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念祖

金匱要略淺註》~ 卷六 (1)

卷六 (1)

1. 卷六

2. 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

師曰。病有風水。有皮水。有正水。有石水。有黃汗。

此言膚腫病。內經概言目窠上微腫。如新臥起之狀。其頸脈動。時咳。陰股間寒。足頸腫。腹乃大。水已成矣。以手按其腹。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。而不分別為言。然而病因不同。則治法迥異。師故立五名以為大綱。而脈證標本變化之微。詳悉於下。

風水(之脈證奈何。)其脈自浮。(浮為風。故)外證骨節疼痛。(風尚在表。故)惡風。皮水(之脈證奈何。水行皮間。內合肺氣。故)其脈亦浮。外證胕腫。按之沒指。(其邪既去經而在皮間。既去經故)不惡風。(在皮間故)其腹(外實中空)如鼓。(腫在皮外。而未及腸臟。

故)不渴。當發其汗。(俾皮間之水從汗解。),正水(之脈證奈何。三陰結。而非風結。故)其脈沉(水屬陰。故其脈)遲。(三陰結而下焦陰氣不復與胸中之陽相調。水氣格陽在上。故其)外證自喘。(喘為此證之眼目。至於目窠如蠶兩脛腫腹大。與石水證相同者。不必言也。

)石水(之脈證奈何。水聚於下而不行。故)其脈自沉。(水在下而未傷中氣。中未虛冷。故但沉而不遲。病專在下。而不及於上。故其)外證(少)腹滿。(而)不喘。(不喘為此證眼目。與正水所同等證。亦不必言也。),黃汗(之脈證奈何。水邪內郁。故)其脈沉遲。

(心受邪郁。故)身發熱。(熱傷在上。故)胸滿。(陽部之邪從陽。故)四肢頭面腫。久不愈。(則邪氣侵陰。榮氣不通。)必致癰膿。

此於五條分晰其脈證也。

(試詳風水之證。而別其相似之病。)脈浮而洪。浮則為風。(風者。天之氣也。)洪則為氣。(氣者。人之氣也。是皆失其和者也。)風氣相搏。(若)風強(於氣。)則(氣從風而浸淫肌膚。而)為癮疹。身體為癢。癢者(藉瘙而稍疏淺。)為泄風。久(則生蟲。)為痂癩。

(若)氣強(於風。)則(風從氣而鼓湧水液。而)為水。(水成則腫脹喘滿。)難以俯仰。(若)風氣(並強。兩)相(維)系。(而水液從之。以致)身體洪(大而)腫。(蓋風為虛邪。自汗惡風。乃其的證。今因)汗出乃愈。惡風則(邪之屬)虛。(無有疑議。故直指之曰。

)此為風水。(彼夫)不惡風者。(表無風也。)小便通利。(非風水之相搏也。)上焦有寒。其口多涎。(乃水入傷心。汗內返而為濕所致。)此為黃汗。

此詳風水之病源。且風水病最與黃汗相似。故節末又鄭重以分別之。風水脈浮。黃汗脈沉。淺而易知。師故未言之。

(風水中有變異者。不可不知也。風之脈。浮也。水之脈。滑也。今)寸口脈沉滑者。(不見風脈。但見水脈。)中有水氣。(似屬正水。然高巔之上。惟風可到。故)面目腫大。(風為陽邪。故身中)有熱。(證既屬風。其沉亦將變而為浮。而未變之初。無不可先正其)名曰風水。

視(其)人之目窠上微腫。如蠶新臥起狀。其頸脈動。時時咳。(此正水之徵也。乃)按其手足上陷而不起者。(知非正水。而為氣水矣。風氣必系。亦可正其名曰)風水。

此言風水證雖有變異。而真面目不可掩也。

太陽病。脈浮而緊。法當骨節疼痛。(此陰邪表實證也。今)反不疼。(即與陰邪迥別。且)身體(不為疼而)反(為)重(重則便知其為正水也。不為疼)而(為)痠。(痠則便知其為風也。風水渙於外。未入於內。故)其人不渴。(病在外者宜汗。故)汗出即愈。此為風水。

(此外另有汗後反)惡寒者。此為極虛(之證。誤因)發汗得之。(亦另有芍藥甘草附子湯之治法。不在風水之例。若前證更有)渴而不惡寒者。(渴似風水。而於不惡寒處。得其機關。知非病風。而獨病水。不在皮外。而在皮中。視風水較深一層。)此為皮水。(其證)身腫而冷。

狀如周痹。(蓋以周痹為寒濕痹其陽。皮水為水氣淫於膚。所以大略相似也。若前證更有)胸中(氣)窒。(窒而作脹。則)不能食。(窒而不行。)則反聚痛。(至)暮(為陰分。更)躁(而)不得眠。(明是有水傷心。寒鬱其熱。其證全在於胸。)此為黃汗。(若前證之脈浮緊。

而)痛在骨節。(脈證卻不相反。且)咳而喘不渴者。(乃水寒傷肺。)此為肺脹。其狀如腫。(肺主皮毛。皮毛受邪。)發汗則愈。然諸病此者。(均宜發汗。惟)渴而下利。小便數者。(為邪已內入。恐非一汗所能愈。)皆不可發汗。

此言風水中有類太陽脈。而不出太陽證者。又有相似而實為皮水者。有相似而實為黃汗者。有相似而並非皮水黃汗。實為肺脹者。師分別其證。未出其方。後人補以越婢加朮湯。亦未甚周到。節末以渴者。下利者。小便數者。戒其發汗。大有深意。

或問前二條云。風水外證骨節疼。此言骨節反不疼。身體反重而痠。前條云皮水不渴。此云渴。何也。曰、風與水合而成病。其流注關節者。則為骨節疼痛。其侵淫肌膚者。則骨節不疼。而身體痠重。由所傷之處不同故也。前所云皮水不渴者。非言皮水本不渴也。謂腹如鼓而不渴者。

病方外盛。而未入里。猶可發其汗也。此所謂渴而不惡寒者。所以別於風水之不渴而惡風也。程氏曰、水氣外留於皮。內薄於肺。故令人渴是也。

(風水皮水之外。又有濕熱鬱於裡。為)里水者。一身面目黃腫。(其分別處在於黃。若黃而汗出亦黃。則為黃汗。身黃而無汗出。則為里水。水在裡。故)其脈(不浮而)沉。(熱久郁。故)小便不利。(積於內者溢於外。)故令病水。假令小便自利。(不因此自利而除其黃腫。

反因)此(自利而)亡(其)津液。(津液亡)故令渴。(以)越婢加朮湯主之。(方見中風)

此又從風水皮水外而言里水也。

尤在涇云、越婢加朮。是治其水。非治其渴也。以其身面悉腫。故取麻黃之發表。以其腫而且黃。知其濕中有熱。故取石膏之清熱。與白朮之除濕。不然。則渴而小便利者。而顧犯不可發汗之戒耶。或云此治小便利黃腫未去者之法。越婢散肌表之水。白朮止渴生津也。亦通。

(又有兼宿疾而致水。不可不知也。)趺陽(系胃脈。脈本不伏。因水蓄於下。氣伏)脈(亦)當伏。今反緊。(緊則為寒。此因其人)本自有寒。疝瘕腹中痛。醫(不溫其寒。而)反下之。(陽氣重傷。)即胸滿短氣。(而水病大作。所以然者。陽以下而傷。則決瀆無權。

水不行而汛濫矣。氣以下而耗。則精凝血滯。變其常而化水矣。)趺陽脈(因水病而)當伏。今反數。(數則為熱。此因其人)本自有熱。(熱則當)消穀(而)小便數。今反不利。(則水液日積。)此欲作水。(所以然者。陰虛無以配陽。則水為熱蓄而不行也。)

此言水病人別有宿疾。當從趺陽脈與其舊疾見證而兼顧之。不可以見腫治腫為能事。

(水病有五。而正水之病居多。當於脈而體認其所由成。然脈之元妙。可以意會。而不可以言傳也。)寸口脈浮而遲。浮脈則熱。遲脈則潛。熱潛相搏。名曰沉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脈即熱。數脈即止。熱止相搏。名曰伏。沉伏相搏。名曰水。沉則絡脈虛。伏則小便難。虛難相搏。水走皮膚。即為水矣。

徐忠可云、此段論正水所成之由也。謂人身中健運不息。所以成雲行雨施之用。故人之汗。以天地之雨名之。人之氣。以天地之疾風名之。故寸口脈主上。猶之天道必下濟而光明。故曰陰生於陽。趺陽脈主下。猶之地軸必上出而旋運。故曰衛氣起於下焦。今寸口脈浮而遲。浮主熱。

乃又見遲。遲者。元氣潛於下也。既見熱脈。又見潛脈。是熱為虛熱。而潛為真潛。故曰熱潛相搏名曰沉。言其所下濟之元氣。沉而不復舉。非沉脈之沉也。今趺陽脈浮而數。浮主熱。乃又見數。數者。衛氣止於下也。既見熱脈。又見止脈。是客氣為熱。而真氣為止。故曰熱止相搏名曰伏。

言其宜上出之衛氣。伏而不能升。非伏脈之伏也。從上而下者。不返而終沉。從下而上者。停止而久伏。則旋運之氣。幾乎熄矣。熄則陰水乘之。故曰沉伏相搏名曰水。見非止客水也。恐人不明沉伏之義。故又曰絡脈者。陰精陽氣。所往來也。寸口陽氣沉而在下。則絡脈虛。

小便者。水道之所從出也。趺陽真氣。止而在下。氣有餘即是火。火熱甚則小便難。於是上不能運其水。下不能出其水。又焉能禁水之胡行而亂走耶。故曰虛難相搏。水走皮膚。即為水矣。水者。即身中之陰氣。合水飲而橫溢也。沉伏二義。俱於浮脈見之。非真明天地升降陰陽之道者。

其能道隻字耶。此仲景所以為萬世師也。

次男(元犀)按、仲景此節。深文奧旨。得徐忠可此注。如暗室張燈。大有功於斯道。但有論無方。讀者每苦無下手工夫。先君從原本上下文搜討。得其要緊。從經方中加出一味。名消水聖愈湯。授政有先叔。屢試屢驗。奉為枕秘。厥後此方刻入時方妙用中。彼時一齊眾楚。

無一人能發其旨。以致無上名方。反為俗論所掩。己卯秋。先君以老歸田。重訂舊著。命余讀之後。頗有所悟。遂於時方妙用中一節。錄此方並方論。附於本節之後。第方中天雄難得。不妨以附子代之。菌桂絕無佳者。不妨以桂枝尖代之。方用天雄炮一錢。牡桂去皮二錢。細辛一錢。

麻黃一錢五分。甘草炙一錢。生薑二錢。大棗二枚。知母去皮三錢。水二杯半。先煮麻黃至二杯。去上沫。次入諸藥。煎八分服。日夜三服。當汗出。如蟲行皮中。即愈。水盛者。加防己二錢。天雄補上焦之陽而下行入腎。猶天道下濟而光明。而又恐下濟之氣潛而不返。故取細辛之一莖直上者。

以舉之。牡桂暖下焦之水。而上通於心。猶地軸之上行而旋運。而又恐其上出之氣止而不上。故取麻黃之勇往直前者。以鼓之。人身小天地。惟健運不息。所以有云行雨施之用。若潛而不返。則氣不外濡。而脈絡虛。故用薑棗甘草。化氣生液。以補絡脈。若止而不上。則氣聚為火。

而小便難。故以知母滋陰化陰。以通小便。且知母治腫。出之神農本草經。而金匱治歷節風。腳腫如脫。與麻黃附子並用。可以比例而明也。此方即仲景桂甘薑棗麻辛附子湯。加知母一味。主治迥殊。可知經方之變化如龍也。

(正水病在將成未成之際。其脈如何。)寸口脈弦而緊。(緊為寒。)弦則衛氣(為寒所結而)不行。(衛氣不行。則藩籬不固。而)即惡寒。(衛氣不行。則)水(液)不(運。而不)沾流。走於腸間。(遂橫流於肌膚肢體矣。)

此言水病之初成。責在衛氣。以寸口主乎衛氣也。意者寒從外得。陽氣被抑。水之所由成也。

(正水病在既成之際。脈又何如。)少陰脈緊而沉。緊則為痛。沉則為水。小便即難。

此言水病之既成。責在腎陽。以少陰主腎陽也。意者寒自內生。而氣化不速。水之所由盛也。

(正水之脈。有恆有反。不可不知。蓋以水陰也。陰盛則脈沉。水行皮膚。營衛被遏。則脈亦沉。今)脈得諸沉。當責有水。(然必合之。)身體腫重。(方可斷其為水。此脈與證相符之恆也。若正)水(之)病。(其)脈(應沉而陡然暴)出者(是真氣離根。脫散於外。脈證相反。故主)死。

此言正水之常脈則沉。若陡然而出。則為反也。尤氏云。出與浮迥異。浮者。盛於上而弱於下。出則上有而下絕無也。

(正水之治。緩則築以防堤。急則行其疏鑿。)夫水病人。(脾胃為水氣所犯。故)目下有(形如)臥蠶。(水明亮而光潤。故)面目鮮澤。(正水脈沉。沉極則)脈伏。其人(胃中津液水飲。俱外溢於皮膚肌肉。無以上於喉舌。則為)消渴。(此皆水病先見之徵也。及其)病水(之勢既成。

則)腹大。小便不利。其脈沉(甚而欲)絕者。(診其脈則為無陽。審其勢則為)有水。可(於扶陽中疏鑿其水以)下之。(俾水去則陽回。而元自復矣。)

此言正水病。腹大。小便不利。脈道被遏而不出。其勢已甚。子和舟車。神佑等丸。雖為從權救急之計。然虛人不堪姑試。余借用真武湯溫補腎中之陽。坐鎮北方以制水。又加木通防己川椒目以導之。守服十餘劑。氣化水行。如江河之沛然莫御矣。此本論中方外之方也。

問曰。病下利後。(陰液亡則)渴(欲)飲水。(飲水多而)小便不利。(水有入而無出。積於腹中。而為)腹滿。(固事之常也。乃)因(而為)腫者。(其故)何也。答曰、(水必得氣而行。)此(緣利後氣傷。飲水過多。)法當病水。若(得)小便自利。(則水從下通。

)及汗(自)出者。(則水從外泄。水雖聚而常行。)自當愈。(然其所以汗與利者。氣內復而機自行也。而辛散滲淡之藥。不足恃耳。)

此言客水成腫。易成而亦易愈。調其中氣。則氣復。而水自從利從汗而行矣。有一張姓者。瘧愈後。日飲水數升。小便不利。有用四苓加木通。服之三日。溺時莖痛。一日夜尿不及半小盞。尿盆底如硃砂。日更醫。遍服利水之藥。形腫日增。有一老醫馬姓。主以濟生腎氣丸

早吞五錢。暮服六君子湯一服。許以半月必愈。服至二十餘日不效。又增出不寐氣喘嘔逆之逆證。病家極惱前醫之失。而求治於予。予診其色。鼻準黃潤。診其脈。雖細小中而卻有緩象。直告之曰。此證誤在前醫。救在後醫。止守前此丸湯並進。再十日必效。予無別法也。病家埋怨已極。

誓不再服。叩頭求請另方。予不得已。以權辭告之曰。前方雖佳。但日服不改。病氣與藥氣。習以為常。所以不效。今且用茯苓四錢。蛤蜊粉三錢。燈草十四寸。煎水服之。三日後再服前此之藥方。必另有一番好處。病家喜而服之。是夜小便如湧。其腫亦退去十分之七。皮膚中時見汗意。

再一服。大汗如雨。腫全消。而神氣亦復。喜告於予。予令其遵馬先生丸湯之法。渠弗聽。從此即不服藥。半月病愈體康。到寓面謝時。還痛說前醫之過。甚矣哉。醫道之弗明也。詳附於此。以為尤注氣內返而機自行句之鐵案。亦以見醫術挾時命而行。

(正水病。久則相傳而概病。而其初則有五臟之分。心火臟)心火者。(水凌於心。陽氣被鬱則)其身重而少氣。(鬱而不泄。致傷心氣。則)不得臥。煩而躁。(陽虛不能下交於陰。陰氣不化。則)其人陰腫。(肝木臟。)肝水者。(水氣凌肝。必傳於脾。脾部在腹。則)其腹大。

不能自轉側。(肝氣橫。其痛在)脅下(傳則)腹痛。(厥陰之氣。沖逆水邪。隨之而上下。則)時時津液微生。小便續通。(肺金臟。為治節之官。)肺水者(肺主氣。虛則失其統御之權。故)其身腫。(治節不行。則水亂。故)小便難。時時鴨溏。(謂如鴨糞之清濁不貫也。

脾土臟。主腹。而氣行四肢。)脾水者。(水氣凌脾。脾氣不行。則)其腹大。四肢苦重。(津氣生於穀。脾不能化谷。則)津液不生。但苦少氣。(脾氣不舒。則)小便難。(腎者。主水而藏精。其所賴以為鎖鑰之司也。其氣上通於心。領心陽之氣。下達水府。)腎水者。

(腎氣虛。不能上領心陽之氣。而水凝矣。臍腹屬少陰。少陰病。陽虛陰甚。則)其腹大。臍腫腰痛不得溺。陰下濕如牛鼻上汗。(陽不及下。則)其足逆冷。(面者。諸陽之會也。腎虛不能上會。則其)面反瘦。

此分晰五臟之水。以補內經所未備。使人尋到病根。察其致病之臟而治之。不域於脾肺腎通套成方以試病。則善矣。

師曰。諸有水者。(分其內外表里而治之。不若分其上下。尤為確切。)腰以下腫。(陰為主用。)當利小便。腰以上腫。(陽為主用)當發汗。乃愈。

沈自南云、此以腰之上下分陰陽。即風皮正水之兩大法門也。腰以下主陰。水亦屬陰。以陰從陰。故正水勢必從於下部先腫。即腰以下腫。然陽衰氣鬱。決瀆無權。水逆橫流。疏鑿難緩。利小便則愈。經謂潔淨府是也。腰以上主陽。而風寒襲於皮毛。陽氣被郁。風皮二水。勢必起於上部先腫。

即腰以上腫。當開其腠理。取汗通陽則愈。經謂開鬼門是也。竊謂利水發汗。乃言其常。而未及其變。當審實者施其常。虛者施其變。但治變之法。欲汗者當兼補陽。即麻黃附子湯之類。欲利小便者。兼養其陰。即栝蔞瞿麥丸之類。然開腠通陽而利小便。必兼變法。乃為第一義耳。

按、時醫治水病。只守二方。一曰五皮飲桑白皮橘皮生薑皮茯苓皮大腹皮各二錢。取其以皮入皮。不傷中氣之義。上腫加紫蘇防風杏仁各三錢以汗之。下腫加木通防己澤瀉赤小豆各二錢以利之。且氣分加白朮黃耆肉桂之類。血分加當歸川芎桃仁五靈脂之類。寒加附子肉桂小茴香巴戟天干姜之類。

熱加黃柏知母生蛤蜊之類。諸虛合四君子湯。諸實合三子養親湯。輕者頗效。而重病則否矣。而濟生腎氣丸熟地黃四兩。山萸肉山藥澤瀉丹皮肉桂車前子牛膝各一兩。茯苓三兩。熟附子五錢。蜜丸每服三五錢。百沸湯送下。或作湯服。此方自薛立齋極贊其妙。而張景岳李士材和之。

至今奉為水腫氣腫等證之神丹。而不知一派陰藥中。雜以些少桂附。亦從陰化。久服必致陰霾四布。水勢滔天。不可救援。誰制此方。大為金匱罪人。後醫反以此方。名為金匱腎氣丸。荒經侮聖。大可浩嘆。今因沈自南有栝蔞瞿麥丸養陰一說。余亦謂栝蔞瞿麥丸之用附子。與腎氣丸之附子同義。

恐後學錯認章旨。而誤用之。則余亦薛立齋張景岳李士材之流輩耳。孟夫子云、爾何曾比予於是。當知昔賢當時不得已之言也。

師曰。(上焦主氣。診之寸口。若)寸口脈沉而遲。沉則為水。遲則為寒。寒水相搏。(則為水腫。可知水腫之必關營衛也。中焦主水穀。診之趺陽。若)趺陽脈(不起而)伏。(則為)水穀不化。(第不化有二。若)脾氣衰。(而不化。)則(水雜於糞。為)鶩溏。胃氣衰(而不化。

)則(水溢於外。而)身腫。(下焦主血。診之兩尺。右尺為陰中之少陽。若)少陽(之)脈(沉弱而)卑(為相火之衰。左尺為陰中之少陰。若)少陰(之)脈(微損而)細。(為真水之虛。北方龜蛇。非一而亦非二。均在下焦而主血。)男子(病此。)則(水精不化。而)小便不利。

婦人(病此。)則(血化為水。而)經水不通。(而其所以然者。則皆陽氣不行。陰氣乃結之故。)經為血。(而屬於陰。陰)血(阻滯)不利則(漸成)為水。名曰血分。(男婦之病一體。惟婦則有經可徵也。)

此言正水之偏於下焦者為血分。而又合上中二焦而言。為寸口、趺陽、少陰、上中下三診之全法也。傷寒論金匱多用此筆法。

男(元犀)按、此節及下一節。字字金針。宜熟玩之。

師曰、(血分病在下焦。亦與上中二焦相關。屬於虛者。上言之詳矣。而屬於虛中之實者。不可不知。)寸口脈沉而數。數則為出。沉則為入。出則(肺氣壅於陽。)為陽實。入則(水氣滯於陰。)為陰結。趺陽脈微而弦。微則(中土本傷。而)無胃氣。弦則(胃受木克。而氣)不得息。

少陰脈沉而滑。沉則為(病)在(於)里。滑則為(里邪之)實。沉滑相搏。血結胞門。其(凝聚堅)瘕不瀉。經絡不通。(而腫病大作。)名曰血分。

此承上節血分而言也。與第八節沉則脈絡虛。伏則小便難等句。互相發明。又合寸口趺陽少陰。而見氣壅於陽。胃病於中。血結於陰。分之則三。合之則一也。

男(元犀)按、胞為血海。男女皆有之。此云胞門。在關元氣海之間。指膀胱之位而言也。先君口傳蔡明府名本謙患水腫垂死復生驗案。用澤蘭之法。本於此。

尤在涇云、上條之結。為血氣虛少。而行之不利也。此條之結。為陰陽壅鬱。而欲行不能也。仲景並列於此。以見血分之病。有全虛者。有虛中之實者。不同如此。

(血分為男婦兼有之病。而亦有專為婦人而言者。以婦人之病。以經為主也。或有)問(於師)曰、病有血分水分何也。師曰、經水前斷。後病水。名曰血分。此病難治。先病水。後經水斷。名曰水分。此病易治。何以故去水。其經自下。

尤在涇云、此復設問答。以明血分水分之異。血分者。因血而病為水也。水分者。因水而病及血也。血病深而難通。故曰難治。水病淺而易行。故曰易治。

問曰。病者苦水。面目身體四肢皆腫。小便不利。(醫者)脈之(病人竟)不言(苦)水。反言胸中痛。氣上衝咽。狀如炙肉。當微咳喘。審如師言。其脈何類。師曰。(水氣中原不得有此證。其先)寸口脈沉而緊。沉為(微)水。緊為(積)寒。沉緊相搏。(則微水積寒。

)結在關元。始時(水與寒)尚微。年盛(邪不勝正而)不覺。(迨至)陽衰之後。(前此所結之邪。覺)營衛(中稍稍)相干。陽(日就)損陰(日加)盛。(而所)結(之)寒微動。(遂挾)腎氣上衝。咽喉塞噎。脅下急痛。(此時若以溫腎祛寒之藥治之。法當漸愈。乃)醫以為留飲而大下之。

(未得病源。病)氣(維)系(而)不去。其病(根)不除。復重吐之。(誅伐無過。一則大下以傷其胃。一則吐傷上焦之陽。而下焦之陰火乘之。以致)胃家虛煩。咽燥欲飲水。(火乘於上。陽虛於下。以致決瀆失職。)小便不利。(釜底乏薪。)水穀不化。(水氣日盛。

而)面目手足(皆見)浮腫。又與葶藶丸下(其)水。(雖非治其病根。而腫勢證既盛。)當時如小瘥。(此後或因)食欲過度。腫復如前。(又加)胸脅苦痛。象若奔豚。(且)其水(氣)揚溢。(時)則咳(而)喘逆。(治者)當先攻擊。(與桂苓五味甘草湯類。)沖氣令(其即低而)止。

(止後方)乃治(其)咳。(用苓甘五味姜辛湯等。令其咳止。)咳止。其喘(不治而)自瘥。(所以然者。病根深固。不能驟除。當)先治(沖氣咳喘之)新病。(而水氣之)病當在(所)後。(雖然。治病必溯其所由來。關元結寒。水病之所由來也。)

徐忠可云、此言正水之成。有真元太虛。因誤治成水。又誤治而變生新病。當以治新病為急。按第十二章。痰飲咳喘病。有小青龍湯加減五方之法。一字一珠。宜參看。

(茲試為各證補言其未及。而並出其方。)風水。(其)脈(必)浮(而其為本證之確據者。則在)身重。(又合之)汗出惡風(及前後論列諸證。或兼或不兼)者。(一見身重脈浮。汗出惡風。其為風水內挾濕氣無疑矣。以)防己黃耆湯主之。(若胃中不和。兼見)腹痛者加芍藥。(以泄之。)

按此節即太陽病。脈浮汗出惡風者。中風症也。蓋以太陽為寒水之經。病則水不行。水不行。則必化濕。而生脹滿矣。故名曰風水。其證身重脈浮者。內挾濕氣無疑矣。故以防己黃耆湯治之。張隱菴云、防己生漢中。紋如車輻。主通氣行水。耆朮解肌散濕。助決瀆之用。薑棗草和營衛補中央。

交通上下之氣。使氣行而水亦行矣。腹痛者。胃不和也。加芍藥以泄之。濕氣篇云、胃不和者。加芍藥三分。可知耳。徐注謂為補脾之虛。誤矣。

防己黃耆湯,(見濕病,尤云。水與濕。非二也。)

風水(證。身重則為濕多。而此則)惡風。一身悉腫。(則為風多。)脈浮不渴。(病在表而不在裡也。身原無汗。而)續(偶見其)自汗出。(身)無大熱。(其微熱不去。為表實也。以)越婢湯主之。

徐忠可云、上節身重則濕多。此節一身悉腫則風多。風多氣多熱亦多。且屬急風。故欲以猛劑鏟之。惡寒為衛虛。加附子。古今錄驗加朮。並驅濕矣。

越婢湯方

麻黃(六兩),石膏(半斤),生薑(三兩),甘草(二兩),大棗(十二枚)

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麻黃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分溫三服。惡風加附子一枚。風水加朮四兩。皮水為病。四肢腫。水氣在皮膚中。(前論已詳。不必再贅。惟)四肢聶聶動者。(更為皮水之的證。以)防己茯苓湯主之。

此為皮水證出其方治也。

防己茯苓湯

防己,黃耆,桂枝(各三兩),茯苓(六兩),甘草(二兩)

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分溫三服。

(一身面目黃腫。謂之)里水。(乃風水深入肌肉。非臟腑之表裡也。腠實無汗。胃熱內向。欲迅除其熱。)越婢加朮湯主之。(欲迅發其汗。)甘草麻黃湯亦主之。

此為里水證出其方治也。

越婢加朮湯方(見上)

甘草麻黃

甘草(二兩),麻黃(四兩)

上二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。去上沫。內甘草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重覆汗出。不汗再服。慎風寒。

水之為病。其脈沉小。屬少陰。(即為石水。彼夫)浮者為風。(即是風水其內)無水。(而為)虛脹者(其病不為水。而)為氣(氣病不可發汗。)水。(病)發其汗即已。(然而發汗之法。各所不同。若)脈沉者。(水在少陰。當溫其經。)宜麻黃附子湯。(脈)浮者。(水在皮毛。當通其肺。)宜杏子湯

此為石水證出其方也。而並言及風水與氣腫。從反面掉出正旨。時文有借賓定主之法。漢文已開之。

麻黃附子湯方

麻黃(三兩),附子(一枚),甘草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黃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半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杏子湯方,(闕。恐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)

(逆而不順。謂之)厥而皮水(浸淫日久。腐潰而出水)者。(厥而不順之證也。宜用外敷之法。以)蒲灰散主之。

此言皮水潰爛謂之厥。出其外治之方也。諸傢俱作水傷陽氣而厥冷解。誤矣。此照錢太醫定之。

蒲灰散方,(見消渴)

問曰。(汗出黃色。而身不黃。與發黃之證異。別其名曰黃汗。)黃汗之為病。身體腫。發熱汗出而渴。狀如風水。汗沾衣。色正黃。如柏汁。脈自沉。(前此詳其病狀。而其病源。)何從得之。(請再申言。而出其方治。)師曰。以汗出入水中浴。水從汗孔入得之。(蓋汗出則腠疏。

客水之氣。從毛孔而傷其心。故水火相蒸而色黃。水氣搏結而脈遲。然此證亦有從酒後汗出當風所致者。雖無外水。而所出之汗。因風內返。亦是水也。凡脾胃受濕。濕久生熱。濕熱交蒸而成黃者。皆可以汗出入水之氣推之也。)宜耆芍桂酒湯主之。

此為黃汗證出其方治也。

尤在涇云、黃汗之病。與風水相似。但風水脈浮而黃汗脈沉。風水惡風而黃汗不惡風為異。其汗沾衣色正黃如柏汁。則黃汗之所獨也。風水為風氣外合水氣。黃汗為水氣內遏熱氣。熱被水遏。水與熱得。交蒸互郁。汗液則黃。黃耆桂枝芍藥。行陽益陰。得苦酒則氣益和而行愈周。

蓋欲使營衛通行。而邪氣畢達耳。云苦酒阻者。欲行而未得遽行。久積藥力。乃自行矣。故曰、服至六七日乃解。

又云、前第二條云、小便通利。上焦有寒。其口多涎。此為黃汗。第四條云、身腫而冷。狀如周痹。此云黃汗之病。身體腫。發熱。汗出而渴。後又云劇者不能食。身疼重。小便不利。何前後之不侔也。豈新久微甚之辨歟。夫病邪初受。其未郁為熱者。則身冷小便利。口多涎。其鬱久而熱甚者。則身熱而渴。小便不利。亦自然之道也。

黃耆芍藥桂枝苦酒湯

黃耆(五兩),芍藥,桂枝(各三兩)

上三味。以苦酒一升。水七升相合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當心煩。服至六七日乃解。若心煩不止者。以苦酒阻故也。

黃汗之病。(陽被鬱而不下通。則)兩脛自冷。(身熱而脛冷。為黃汗之的證。)假令(一身中盡)發熱。此屬歷節。(不為黃汗也。然黃汗郁證也。汗出則有外達之機。若)食已汗出。(乃榮中之熱。因氣之動而外浮)又身常(於入)暮盜汗出者。(乃榮中之熱。乘陽之間而潛出。

)此(皆責之)榮氣(之熱)也。若汗出已。反發熱者。(是熱與汗。俱出於外也。)久久其身必甲錯。發熱不止者。必生惡瘡。(所謂自內之外。而盛於外是也。)若身重汗出已。輒輕者。(是濕與汗俱出也。然濕雖出。而陽亦傷。)久久必身瞤。瞤即胸中痛。又(若)從腰以上汗出。

(腰以)下無汗。(是陽上通。而下不通也。故)腰臗弛痛。如有物在皮中(之)狀(不能便捷。更有病)劇(而未經得汗)者。(則窒於胸而)不能食。(壅於肉理而)身疼重。(鬱於心而)煩躁。(閉於下而)小便不利。(此其進退微甚之機。不同如此。而要皆水氣傷心之所致。

可以切指之曰。)此為黃汗。(以)桂枝加黃耆湯主之。

此言黃汗變證不一。總緣發黃本為郁病。得汗不能透徹。則鬱熱不得外達。所以又出一桂枝加黃耆之方法也。

桂枝加黃耆湯方

桂枝,芍藥(各三兩),甘草,黃耆(各二兩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

上六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須臾。啜熱稀粥一升余。以助藥力。溫覆取微汗。若不汗。更服。

師曰。(心營肺衛。脈應寸口。今)寸口脈遲而澀。遲(者其病在營。無以速衛氣之行。)則為寒。澀(者其病在衛。無以致營血之濡。)為血不足。(再診之胃脈之趺陽。今)趺陽脈微而遲。微則(知其病)為(不足於)氣。遲則(知其不足於氣。即)為寒。(合寸口趺陽而診之。

則知其)寒(而)氣(血)不足。即手足逆冷。(蓋以陽氣起於四肢。以貫一身。而調營衛故也。)手足逆冷。則營衛不利。營衛不利。則腹滿脅鳴。(腔中純是客寒。)相逐氣轉。膀胱營衛俱(困乏而疲)勞。(蓋以營衛受氣於陽明。而太陽又為營衛之統司也。經云。巨陽主氣。

為諸陽所屬。要知膀胱內主津液之灌注。則為陽中之陰。外主陽熱之布護。則為陽中之陽。)陽(熱之)氣不通。即身冷。陰(液之)氣不通。即骨疼。(此陰陽之各自為病也。)陽前(而陰不與俱)通。則(陰失陽而)惡寒。陰前(而陽不與俱)通。則(陽獨治而)痹不仁。

(此陰陽之互相為病也。總由陰陽相失。遂閉塞而成痞。治之者。當使)陰陽相得。其氣乃行。大氣一轉。其氣乃散。(若證之)實(者。得藥)則矢氣。(邪從大便喧吹而出。證之)虛(者。得藥)則遺溺。(邪從小便湧溢而行。病之所以成。病之所以散。皆一氣主之。故)名曰氣分。

此非黃病。因黃病之脈沉上下。營衛不通等證。觸類引伸。而及於氣分之專證。其實水與氣。雖分有形無形。而其源則非二也。腫與脹雖分在外在內。而其病則相因也。然每見病脹者。以治水之法施之。往往不效。至腹脹而四肢不腫。名曰單鼓脹。或因水病而攻破太過者有之。

或因宿有癥瘕積塊痞塊。重加外感內傷而發者有之。有日積月累。初時不覺。及覺而始治之。則已晚矣。若至腹大如箕。腹大如甕。雖盧扁亦莫之何。內經明脹病之旨。而無其治。仲景微示其端。而未立其法。後人用大攻大下大補大溫等劑。愈速其危。而不知仲景於此節雖未明言脹病單鼓。

而所以致此之由。所以治此之法。無不包括其中。下節兩出其方。一主一賓。略露出鼓脹之機倪。令人尋繹其旨於言外。按沈自南以火氣二字。指膻中之宗氣而言。頗為得解。喻嘉言寓意草。謂人身胸中空曠如太空。地氣上則為云。必天氣降而為雨。地氣始收藏不動。誠會上焦如霧。

中焦如漚。下焦如瀆之意。則雲行雨施。而後溝瀆皆盈。水道通決。乾坤有一番新景象矣。此義首重在膀胱一經。經云、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氣化則能出矣。如人之飲酒無算而不醉者。皆從膀胱之氣化而出也。膻中位於膈內。膀胱位於腹內。膀胱之氣化。則空洞善容。

而膻中之氣得以下運。若膀胱不化。則腹先脹。而膻中之氣安能下達耶。然欲膀胱之氣化。其權尤在於葆腎。腎以膀胱為腑者也。腎氣動。必先注於膀胱。屢動不已。膀胱滿脹。勢必奔逆於胸膈。其窒塞之狀。不可明言。腎氣不動。則收藏愈固。膀胱得以清淨無為。而膻中之氣注之不盈矣。

膻中之氣下注。則胸中曠若太空矣。

徐忠可云、仲景於論正水後。結出一血分。於論黃汗後。結出一氣分。何也。蓋正水由腎受邪。發於下焦。下焦血為主用。故論正水而因及於經血不通。黃汗由心受邪。發於上焦。上焦氣為主用。故因黃汗而推及於大氣不轉。惟上下之氣血陽陰不同。此仲景治黃汗以桂枝為君。

主取其化氣。而治正水以麻黃為君。主取其入營也。石水以附子為君。主取其破陰也。審其立言之次第。則立方之意。不曉然耶。(病在)氣分。(大氣下轉。其)心下堅大如盤。邊如旋盤。(其勢亦已甚矣。然不直攻其氣。而止用辛甘溫藥行陽而化氣。以)桂甘薑棗麻辛附子湯主之。

此承上節氣分之結病而出其方治也。

桂甘薑棗麻辛附子湯方

桂枝,生薑(各三兩),細辛,甘草,麻黃(各二兩),附子(一枚炮),大棗(十二枚)

上七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黃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分溫三服。當汗出如蟲行皮中。即愈。(即結之陽。復散行於周身。乃有是象。)

(若夫病源不同。而病形相類者。不可不辨而藥之。)心下堅大如盤。邊如旋盤。(當於所言之病。因病證細辨。而知其系)水飲所作。(乃氣分之大分別也。水有形。藥宜苦泄。以)枳朮湯主之。

此言水飲以別乎氣分。亦借賓以定主也。

枳朮湯方

枳實(七枚),白朮(二兩)

上二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分溫三服。腹中軟。即當散也。

附方

外臺防己黃耆湯,治風水脈浮。為在表。其人或頭汗出。表無他病。病者當下重。從腰以上為和。腰以下當腫及陰。難以屈伸。(方見風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