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要略述義》~ 卷下 (2)
卷下 (2)
1. 婦人產後病脈證治第二十一
論一首,證六條(按當五條。)方八首
問曰。新產婦人有三病。
按產後痙病。其證治。與上經所敘無別。故更不論列。鬱冒。開在次條。但大便難。則不出其方。然不出於脾約丸等潤燥手段也。
又按巢源婦人雜病中曰。張仲景云。婦人經水過多。亡津液者。亦大便難也。恐繫於錯引本條者。
產婦鬱冒。其脈微弱。(大便堅嘔不能食七字。脈經。作所以便堅者嘔不能食也。)
先兄曰。明理論云。郁。為鬱結而氣不舒也。冒。為昏冒而神不明也。世謂之昏迷者。是也。此條不言發熱。然後條有更發熱之語。則其有熱者可知。即為草蓐傷風明矣。
白話文:
論一首,證六條(按當五條。)方八首
問曰: 新產婦人生育後,會出現三種病症。
按: 產後痙病,其證狀和治療方法,與上經所記載的並無差別,故此不再論述。鬱冒症,列在下一條。但若大便困難,則需另開藥方。不過,這方子並非出自脾約丸等潤燥的藥物。
又按: 巢源婦人雜病中記載,張仲景說:婦女月經量過多,導致津液流失,也會出現大便困難。這一點可能會誤導大家將此症歸類到本條。
產婦鬱冒: 脈象微弱,(大便堅硬、嘔吐不能進食。脈經中記載:所以便堅硬的原因是嘔吐不能進食。)
先兄曰: 明理論中記載:「鬱」是指鬱結不通,氣機不舒暢;「冒」是指昏迷不醒,神識不清。世間所說的昏迷,即是指這種狀態。本條沒有提到發熱,但在下一條中提到了發熱,由此可知,有發熱現象的產婦,多半是產褥期間傷風受寒所致。
按此條文法。稍近倒裝。小柴胡湯主之一句。本當在但頭汗出下。其以先辨鬱冒之理。故更於章末補出三句也。冒家大汗出。即是小柴胡相適之效。亦猶少陽病振汗之比。且以血虛下厥三句。釋頭汗出之理。所以產婦喜汗出者四句。釋前條亡血復汗之理。即血虛邪客之候。陰陽乃復一句。與冒家欲解。必大汗出相應。
蓋喜汗出。頭汗。大汗。三證不同。宜分別看。
又按大便反堅。反字。對嘔不能食而言。蓋嘔不能食。是少陽證。大便宜未至堅。今產後液燥。故大便反堅也。本事方曰。人平居無苦疾。忽如死人。身不動搖。默默不知人。目閉不能開。口噤不能言。或微知人。惡聞人聲。但如眩冒。移時方寤。此由已汗過多。血少氣並於血。
白話文:
根據這條醫學理論,稍微有點倒裝的語法。「小柴胡湯主之一句」本應該放在「但頭汗出」之下,但因為要先講解鬱冒的道理,所以才在章節末尾補上這三句話。冒家大汗出,正是小柴胡相適宜的效果,就像少陽病振汗一樣。而且「且以血虛下厥三句」解釋了頭汗出的道理,而「所以產婦喜汗出者四句」解釋了之前「亡血復汗」的道理,也就是血虛邪氣入侵的徵兆。最後「陰陽乃復一句」與「冒家欲解,必大汗出」相呼應。
總之,喜汗出、頭汗、大汗,這三種症狀各有不同,應該要分別看待。
另外,關於「大便反堅」中的「反」字,是對「嘔不能食」而言的。因為嘔不能食是少陽證,大便一般來說還不至於堅硬。但現在產婦體液乾燥,所以才導致大便反堅。本事方中記載:「人平時沒有什麼疾病,突然像死人一樣,身體不動,默默無聲,不知道有人,眼睛閉著不能睜開,嘴巴緊閉不能說話,或者稍微知道有人,厭惡聽到人聲,只是像昏眩一樣,過了一段時間才清醒。」這是因為已經出汗過多,血液不足,氣機都跑到血液中去了。
陽獨上而不下。氣壅塞而不行。故身如死。氣過血還。陰陽復通。故移時方寤。名曰鬱冒。亦名血厥。婦人多有之。宜白薇湯。倉公散。白薇湯。白薇。當歸。各一兩。人參半兩。甘草一分。炙。水煎服。倉公散。瓜蒂。藜蘆。雄黃。礬石。煅。等分。少許吹入鼻中。(按二方。
並非本條證所宜。姑附之。)
白話文:
陽氣單獨上行而不下降,氣機壅塞不通暢,因此身體如同死了一般。等到氣機運行順暢,血脈迴流,陰陽重新溝通,才會過一段時間後甦醒。這種病症叫做鬱冒,也叫做血厥,婦女比較容易患上。
治療可以用白薇湯和倉公散。
白薇湯:白薇、當歸各一兩,人參半兩,甘草一分,炙後水煎服用。
倉公散:瓜蒂、藜蘆、雄黃、礬石,煅後等分,少許吹入鼻中。
(注:這兩個方子並非本條證所宜,在此僅供參考。)
又曰。婦人產後。有三種疾。鬱冒則多汗。多汗則大便秘。故難於用藥。唯麻子蘇子粥。最佳且穩。(按冒家汗出乃復。後但腸燥便秘者。此粥為佳。首條所謂大便難者。亦或所宜。)
病解能食。七八日更發熱者。
按此條證。徐朱以為食復。魏周意亦然。蓋沈氏與此諸家。俱就能食而立說。但尤氏曰。病解能食。謂鬱冒解。而能受食也。至七八日更發熱。此其病不在表而在裡。不屬虛而屬實矣。是宜大承氣以下里。此其意稍異。存考。
產後腹中㽲痛。
千金。治產後虛羸喘乏。白汗出。腹中絞痛。羊肉湯方。
白話文:
根據這條證候,徐朱認為是食復,魏周也持相同觀點。沈氏和其他醫生們,都從能進食的角度立論。但是尤氏說,病解能食,指的是鬱冒解除,而能進食。直到七、八天後又發熱,這說明疾病不在表層而在內裡,不屬於虛證而是實證。因此應該用大承氣湯等藥物來瀉下里寒。尤氏的觀點稍有不同,值得參考。
第四段
產後腹中㽲痛。
生產後腹部絞痛。
第五段
千金。治產後虛羸喘乏。白汗出。腹中絞痛。羊肉湯方。
《千金方》中記載,治療產後虛弱、喘不過氣、出白汗、腹部絞痛的方子是羊肉湯。
總結
這段中醫古代文字主要講述了婦女生產後的幾種常見疾病,以及治療方法,特別強調了麻子蘇子粥的功效。同時也引述了不同醫家的觀點,對疾病的病因和治療方法進行了討論。
於本方。加桂心。芍藥。甘草。芎藭。乾地黃。(聖惠。羊肉地黃湯。更加人參。)
外臺。許仁則。產後更無他狀。但覺虛弱。欲得補氣力。兼腹痛。宜羊肉當歸湯方。
於本方。(當歸五兩。生薑六兩。)加黃耆四兩。若覺惡露下不盡。加桂心三兩。惡露下多。覺有風。加芎藭三兩。覺有氣。加細辛二兩。覺有冷。加吳茱萸一兩。覺有熱。加生地黃汁二合。
白話文:
在這個方子中,加入桂心、芍藥、甘草、芎藭和乾地黃。聖惠方中,羊肉地黃湯也加入人參。
外臺經中,許仁則說,產後若沒有其他症狀,只是感覺虛弱,想要補氣力,而且伴隨腹痛,應該使用羊肉當歸湯。
在這個方子中,(當歸五兩,生薑六兩),加入黃耆四兩。如果感覺惡露下不盡,加入桂心三兩。惡露下得太多,感覺有風,加入芎藭三兩。感覺有氣,加入細辛二兩。感覺有冷,加入吳茱萸一兩。感覺有熱,加入生地黃汁二合。
聖濟。治產後血氣不利。心腹急痛。上下攻衝。氣逆煩悶。黃耆湯方。
於本方。加黃耆。白朮。甘草。人參。
下瘀血湯方
〔趙〕與抵當同類。但少緩爾。
按此方。猶是抵當丸大陷胸丸之例。宜云下瘀血丸。今作湯字者。蓋傳寫之訛耳。方後煎字。亦宜作煮字。始合古義。
產後七八日。無太陽證。(脈經。更無切脈二字。再倍下。有其人二字。不食。作不能食。)
白話文:
聖濟書中記載,治療產後血氣不順、心腹劇痛、上下衝擊、氣逆煩悶,可以使用黃耆湯。
在黃耆湯的基礎上,可以加入黃耆、白朮、甘草、人參。
下瘀血湯與抵當丸同屬一類,只是效果較為緩和。
這個方劑類似於抵當丸和大陷胸丸,應該叫做下瘀血丸。現在將它稱為湯,應該是抄寫錯誤。方劑後面的「煎」字,也應該改為「煮」,這樣才符合古義。
產後七八天,沒有太陽證(註:太陽證指發熱、頭痛等症狀),脈經中沒有記載切脈二字,而是用「再倍下」來代替,並且有「有其人」二字,不食寫作「不能食」。
按此條。李注極允。且據無太陽證一句考之。則其有里證。可以推知。蓋是產後得邪。邪氣下陷。與血相搏者。既有熱候。亦有少腹堅痛。與產後得胃家實者。其證相似易錯。故對待為辨也。又膀胱。猶言下焦。不須深講。產後中風。發熱面正赤。
〔徐〕中風發熱頭痛。表邪也。然面正赤。此非小可淡紅。所謂面若妝朱。乃真陽上浮也。加之以喘。氣高不下也。明是產後太虛。元氣不能自固。而又雜以表邪。自宜攻補兼施。
產後下利虛極。
〔徐〕凡治痢者。濕熱非苦寒不除。故類聚四味之苦寒不為過。若和血安中。只一味甘草及阿膠而有餘。治痢好用參朮者。政由未悉此理耳。
白話文:
根據這條。李注的說法非常正確。而且根據「無太陽證」這句話來推測,病人確實有裡證。可以推知,這是產後感染邪氣,邪氣下陷,與血氣相搏所致。既有發熱的症狀,又有小腹堅痛。這與產後胃家實證的症狀相似,容易混淆。因此,需要仔細辨別。另外,膀胱,可以理解為下焦,不需多加解釋。產後中風,發熱,臉色發紅。
中風發熱頭痛,是表邪。但是臉色發紅,這不是輕微的淡紅色,而是面如塗朱,是真陽上浮的表現。再加上喘氣,氣息上浮,說明產後身體虛弱,元氣不足,無法自行固守,又夾雜著表邪。因此,應該採用攻補兼施的治療方法。
產後腹瀉,虛弱極了。
治療痢疾,濕熱之邪,不使用苦寒藥物無法消除。因此,這四味苦寒藥物並不過分。若要和血安中,只要甘草和阿膠就足夠了。治療痢疾常用人參和白朮,是因為沒有明白其中的道理。
按虛極。猶言疲憊。軒村寧熙曰。此證本自熱利。故雖至虛極。猶用白頭翁湯。其加甘草阿膠者。不啻補血益氣。兼為緩中調腸之用。陶氏云。甘草。通經解毒。東垣云。熱藥得之緩其熱。寒藥得之緩其寒。甄氏云。阿膠止痢。楊仁齊云。痢疾多因傷暑伏熱而成。阿膠乃大腸之要藥。
有熱氣留滯者。則能疏導。無留滯者。則能平安。據此諸說。則增加之意可知。虛閉並用阿膠。乃是此意。此說精確。
白話文:
所謂「虛極」,其實就是指身體疲憊。軒村寧熙認為,這種病症本是熱利造成的,所以即使病人已經虛弱到極點,也要用白頭翁湯來治療。在白頭翁湯中加入甘草和阿膠,不僅可以補血益氣,還可以緩解腸胃不適,調節腸道功能。
陶氏說甘草具有通經解毒的功效。東垣認為,熱藥加入甘草可以減輕藥物的熱性,寒藥加入甘草可以減輕藥物的寒性。甄氏認為阿膠可以止痢。楊仁齊說,痢疾大多是因為中暑或體內伏熱導致,而阿膠是治療大腸疾病的重要藥物。
如果體內有熱氣滯留,阿膠就能疏導出去;如果體內沒有熱氣滯留,阿膠就能保持身體平和。根據這些說法,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在治療虛閉的過程中要加入阿膠。這個說法非常精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