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念祖

《傷寒醫訣串解》~ 卷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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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1)

1. 少陰篇

(少陰腎中水火同具。邪傷其經。或從水化而為寒。或從火化而為熱。二症俱以脈沉細但欲寐為提綱。)

何謂少陰之邪從水化而為寒。曰。脈沉細而微。但欲寐。背惡寒。口中和。腹痛。下利清穀。小便白是也。宜用回陽法。而回陽中首重在溫劑。又有交陰陽。微發汗。共成三法。

少陰病。寒邪始傷。是當無熱。而反發熱。為太陽之標陽外呈。脈沉為少陰之生氣不升。恐陰陽內外不相接。故以熟附助太陽之表陽而內合於少陰。細辛啟少陰之水陰而外合於太陽。仲景麻黃附子細辛湯。非發汗法。乃交陰陽法。以上言交陰陽法也。

少陰病。自始得以至於二三日。俱無里症。可知太陽之表熱非汗不解。而又恐過汗以傷腎液。另出加減法。取中焦水穀之津而為汗。則內不傷陰。邪從表解矣。仲景麻黃附子甘草湯。變交陰陽法而為微發汗法。以上言微發汗法也。

手足厥冷。吐利。小便複利。下利清穀。內寒外熱。脈微欲絕者。宜四逆湯

裡寒外熱。面赤。或腹痛。或乾嘔。或咽痛。或利止脈不出。或出而厥。宜通脈四逆湯

少陰下利。宜白通湯。利不止。厥逆無脈。乾嘔煩。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。服藥後。脈暴出者死。微續者生。汗下後不解。煩燥者。茯苓四逆湯主之。少陰病。二三日不已。至四五日。腹痛。小便不利。四肢沉重疼痛。自下利。此為水氣。宜真武湯。咳嘔小便利下利四症。或有或無。因症下藥。當於淺注細玩之。

少陰病。得之二三日。口中和。其背惡寒者。太陽之陽虛。不與少陰之君火相合。當灸之。又身體痛。君火之氣不能周遍於一身。手足寒。君火之氣不能充達於四肢。骨節痛。君火之神機不能遊行以出入。脈沉者。君火之神機不能自下而上。一為陽虛。責在太陽之陽氣虛。不能內合。一為陰虛。責在少陰之君火內虛。神機不轉。皆以附子湯主之。

少陰病吐利。神機不能交會於中土。手足逆冷。中土氣虛不能達於四肢。煩躁欲死者。少陰神機挾寒而逆於經脈。心脈不能下交於腎則煩。腎脈不能上通於心則躁。吳茱萸湯主之。

以上用溫劑法也。

何謂少陰之邪從火化而為熱。曰。脈沉細而數。但欲寐。而內煩外躁。或不臥。口中熱。下利清水。小便赤是也。宜用救陰法。而救陰中又有補正攻邪之異。

少陰病二三日。咽痛者。可與甘草湯。不瘥。與桔梗湯

少陰病。咽中傷。生瘡。不能語言。聲不出者。苦酒湯主之。

少陰病。咽中痛。半夏散及湯主之。

少陰病。下利咽痛。胸滿心煩者。豬膚湯主之。

少陰病。得之二三日以上。心中煩。不得臥。黃連阿膠湯主之。

少陰病。下利六七日。咳而嘔渴。心煩不得眠者。豬苓湯主之。

少陰病二三日。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。下利便膿血。桃花湯主之。

以上皆以補正為救陰法也。

少陰病。得之二三日。口燥舌乾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熱淫於內。因而轉屬陽明。胃火上炎。故口燥舌乾。急下之。穀氣下流。津液得升矣。

少陰病六七日。腹脹不大便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得病六七日。當解不解。津液枯涸。因轉屬陽明。故腹脹不大便。宜於急下者。六七日來陰虛已極。恐土實於中。心腎不交而死也。

少陰病。自利清水。色純青。心下必痛。口乾燥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是土燥火炎。脾氣不濡。胃氣反厚。水去而谷不去。故宜急下。

以上皆以攻邪為救陰法也。

內經云。少陰之上。火氣治之。所謂本也。本之下。中之見也。見之下。氣之標也。又曰。少陰從標從本。又曰。少陰為樞。又熱病論曰。五日少陰受之。少陰脈貫腎。絡於肺。系舌本。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
傷寒論曰。少陰之為病。脈微細。但欲寐也。微者。體薄而不厚也。為手少陰神病。細者形窄而不寬也。為足少陰精病。病在陰則欲寐。在陽則不得寐。故曰但欲寐。此為樞象。少陰證之總綱也。柯韻伯云。少陽為陽樞。少陰為陰樞。樞機不利。故欲寐。與少陽喜嘔。嘔者欲出。

陽主外也。寐者主入。陰主內也。喜嘔是不得嘔。欲寐是不得寐。皆在病人意中得樞機之象如此。又云。但欲寐即是不得眠。然但欲寐是病情。乃問而知之。不得眠是病形。可望而知之。欲寐是陰虛。不得眠是煩躁。故治法不同。

按少陰本熱而標寒。其病或從本而為熱化。或從標而為寒化。與太陽一例。第一節言微細之病脈。但欲寐之病情。兼水火陰陽標本寒熱。而提其總綱也。以下共四十四節。皆本此而立論。然他經提綱。皆是邪氣盛則實。少陰提綱。俱指正氣奪則虛。以少陰為人身之根本也。所以第二節即言上火下水。

虛而未濟。第三節即言外陽內陰。虛而不交。第四節第五節。又言不可發汗。第六節又就脈而言不可下。無非著眼於虛之一字。而以根本為重也。

今再詳第二節。原文云。少陰病欲吐不吐。心中煩。但欲寐三句。指初病時水火不濟。已具樞病之象。又云。五六日自利而渴。屬少陰也。虛故引水自救四句。方指出五六日為少陰主氣之期。火不下交。則自利。水不上交。而作渴。屬少陰之虛。為寒熱俱有之證。又云。若小便色白者。

少陰病形悉具。小便白者。以下焦虛有寒。不能制水。故令色白也六句。分出小便色白。始為少陰陰寒之病形悉具。言外見少陰熱化之病。邪熱足以消水。其小便必赤。此寒熱之幾微當辨也。其第三節原文云。病人脈陰陽俱緊。反汗出者。亡陽也。此屬少陰四句。以諸緊為寒。

陰不得有汗。今反汗出。此屬少陰陰盛於內。陽亡於外。陰陽不交之故也。又云。法當咽痛而復吐利二句。以陰陽不交。則陽自陽而格絕於外。其咽痛為假熱之象。陰自陰而獨行於內。其吐利為真寒之證。此寒熱之真假當分也。其第四節原文云。少陰病。咳而下利。譫語者。

被火氣劫故也。小便必難。以強責少陰汗也六句。言少陰上咳下利之證。被火則精竭神越而譫語。小便必難。戒其勿發少陰汗。慮其虛也。其第五節原文云。少陰病。脈沉細數。病為在裡。不可發汗三句。言少陰自有表裡。脈沉而發熱。為少陰表有麻黃附子細辛湯法。脈細而沉。

數而不發熱。為少陰里。不可發汗。其第六節云。少陰病脈微。不可發汗。亡陽故也。陽已虛。尺脈澀弱者。復不可下之六句。言脈微為亡陽。不可發汗以傷陽。若兼見尺脈弱澀為亡陰。更不可復下以傷陰。自第二節至此。皆著眼於虛之一字以立論也。

請再言欲愈之證。第七節大旨。以脈緊為寒。至七八日緊去。而發煩自下利。脈微手足溫。此少陰之寒。得陽明之熱。為戊癸之合化而愈也。第八節大旨。下利自止。得手足溫之吉候。雖惡寒蜷臥而可治。以其得中土之氣而愈也。第九節提出自煩欲去衣被。雖惡寒而蜷可治。

以得君火之氣而可治也。第十節少陰中風。風為陽邪。陽寸應浮。陰尺應沉。大旨以陽得微而外邪不復入。陰得浮則內邪從外出而欲愈。言外見中風。而可推及傷寒矣。第十一節言少陰病欲解時。從子至寅時。上二句。指出陽生於半子而病解。並結上數節。少陰得陽則解之義也。

雖貴得陽。陽者太陽之標陽也。既知得標陽之熱化則生。亦當知熱化太過而亦成病。第十二節云。少陰病吐利。手足不逆冷。反發熱者不死。言少陰而得太陽之標陽也。又云。脈不至。灸少陰七壯。言不得太陽標熱之化而下陷。灸之以啟在下之陽也。第十三節云。少陰病八九日。

一身手足盡熱者。以熱在膀胱。必動便血也。言少陰熱化太過。移於膀胱。膀胱主外。為一身發熱。膀胱為胞之室。胞為血海。熱邪內干而為便血也。第十四節云少陰病。但厥無汗。熱化太過而行於里而為厥。若強發之。必動其血。未知從何道出。或從口鼻。或從目出。是名下厥上竭。

為難治。言少陰熱化太過而厥。誤汗反增其熱。蓋主內經厥論起於足下。以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裡。今誤發少陰汗。激動少陰熱化之邪。自下逆上。名曰厥。少陰原為少血之藏。動其陰血而脫出。名曰上竭。為難治之證。

若夫不得太陽標陽。則為陰寒之症。不止難治。而為不治之死證。自第十五節。以及第二十節。各有妙義。第十五節云。少陰病。惡寒身蜷而利。手足逆冷者不治。蓋以少陰之脈起足心。至俞府。行身之前。外呈而為寒。內陷而為利。真陽絕不行於手足而為逆冷。此言少陰之寒。

不得太陽標陽之死證也。第十六節云。少陰病。吐利躁煩。四肢逆者死。蓋少陰上下水火陰陽之氣。全賴中土以交合。今吐利躁煩。陰陽水火之氣頃刻離決。四肢逆冷。土氣已絕。此言少陰不得中土之交之死證也。第十七節云。少陰病。下利止而頭眩。時時自冒者死。蓋以陰竭於下而利止。

陽亡於上而眩冒。為死證。利不止而眩冒。更為死證。言陰陽不得倚附也。第十八節云。少陰病。四逆惡寒而身蜷。脈不至。不煩而燥者死。此言少陰有陰無陽之死證也。第十九節云。少陰病六七日。息高者死。此言少陰生氣上脫之死證也。第二十節云。少陰病脈微細沉。但欲臥。

汗出。不煩。自欲吐。此十一字為一截。言少陰陰寒恆有之脈證也。其云至五六日自利。復煩燥不得臥寐者死。此十五字又為一截。少陰病以五六日為生死之關。若至五六日云云。是真寒反為假熱。陽被陰迫而飛越。此言少陰陽氣外脫之死證也。

自章首至此凡二十節。論少陰證之全體已備。但未詳其標本。寒熱。陰陽水火。神機樞轉。上下出入之理。自二十一節至四十三節發明其旨。而並出其方。讀者不可一字放過。此又少陰之大用也。

曷言標本。少陰標寒而本熱。與太陽本寒而標熱。為雌雄表裡之相應。二十一節云。少陰病。始得之。反發熱。脈沉者。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言少陰脈沉不當發熱。今反發熱。是太陽標陽陷於少陰而為熱。宜以此湯交和其內外也。二十二節云。少陰病得之二三日。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。

以二三日無里證。故微發汗也。言二三日值少陽主氣之期。陰樞藉陽樞之力。可用此湯微發其汗。又申之曰。以二三日無少陰之裡證。止見太陽之表證故也。要知太陽陽虛。不能主外。內傷少陰之氣。便露出少陰底板。少陰陰虛。不能主內。外傷太陽之氣。便假借太陽之面目。

所以太陽病而脈反沉。用四逆以急救其里。少陰病而表反熱。用麻辛以微解其表。此表裡輕重兩解法也。故始得之不發汗。得之二三日微發汗。用細辛非發汗。用甘草乃發汗。此旨不可與淺人語也。然二十一節二十二節。合臟腑雌雄而淺深言之。二十三節二十四節二十五節。

就少陰本經分標本而對待言之。其云。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。心中煩。不得臥。黃連阿膠湯主之。言少陰本熱之病。二三日隨三陽主氣之期而化熱。此少陰本熱之證也。其云少陰病。得之二三日。口中和。其人皆惡寒者。當灸之。附子湯主之。言少陰君火之用弗宣。病在上焦陽中之陽。

為陽虛。其云少陰病。身體痛。手足寒。骨節痛。脈沉者。附子湯主之。言少陰生陽之氣不用。病在下焦水中之陽。為陰虛。主以附子湯。面面俱到。此少陰標寒之證也。然亦本熱之證。不病無形之氣化。而病有形之經脈者。二十六節云。少陰下利。便膿血者。桃花湯主之。

二十七節云。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。腹痛小便不利。便膿血者。桃花湯主之。二十八節云。少陰病。下利便膿血者可刺。此言本熱病在經脈者。宜用石藥。而濟以期門刺法。便膿血。亦熱入血室之義也。又有標寒之證。病發於手足之少陰。而實本於陽明之中土者。二十九節云。

少陰病吐利。手足厥冷。煩躁欲死者。吳茱萸湯主之。此從少陰而歸重到陽明。以百病皆以胃氣為本。傷寒證重之。少陰證尤重之。總結上文數節之義。少陰證雖有標本寒熱之不同。而著眼不離乎此。首節至此作一大段讀。

然而少陰上火下水而主樞也。主樞則旋轉無有止息。第三十節云。少陰病。下利(火不下交而下寒)咽痛。(水不上交而上熱。)胸滿心煩者。(上下神機內鬱而樞轉不出為煩滿)傷寒湯主之。此上下而合言也。第三十一節云。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。(少陰從心系之脈而挾咽)可與甘草湯。

不瘥者與桔梗湯。此言水不上交而為痛也。第三十二節云。少陰病咽中傷。生瘡。不能語言。聲不出者。苦酒湯主之。此言水不上交。甚則兼及於肺而宜斂也。第三十三節云。少陰病咽中痛。半夏散及湯主之。此言水不上交。正治不愈者。宜用從治之法也。此數節承第三十節咽痛立論。

為少陰上火作一楄也。

下利為少陰證下水之一楄。自三十四節至三十七節。皆言水火不交。則水中無火。火失閉藏之職。至三十八節。變回陽之法為和解。三十九節。變辛溫之法為清利。而推言中焦不輸之下利。言其常亦不遺其變。俱補出少陰主樞之義。今試再詳之。第三十四節。謂少陰病下利。

白通湯主之。示少陰下利以此為專方。第三十五節。謂少陰病下利脈微者。與白通湯。利不止。厥逆無脈。乾嘔煩者。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。服湯脈暴出者死。微續者生。此言寒盛驟投熱藥而拒格。必取熱因寒用之法也。第三十六節。謂少陰病二三日不已。至四五日腹痛。小便不利。

四肢沉重疼痛。自下利者。此為有水氣。其人或咳。或小便利。或下利。或嘔者。真武湯主之。此言水中無火。則土虛不能制水。此為有水氣五字最重。為少陰之側面文章。非白通四逆之為正面文章也。第三十七節。謂少陰病下利清穀。裡寒外熱。手足厥逆。脈微欲絕。身反不惡寒。

其人面赤色。或腹痛。或乾嘔。或咽痛。或利止脈不出者。通脈四逆湯主之。此言內真寒而外假熱。為少陰之正面文章。又為四逆證之進一步文章也。自三十一節至此。承上第三十節下利立論。為少陰證下水作一楄也。

第三十八節。謂少陰四逆。其人或咳。或悸。或小便不利。或腹中痛。或泄利下重者。四逆散主之。此承四逆不專主於虛寒。復設和解一法。以示變動不居之意。所以暗補出主樞之義也。第三十九節。謂少陰下利六七日。咳而嘔渴。心煩不得眠者。豬苓湯主之。此承下利雖屬於下焦。

至六七日寒變為熱。而氣復上行。病見咳嘔渴煩不眠等證。所謂下行極而上也。復設一清利法。遵經旨邪氣自下而上者。仍須從下引而出之。亦所以暗補出主樞之義也。跟上第三十節全節大意主樞作一楄也。所以然者。少陰為性命之根。病有水火之分。治若焚溺之救。稍遲則不可挽矣。

第四十節云。少陰病得之二三日。口燥舌乾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此言少陰君火亢於上。不戢將自焚也。第四十一節云。少陰病。自利清水。色純青。心下必痛。口乾燥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此言少陰君火亢於上。加以木火煽之。一水不能勝二火而立竭矣。第四十二節云。

少陰病六七日。腹脹不大便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此言少陰君火不能從樞而出。逆於地中而為脹。即內經所謂一息不運。則針機窮。必急下以運少陰之樞而使轉之。少陰三急下證。宜於淺注而熟玩之。又有二急溫症。第四十三節云。少陰病脈沉遲者。急溫之。宜四逆湯。

言少陰為性命之根。起首脈沉。預知已伏四逆吐利煩燥之機。即易履霜堅冰至之義。蓋於人所易忽者。獨知所重而急治之也。第四十四節云。少陰病。飲食入口則吐。心中溫溫欲吐。復不能吐。(陰寒拒格不納露出樞象)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脈弦遲者。此胸中實。不可下也。當吐之。

(借胸中實可吐證敘出急溫症。)若膈上有寒飲。乾嘔者。不可吐也。急溫之。宜四逆湯。此少陰陰氣上沵寒飲。不同於胸實。蓋人所搖移者。得所獨斷而急治之也。究而言之。少陰重在救陽。而真陰亦不可傷。第四十五節云。少陰病下利。脈微(陽虛)澀(陰虛)。嘔而汗出。

(陽虛則陰寒上逆而為嘔。陰虛則陰不內守而汗出)必數更衣。反少者。(七字是一節之眼目。陽虛則氣下墜。陰虛則動努矣)當溫其上灸之。言當灸百會一穴。以溫其上。不可偏溫其下。以灼真陰。言外見對待之陰陽。分而為兩。互根之陰陽。合而為一也。少陰篇文字空靈幻變。

不可方物。老子其猶龍矣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