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玉函經二注》~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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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

1.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治第十

〔補註〕不欲食,言傷食惡食也。脾土受傷,不能健運,豈能去故而新是謀乎?蓋言受病未幾,而利數旁流,雖下利而積聚未消也。苟久利之後,中州敗壞,致不能食者,即欲溫補,尚恐難救,豈可反用承氣?讀者當於「下利不欲食」句著眼,始知下利為宿食,不欲食亦止因宿食也。

宿食在上脘,當吐之,宜瓜蒂散。

瓜蒂散方

瓜蒂(一分熬黃) 赤小豆(一分煮)

上二味,各別搗篩為散已,合治之。取一錢匕,以香豉一合,用熟湯七合,煮作稀糜,去滓,取汁和溫服。頓服之;不吐者,少少加,得快吐乃止。諸亡血虛家,不可與之。

〔補註〕食既云宿,決非上脘。既非上脘,何以用吐?今言上脘,又言宿食,則必有痰載物,不使得下,則為喘為滿,不能具見。故一吐而痰與食俱出矣。

脈緊如轉索無常者,有宿食也。

〔補註〕緊至於轉索無常,此胃氣垂絕之象,亦已危矣。又或停滯冷物,遂令胃氣不復發越耳。

脈緊頭痛,風寒,腹中有宿食不化也。

〔補註〕傷食者不頭痛,今頭痛,故知或風或寒,乃浮緊又寒脈也。若但緊不浮,則知腹有所滯,雖兼外邪,因不見浮。治之者須知內傷外感,用藥自有分寸,而不急於下也,明矣。

白話文:

不想吃東西,是指食物積滯、損傷脾胃而不想吃東西。脾土受損,無法正常運化,怎麼能排出舊食、吸收新食呢?這說明疾病發生不久,雖然多次腹瀉,但積聚的食物還沒消解。如果長期腹瀉之後,脾胃功能嚴重受損,導致完全不想吃東西,即使想溫補治療,恐怕也很難治癒,更不能使用承氣湯類峻下之劑。讀者應從「腹瀉不想吃東西」這句話著眼,才能明白腹瀉是因為宿食,不想吃東西也是因為宿食。

食物積滯在上腹部,應該催吐,可以使用瓜蒂散。

瓜蒂散:

瓜蒂(一份,熬至呈黃色)、赤小豆(一份,煮熟)

以上兩味藥,分別搗碎過篩成粉末,混合均勻。取一錢(約三克)用香豉一合(約一百五十毫升),加熟水七合(約一百零五毫升),煮成稀粥,去除藥渣,取汁溫服,一次服完。如果吐不出來,可以少量多次服用,直到吐出來為止。體虛血少的人不能服用。

食物積滯既然說是宿食,就不應該在上腹部,既然不在上腹部,為什麼要用催吐的方法?現在說在上腹部,又說是宿食,那就一定是痰濁裹挾著食物,無法排出,所以才會胸悶腹脹。因此,催吐可以將痰和食物一起排出。

脈象緊緊的,像絞索一樣不規律,是食物積滯的表現。

脈象緊到像絞索一樣不規律,這是胃氣將絕的徵兆,已經很危險了。或者是因為停滯的寒涼食物,導致胃氣無法正常運行。

脈象緊,頭痛,是風寒外邪侵襲,腹部又有食物積滯不消化。

食物積滯通常不會頭痛,現在頭痛,所以知道是風寒外邪所致,是浮緊而兼寒脈。如果只是脈緊而不浮,就說明腹部有積滯,即使兼有外邪,因為沒有浮脈,所以治療時必須認識到內傷和外感兼有的情況,用藥要恰當,不能急於瀉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