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補例》~ 卷上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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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6)

1. 即病伏氣直中傳經四證異同

即里陽內菀而為熱,直攻於裡。即里陽下泄而為寒也。若如上焦傷寒,必待傳陽已遍,而後入陰,則陽明、少陽早已化熱,三陰之菀熱當更甚矣。何反忽轉為寒也?又,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使經不傳,則愈。舊注以邪氣傳遍六經為經盡。

後有斥之,以為行其經盡,非傳經也,邪氣之行於本經者盡也。似矣。然七日之義無著,殊不知此謂諸經不受病耳。如太陽病頭痛,次日行陽明而陽明不受;又次日行少陽而少陽不受;又次日行太陰、少陰、厥陰而三陰不受。始終止於頭痛,邪淺易散,故自愈。作再經者,邪重不得散,菀熱欲轉病。

故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以泄菀氣也。是太陽病中傳變之一端,未可以為傷寒傳經之總例。此等緊要關節,向來俱未覷破。總緣於病所從來之路,與其所轉化之機,未能悉心近取遠譬,確見實際。故但能各執經文之一語,以相攻擊,而不能切合病家之情形,以徵適用也。

不適用三字,本於嘉善俞氏。知言哉!知言哉!

白話文:

即病伏氣直中傳經四證的異同點在於:

內臟陽氣鬱積而導致發熱,邪氣直接侵犯內臟。也有內臟陽氣下泄而導致畏寒的情況。如果像上焦傷寒一樣,必須等到陽氣遍布全身後才進入陰經,那麼陽明、少陽經脈早就化熱了,三陰經的鬱熱應該更嚴重才對,為何反而突然轉為畏寒呢?又例如太陽經病症頭痛,持續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病邪在其經絡循行完畢的緣故。如果病邪想要再次循經,就用針灸足陽明經,使病邪無法傳播,就能痊癒。以前的註解認為邪氣傳遍六經才算經絡循行完畢,

後來有人批評這種說法,認為經絡循行完畢,並不是指病邪傳遍所有經絡,而是指病邪在其本經的循行結束了。這種說法似乎也有道理。但七天的說法缺乏根據,其實這指的是其他經脈沒有受到病邪侵犯。例如太陽經頭痛,第二天傳到陽明經,但陽明經不受影響;第三天傳到少陽經,少陽經不受影響;第四天傳到太陰、少陰、厥陰三陰經,三陰經也不受影響,病症始終停留在頭痛,因為邪氣淺表容易消散,所以自行痊癒。如果再次循經,則表示病邪較重,無法消散,鬱熱將導致病情轉變。

所以針灸足陽明經,阻止病邪傳播,以泄瀉鬱積之氣。這是太陽病傳變過程中的其中一種情況,不能作為傷寒傳經的普遍規律。這些重要的關節,以前都沒有徹底弄清楚,主要原因是對疾病的來源和轉變機制未能深入研究,既沒有從實際情況出發,也沒有舉一反三,只能各執經文中的片語互相攻擊,而不能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來驗證是否適用。

「不適用」這三個字,

源自嘉善俞氏的論述,真是精闢的見解啊!

2. 晚發是傷寒正病

晚發,緩發也,與即病相對待,又與觸發相對待。專邪自發,不感外氣,本是傷寒中之正病。成注謂後來之疾也,語意不明;他家更以傷寒雜證釋之,殊不知此乃下焦伏寒,日久化濕,留連淫溢,以漸上行,故病之來勢甚緩,停蓄於中,至六七日,結為水氣,與即病惡寒發熱之表證不同。

又不似觸發者之暴急也。自脈陰陽俱緊,口中氣出,唇口乾燥,蜷臥足冷以下,皆晚發見證。不知者分作兩截,專以若脈遲,至六七日不欲食屬之。晚發是泥於此為晚發之句,不知此乃從六七日後,追思而通括之,只作一讀連下成句,晚發二字,是現成語氣,猶言此因晚發,以致水停故也。六七日句,與上文七日以來句,八日以上句平列,皆晚發轉證:(一寒盛而陽氣爭之;一寒濕兩盛,陽氣不能自持;一寒去而濕存也。)只因此為晚發句倒裝於此,遂致眩惑。若提在勿妄治也前,便自曉然。大抵此病,寒邪久伏,菀為夾濕,濕性濡滯,故其勢甚緩,其脈甚遲,其證寒多熱少,神昏肢耎,遷延日久,有誤作虛證而用補者。予曾診治見讀醫隨筆,寒濕下受,直傷少陰,變證多端,搜治匪易。篇中又有汗病篇,亦晚發之病也,當參觀之,茲不贅錄。夫前言脈陰陽俱緊者,寒盛也;此言脈遲者,寒勢稍衰而濕盛也。

按晚發,只訓緩發,寒中夾濕,以病勢之緩立名,非以發時之遲取義。冬月伏寒,發於春夏,固為晚發;上月伏寒,發於下月,亦為晚發,事所常有,不必怪說。不但本章是晚發,即前自脈浮而遲,後至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,脈皆至章,亦皆是晚發之類。清邪中上,濁邪中下章,是邪入血分,榮衛不通,初起似可麻黃升麻湯主之。本章是邪在氣分,上熱下寒,三轉證中,以吐利為最危;脈浮而遲章,是濕搏於表,中氣不足;口噤躁擾章,是濕結膻中,熱搏於裡,即汗病篇所說是也。

白話文:

晚發,指的是病情發展緩慢。它與病情發作迅速的「即病」相對,也與因外邪觸發而發病的「觸發」相對。晚發是邪氣自行發作,而非外邪入侵所致,本質上是傷寒病中的一種特殊病症。古書中對此解釋含糊不清,後世醫家多將其與傷寒的各種併發症混為一談。其實,晚發是因下焦積聚寒邪,日久化為濕邪,濕邪流竄蔓延,逐漸向上侵犯所致,所以病情來勢緩慢。寒濕之邪停留在體內,到六七天左右,凝結成水濕之氣。這與即病時惡寒發熱等表證不同,也不像觸發病那樣發病迅速。

晚發的常見症狀包括:脈象陰陽俱緊,口中氣息短促,口唇乾燥,蜷臥身體,腳冷等。一些醫家將這些症狀割裂開來解讀,例如專門將脈象遲緩、六七天不想吃東西歸類為晚發,這是錯誤的。他們執著於「六七日」這個時間點,而忽略了這句話是作者在六七天之後,回顧總結病情時寫下的。應將「晚發」二字理解為:「因為病情發作緩慢,導致水濕停滯」。「六七日」這句話與上文提到的「七日以來」、「八日以上」並列,都是晚發的轉變證狀。(病情發展有三個階段:一是寒邪盛,陽氣與之抗爭;二是寒濕都盛,陽氣難以維持;三是寒邪消退,但濕邪仍然存在。)之所以將「晚發」二字放在此處,造成理解上的困難。如果將這句話放在「勿妄治也」之前,意思就一目瞭然了。總之,這種病是寒邪久伏於體內,演變成夾雜濕邪,由於濕邪的特性是黏膩阻滯,所以病情發展緩慢,脈象也遲緩。

症狀表現為寒多熱少,神志昏沉,肢體軟弱無力,病情遷延日久。有些人誤將此症診斷為虛證而使用補益的方法治療,這是錯誤的。我曾經治療過這樣的病例,也參考了《讀醫隨筆》的記載,寒濕入侵下焦,直接損傷少陰經,病情變化多端,治療也相當困難。《讀醫隨筆》中還有關於汗病的篇章,也是晚發病的一種,可以參考,這裡就不贅述了。前面提到的「脈陰陽俱緊」,指的是寒邪盛;這裡提到的「脈遲」,指的是寒邪稍減而濕邪盛。

總而言之,「晚發」是指病情緩慢發展,寒邪夾雜濕邪的一種病症。它的命名是根據病情發展的緩慢程度,而不是發病時間的遲早。例如,冬天伏藏的寒邪,在春夏發病,也算晚發;上個月伏藏的寒邪,下個月發病,也屬於晚發,這都是很常見的現象,不必感到奇怪。不僅本章描述的是晚發病症,例如前面提到的「脈浮而遲」、「病至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遲」等,也都是晚發病的一種。「清邪中上濁邪中下」指的是邪氣入侵血分,榮衛不通,初期可以用麻黃升麻湯治療;而本章所述,邪氣停留在氣分,上熱下寒。三種轉變證候中,以嘔吐腹瀉最為危急。「脈浮而遲」指的是濕邪搏於表,中氣不足;「口噤躁擾」指的是濕邪阻塞膻中,熱邪搏於裡,這與汗病篇的描述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