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三 (36)
卷三 (36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
〔徐〕是風濕相搏。以不頭疼。不嘔渴。知風濕之邪。不在表。不在裡。而在軀殼。然其原因於寒。幾於風寒濕合而為痹矣。桂枝湯。本屬陽劑。而芍藥非寒濕證所宜。故易以附子之辛熱。多至三枚。從桂枝之後。為純陽剛劑。以開凝結之陰邪。然脈不單澀而浮虛。先見是濕少而風多也。故藉一附子。而迅掃有餘。否則又宜去桂枝加朮湯。驅濕為主矣。
吳儀洛方論曰。此即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。又加附子二枚。又即後條之甘草附子湯。以薑棗易術之變制也。汪氏云。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後條辨云。此濕雖盛而津液自虛也。於上湯中。去桂。以其能走津液。加朮。以其能生津液。或問云。小便利。則濕去矣。何以猶言濕盛。
余答云。濕熱鬱於裡。則小便不利。寒濕搏於經。則小便自利。又有昧理者云。大便溏。宜加白朮。殊不知白朮為脾家主藥。後條辨云。燥濕以之。滋液亦以之。
直指方帶下論云。經曰。衛氣者所以溫分肉。充皮膚。肥腠理。司開闔。衛氣若虛。則分肉不溫。皮膚不充。腠理不肥。而開闔失其司耳。況胃為血海。水液會焉。胃者中央之土。又所以主肌肉。而約血水也。衛氣與胃氣俱虛。則肌弱而膚空。血之與水。不能約制。是以涓涓漏卮。
休作無時。而不暫停矣。然則封之止之。其可不加意於固衛厚脾之劑乎。此桂枝附子湯。以之固衛。而人參白朮茯苓草果丁香木香以之厚脾。二者俱不可闕也。
風濕相搏。骨節疼煩。掣痛不得屈伸。近之則痛劇。汗出短氣。小便不利。惡風不欲去衣。或身微腫者。甘草附子湯主之。(疼煩。成本。作煩疼。是。)
〔喻〕此條復互上條之意。而辨其症之較重者。痛不可近。汗出短氣。惡風不欲去衣。小便不利。或身微腫。正相搏之最劇處。〔錢〕掣痛者。謂筋骨肢節抽掣疼痛也。不得屈伸。寒濕之邪。流著於筋骨肢節之間。故拘攣不得屈伸也。近之則痛劇者。即煩疼之甚也。疼而煩甚。
人近之則聲步皆畏。如動觸之而其痛愈劇也。汗出。即中風汗自出也。短氣。邪在胸膈。而氣不得伸也。小便不利。寒濕在中。清濁不得升降。下焦真陽之氣化不行也。惡風不欲去衣。風邪在表也。或微腫者。濕淫肌肉。經所謂濕傷肉也。風邪寒濕。搏聚而不散。故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〔方〕或。未定之詞。身微腫。濕外薄也。不外薄則不腫。故曰或也。〔程〕以上二條。雖云風濕相搏。其實各夾有一寒字在內。即三氣合而為痹之證也。邪留於筋骨之間。寒多則筋攣骨痛。
甘草附子湯方
白朮(二兩○玉函。作三兩。),桂枝(四兩去皮),附子(二枚炮去皮○汪。周。作破八片),甘草(二兩炙○玉函。外臺。作三兩)
白話文: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太陽病中風濕相搏的脈證和治療方法。
文中指出,風濕相搏,症狀並非表裡俱在,而是停留在軀殼,但其根本原因在於寒邪,幾近於風寒濕三邪合而為痹。桂枝湯作為陽性藥方,但芍藥並不適合寒濕證,因此用辛熱的附子代替,甚至用量可達三枚,以增强藥效,驅散凝滯的陰邪。若脈象浮虛而不單純澀滯,說明濕邪較少而風邪較盛,一味附子即可奏效。否則,需改用去桂枝加朮湯,以驅除濕邪為主。
吳儀洛方論認為,此方等同於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,再加兩枚附子,也與後面的甘草附子湯類似,只是用薑棗代替了白朮。汪氏則認為,若患者大便乾燥,小便通暢,則說明濕盛而津液虛,此時應從上文中去除桂枝(因其耗損津液),加入白朮(因其能生津液)。有人會疑問,小便通暢說明濕邪已去,為何仍說濕盛?
作者解釋道,濕熱鬱結於內則小便不利,寒濕阻塞經絡則小便自利。也有人誤認為大便溏瀉就應該加白朮,但白朮是健脾藥,燥濕滋液皆可用之。
《直指方帶下論》指出,《內經》提到衛氣溫養肌肉、充盈皮膚,調節開合,衛氣虛弱則肌肉不溫,皮膚不充盈,開合失調。胃為血海,水液匯聚於此,胃為土,主肌肉,約束血水。衛氣和胃氣俱虛,則肌肉瘦弱,皮膚鬆弛,血水不能約束,就會出現持續的汗出、泄瀉等症狀。因此,需要使用固衛和健脾的藥物。桂枝附子湯固衛,人參、白朮、茯苓、草果、丁香、木香等則健脾,二者缺一不可。
風濕相搏,骨節疼痛煩躁,牽扯疼痛,不能屈伸,觸碰則疼痛加劇,汗出氣短,小便不利,惡風怕冷,或輕微水腫,用甘草附子湯治療。
此條與上一條意思相通,但症狀更重,疼痛難忍,汗出氣短,惡風怕冷,小便不利,或輕微水腫,正是風濕相搏最嚴重的表現。 掣痛是指筋骨關節抽搐疼痛,不能屈伸是寒濕邪氣侵犯筋骨關節所致。觸碰疼痛加劇,是疼痛煩躁的極端表現。汗出是中風汗出,氣短是邪氣侵犯胸膈,阻礙氣機舒暢。小便不利是寒濕在內,清濁不能升降,下焦真陽氣化失常。惡風怕冷是風邪在表。輕微水腫是濕邪侵犯肌肉。風邪寒濕相搏聚而不散,故用甘草附子湯。
“或”字表示病情輕重程度不確定,輕微水腫是濕邪輕微外現的表現,濕邪不外現則不腫。
以上兩條雖然都說風濕相搏,但都包含寒邪,是三氣合而為痹的證候。邪氣留滯於筋骨之間,寒邪較盛則筋攣骨痛。
最後列出了甘草附子湯的藥方組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