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上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二物,取五升,去滓;納大黃,更煮取二升,去滓;納芒硝,更上微火一兩沸,分溫再服。得下,余勿服。(成本:「煮上」無「更」字,「微火」作「火微」,非也。)
〔鑑〕諸積熱結於裡,而成滿、痞、燥、實者,均以大承氣湯下之也。滿者,腹脅滿急䐜脹,故用厚朴,以消氣壅;痞者,心下痞塞硬堅,故用枳實,以破氣結;燥者,腸中燥屎乾結,故用芒硝,潤燥軟堅;實者,腹痛大便不通,故用大黃,攻積瀉熱。然必審四證之輕重,四藥之多少,適其宜,始可與也。若邪重劑輕,則邪氣不服;邪輕劑重,則正氣轉傷。不可不慎也。
〔柯〕諸病皆因於氣;穢物之不去,由氣之不順也。故攻積之劑,必用氣分之藥,故以承氣名湯。煎法更有妙義。大承氣用水一斗,煮樸、枳取五升,去滓,納大黃,再煮取二升,納芒硝,何哉?蓋生者氣銳而先行,熟者氣純而和緩。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,大黃繼通地道,而後枳樸除其痞滿。若小承氣,以三味同煎,不分次第;同一大黃,而煎法不同,此可見仲景微和之意也。
〔知〕調胃承氣,大黃用酒浸;大承氣,大黃用酒洗。皆為芒硝之鹹寒,而以酒製之。若小承氣不用芒硝,則亦不事酒浸洗矣。
《明理論》曰:「承,順也。」傷寒邪氣入胃者,謂之入腑。腑之為言,聚也。胃為水穀之海,營衛之源;水穀會聚於胃,變化而為營衛。邪氣入於胃也,胃中氣鬱滯,糟粕秘結,壅而為實,是正氣不得舒順也。《本草》曰:「通可去滯,泄可去邪。」塞而不利,閉而不通,以湯盪滌,使塞者利而閉者通,正氣得以舒順,是以承氣名之。
《總病論》:凡脈沉細數,為熱在裡;又兼腹滿、咽乾;或口燥、舌乾而渴者;或六七日不大便,小便自如;或目中瞳子不明,無外證者;或汗後脈沉實者;或下利三部脈皆平,心下堅者;或連發汗已,不惡寒者;或已經下,其脈浮沉按之有力者,宜大承氣湯。
《醫壘元戎》曰:「大承氣湯治大實大滿。滿則胸腹脹滿,狀若合瓦;大實則不大便也。痞、滿、燥、實四證俱備則用之,雜病則進退用之。」○案《王叔和傷寒例》云:「若表已解而內不消,大滿、大實、堅有燥屎,自可除下之;雖四五日,不能為禍也。」好古之說,蓋原於此。
《內臺方議》曰:「仲景所用大承氣者二十五證,雖曰各異,然即下泄之法也。其法雖多,不出大滿、大熱、大實、其脈沉實滑者之所當用也。」
《傷寒蘊要》曰:「大抵下藥,必切脈沉實,或沉滑、沉疾有力者,可下也。再以手按臍腹,硬者,或叫痛不可按者,則下之無疑也。凡下後不解者,再按臍腹,有無硬處;如有手不可按,下未盡也,復再下之。若下後腹中虛軟,脈無力者,此為虛也。」
《外臺》:崔氏承氣丸,療十餘日不大便者。
《辨陽明病脈證並治》
前人註解指出:各種熱邪積聚體內,形成腹脹、痞硬、燥結、實滯等症狀,皆可用大承氣湯攻下。
- 腹脹:胸腹脅部脹滿緊繃,故用厚朴行氣消脹。
- 痞硬:心下痞塞堅硬,故用枳實破氣散結。
- 燥結:腸中燥屎乾硬,故用芒硝潤燥軟堅。
- 實滯:腹痛便秘不通,故用大黃攻積瀉熱。
但須斟酌四證輕重與藥量比例,過與不及皆不宜——邪盛藥輕則效果不彰,邪輕藥重反傷正氣,需謹慎掌握。
另有註解強調:疾病多因氣機不暢,穢物積滯是由氣機阻滯所致,故攻積方劑必配行氣藥,「承氣」之名由此而來。煎煮方法亦有深意:大承氣湯先煮厚朴、枳實,再加大黃,最後下芒硝,是因生藥性急、熟藥性和,以此讓芒硝先軟化燥屎,大黃繼而通便,厚朴、枳實最後解除脹滿。而小承氣湯三藥同煎,次序不同,足見仲景用藥細微之差。
調胃承氣湯用酒浸大黃,大承氣湯用酒洗大黃,均為緩和芒硝鹹寒之性;小承氣湯未用芒硝,故無需酒製。
「承氣」意為「順氣」。傷寒邪入胃腑(即「入腑」),胃為水穀之海,邪氣導致氣滯便結,正氣受阻。《本草》言「通可去滯,洩可去邪」,此湯通閉瀉實,使正氣順暢,故名「承氣」。
其他醫籍補充:
- 脈象沈細數且腹滿、口乾、便秘、瞳仁不清等裡熱實證,宜用大承氣湯。
- 大承氣湯主治大實大滿,胸腹脹如瓦合、便秘堅硬,若「痞、滿、燥、實」四證俱備即可使用。
- 下法適用於脈沈實滑或按腹硬痛者;若下後腹仍硬痛,需再次攻下;若下後腹軟脈弱,則屬虛證,不可再用。
- 崔氏承氣丸可治十餘日不大便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