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更必於汗於熱辨之。如手足濈然。而汗出者。胃熱盛而逼汗於四末。津液知其內亡矣。大便必已乾硬。胃實之成。確乎不易。大承氣湯。蕩積通幽。何容緩乎。若汗雖多。而發熱反微。且帶惡寒。仍存於表可知矣。再諦之於熱。汗出雖多。熱卻不潮。則陽明之病未盡全。仍當從太陽表治可也。
或病人患腹大滿不通者。則胃家已有悶塞之徵。小承氣。調和胃氣。下而非下。勿令大泄下。以傷正氣也。〔張〕仲景既言脈遲尚未可攻。而此證首言脈遲。復言可攻者。何也。夫所謂脈遲。尚未可攻者。以腹中熱尚未甚。燥結未定。故尚未宜攻下。攻之必脹滿不食。而變結胸痞滿等證。
須俟脈實結定。後方可攻之。此條雖云脈遲。而按之必實。且其證一一盡顯胃實。故當攻下無疑。若以脈遲。妨礙一切下證。則大陷胸之下證最急者。亦將因循縮手待斃乎。〔程〕身重者。經脈有所阻也。表裡邪盛。皆能令經脈阻。邪氣在表而喘者。滿或在胸。而不在腹。此則腹滿而喘。
知外欲解。可攻裡也。
案程氏以脈遲。為尚未可攻之遲脈。柯氏錢氏。為中寒無陽之遲脈。並與經旨左矣。
錢氏云。熱邪歸胃。邪氣依附於宿食粕滓。而鬱蒸煎迫。致胃中之津液枯竭。故發潮熱。而大便硬也。若不以大承氣湯下之。必至熱邪敗胃。譫語狂亂。循衣摸床等變而至不救。
錫駒云。四肢皆稟氣於胃。手足汗出者。陽明胃氣盛也。
舒氏云。吾家有時宗者。三月病熱。予與仲遠同往視之。身壯熱而譫語。苔刺滿口。穢氣逼人。少腹硬滿。大便閉。小便短。脈實大而遲。仲遠謂熱結在裡。其人發狂。小腹硬滿。胃實而兼蓄血也。法以救胃為急。但此人年已六旬。證兼蓄血。下藥中宜重加生地黃。一以保護元陰。
一以破瘀行血。予然其言。主大承氣湯。硝黃各用八錢。加生地一兩。搗如泥。先炆數十沸。乃納諸藥同煎。連進五劑。得大下數次。人事貼然。少進米飲。一二口輒不食。呼之不應。欲言不言。但見舌苔乾燥異常。口內噴熱如火。則知里燥尚未衰減。復用犀角地黃湯加大黃。
三劑又下膠滯二次。色如敗醬。臭惡無狀。於是口臭乃除。里燥仍盛。三四日無小便。忽自取夜壺。小便一回。予令其子取出視之。半壺鮮血。觀者駭然。經言血自下。下者愈。亦生地之功也。復診之。脈轉浮矣。此潰邪有向表之機。合以柴胡湯。迎其機而導之。但此時表裡俱還熱極。
陰津所存無幾。柴胡亦非所宜。惟宜白虎湯。加生地黃芩以救里。倍用石膏之質重氣輕。專達肌表。而兼解外也。如是二劑。得微汗。而脈靜身涼。舌苔退。而人事清矣。再用清燥養榮湯。二十劑而痊愈。
大承氣湯方
厚朴(半斤炙去皮),枳實(五枚炙),芒硝(三合),大黃(四兩酒洗○外臺。無酒洗字。)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判斷病情需從汗與熱的表現來辨別。若手足持續出汗,是因胃熱熾盛,逼迫津液外洩於四肢末端,可知體內津液已耗傷,此時大便必然乾硬,胃腑實熱已成,確鑿無疑,應立即以大承氣湯攻下積滯、通暢腑氣,不可遲疑。
若汗雖多,但發熱輕微且伴惡寒,說明表證未解。再觀察熱勢,汗多卻無潮熱,可知陽明病尚未完全形成,仍應從太陽表證論治。
若患者腹部脹滿、大便不通,是胃腑氣機壅塞的徵兆,可用小承氣湯調和胃氣,輕微通下而不致過度瀉下,以免損傷正氣。
關於脈遲是否可攻,張仲景雖言脈遲不宜攻下,但此處脈遲仍可攻,因腹中熱邪雖未極盛,但燥結已成,延誤攻下恐致脹滿不食,甚至結胸或痞滿。待脈象轉實、燥結確立後,方可攻下。此處脈遲按之必實,且症狀皆顯胃實,故可攻。若因脈遲而忌諱攻下,連大陷胸湯等急下之證亦不敢用,豈非坐視病情惡化?
程氏認為身重是經脈受阻所致,表裏邪盛皆可導致。若邪在表而喘,多見胸滿而非腹滿;此處腹滿而喘,說明表邪將解,可攻裏。
脈遲是否可攻,程氏、柯氏、錢氏各有見解,但與經典本意相左。錢氏指出,熱邪入胃依附宿食,鬱蒸煎灼致胃津枯竭,故見潮熱便硬,若不及時以大承氣湯攻下,恐熱邪傷胃,引發譫語狂亂、循衣摸床等危證。
錫駒認為四肢受胃氣濡養,手足汗出是陽明胃氣盛的表現。
舒氏記載一病例:六旬患者高熱譫語、苔垢腹硬、二便不通、脈實大而遲,診為胃實兼蓄血。以大承氣湯加生地黃攻下兼護陰,連服五劑後下穢便,但裏燥未解,再以犀角地黃湯加大黃,又下腐臭膠滯物,後見小便出血,脈轉浮,改用白虎湯加生地黃、黃芩清裏解表,終至脈靜身涼,再以養陰調理而癒。
大承氣湯方
厚朴(半斤,炙去皮)、枳實(五枚,炙)、芒硝(三合)、大黃(四兩,酒洗。《外臺》無酒洗二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