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堅

《金匱玉函要略述義》~ 卷下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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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2)

1. 婦人產後病脈證治第二十一

論一首,證六條(按當五條。)方八首

問曰。新產婦人有三病。

按產後痙病。其證治。與上經所敘無別。故更不論列。鬱冒。開在次條。但大便難。則不出其方。然不出於脾約丸等潤燥手段也。

又按巢源婦人雜病中曰。張仲景云。婦人經水過多。亡津液者。亦大便難也。恐繫於錯引本條者。

產婦鬱冒。其脈微弱。(大便堅嘔不能食七字。脈經。作所以便堅者嘔不能食也。)

先兄曰。明理論云。郁。為鬱結而氣不舒也。冒。為昏冒而神不明也。世謂之昏迷者。是也。此條不言發熱。然後條有更發熱之語。則其有熱者可知。即為草蓐傷風明矣。

按此條文法。稍近倒裝。小柴胡湯主之一句。本當在但頭汗出下。其以先辨鬱冒之理。故更於章末補出三句也。冒家大汗出。即是小柴胡相適之效。亦猶少陽病振汗之比。且以血虛下厥三句。釋頭汗出之理。所以產婦喜汗出者四句。釋前條亡血復汗之理。即血虛邪客之候。陰陽乃復一句。與冒家欲解。必大汗出相應。

蓋喜汗出。頭汗。大汗。三證不同。宜分別看。

又按大便反堅。反字。對嘔不能食而言。蓋嘔不能食。是少陽證。大便宜未至堅。今產後液燥。故大便反堅也。本事方曰。人平居無苦疾。忽如死人。身不動搖。默默不知人。目閉不能開。口噤不能言。或微知人。惡聞人聲。但如眩冒。移時方寤。此由已汗過多。血少氣並於血。

陽獨上而不下。氣壅塞而不行。故身如死。氣過血還。陰陽復通。故移時方寤。名曰鬱冒。亦名血厥。婦人多有之。宜白薇湯倉公散白薇湯。白薇。當歸。各一兩。人參半兩。甘草一分。炙。水煎服。倉公散。瓜蒂。藜蘆雄黃。礬石。煅。等分。少許吹入鼻中。(按二方。

並非本條證所宜。姑附之。)

又曰。婦人產後。有三種疾。鬱冒則多汗。多汗則大便秘。故難於用藥。唯麻子蘇子粥。最佳且穩。(按冒家汗出乃復。後但腸燥便秘者。此粥為佳。首條所謂大便難者。亦或所宜。)

病解能食。七八日更發熱者。

按此條證。徐朱以為食復。魏周意亦然。蓋沈氏與此諸家。俱就能食而立說。但尤氏曰。病解能食。謂鬱冒解。而能受食也。至七八日更發熱。此其病不在表而在裡。不屬虛而屬實矣。是宜大承氣以下里。此其意稍異。存考。

產後腹中㽲痛。

千金。治產後虛羸喘乏。白汗出。腹中絞痛。羊肉湯方。

於本方。加桂心。芍藥。甘草。芎藭。乾地黃。(聖惠。羊肉地黃湯。更加人參。)

外臺。許仁則。產後更無他狀。但覺虛弱。欲得補氣力。兼腹痛。宜羊肉當歸湯方。

於本方。(當歸五兩。生薑六兩。)加黃耆四兩。若覺惡露下不盡。加桂心三兩。惡露下多。覺有風。加芎藭三兩。覺有氣。加細辛二兩。覺有冷。加吳茱萸一兩。覺有熱。加生地黃汁二合。

聖濟。治產後血氣不利。心腹急痛。上下攻衝。氣逆煩悶。黃耆湯方。

於本方。加黃耆。白朮。甘草。人參。

下瘀血湯

〔趙〕與抵當同類。但少緩爾。

按此方。猶是抵當丸大陷胸丸之例。宜云下瘀血丸。今作湯字者。蓋傳寫之訛耳。方後煎字。亦宜作煮字。始合古義。

產後七八日。無太陽證。(脈經。更無切脈二字。再倍下。有其人二字。不食。作不能食。)

按此條。李注極允。且據無太陽證一句考之。則其有里證。可以推知。蓋是產後得邪。邪氣下陷。與血相搏者。既有熱候。亦有少腹堅痛。與產後得胃家實者。其證相似易錯。故對待為辨也。又膀胱。猶言下焦。不須深講。產後中風。發熱面正赤。

〔徐〕中風發熱頭痛。表邪也。然面正赤。此非小可淡紅。所謂面若妝朱。乃真陽上浮也。加之以喘。氣高不下也。明是產後太虛。元氣不能自固。而又雜以表邪。自宜攻補兼施。

產後下利虛極。

〔徐〕凡治痢者。濕熱非苦寒不除。故類聚四味之苦寒不為過。若和血安中。只一味甘草及阿膠而有餘。治痢好用參朮者。政由未悉此理耳。

按虛極。猶言疲憊。軒村寧熙曰。此證本自熱利。故雖至虛極。猶用白頭翁湯。其加甘草阿膠者。不啻補血益氣。兼為緩中調腸之用。陶氏云。甘草。通經解毒。東垣云。熱藥得之緩其熱。寒藥得之緩其寒。甄氏云。阿膠止痢。楊仁齊云。痢疾多因傷暑伏熱而成。阿膠乃大腸之要藥。

有熱氣留滯者。則能疏導。無留滯者。則能平安。據此諸說。則增加之意可知。虛閉並用阿膠。乃是此意。此說精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