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堅

《金匱玉函要略述義》~ 卷中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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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 (3)

1. 消渴小便利淋病脈證並治第十三

(小便利。徐。沈。周。尤。朱。作小便不利。宜從。)

寸口脈浮而遲。

按巢源。以此條。收之虛勞候中。可以確金鑑說矣。

趺陽脈浮而數。

證治要訣曰。中消消脾。脾氣熱燥。飲食倍常。皆消為小便。

男子消渴。小便反多。

〔余述〕按本篇之敘真消渴。僅此二證。即消中與下消也。古今錄驗。雖分為三。其實亦不過脾腎二臟之病已。渴之為候。必自胃熱。而上焦之熱。必止咽燥。所謂口燥不渴者。皆為膈有熱。而胃無熱者言。然則仲景不及上消者。其意殆可見也。迄至宋金諸哲。以三消配之三焦。

(衛生家寶。簡易方。直指方。保命集等。是也。)近日和田泰純。嘗疑其說。不能無理。但內經有肺消膈消之名。而厥陰病。既有消渴。蓋為胃津竭乏。遂及胸膛者。乃不得言必無上消證。不敢臆定。以俟識者。

渴欲飲水不止者。

〔沈〕此亦非真消渴也。

按尤氏曰。熱渴飲水。水入不能消其熱。而反為熱所消。故渴不止。文蛤味鹹性寒。寒能除熱。咸能潤下。用以折炎上之勢。而除熱渴之疾也。此亦一說。姑存之。小便不利者。有水氣。

按朱氏以為上焦有熱。下焦有寒。因渴而小便不利。誤矣。此證之渴。即下焦蓄水。而升騰之氣液失常之所致。栝蔞根。不啻生津液。亦能行水氣。觀柴胡桂枝幹薑湯。(此方治飲結。說見傷寒論述義。)及牡蠣澤瀉散。而可見也。此方用治小便閉。宜用腎氣丸。而其人厭泥戀者甚驗。

危氏得效方。附子散。治小便不通。兩尺脈俱沉微。乃陰虛故也。用綿附子澤瀉。各一兩。燈心七莖。水煎服。亦此意也。

若渴欲飲水。口乾舌燥者。

按此條。既出陽明篇中。則猶是。似非真消渴。然以為中消證治。亦所無妨。

豬苓湯

豬苓(去皮),茯苓阿膠滑石,澤瀉(各一兩)

上五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四味。取二升。去滓。內膠烊消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(按此方。輯義偶脫。今照原本錄補。)

2. 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

論七首,脈證五條,方九首(按此數目。並有訛。當考。)

師曰。病有風水。有皮水。(脈經。其腹如鼓下。注曰。如鼓。一作如故不滿。癰膿。輯義誤寫作癰腫。諸本皆作膿字。)

按風水。亦外證胕腫。其不言者。蓋系省文(醫通。以為脫文。似非。)金鑑。以從上腫從下腫。辨風水皮水。恐失拘執。(輯義。胕。程讀為跗。程。當作鑑。)又皮水。其腹如鼓云云。宜從巢源。及脈經注。改正為順。正水。徵以水熱穴論。水脹篇。則此證亦必腹滿。今不言者。

亦系省文。金鑑言胸滿自喘者。非是。要之風水皮水。以表邪有無為辨。正水石水。以喘不喘為別。其他證候。皆宜類推也。(醫通引經。是大奇論。水熱穴論。評熱病論。陰陽別論。然錯綜顛倒。頗加改易。學者宜考原文。)

又按內經之風水。為腎虛招風。以為水氣。遂變正水者。仲景之風水。指邪水專鬱於表者而言。其證稍異。又正水。蓋水腫之正證。水熱穴論曰。故水病。下為胕腫大腹。上為喘呼不得臥者。標本俱病。故肺為喘呼。腎為水腫。肺為逆不得臥。分為相輸俱受者。水氣之所留也。

水脹篇曰。水始起也。目窠上微腫。如新臥起之狀。其頸脈動。時咳。陰股間寒。足脛瘇。腹乃大。其水已成矣。以手按其腹。隨手而起。如裹水之狀。此其候也。俱是正水之謂耳。雞峰普濟方曰。病腫者。皮膚緊急腫滿。無文沒指。若目下微腫。如臥蠶之狀。及足脛皆腫。

小便不利。其人喘急。脈沉大而疾。此由脾腎虛弱。腎虛水不能蓄。水氣揚溢。脾胃虛則不能制水。水氣流散於經絡。

經絡水病。故能腫滿。謂之正水。此說甚核。足以相徵矣。至石水。則考之巢源。其水沉凝不行。亦不上泛。殆近水鼓者也。雞峰方。又以為腹脹如鼓。按之堅硬。腹中時痛。謂之石水。繞臍堅硬。腹不痛者。謂之鼓氣。是以痛不痛為別。恐非確論。又有治石水。用防己椒目葶藶大黃丸治驗。

文繁不錄。宜閱。(巢源。又有毛水候。亦是皮水。又有大腹水腫候。亦即正水。並宜相參。又三因。皮水。據巢源。處以五皮散。)

脈浮而洪。浮則為風。(相擊。徐。沈。朱。作相系。非。惡風以下八字。聖濟總錄引。作惡風者為風水。)

按此條。風強氣強二證。是客。風氣相擊證。是主。宜分別看。汗出乃愈。專屬風水而言。不統前二證。趙氏曰。風者。外感之風也。氣者。營衛之氣也。所謂氣強者。衛因熱則怫鬱。停而不行。氣水同類。氣停則水生。所聚之液血。皆化水也。程氏曰。氣者。水氣也。形盛於外。

為氣強。內經曰。津液充郭。其魄獨居。即氣強之意也。魏氏曰。氣者水氣。即濕邪也。濕邪挾風邪。作熱於表也。尤氏曰。風。天之氣。氣。人之氣。是皆失其和者也。風氣相搏。風強則氣從風。而侵淫肌體。故為癮𤺋。氣強則風從氣。而鼓湧水液。故為水。風氣並強。兩相搏擊。

而水液從之。則為風水。汗之則風去而水行。故曰汗出乃愈。尤注與金鑑相發。最為穩貼。(身癢。多屬表虛。特桂麻各半湯證。以不得小汗出身癢。即是表郁。豈此條之類乎。)

平脈法曰。脈浮而大。浮為風虛。大為氣強。風氣相搏。必成隱疹。身體為癢。癢者名泄風。久久為痂癩。林億等注。眉少發稀。身有干瘡。而腥臭也。

寸口脈沉滑者。中有水氣。(擁上。諸本。有微字。輯義偶脫。)

按靈樞論疾診尺篇。視人之目窠上。微癰如新臥起狀。其頸脈動。時咳。按其手足上。窅而不起者。風水膚脹也。此本條所原。先兄曰。擁。臃同。腫起也。太陽病。脈浮而緊。

按身腫而冷。狀如周痹。程氏屬之黃汗。恐佳。痛在骨節。亦是黃汗。尤說為是。

趺陽脈當伏。今反緊。(寒字。句。疝瘕。宜接腹中痛讀。)

趺陽脈當伏。今反數。

〔徐〕此二條。言水病人別有宿病。人各不同。當從趺陽脈。與其舊疾見證別之。〔尤〕趺陽雖系胃脈。而出於陰部。故其脈當伏。今反緊者。以其腹中宿有寒疾故也。寒則宜溫。而反下之。陽氣重傷。即胸滿短氣。其反數者。以其胃中有熱故也。熱則當消穀而小便數。今反不利。

則水液日積。故欲作水。夫陰氣傷者。水為熱蓄而不行。陽氣竭者。水與寒積而不下。仲景並舉二端。以見水病之原有如此也。

按諸家以趺陽脈伏為病脈。尤氏特以為平脈。而其注義亦暢。仍表出之。更推尤意。此欲作水一句。總括二條。亦頂胸滿氣短來。或曰。此二條。前條是客。不過舉其有寒者。以為照對。實無干水病。後條是主。示水之因熱生者。此說亦有理。姑附存之。

又按趺陽平脈。貴沉實不貴浮露。故尤氏以伏為平脈。辨脈法曰。趺陽脈遲而緩。胃氣如經也。其意一也。但後條有寒水相搏。趺陽脈伏語。義相矛盾。當考。又辨脈法曰。趺陽脈微而緊。緊則為寒。微則為虛。微緊相搏。則為短氣。

夫水病人。目下有臥蠶。

按靈樞。無目下微腫如蠶之文。趙氏錯引。蓋目下如臥蠶者。色黃晶腫。如新臥起者。眼胞上龐然虛浮。其證自異。方書中。或有曰有若臥蠶才起之狀者。謬矣。

師曰。寸口脈沉而遲。

或曰。推他文例。趺陽脈伏一句。疑衍存考。

蔣示吉醫宗說約曰。有血分症。婦人先經水斷絕。而後四肢腫滿。小便不通。此血瘀水道。以通經為主。宜小調經散

問曰。病者苦水。面目身體四肢皆腫。(脈之上。脈經。有師字。是。)

〔趙〕此水病。脈之不言水。反言胸中痛等病。當時記其說者以為異。非異也。是從色脈言耳。

按脈之不言水。反言胸中痛。二言字。沈氏屬之病者。(本于徐氏。)趙氏則屬之醫師。殊覺妥協。蓋此病者洪腫。如以常情。則當言其所苦。與治之所急。皆在水。而師反舉胸中痛等證以為言。故人疑而設問也。脈經作師脈之不言水。語意最明。太陽上篇。問曰證象陽旦條。

及脈經中。並有同語例。宜相參。又關元。即泛稱下焦之名。亦見厥陰篇。及婦人雜病中。又醫以為留飲。而大下之句。言醫誤認脅下急痛等證。以為懸飲支飲之屬。錯用十棗等湯。蓋當時未至身腫。而程氏謂見標證面目身體四肢皆腫云云。而大下之者。殆未為當。又胃家虛煩之煩。

即太陽下篇。吐之內煩之煩。

又按脈經。引四時經云。土亡其子。其氣衰微。水為洋溢。浸漬為池。走擊皮膚。面目浮腫。歸於四肢。愚醫見水。直往下之。虛脾空胃。水遂居之。肺為喘浮。注云。肺得水而浮。故言喘浮。又巢源傷寒咳嗽候曰。水停心下。則肺為之浮。肺主於咳。水氣乘之。故咳嗽。又水腫候中曰。

肺得水而浮。浮則上氣而咳嗽也。蓋得斯說。而浮咳之義始晰矣。(何氏醫碥曰。水氣喘者。水氣逆行。肺氣得水而浮。觀浴河者。水浸至胸則喘可見。)

風水。惡風一身悉腫。

按沈以為風多水少之證。恐拘。先兄曰。續。似續陸續之續。汗常出而不止。又前第四條曰。其人不渴。汗出即愈。此為風水。存參。(評熱病論。論風水。有口乾苦渴證。)

越婢湯

按藥有性有用。方之既成。或取其性。或取其用。如此方。則石膏麻黃之溫發。但存逐水之用。相藉以驅水氣。(石膏逐水。本草不言。然仲景用之驅飲者。不一而足。)加朮湯。則麻石之功。與前方同。而術與麻黃相藉。走外之力稍勝矣。(性用諸義。詳開於拙著藥治通義中。)

防己茯苓湯

按此方繫於發表利水相兼之劑。防己黃耆。俱逐外水。義具於濕病防己黃耆湯下。須互參。

越婢加朮湯

按此方與次方。所主之證。蓋在輕重劇易之別。不必拘有熱無熱矣。

甘草麻黃湯

千金翼。麻黃。主風濕水疾。身體面目腫。不仁而重方。(即本方。)重覆。日移二丈汗出。不出更合服之。慎護風寒。

皮水。用之良。

秘傳經驗方。走馬通聖散。治諸風濕。及傷風傷寒頭疼。並治疔瘡一切腫毒。手足疼痛。風痹不仁。

即本方。炒微黃。碾為細末。每服三錢。用水鍾半。鍋內滾一大沸。涼溫服。蓋被暖不透風。汗出為度。仍要護慎風觸。遂無重複。

水之為病。其脈沉小。屬少陰。

按少陰。即與傷寒少陰病同義。繫於表虛寒之謂。其用麻黃附子甘草湯。取之溫發。沈氏說雖巧。猶未免牽湊。

厥而皮水者。

醫心方。張仲景方。青龍湯。治四肢疼痛。面目胕腫方。

麻黃(半斤去節去末),細辛(二兩),乾薑(二兩),半夏(洗)

凡四物。切。以水八升。煮得二升。一服止。

又。又云。治脾胃水。面目手足胕腫。胃管堅大滿氣。不能動搖。桑根白皮湯方。

桑根白皮切(二升),桂(一尺),生薑(三顆),人參(一兩)

凡四物。切。以水三斗。煮取桑根。竭得一斗。絞去滓。內桂。人參。生薑。黃飴十兩。煮之竭得七升。服一升。消息更服。(今案本草。桂一尺。重半兩為正。○按右出其第十卷治通身水腫方中。未知果是本經之遺否。姑附於此。)

〔余述〕按本篇。首敘四證。而篇中特舉風水皮水。不及正水石水。其論治法。有云可下之。有云當利小便。有云當發汗。今考篇中。殊詳於發表之方。而至攻下滲利之藥。則缺而不出。豈皆是後人之所刪難。抑仲景之引而不發者乎。

黃汗之病。

先兄曰。此條。當為五節讀。首二句。概稱黃汗之證也。而下曰歷節。曰勞氣。曰生惡瘡者。以其與黃汗相類。而實不同。舉以示之也。歷節必兼寒邪。故周身發熱。(尤氏所舉第四條文。彼注屬之皮水。與此牴牾。然其屬黃汗者。為是。)

桂枝去芍藥加麻黃細辛附子湯方(外臺引深師。名附子湯。主證與本條同。甘草。炙。麻黃。去節。三兩。細辛三兩。附子。冠大字。大棗。有擘字。煮麻黃下。有再沸二字。方後云。仲景傷寒論。名桂枝去芍藥加麻黃癰腫。趙本。作桂姜草棗黃辛附子湯方。)

心下堅。大如盤。(本草。圖經引。無邊如旋盤四字。宋本外臺飲癖門。引備急。亦作枳實術湯。)

按上條與此條。其病俱在內。與外體浮腫者不同。今編在本篇者。未詳其解。疑是痰飲篇中所錯也。巢源氣分候曰。夫氣分者。由水飲搏於氣。結聚所成。氣之流行。常無壅滯。若有停積。水飲搏於氣。則氣分結而住。故云氣分。醫學綱目曰。氣分。謂氣不通利而脹。血分。

謂血不通利而脹。非脹病之外。又別有氣分血分之病也。蓋氣血不通利。則水亦不通利而尿少。尿少。則腹中水漸積而為脹。但氣分。心下堅大。而病發於上。血分。血結胞門。而病發於下。氣分。先病水脹。後經斷。血分。先經斷。後病水脹也。(按樓氏此說。湊合水分為言。

殊屬刺繆。)

枳朮湯(外臺兩見。並作白朮三兩。本草引同。無白字。外臺引備急。及本草。亦水五升。作水一斗。)

侶山堂類辨曰。金匱要略。用枳朮湯。治水飲所作。心下堅。大如盤。蓋胃為陽。脾為陰。陽常有餘。而陰常不足。胃強脾弱。則陽與陰絕矣。脾不為胃行其津液。則水飲作矣。故用術以補脾。用枳以抑胃。後人不知胃強脾弱用分理之法。咸謂一補一消之方。再按局方之四物湯

大棗四君子湯。易老之枳朮丸。皆從金匱方套出。能明乎先聖立方大義。後人之方不足法矣。(按胃強脾弱。補脾抑胃。並似迂曲。)

外臺。文仲。徐王枳實散。宜春秋服。消腫利小便。兼補療風虛冷脹不能食方。

枳實(半斤炙),桂心(一斤),茯苓,白朮(各五兩)為散。酒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加至二匕。千金月令。主結氣方。

白朮,枳殼(炒),上等分。搗篩。蜜丸如梧子大。空腹飲下二十五丸。

聖惠。治癖結不能飲食。心下虛滿如水者。枳實散方。

於本方。加半夏。生薑。水煎。

又治膈氣心胸間痛方。

於本方。加神麴。各一兩。為散。不計時候。熱酒調下一錢。

又治飲癖氣分。心下堅硬如杯。水飲所作。桂心散方。

於本方。加桂心。細辛。附子。檳榔。姜。棗。用枳殼。水煎服。(按此嚴氏枳朮湯祖方。)

又治飲癖。心下堅。大如杯。時復疼痛。宜服此方。

於本方。加桂心。生薑。

百一選方。治一切浮腫。水氣亦可治。

於本方。如吳茱萸。茯苓。生薑。水煎。

奇效良方。加味枳朮湯。治氣為痰所隔。心下堅脹。名曰氣分。

枳殼。白朮。辣桂。紫蘇。陳皮。檳榔。桔梗五靈脂木香。(各一分)半夏。茯苓。甘草。(各二分)每服二錢。水二盞。生薑三片。

煎至一鍾。去滓。食前溫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