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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間傷寒心要》~ 傷寒心要論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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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心要論 (1)

1. 傷寒心要論

夫傷寒者,前三日在表,法當汗,可用雙解散,連進數服必愈。若不解者,病已傳變。後三日在裡,法當下。殊不知下之太早,表熱乘虛入里,遂成結胸、虛痞、懊憹、斑疹、發黃之證,輕者必危,危者必死。但當以平和之藥,宣散其表,和解其里,病勢或有汗而愈,或無汗而愈。

當用小柴胡、涼膈、天水。三藥,合而服之。病若半在表、半在裡,法當和解,小柴胡、涼膈主之。若裡熱微者,則當微下,大柴胡合解毒湯。主之。熱勢未退,又以大柴胡合三一承氣湯。下之,兩除表裡之熱。病至七八日,里證已甚,表熱漸微,脈雖浮數,則以三一承氣合解毒。

下之。其病胸膈滿悶,或喘或嘔,陽脈緊甚者,可用瓜蒂散。湧之。汗吐下三法之後,別無異證者,涼膈散。調之。大熱已去,微熱者,以益元散。服之,無令再病,此傷寒治法之大要也。

或傷風自汗,脈浮緩者,雙解去麻黃。以汗之。其病半表半裡,白虎湯。和解之。病在裡,脈沉細者,無問風寒暑濕,或表裡證俱不已,或內外諸邪所傷,有汗無汗,心腹痛滿,譫語煩躁,蓄熱內盛,但是脈沉者,並用承氣合解毒下之。

或中暑自汗,解以白虎湯。(《直格》云:夏至前為熱,夏至後為暑,是以至後而用白虎,宜乎?《局方》:立秋後不用白虎。子和云:若有白虎證,亦不用乎?卻用,詳審之耳。)白虎解後,以五苓合天水。調之。多進數服無妨。或腹滿脈沉者,亦當承氣合解毒。微下之。

或發汗之後,熱不解,脈尚浮者,白虎加蒼朮。再解之。或裡熱內盛,陽厥極深,皆因失下而成此證,以致身冷脈微,昏懵將死。切不得以寒藥下之,誤下即死。又,一輩庸醫,妄言是陰厥,便欲易換,用真武、四逆溫熱之劑投之,下咽立死。殊不知此證乃陰耗陽竭,陰氣極弱謂之耗,陽厥極深謂之竭。

蓄熱怫鬱,將欲死者。凡此之證,寒劑熱劑俱不可投,但進涼膈、解毒。以養陰退陽,宣散蓄熱,脈氣漸生,得大汗而愈。(使汗氣和而愈者。)未愈,卻解毒合承氣。下之,次以解毒、涼膈、天水。合而為一,調合陰陽,洗滌臟腑,則其他別證,自不生矣。有大下之後,熱不退,再三下之,熱愈盛。

若下之不愈,脈微氣虛力弱,不加以法,則無可生之理。若輟而不下,則邪熱盛極,陰氣極衰,脈息斷絕,必不可救,似此之證,是下之亦死,不下亦死。醫者至此,活人殺人,一彈指間,其不至手足失措者,幾希矣。(《直格》云:傷寒汗後,汗出不解,或反不汗,脈尚浮,白虎加蒼朮湯再解之。

又按,餘論云:傷寒下後,自汗,虛熱不已,白虎加蒼朮、人參,一服如神,汗止身涼,此通仙之法也。如此則汗下之後熱不退,無問有汗無汗,通宜白虎加蒼朮解之,又加人參亦妙。仍服涼膈、解毒調之。)經云三下而熱不退者即死,後人有四五次下,以至十數行而生者,此乃誤中耳,活者未一二,死者千百,後學切不可以為法。但當依前,用解毒合涼膈調之,使陽熱除退,陰氣漸生,庶不失命。

若傷飲,不解散,或結胸之證,臨時擇用大小陷胸湯丸。累下之。脈浮者,不可下,是表證未除,小柴胡合小陷胸湯。投之。脈雖浮而熱太極者,大承氣。徐徐疏利之。或有留飲過度,濕熱內生,小便自利,濕熱未退,以解毒湯。治之。

陽證生斑,涼膈加當歸

怫鬱熱盛在表,燥而無汗,濕熱在裡,不能發於外,相搏遂成發黃,茵陳蒿湯調五苓散、茵陳合承氣下之。

心煩,不得眠,梔子豉湯

誤下太早,遂成結胸、虛痞,涼膈加枳殼桔梗

剛柔二痓,譫語發狂,逾垣赴井,皆陽熱極盛者,承氣合解毒。下之。

汗下後,煩渴飲水,則涼膈減桂、五苓、桂苓甘露飲、益元,選而用之。

小便不通,五苓泄之。大便閉結,承氣下之。更有外證,加減防風通聖散方內隨證用藥。

婦人證治皆然,惟三四月並七八月不用硝,其餘月分、用之無妨。

小兒減劑服之。

此中有古人治傷寒不傳之妙,後之學者,其慎寶之。

2. 第一雙解散

防風通聖散

防風(去蘆),川芎當歸(焙),赤芍藥,大黃麻黃連翹芒硝(各半兩),石膏黃芩(去枯),桔梗(各一兩),甘草(二兩),滑石(三兩),荊芥白朮梔子(各二錢半),薄荷葉(半兩)

上為末,每服三錢,水一盞,姜三片,煎至六分,溫服。大黃、芒硝、麻黃三味,對證旋入。自利,去大黃、芒硝。自汗,去麻黃。

天水散益元散六一散)。

滑石(六兩),甘草(一兩)

上為末,每服三錢,溫水蜜調下,暑月冷水。亦可和解。傷寒、傷風,發汗,加蔥白五寸、豆豉五十粒,煎一盞,調四五錢,並三服。解利為度。加薄荷尤妙。

通聖合益元。

上七兩,和勻,每服三錢,水一盞半,蔥白五寸、豆豉五十粒、姜三片,煎至一盞,溫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