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補例》~ 卷下 (3)
卷下 (3)
1. 傷寒論讀法十四條
第十二須知手經足經。並無分別。足經部位大。邪氣在表尚在經脈之外。其氣是一大片。故見足經證。邪入經脈之中。反多見手經證矣。大抵足經證見者。多在軀殼之外。手經證見者。多關臟腑之中。足證有在經者。手證絕少在經也。經者。身形之事也。臟腑者。神明氣化之事也。
第十三須知三陰三陽。只是經絡表裡之雅名。於臟腑氣血之陰陽。不相涉也。若謂邪入三陽。即為傷陽。邪入三陰。即為傷陰。則差矣。內經心為太陽。肝為少陽。肺為少陰。腎為太陰。脾與六腑為至陰。此以氣血清濁言之。今人已不講。其實各經各臟各腑之中。各有陰陽。此說甚長。細讀內經。自能辨之。
第十四讀書須知闕疑。論中敘證。有極簡者。有極繁者。有方證不合者。有上下文義不貫者。一經設身處境。實在難以遵行。安知非錯簡脫簡耶。不必枉費心機。以俟將來之閱歷。即如少陽陽明合病。自下利者。黃芩湯。太陽誤下利不止者。此協熱利也。承氣湯。此必內有伏熱。
三焦腸胃。穢氣鬱濁。頗似溫病之發於伏邪者。於傷寒自利。及誤下而利者。殊不合格。又太陽誤下結胸。正宜兼開兼降。以宣內陷之陽。而開邪氣之結。乃反用甘遂巴豆以重泄之。是以一誤為不足。而又益之也。又太陽陽明合病。自利者。葛根湯。不下利但嘔者。葛根湯加半夏。
既不下利。何以仍用原方。是原方只治合病。並非治下利也。前文何必特署下利字樣。此類宜詳思之。前人只說三陽合病。皆有下利絕不說合病所以下利之故。此之謂半截學問。
總之。讀傷寒論。只當涵泳白文。注家無慮數十。以予所見二十餘種。皆不免穿鑿附會。言似新奇。莫能見之行事。鄙見只當分作四層。曰傷寒初起本證治法。曰傷寒初起兼證治法。曰傷寒日久化寒。並誤治化寒證治。曰傷寒日久化熱。並誤治化熱證治。其霍亂風濕食復勞復。
以雜證附之。再參之陶節庵書。及各家論溫熱書。互相考證。庶於讀書有條理。而臨診亦可有徑途矣。蓋經脈部位。與夫形層表裡淺深之事。固不可不講。而究不可過執也。著力仍在氣化上。此書在唐以前已非一本。其章節離合。本無深意。讀者只應各就本文思量。不必牽扯上下文。
積久自能融會貫通。
白話文:
傷寒論讀法十四條
十二、需知道手陽明經與足陽明經,並無根本區別,只是足經的範圍較大。邪氣在表,尚在經脈之外,其氣勢是一大片,故而表現出足經的證候。邪氣入侵經脈之內,反而多見手經的證候。總體來說,足經證候多見於軀體外在部位,手經證候多與臟腑內在有關。足經證候有時會出現在經脈上,而手經證候很少出現在經脈上。所謂「經」,指的是身形外在的表現;「臟腑」,指的是神明氣化的內在活動。
十三、需知道三陰三陽,只是經絡表裡關係的雅稱,與臟腑氣血的陰陽並無直接關係。如果說邪氣入三陽就傷陽,邪氣入三陰就傷陰,那就錯了。《內經》中說心為太陽,肝為少陽,肺為少陰,腎為太陰,脾與六腑為至陰,這是以氣血清濁來論述的,現代人已經不講究這種說法了。實際上,各經各臟各腑內部都有陰陽,這個問題很複雜,詳讀《內經》,就能自行分辨。
十四、讀書需知其闕漏疑點。《傷寒論》中所敘述的證候,有極簡潔的,也有極為繁複的;有方證不相符的,也有上下文意思不通的。即使設身處境去實踐,也難以完全遵行,難道不是因為錯簡或脫簡造成的嗎?不必過分糾結,可以等待將來的經驗累積。例如,少陽與陽明合病,自發下利的,用黃芩湯;太陽病誤用下法導致下利不止的,這是由於協熱導致下利,用承氣湯,這一定是內有伏熱。
三焦、腸胃穢氣鬱積,很像溫病中因伏邪而發病的情況,這與傷寒自發下利,以及誤用下法而導致下利的情況,差別很大。又如太陽病誤用下法導致結胸,本該兼顧開泄和降氣,以宣泄內陷的陽氣,並疏通邪氣的鬱結,卻反而使用甘遂、巴豆以加重瀉下,這就是一錯再錯。又如太陽與陽明合病,自發下利的,用葛根湯;不下利但嘔吐的,用葛根湯加半夏。
既不下利,為何還用原方?這是因為原方只治療合病,並非專治下利。前面為何要特別註明下利?這類問題需要仔細思考。前人只說三陽合病都會下利,從未說明合病為何會導致下利的原因,這就是所謂的半截學問。
總之,讀《傷寒論》,應當細細研讀原文,注家不下數十家,我所見到的就有二十多種,都免不了穿鑿附會,言辭看似新奇,卻難以付諸實踐。我的淺見是,應該將其分為四個層次:一、傷寒初起本證的治療方法;二、傷寒初起兼證的治療方法;三、傷寒日久化寒,以及誤治化寒證候的治療方法;四、傷寒日久化熱,以及誤治化熱證候的治療方法。霍亂、風濕、飲食及勞倦等雜證,可作為補充,再參考陶節庵的著作,以及各家論述溫熱病的書籍,互相考證,這樣讀書才會有條理,臨診時也會有章可循。經脈部位、形體層次、表裡淺深等固然重要,但不可過分執著,著力點應在氣化上。此書在唐代以前就已不是單一版本了,其章節的組合並無深意,讀者只應就原文仔細思考,不必牽扯上下文,積累久了自然就能融會貫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