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要略淺註》~ 卷十 (5)
卷十 (5)
1. 禽獸蟲魚禁忌並治第二十四
食魚後,食毒,兩種煩亂。治之方:
橘皮。濃煮汁服之,即解。
食鯸鮧魚中毒方:
蘆根。煮汁服之,即解。
蟹目相向,足班目赤者,不可食之。
食蟹中毒,治之方:
紫蘇。煮汁飲之三升;紫蘇子搗汁飲之,亦良。
又方:
冬瓜汁飲三升。食冬瓜亦可。
凡蟹未遇霜,多毒。其熟者,乃可食之。(過白露節之後,名威熟,黃足有妙味,好食。)蜘蛛落食中,有毒,勿食之。凡蜂蠅蟲蟻等集食上,食之致瘻。
白話文:
吃了魚之後,又吃了有毒的東西,導致兩種煩亂症狀,治療方法如下:
用橘皮濃煮成汁服用,就能解毒。
吃了鯸鮧魚中毒的治療方法:
用蘆根煮汁服用,就能解毒。
螃蟹眼睛相對,腳上有斑點,眼睛紅腫的,不能吃。
吃了螃蟹中毒的治療方法:
用紫蘇煮汁喝三升(約1.5公升),或者用紫蘇子搗碎取汁喝,也很好。
另一個方法:
喝三升冬瓜汁,吃冬瓜也可以。
凡是霜降之前還沒遇霜的螃蟹,大多有毒,只有煮熟了才能吃。(過了白露節之後,螃蟹叫做「威熟」,黃腳的螃蟹味道最好,很值得吃。)蜘蛛掉進食物裡,是有毒的,不要吃。凡是蜜蜂、蒼蠅、蟲子、螞蟻等等聚集在食物上的,吃了會生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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