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傷寒論輯義》~ 辨陰陽易瘥後勞復病脈證並治

辨陰陽易瘥後勞復病脈證並治

傷寒陰陽易之為病。其人身體重。少氣。少腹裡急。或引陰中拘攣。熱上衝胸。頭重不欲舉。眼中生花。(【原注】花。一作眵。)膝脛拘急者。燒褌散主之。(花下。玉函。有眼胞赤三字。千金翼。作痂胞赤花。巢源。作眯。)

〔成〕大病新瘥。血氣未復。餘熱未盡。強合陰陽得病者。名曰易。男子新病瘥未平復。而婦人與之交得病。名曰陽易。婦人新病瘥未平復。男子與之交得病。名曰陰易。(案以上。出巢源。)以陰陽相感動。其餘毒相染著。如換易也。其人病身體重。少氣者。損動真氣也。

少腹裡急。引陰中拘攣。膝脛拘急。陰氣極也。熱上衝胸。頭重不欲舉。眼中生花者。感動之毒。所易之氣。熏蒸於上也。與燒褌散。以道陰氣。〔錢〕男女一交之後。自然元氣空虛。餘邪錯雜於精氣之中。走入精隧。溢入經絡。乘其交後虛隙之中。入而浸淫於臟腑筋骨脈絡俞穴之間。

則正氣因邪而益虛。邪氣因虛而益盛。故有此陰盛陽衰之諸證也。邪入陰經。身體必重。真陽虧損。三焦不運。宗氣不行。所以少氣。邪從陰竅。而溜入少陰厥陰。故少腹裡急。若裡急之甚。或引陰中拘攣。皆陰邪之所致也。陰邪在下。而虛陽上走。故熱上衝胸。頭重不欲舉。

眼中生花。下焦虛冷。所以膝脛拘急也。此真所謂陰陽之患。故以燒褌散主之。

肘後方。兩男兩女。並不自相易。則易之為名。陰陽交換之謂也。

方云。傷寒。包中風而言也。易猶交易變易之易。言大病新瘥。血氣未復。強合陰陽。則二氣交感。互相換易。而為病也。

燒褌散方

婦人中褌近隱處。取燒作灰。

上一味。水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小便即利。陰頭微腫。此為愈矣。婦人病。取男子褌燒服。(成本。玉函。作上取婦人中裩近隱處。剪燒灰。以水和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小便即利。陰頭微腫則愈。婦人病。取男子剪當燒灰。)

〔錢〕男女之交媾。易所謂二氣感應。以相與也。以未淨之邪。隨交合之情。精神魂魄。無不動搖。翕然而感。感而遂通。混入於少陰之裡。故以近隱處之裩襠。引出其陰中之邪。所謂物從其類。同氣相求之義也。〔鑑〕男女裩襠。濁敗之物也。燒灰用者。取其通散。亦同氣相求之義耳。

服後或汗出。或小便利則愈。陰頭微腫者。是所易之毒。從陰竅而出。故腫也。

傷寒蘊要曰。陰陽易。仲景治以燒裩散。活人書。以豭鼠屎湯。栝蔞根竹茹湯竹皮湯當歸白朮散之類主之。易老分寒熱而治。若傷在少陰腎經。有寒無熱者。以附子湯。調下燒裩散。若傷在厥陰肝經者。以當歸四逆湯。加吳茱萸附子。送下燒裩散主之。如有熱者。以鼠屎竹茹湯之類。送下燒裩散主之。要在審察脈症。分其冷熱而治矣。

陰證略例曰。若陰陽易。果得陰脈。當隨證用之。若脈在厥陰。當歸四逆湯。送下燒裩散。若脈在少陰。通脈四逆湯。送下燒裩散。若脈在太陰。四順理中丸。送下燒裩散。證治準繩曰。嘗治傷寒病未平復。犯房室。命在須臾。用獨參湯。調燒裩散。凡服參一二斤余。得愈者三四人。信哉。用藥不可執一也。

大病瘥後。勞復者。枳實梔子湯主之。

〔錢〕凡大病新瘥。真元大虛。氣血未復。精神倦怠。餘熱未盡。但宜安養。避風節食。清虛無欲。則元氣日長。少壯之人。豈惟復舊而已哉。若不知節養。必犯所禁忌。而有勞復女勞復食復飲酒復劇諸證矣。夫勞復者。如多言多慮。多怒多哀。則勞其神。梳洗澡浴。早坐早行。

則勞其力。皆可令人重複發熱。如死灰之復燃。為重複之復。故謂之復。但勞復之熱。乃虛熱之從內發者。雖亦從汗解。然不比外感之邪。可從辛溫發散取汗也。故以枳實梔子豉湯主之。惟女勞復。雖為勞復之一。而其見證危險。治法迥別。多死不救。所以吳綬謂前人有大病新瘥。

如大水浸牆。水退牆蘇。不可輕犯之喻也。〔喻〕勞復。乃起居作勞。復生餘熱之病。方注作女勞復。大謬。

病源候論曰。傷寒病新瘥。津液未復。血氣尚虛。若勞動早。更復成病。故云復也。若言語思慮。則勞神。梳頭澡洗則勞力。勞則生熱。熱氣乘虛。還入經絡。故復病也。又大病之後。脾胃尚虛。穀氣未復。若食豬肉腸血肥魚。及久膩物。必大下利。醫所不能治也。必至於死。

若食餅𦻎黍飴餔炙膾棗慄諸果脯物。及牢強難消之物。胃氣虛弱。不能消化。必更結熱。適以藥下之。則胃虛冷。大利難禁。不可下之。必死。下之亦危。皆難救也。

枳實梔子湯方。(○成本。玉函。子下。有豉字。)

枳實(三枚炙),梔子(十四個擘),豉(一升綿裹)

上三味。以清漿水七升。空煮取四升。納枳實梔子。煮取二升。下豉。更煮五六沸。去滓。溫分再服。覆令微似汗。若有宿食者。納大黃如博棋子。五六枚。服之愈。(清漿水。千金。作酢漿。千金翼同。空煮取四升。玉函。作空煎減三升。納大黃。成本。作加大黃。子下。成本。有大字。無服之愈三字。五六枚。千金。外臺。作一枚。)

〔成〕勞復。則熱氣浮越。與枳實梔子豉湯以解之。食復則胃有宿積。加大黃以下之。〔汪〕勞復證。以勞則氣上。熱氣浮越於胸中也。故用枳實為君。以寬中下氣。梔子為臣。以除虛煩。香豉為佐。以解勞熱。煮以清漿水者。以瘥後復病。宜助胃氣也。〔周〕如果虛勞而復。

當用補矣。乃立此湯。雖曰勞復。實食復也。何也。新瘥未必大勞。或偶不慎起居。致食不能消化者有之。若有宿食。竟自過飽矣。故枳實寬中破結。梔子散熱除煩。香豉解虛熱微汗。合三物之苦寒。主勞傷之復熱也。如多食停滯。因生熱者。必按之痛。宜加大黃去之。快愈之速。

使不大耗胃液也。設不知者。以病後不可用。所損多矣。

傷寒類方曰。漿水。即淘米泔水。久貯味酸。為佳。本草蒙筌曰。漿水造法。炊粟米。熱投冷水中。浸五六日。生白花。色類漿者。醫方祖劑曰。漿水。乃𬖔米和曲釀成。如酢而淡。字彙曰。漿。米汁也。吳云。清漿水。一名酸漿水。炊粟米。熟投冷水中。浸五六日。味酢。

生白花。色類漿。故名。若浸至敗者。害人。其性涼善走。能調中宣氣。通關開胃。解煩渴。化滯物。○案李時珍引嘉謨云。漿水。酢也。誤。

千金方。羊脂煎方後云。棋子。大小如方寸匕。又服食門。博棋子。長二寸。方一寸。

傷寒蘊要。枳實梔子湯。治食復勞復。身熱心下痞悶。如有宿食不下。大便秘實。脈中有力者。可加大黃。內外傷辨惑論。食膏粱之物過多。煩熱悶亂者。亦宜服之。

傷寒瘥以後。更發熱。小柴胡湯主之。脈浮者。以汗解之。脈沉實(【原注】一作緊)者。以下解之。(成本。玉函。熱下有者字。)

〔錢〕傷寒既瘥以後。更發熱者。若病後餘氣作虛熱。固當以柴胡黃芩。清解餘熱。以人參補其病後之虛。而以薑棗和之。若復感外邪。而發熱。亦屬病後新虛。理宜和解。但察其脈證之有類於半表半里之少陽者。以小柴胡湯主之。若脈浮則邪盛於表。必有可汗之表證。仍當以汗解之。

但病後新虛。不宜用麻黃過汗。使傷衛亡陽。若脈沉實者。沉為在裡。實則胃實。仍當用下法解之。但衛氣已虛。不宜用承氣峻下。宜消息其虛實。或小承氣。或調胃。或如博棋子之法。隨其輕重。以為進止。可也。〔方〕脈浮。有所重感也。沉脈。飲食失節也。

案喻云。汗下之法。即互上條。汗用枳實梔豉微汗。下用枳實梔豉加大黃微下也。此恐非是。

千金方。黃龍湯。治傷寒瘥後。更頭痛壯熱煩悶方。仲景名小柴胡湯。

大病瘥後。從腰以下。有水氣者。牡蠣澤瀉散主之。

〔錢〕大病後。若氣虛。則頭面皆浮。脾虛則胸腹脹滿。此因大病之後。下焦之氣化失常。濕熱壅滯。膀胱不瀉。水性下流。故但從腰以下。水氣壅積。膝脛足跗。皆腫重也。以未犯中上二焦。中氣未虛。為有餘之邪。脈必沉數有力。故但用排決之法。而以牡蠣澤瀉散主之。

牡蠣澤瀉散方

牡蠣(熬),澤瀉,蜀漆(暖水洗去腥),葶藶子(熬),商陸根(熬),海藻(洗去咸),栝蔞根(各等分)

上七味。異搗。下篩為散。更於臼中治之。白飲和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小便利。止後服。(成本。葶藶下。無子字。於臼。作入臼。錢本。金鑑。葶藶上有苦字。)

〔錢〕牡蠣咸而走腎。同滲利。則下走水道。澤瀉利水入腎。瀉膀胱之火。為滲濕熱之要藥。栝蔞根。解煩渴。而行津液。導腫氣。蜀漆。能破其澼。為驅痰逐水。必用之藥。苦葶藶。泄氣導腫。去十腫水氣。商陸。苦寒。專於行水。治腫滿。小便不利。海藻。咸能潤下。使邪氣自小便出也。

〔鑑〕此方。施之於形氣實者。其腫可隨愈也。若病後土虛。不能制水。腎虛不能行水。則又當別論。慎不可服也。

大病瘥後。喜唾。久不了了。胸上有寒。當以丸藥溫之。宜理中丸。(玉函。成本。胸上。作胃上。玉函。無以丸藥三字。)

〔方〕唾。口液也。寒以飲言。〔錫〕大病瘥後喜唾者。脾氣虛寒也。脾之津為唾。而開竅於口。脾虛不能攝津。故反喜從外竅而出也。久不了了者。氣不清爽也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上有寒。故津唾上溢。而不了了也。〔錢〕胃上者。胃之上口。賁門也。不用理中湯。而用理中丸者。

非取其緩也。因病後餘症。不必用大劑力救。但欲其常服耳。〔周〕理中者。理中焦。利在下焦。已為非治。今寒在胃上。何宜理中乎。不知痰積膈上者。總胃虛不能健運也。設復以逐飲破滯之藥與之。痰即出矣。獨不虞今日之痰雖去。而明日之痰復積乎。惟溫補其胃。自使陽氣得以展布。

而積者去。去者不復積已。

傷寒解後。虛羸少氣。氣逆欲吐。竹葉石膏湯主之。(成本。吐下。有者字。)

〔汪〕傷寒。本是熱病。熱邪所耗。則精液銷鑠。元氣虧損。故其人必虛羸少氣。氣逆欲吐者。氣虛不能消飲。胸中停蓄。故上逆而欲作吐也。與竹葉石膏湯。以調胃氣散熱逆〔錢〕仲景雖未言脈。若察其脈虛數。而渴者。當以竹葉石膏湯主之。虛寒者。別當消息也。

竹葉石膏湯方

竹葉(二把),石膏(一斤),半夏(半升洗),麥門冬(一升去心),人參(二兩○玉函。成本。作三兩),甘草(二兩炙),粳米(半升)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納粳米。煮米熟。湯成去米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〔鑑〕是方也。即白虎湯。去知母。加人參麥門冬半夏竹葉。以大寒之劑。易為清補之方。此仲景白虎變方也。〔錢〕竹葉性寒。而止煩熱。石膏入陽明。而清胃熱。半夏蠲飲而止嘔吐。人參補病後之虛。同麥冬。而大添胃中之津液。又恐寒涼損胃。故用甘草和之。而又以粳米。助其胃氣也。

本草序例云。凡云一把者。二兩為正。

千金方。本方。用生薑四兩。外臺秘要。文仲療天行表裡虛煩。不可攻者。竹葉湯。本方。用石膏一升。人參二兩粳米一升。方後云。此仲景方。

千金竹葉湯。治產後虛渴。少氣力。

於本方。去石膏粳米。加茯苓大棗小麥

千金月令。主風毒腳氣。多睡心中悸。石發攻心。口乾方。

於本方。去半夏粳米甘草。加茯苓生薑。

外臺。崔氏。療骨蒸。唇乾口燥。欲得飲水。止渴。竹葉飲

於本方。去石膏。加生薑大棗。

王氏易簡方。既濟湯。治發熱下利者。

於本方。去石膏。加熟附子。

和劑局方。竹葉石膏湯。治傷寒時氣。表裡俱虛。遍身發熱。心胸煩悶。或得汗已解。內無津液。虛羸少氣。胸中煩滿。氣逆欲吐。及諸虛煩熱。並宜服之。諸虛煩熱。與傷寒相似。但不惡寒。身不疼痛。頭亦不痛。脈不緊數。即不可汗下。宜服此藥。(即本方)

總病論。竹葉湯。治虛煩病。兼治中暍渴吐逆。而脈滑數者。(即本方)

直指方。本方。治伏暑內外熱熾。煩躁大渴。

傷寒選錄。竹葉湯。陽明汗多而渴。衄而渴欲水。水入即瘥後渴。即本方。湯成去滓。入生薑自然汁三匙。再煎一沸服。神效。

證治要訣。熱嗽諸藥不效。竹葉石膏湯。去竹葉。入粳米。少加知母。多加五味杏仁。此必審是伏熱。在上焦心肺間者可用。

張氏醫通。上半日嗽多。屬胃中有火。竹葉石膏湯。降泄之。

又唇青有二。若唇與爪甲俱青。而煩渴引飲者。為熱伏厥陰。竹葉石膏湯。若唇青。厥冷而畏寒。振振欲擗地者。為寒犯少陰。真武湯

又夏月感冒吐瀉霍亂。甚則手足厥逆。少氣。唇面爪甲皆青。六脈俱伏。而吐出酸穢。瀉下臭惡。便溺黃赤者。此火伏於厥陰也。為熱極似陰之候。急作地漿。煎竹葉石膏湯。誤作寒治必死。

夷堅志。袁州天慶觀主首王自正病傷寒。旬余。四肢乍冷乍熱。頭重氣塞。唇寒面青。累日不能食。勢已甚殆。醫徐生診之曰。脈極虛。是為陰證。必服桂枝湯乃可。留藥而歸。未及煮。若有語之。曰何故不服竹葉石膏湯。王回顧不見。如是者三。遂買見成藥兩帖。付童使煎。

即盡其半。先時頭不能舉。若戴物千斤。倏爾輕清。唇亦漸暖。咽膈通暢。無所礙。悉服之。少頃。汗出如洗。徑就睡。及平旦脫然如常時。自正為人謹飭。常茹素。與人齋醮盡誠。故為神所祐如此。

病人脈已解。而日暮微煩。以病新瘥。人強與谷。脾胃氣尚弱。不能消穀。故令微煩。損谷則愈。(病人。玉函。作傷寒。)

〔喻〕脈已解者。陰陽和適。其無表裡之邪可知也。日暮微煩者。日中衛氣行陽。其不煩可知也。乃因脾胃氣弱。不能消穀所致。損谷則脾胃漸趨於旺。而自愈矣。注家牽扯日暮為陽明之王時。故以損谷為當小下。(成注)不知此論瘥後之證。非論六經轉陽明之證也。(方注)日暮。

即內經日西而陽氣已衰之意。所以不能消穀也。損谷。當是減損穀食。以休養脾胃。不可引前條宿食例。輕用大黃。重傷脾胃也。〔魏〕損其谷數。每食一升者。食七合。食五合者。食三合。俟胃脾漸壯。谷漸增益。亦節飲食防病復之一道也。

玉函經。病後勞復。發熱者。麥門冬湯主之。方與金匱要略咳嗽篇所載同。○此條今本遺脫。當是仲景舊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