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要略淺註》~ 卷八 (3)
卷八 (3)
1. 跌蹶手指臂腫轉筋狐疝蛔蟲病脈證治第十九
師曰。(得)病(因)跌(而致)蹶。其人但能前(步而)不能(後)卻。(當)刺腨(腸)入二寸。此太陽經傷也。
人身經絡。陽明行身之前。太陽行身之後。太陽傷。故不能卻也。太陽之脈。下貫腨內。刺之所以和利其經脈也。腨。足肚也。然太陽經甚多。而必刺腨腸者。以此穴本屬陽明。乃太陽經絡所過之處。與陽明經氣會合。陽承筋間。故刺之。使太陽陽明氣血相貫通利。則前後如意矣。
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。(蓋以腫而知其為濕。動而知其為風。濕盛生痰。風從火發。不易之理也。若)此人身體瞤瞤者。(風痰在膈。逼處於心肺。以致心為君主。不行其所令。肺為相傅。不行其治節。泛泛無以制群動也。以)藜蘆甘草湯主之。(方未見)
此為手臂腫動而出其方治也。手之五指。乃心肺包絡大小腸三焦之所屬。當依經治之。若臂外屬三陽。臂內屬三陰。須按其外內而分治之。然亦有不必分者。取手足之太陰。以金能制木而風平。土能勝濕而痰去。又取之陽明。以調和其肌肉之氣。是為握要之法。師用藜蘆甘草。大抵為風痰之盛初起。出其湧劑也。
轉筋之為病。其人臂腳直。(不能屈伸。是轉筋之證也。)脈(長直而)上下行。微(中不和而)弦。(是轉筋之脈也。)轉筋(痛不能忍。甚而)入腹者。(牽連少腹。拘急而劇痛。為肝邪直攻脾臟。以)雞屎白散主之。(是方也。取其捷於去風下氣。消積安脾。先清其內。徐以治其餘也。)
此為轉筋入腹而出其方治也。
雞屎白散方
雞屎白為末。取方寸匕。以水六合和。溫服。
(凡痛連少腹。皆謂之疝。古有心疝肝疝等名。上卷有寒疝。皆是也。而此獨見之外腎睪丸腫大。因前陰之間。有狐臭之氣。遂別其名為)陰狐疝氣者。(其睪丸或)偏(左。或偏右。)有小大。(病發時。則墜而下。病息時。則收而上。因發)時(息)時(而)上下。(以)蜘蛛散主之。
此言寒濕襲陰。為陰狐疝氣者。出其方治也。後人分為七疝。曰寒疝水疝筋疝血疝氣疝㿗疝狐疝之不同。狐疝。似止七疝之一。而不知師言狐疝。以病氣之腥臭。如狐之臊。所以別上卷寒疝也。方書於時時上下句誤解。遂有許多附會也。
蜘蛛散方
蜘蛛(十四枚熬煎),桂枝(半兩),
上二味為散。取八分一匕。飲和服。日再服。蜜丸亦可。
問曰。病腹痛有蟲。其脈何以別之。師曰。腹中痛。(多由寒觸其正。所謂邪正相搏。即為寒疝。寒屬陰。)其脈當沉。若(病甚而衛氣必結。脈更兼)弦。(茲)反洪大。(則非正氣與外邪為病。乃蛔動而氣厥也。)故(於此脈。而參其吐涎心痛證。而知其)有蛔蟲。
此言蛔蟲腹痛之脈也。
蛔蟲之為病。令人吐涎心痛。發作有時。毒藥不止者。甘草粉蜜湯主之。
此為臟燥而為蛔痛者。出其方治也。
尤在涇云、吐涎。吐出清水也。心痛。痛如咬齧。時時上下是也。發作有時者。蛔飽而靜。則痛立止。蛔飢求食。則痛復發也。毒藥。即錫粉雷丸等殺蟲之藥。毒藥者。折之以其所惡也。甘草粉蜜湯者。誘之以其所喜也。白粉即鉛白粉。能殺三蟲。而雜於甘草白蜜之中。誘使蟲食。甘味既盡。毒性旋發。而蟲患乃除。此醫藥之巧也。
甘草粉蜜湯方
甘草(二兩),白粉(二兩),白蜜(四兩)
上三味。以水三升。先煮甘草取二升。去滓。納粉蜜。攪令和。煮如薄粥。溫服一升。瘥即止。
蛔厥者。(蛔動而手足厥冷。)其人當吐蛔。今病者靜。而復時煩。此為臟寒。蛔上入(其)膈。故煩。須臾復止。得食而嘔。又煩者。蛔聞食臭出。其人當自吐蛔。蛔厥者。(以)烏梅丸主之。
此為臟寒之蛔厥。而出其方治也。謹考御纂醫宗金鑑注。此為臟寒之此字。當是非字。
烏梅丸方
烏梅(三百個),細辛(六兩),乾薑(十兩),黃連(一斤),當歸,川椒(各四兩),附子(炮),桂枝,人參,黃柏(各六兩)
上十味。異搗篩。合治之。以苦酒漬烏梅一宿。去核。蒸之五升米下。飯熟搗成泥。和藥令相得。內臼中。與蜜杵二千下。丸如梧子大。先食。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稍增至二十丸。禁生冷滑臭等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