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三 (3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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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38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

此為陽明表裡俱熱之證。白虎乃解陽明表裡俱熱之藥。故主之也。不加人參者。以其未經汗吐下不虛也。〔錢〕若胃實而痛者。為有形之邪。當以承氣湯下之。此但外邪入里。為無形之熱邪。故用寒涼清肅之白虎湯。以解陽明胃腑之邪熱也。

案此條諸說不一。成氏云。里有寒。有邪氣傳裡也。以邪未入腑。故止言寒。如瓜蒂散證云。胸上有寒者。是也。方氏云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對表而稱。以熱之裡言。蓋傷寒之熱。本寒因也。故謂熱。里有寒。指熱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喻氏云。里有寒者。傷寒傳入於裡。更增裡熱。

但因起於寒。故推本而曰里有寒。程氏云。讀厥陰篇中。脈滑而厥者。里有熱也。白虎湯主之。則知此處表裡二字。為錯簡。里有熱。表有寒。亦是熱結在裡。郁住表氣於外。但較之時時惡風。背微惡寒者。少倏忽零星之狀。張氏亦改表有寒里有熱云。熱邪初乘肌表。表氣不能勝邪。

其外反顯假寒。故言表有寒。而伏邪始發未盡。裡熱猶盛。故云里有熱。志聰云。此表有太陽之熱。里有癸水之寒。夫癸水雖寒。而與陽明相搏。則戊已化火。為陽熱有餘。故以白虎湯。清兩陽之熱。錫駒云。太陽之標熱在表。此表有熱也。太陽之本寒在裡。此里有寒也。凡傷於寒。

則為病熱。故宜白虎湯主之。魏氏云。此里尚為經絡之裡。非臟腑之裡。亦如衛為表。營為里。非指臟腑而言也。錢氏云。白虎湯為表邪未解之所忌用。若云傷寒表有熱。固非所宜。而曰里有寒。尤所當忌。而仲景反以白虎湯主之。何也。以意推之。恐是先受之寒邪。已經入里。

鬱而為熱。本屬寒因。故曰里有寒。邪既入里。已入陽明。發而為蒸蒸之熱。其熱自內達外。故曰表有熱。柯氏改寒作邪。云舊本作里有寒者誤。此雖表裡並言。而重在裡熱。所謂結熱在裡。表裡俱熱者也。以上諸說如此。特林氏程氏解。似義甚切當。其餘則含糊牽扭。難以適從。

至其順文平穩。則金鑑為得。故姑揭其說爾。

湯液本草。東垣云。胸中有寒者。瓜蒂散吐之。又表熱裡寒者。白虎湯主之。瓜蒂知母。味苦寒。而治胸中寒。又裡寒。何也。答曰。成無己注云。即傷寒。寒邪之毒。為熱病也。讀者要逆識之。如論語言亂臣十人。書言唯以亂民。其能而亂四方。亂。皆治也。乃治亂者也。

故云亂臣亂四方也。仲景所言寒之一字。舉其初而言之。熱病在其中矣。若以寒為寒冷之冷。無復用苦寒之劑。兼言白虎。訂脈尺寸俱長。則熱可知矣。

白虎湯方

知母(六兩),石膏(一斤碎),甘草(二兩炙),粳米(六合)
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。湯成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(外臺。作水一斗二升。煮取米熟。去米納藥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分六服。)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太陽病中一種表裡俱熱的症狀,以及使用白虎湯治療的理論依據。白虎湯能治療陽明經表裡都發熱的病症,因為它不添加人參,是因為患者尚未經歷汗、吐、下等治療而導致虛弱。如果胃部脹滿疼痛,屬於有形的邪氣入侵,應該用承氣湯攻下。但文中所述的病症,是外邪入裡,屬於無形的熱邪,所以用寒涼清肅的白虎湯來消除陽明胃腑的邪熱。

關於「里有寒」的說法,古人有多種解釋。有人認為是邪氣未入臟腑,故只稱作寒;也有人認為「裡寒」是指熱邪的本源是寒邪,所以說「里有寒」;還有人認為是寒邪入裡後,加重了裡熱;也有人認為是表裡錯簡,表有寒,裡有熱;又有人認為是表熱裡寒,表面的寒是假象,裡面的熱才是主要的病症;也有人認為是太陽表面的熱和裡面的癸水寒邪相搏,化火為熱;還有認為是寒邪傷體後導致的熱證;還有人認為「裡」指的是經絡,而非臟腑;也有人認為白虎湯不適合表邪未解的患者,而「里有寒」更不應使用白虎湯,但張仲景卻用它來治療,是因為寒邪入裡化熱。總而言之,對「里有寒」的解釋眾說紛紜,林氏和程氏的解釋比較貼切。

《湯液本草》中也提到,胸中有寒可用瓜蒂散,表熱裡寒則用白虎湯。瓜蒂、知母味苦寒,可以治療胸中寒,說明「裡寒」並非指真正的寒冷,而是指寒邪化熱的病理狀態。仲景用「寒」字,指的是病症的初始狀態,而熱病已在其間發展。脈象尺寸俱長,也證明了熱證的存在。

白虎湯的組成如下:

知母(六兩),石膏(一斤,碎),甘草(二兩,炙),粳米(六合)

用法:以上四味藥,用水一斗,煮米至熟,湯成後過濾,溫服一升,一日三次。(另有方劑記載用水一斗二升,煮至米熟,取出米放入藥物,再煮至六升,過濾後分六次服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