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
此為陽明表裡俱熱之證。白虎乃解陽明表裡俱熱之藥。故主之也。不加人參者。以其未經汗吐下不虛也。〔錢〕若胃實而痛者。為有形之邪。當以承氣湯下之。此但外邪入里。為無形之熱邪。故用寒涼清肅之白虎湯。以解陽明胃腑之邪熱也。
案此條諸說不一。成氏云。里有寒。有邪氣傳裡也。以邪未入腑。故止言寒。如瓜蒂散證云。胸上有寒者。是也。方氏云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對表而稱。以熱之裡言。蓋傷寒之熱。本寒因也。故謂熱。里有寒。指熱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喻氏云。里有寒者。傷寒傳入於裡。更增裡熱。
但因起於寒。故推本而曰里有寒。程氏云。讀厥陰篇中。脈滑而厥者。里有熱也。白虎湯主之。則知此處表裡二字。為錯簡。里有熱。表有寒。亦是熱結在裡。郁住表氣於外。但較之時時惡風。背微惡寒者。少倏忽零星之狀。張氏亦改表有寒里有熱云。熱邪初乘肌表。表氣不能勝邪。
其外反顯假寒。故言表有寒。而伏邪始發未盡。裡熱猶盛。故云里有熱。志聰云。此表有太陽之熱。里有癸水之寒。夫癸水雖寒。而與陽明相搏。則戊已化火。為陽熱有餘。故以白虎湯。清兩陽之熱。錫駒云。太陽之標熱在表。此表有熱也。太陽之本寒在裡。此里有寒也。凡傷於寒。
則為病熱。故宜白虎湯主之。魏氏云。此里尚為經絡之裡。非臟腑之裡。亦如衛為表。營為里。非指臟腑而言也。錢氏云。白虎湯為表邪未解之所忌用。若云傷寒表有熱。固非所宜。而曰里有寒。尤所當忌。而仲景反以白虎湯主之。何也。以意推之。恐是先受之寒邪。已經入里。
鬱而為熱。本屬寒因。故曰里有寒。邪既入里。已入陽明。發而為蒸蒸之熱。其熱自內達外。故曰表有熱。柯氏改寒作邪。云舊本作里有寒者誤。此雖表裡並言。而重在裡熱。所謂結熱在裡。表裡俱熱者也。以上諸說如此。特林氏程氏解。似義甚切當。其餘則含糊牽扭。難以適從。
至其順文平穩。則金鑑為得。故姑揭其說爾。
湯液本草。東垣云。胸中有寒者。瓜蒂散吐之。又表熱裡寒者。白虎湯主之。瓜蒂知母。味苦寒。而治胸中寒。又裡寒。何也。答曰。成無己注云。即傷寒。寒邪之毒。為熱病也。讀者要逆識之。如論語言亂臣十人。書言唯以亂民。其能而亂四方。亂。皆治也。乃治亂者也。
故云亂臣亂四方也。仲景所言寒之一字。舉其初而言之。熱病在其中矣。若以寒為寒冷之冷。無復用苦寒之劑。兼言白虎。訂脈尺寸俱長。則熱可知矣。
白虎湯方
知母(六兩),石膏(一斤碎),甘草(二兩炙),粳米(六合)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。湯成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(外臺。作水一斗二升。煮取米熟。去米納藥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分六服。)
【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】
這是陽明經表裡俱熱的證候。白虎湯正是解除陽明經表裡俱熱的方藥,因此用它主治。不加人參的原因,是患者尚未因發汗、催吐或瀉下而導致虛弱。
錢氏認為,若胃部實熱疼痛,屬於有形邪氣停滯,應以承氣湯攻下。但此處只是外邪入裡,化為無形熱邪,因此選用寒涼清熱的白虎湯,以解除陽明胃腑的邪熱。
各家學說討論:
對於本條文的解釋,歷代醫家見解不同。
- 成無己認為「裡有寒」是指邪氣傳入體內,但尚未深入臟腑,故僅稱之為「寒」,如同瓜蒂散證所說的「胸上有寒」。
- 方有執提出「裡有寒」的「裡」並非與「表」相對,而是指熱證的根源。因傷寒的熱症本由寒邪引起,故稱「熱裡有寒」,是從病因上解釋。
- 喻嘉言認為「裡有寒」指傷寒傳入體內後轉化為裡熱,但因始於寒邪,故仍稱「裡有寒」。
- 程郊倩對比《厥陰篇》中「脈滑而厥者,裡有熱,白虎湯主之」,認為此條「表裡」二字是錯簡,應為「裡有熱,表有寒」,即熱邪內結導致表氣鬱滯。
- 張隱庵則解釋為「表有太陽之熱,裡有癸水之寒」,但癸水與陽明相搏後化火,形成陽熱過盛,故用白虎湯清熱。
- 錢潢質疑:若表邪未解或裡有寒,本應忌用白虎湯,但仲景卻反用之。推測可能因寒邪入裡化熱,熱自內發,故稱「表有熱」,而病因仍是寒邪,故言「裡有寒」。
- 柯琴直接將「寒」改為「邪」,認為原文「裡有寒」有誤,強調本證重點在裡熱,屬「表裡俱熱」之證。
綜合來看,以林億、程郊倩的解釋較為貼切,其餘說法或牽強或模糊。而《醫宗金鑑》的解釋較為平穩,故暫且採用其觀點。
《湯液本草》補充:
李東垣提到,胸中有寒用瓜蒂散催吐,表熱裡寒則用白虎湯。有人質疑:瓜蒂、知母性味苦寒,為何能治胸中寒或裡寒?成無己註解,此處「寒」指傷寒化熱的病因,需反向理解,如同古籍中「亂」有「治亂」之意。仲景所言「寒」是就其初始病因而言,實質已包含熱病。若誤解為寒冷,便無法理解苦寒藥的運用。結合白虎湯的脈象(尺寸俱長),即可確認屬熱證。
白虎湯方:
知母(六兩)、石膏(一斤,打碎)、炙甘草(二兩)、粳米(六合)
煎服法:
四味藥以十升水煮至米熟,濾去藥渣,溫服一升,每日三次。(《外臺祕要》記載:以十二升水煮米熟後,取出米加入藥材,煮取六升藥汁,分六次服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