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六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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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8)
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
汪云:《補亡論》。郭白雲云:「熱不除而便血,可犀角地黃湯。」柯云:「此少陽半表半裡症,微者小柴胡和之,深者大柴胡下之。」案:以上二說,恐與經旨畔矣。

病者手足厥冷,言「我不結胸」;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
〔鑑〕病者手足厥冷,言「我不結胸」,是謂大腹不滿,而惟小腹滿、按之痛也。論中有小腹滿、按之痛、小便自利者,是血結膀胱證;小便不利者,是水結膀胱證;手足熱、小便赤澀者,是熱結膀胱證。此則手足冷、小便數而白,知是冷結膀胱證也。 〔程〕發厥,雖不結胸,而小腹滿。

實作痛結,則似乎可下。然下焦之結多冷,不比上焦之結多熱也;況手足厥,上焦不結,惟結膀胱關元之處,故曰冷結也。 〔錢〕關元者,任脈穴也,在臍下三寸,亦穴之在小腹者,總指小腹滿痛而言,故謂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 〔柯〕當知結胸證,有熱厥者。 〔汪〕補亡論。

龐安時云:「宜灸關元穴。」據《圖經》云:「關元一穴,系腹部中行,在臍下三寸,足三陰任脈之會,治臍下㽲痛,灸之良,可百壯。」愚以灸關元,而膀胱之冷結自解矣。

案:《總病論》刪「言我不結胸」五字,似是。《傷寒蘊要》云:「小腹,下焦所治,當膀胱上口,主分別清濁,或用真武湯。」

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;厥少熱多者,其病當愈。四日至七日,熱不除者,必便膿血。(玉函:無「兩者」字;「便」作「清」。成本:無「上者」字;「熱不除者」下有「其後」二字。)

〔鑑〕傷寒邪在厥陰,陽邪則發熱,陰邪則厥寒;陰陽錯雜,互相勝復,故或厥或熱也。傷寒發熱四日,厥亦四日,是相勝也。今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是熱多厥少,陽勝陰退,故其病當愈也。當愈不愈,熱仍不止,則熱鬱於陰,其後必便膿血也。

汪云:《補亡論》。常器之云:「可桃花湯。」誤矣!愚以仲景黃芩湯,可借用之。案:未知是否。
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;其病為進。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(喻本、程本、魏本、《金鑑》並接前條為一條。)

〔方〕此反上條而言,「進」謂加重也。 〔程〕厥陰、少陽,一臟一腑。少陽在三陽為盡,陽盡則陰生,故有寒熱之往來;厥陰在三陰為盡,陰盡則陽生,故有厥熱之勝復。凡遇此證,不必論其來自三陽,起自三陰,只論厥與熱之多少。熱多厥少,知為陽勝,陽勝病當愈;厥多熱少,知為陰勝,陰勝病日進。熱在後而不退,則為陽過勝,過勝而陰不能復,遂有便血諸熱證;厥在後而不退,則為陰過勝,過勝而陽不能復,遂有亡陽諸死證。所以調停二者,治法須合乎陰陽進退之機:陽勝宜下,陰勝宜溫。若不圖之於早,坐令陰竭陽亡,其死必矣。 〔汪〕《補亡論》。常器之云:「可四逆湯。待其熱退寒進,厥不復熱者,始可用之。」

白話文:
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
汪氏《補亡論》、郭氏皆言:熱未退而便血,可用犀角地黃湯。柯氏則認為這是少陽半表半裡證,輕者用小柴胡湯和解,重者用大柴胡湯瀉下。以上兩種說法,恐怕與經義相違背。

病人手足厥冷,自稱無結胸,小腹滿脹,按壓疼痛,這是寒邪結聚在膀胱與關元穴處。

(註解)病人手足厥冷,自稱無結胸,這是指腹部不脹滿,唯獨小腹脹滿疼痛。文中提到小腹脹滿疼痛,小便通暢者,是血瘀於膀胱的證候;小便不通者,是水停於膀胱的證候;手足發熱,小便赤澀者,是熱邪結於膀胱的證候。此例手足冰冷,小便頻數而色白,可知是寒邪結聚於膀胱的證候。(程氏)發厥,即使沒有結胸,但小腹脹滿,按之疼痛,似乎可以瀉下治療。然而下焦的結聚多為寒邪,不像上焦的結聚多為熱邪。況且手足厥冷,上焦並未結聚,只是結聚在膀胱與關元穴處,所以稱為寒邪結聚。(錢氏)關元穴是任脈穴位,位於肚臍下三寸,也是位於小腹的穴位,總指小腹脹滿疼痛而言,所以說寒邪結聚在膀胱與關元穴處。(柯氏)應該知道結胸證,也有熱厥的表現。(汪氏《補亡論》)

龐安時認為,應該灸關元穴。《圖經》記載,關元穴位於腹部正中線,肚臍下三寸,是足三陰經和任脈的交會穴位,治療臍下脹痛,灸治效果良好,可以灸一百壯。我認為灸關元穴,可以使膀胱的寒邪結聚自行消散。

綜論此病,刪去「言我不結胸」五字似較妥當。《傷寒蘊要》記載,小腹屬於下焦,位於膀胱上口,主司氣化清濁,可用真武湯治療。

傷寒發熱四天,厥逆三天,再次發熱四天,厥逆較少而發熱較多,病情將要痊癒。發熱四天到七天,熱邪不退,必然會排出膿血。(玉函本無「兩者」字,便字作清;成本無「上」字,熱不除者下有「其後」二字)

(註解)傷寒邪氣侵犯厥陰,陽邪則發熱,陰邪則厥逆。陰陽錯雜,互相消長,所以時而厥逆時而發熱。傷寒發熱四天,厥逆也四天,這是陰陽互相抗衡。現在厥逆三天,再次發熱四天,這是發熱較多厥逆較少,陽氣勝過陰氣,所以病情將要痊癒。如果病情未愈,熱邪仍然不退,則熱邪鬱積於陰,之後必然會排出膿血。

汪氏《補亡論》、常器之皆言:可用桃花湯,這是不對的。我認為仲景的黃芩湯可以借鑒使用。是否適用,尚待驗證。

傷寒厥逆四天,發熱三天,再次厥逆五天,病情加重。寒邪較多熱邪較少,陽氣衰退,所以病情加重。(喻本、程本、魏本、金鑑皆將此條與前條合併)

(註解)這與上一條相反,加重指病情加劇。(程氏)厥陰屬臟,少陽屬腑。少陽在三陽之中屬終末,陽氣衰竭則陰氣生長,所以寒熱往來。厥陰在三陰之中屬終末,陰氣衰竭則陽氣生長,所以厥逆與發熱互相消長。遇到這種證候,不必追究是來自三陽還是三陰,只論厥逆和發熱的多少。熱多厥少,知道是陽氣勝,陽氣勝則病情將愈;厥逆多熱少,知道是陰氣勝,陰氣勝則病情加重。熱邪在後而不能退,這是陽氣過度亢盛,亢盛則陰氣不能恢復,於是出現便血等熱證;厥逆在後而不能退,這是陰氣過度亢盛,亢盛則陽氣不能恢復,於是出現亡陽等危重證候。所以要調和陰陽,治療方法必須符合陰陽消長的規律。陽氣勝則宜瀉,陰氣勝則宜溫。如果不能及時治療,導致陰陽俱竭,必然死亡。(汪氏《補亡論》)

常器之認為,可用四逆湯。等到熱邪退去寒邪加重,厥逆不再發熱時,才能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