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補例》~ 卷上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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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5)

1. 即病伏氣直中傳經四證異同

伏氣即病直中傳經之說,聚訟紛紜。全在文字上計校,不在實事上指陳。或曰:中而即病為傷寒,久伏化熱為溫病。或曰:三陽在表,三陰在裡,邪氣何能飛度,而直中三陰?或曰:傷寒卒病,以寒邪傷人最為毒厲也,三時感冒,不必傳經,即傳經,亦不似傷寒之急。

夫中而即病,即感冒之類也。伏氣有淺深之別,或伏寒於冬,至春夏而發病,或伏寒於前月,至後月而發病,皆謂之伏氣,皆有化熱不化熱之辨,何得一言伏氣,便專屬於溫病,與傷寒截然無涉?況三時溫涼濕熱,腠理疏豁,傳經反遲;冬寒腠理密緻,裡氣充實,傳經反急,理不可通,遂歸咎於邪氣之毒厲,更造為越經傳、錯經傳諸說,以迴護之,此皆所謂遁詞,中有所蔽故也。

蓋嘗思之,仲景論中,明明有六經中風之文,豈風能直中,寒反不能直中耶?中而即病者,其機有二:一傷於上焦,正當陽氣衝道,朝傷夕病,夕傷朝病,其證先惡寒而後發熱,謂之太陽病(惡寒發熱一時齊發,所謂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,陽指上焦),遷延失治,為諸變幻,謂之傳經,此前人所已言也;一傷於下焦,不當陽氣衝道,其證或微惡寒而不發熱,或微發熱而甚惡寒,或寒熱往來無定(此時尚無大熱,所謂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,陰指下焦),二三日不解,邪氣乘太陽經氣,上入項背,乃大發熱(至此乃大發熱,故有或已發熱、或未發熱之辨),而成正太陽病矣。

亦有入少陽而為寒熱煩躁,亦有入陽明而為便秘譫語,亦有直入三陰太陽,見證獨重,謂之太陽病;各經見證獨重,謂之直中。遷延失治,為諸變幻,謂之傳經。太陽病有傳經、直中三陰,亦有傳經也。故三陽亦有里證,三陰亦有表證,此前人言之而未詳者也。

伏氣發病者,其機亦有二:一為觸發,一為晚發。詳見前後篇文。大抵邪氣,偏伏下焦肌肉之分,附著筋骨血脈之外,不與陽氣相值,故往往必待有大氣以觸之,而後發病,其機甚厲,可表可里,化寒化熱,全視體氣強弱,為之轉移。或隨太陽經氣,上行項背,而為太陽表證;或直衝膀胱小腸,而為太陽里證,其證小便猝閉而氣喘,轉為胕腫發黃;或直入少腹命門,而為少陰證;或衝過少陰旁溢血脈,血脈逆亂,而為厥陰證。

此二者,所謂偏死下虛人也。其證下利,四逆蜷曲自溫,氣上撞心,兩肋堅脹,轉為口爛蝕齦,自汗不止,臍築湫痛,五液注下;或厥陰氣血強壯,不肯受邪,邪氣外行,而為少陽證,血脈細絡燥嗇,故其脈弦細,其證寒熱往來,轉為癮疹;或循少腹之前表,上行胸胃之膜絡,而為陽明證;或循少腹之前里,上行膈膜之分野,而為太陰證。

如此者,邪氣雖行經分,實與臟腑相近,籓籬盡撤,聽其所之,正氣失權,傳變最速,此又前人言之而未詳者也。仲景論中,專敘足六經見證,其手六經見證皆屬裡病者,正以伏氣先發於足,必待上行入里,而後及於手經也。又太陽傳陽明少陽,皆屬熱證,三陰皆屬寒證者,正以邪氣外行於表。

白話文:

關於伏氣、即病、直中傳經的說法眾說紛紜,主要原因是著重於文字的推敲,而非實際情況的分析。有人說,邪氣入侵立即發病是傷寒,邪氣潛伏化熱則為溫病;也有人說,三陽在表,三陰在裡,邪氣怎麼可能直接侵犯三陰呢?還有人認為,傷寒暴發的病症,寒邪傷人最為厲害,而三時感冒未必會傳經,即使傳經,也不像傷寒那樣緊急。其實,立即發病,就好比感冒一樣。

伏氣的潛伏時間長短不一,有的冬天伏藏寒邪,到春夏才發病;有的上個月伏藏寒邪,下個月才發病。這些都叫做伏氣,並且有化熱與不化熱的區別,怎麼能單純地把伏氣歸屬為溫病,而與傷寒完全不相干呢?況且,春夏秋冬溫濕熱寒不同,人體腠理開合也各有差異,傳經的速度也因此不同。冬天寒邪入侵,腠理緻密,裡氣充盈,傳經反而迅速。這個道理说不通,所以就歸咎於邪氣的毒性,進而創造出「越經」、「錯經」、「傳經」等說法來掩飾,這些都是遁詞,是為了掩蓋內心的疑惑。

我仔細思考過,張仲景的《傷寒雜病論》裡明明記載了六經中風的病症,難道風邪可以直中臟腑,而寒邪就不能嗎?立即發病的原因主要有兩種:一是邪氣侵犯上焦,正值陽氣衝盛之時,早晨受邪晚上發病,晚上受邪早晨發病,症狀先惡寒後發熱,稱為太陽病。(惡寒發熱同時出現,稱為發熱惡寒,是指陽氣受邪,上焦為陽。)如果遷延不治,就會產生各種變化,稱為傳經。這是前人已經闡述過的。二是邪氣侵犯下焦,不當陽氣衝盛之時,症狀可能是輕微惡寒不發熱,或者輕微發熱而惡寒嚴重,或者寒熱往來不定。(此時還沒有明顯發熱。所謂無熱惡寒,是指陰氣受邪,下焦為陰。)如果二三日不見好轉,邪氣乘太陽經氣上行項背,就會出現明顯發熱。(此時才明顯發熱,所以才會有已經發熱或尚未發熱的區別。)從而形成正太陽病。也有邪氣入侵少陽,表現為寒熱煩躁;也有邪氣入侵陽明,表現為便秘神志不清;也可能直接入侵三陰,症狀明顯,稱為太陽病。各經症狀明顯,就稱為直中;遷延不治,就會產生各種變化,就稱為傳經。太陽病有傳經,直中三陰也有傳經。所以三陽也有裡證,三陰也有表證,這是前人所說但未詳盡之處。

伏氣發病的原因也有兩種:一種是觸發,一種是晚發,詳見本書前後篇。總的來說,邪氣多潛伏在下焦的肌肉筋骨之間,附著在筋骨血脈的外面,不與陽氣相接觸,所以往往需要有外界的誘因觸發,才會發病。其發病機制十分厲害,可表可裡,可化寒可化熱,完全取決於人體正氣的強弱,邪氣也因此轉移。邪氣可能隨著太陽經氣上行項背,而出現太陽表證;也可能直接侵犯膀胱、小腸,而出現太陽裡證,症狀是小便閉塞、氣喘,進而發展為肢體腫脹、黃疸;也可能直接入侵少腹命門,而出現少陰證;也可能衝過少陰,溢於血脈,導致血脈逆亂,而出現厥陰證。這兩種情況都是指正氣虛弱的人。症狀是腹瀉、四肢冰冷蜷曲、自覺溫熱、氣上衝心、兩肋堅硬脹滿,進而發展為口腔潰爛、牙齦腐蝕、自汗不止、臍部脹痛、五液下泄。也可能厥陰之氣血強盛,不接受邪氣的侵犯,邪氣外行,而出現少陽證。由於血脈細小乾燥,所以脈象弦細,症狀是寒熱往來,進而發展為癮疹;也可能循少腹的前表向上行至胸胃的膜絡,而出現陽明證;也可能循少腹的前裡向上行至膈膜的分野,而出現太陰證。

像這樣的情況,邪氣雖然沿著經絡循行,但實際上是與臟腑相近,就像城牆被攻破一樣,邪氣可以隨意通行,正氣失守,變化最快。這也是前人所言,但未詳盡說明之處。張仲景的《傷寒雜病論》主要記述足六經的症狀,手六經的症狀都屬於裡證,這正是因為伏氣先從足部發病,必須向上行到裡證,才會影響到手經。另外,太陽、陽明、少陽三經的病證都屬於熱證,而三陰的病證都屬於寒證,這也是因為邪氣先在外表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