老薑),桂枝(六兩)。以上六味藥材切碎,加水七升,煮五味藥,取三升,過濾去渣。另取烏頭去皮切成四塊,加蜂蜜二升,小火煎煮,至藥汁減少五六合,再放入藥湯中煮沸兩三下,過濾去渣。每次服用一合,一日三次,在兩餐之間服用。體格強壯者可服用三合,以服用後如同醉酒狀態為度,若無此感覺則逐漸增加劑量。忌食海藻、菘菜、豬肉、冷水、生蔥。深師(指醫家)同此見解。
外臺秘要記載的柴胡桂枝湯(宋本外臺秘要作:治療寒疝腹痛的方劑)。
醫心方中範汪的方劑:治療寒疝腹痛的小柴胡湯(即原方)。
外臺秘要記載的走馬湯。
肘後備急方記載:如果只是腹部腫大,按壓時有水聲,皮膚發黑,稱為水蟲病。巴豆九十枚去皮心,杏仁六十枚去皮尖,一起熬至黃色,搗碎混合,每次服用如小豆粒大小一枚,用水送服,不可飲酒。
聖惠方: 治療乾霍亂,不吐不瀉,煩悶不知所措的方劑:巴豆(一枚,去皮心),用熟水研磨後服用,應迅速瀉下三兩次,然後用米漿粥來止瀉,即可痊癒。
〔余述〕本篇首先敘述腹滿如痛者為實證,例如厚朴七物湯、厚朴三物湯、大柴胡湯、大承氣湯等四個方劑,這些屬於熱實證。像第一條與腹滿時減輕又復原的條文,這些屬於寒實證。其次敘述寒疝,例如腹痛脈象弦而緊的條文,以及大烏頭煎、當歸生薑羊肉湯、烏頭桂枝湯等,都以寒疝命名。像瘦人繞臍痛,以及附子粳米湯、大建中湯等,也是寒疝。其他條文,例如寸口脈弦者,即脅下拘急而痛,與大黃附子湯的證候,是虛寒從下向上,寒氣聚集在脅肋部位。像病人萎黃的證候,部位雖不同,也是寒實證。像中寒的兩條,是素體陰虛,外感寒邪容易觸發的。這三類證候,既非腹滿,亦非寒疝,但由於它們屬於寒證,所以也提及。並且,它們與腹滿寒疝互相闡明。其脈數而緊一條,是寒實證的診斷總結。所以,二十條條文,學習者應該分類閱讀。像以前的注釋者,往往牽強附會,難免強詞奪理。
問:人患病有宿食,如何辨別?傷寒論曰:所謂亦微而澀,亦字從上貫下,意思是脈象浮大,按之略澀,不是澀弱無力,在浮大的脈象中,按之略澀,才能用大承氣湯瀉下。如果只是微澀,按之不實,則屬胃氣虛寒,冷食停滯的症候,應當使用枳實理中,幫助胃消化的藥物。豈能再用大承氣湯?此說似精妙,但尺脈既微,何能兼大,故張氏對微弱脈象,則略而不論,殊屬模糊。但其云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者,是對的。所以,微,也是沉滯不起的微弱,而非微弱之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