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六 (3)
卷六 (3)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〔錢〕自始發熱。至夜半愈。是上半截原文。所以然者。至必發癰膿止。乃仲景自為註腳也。但厥反九日而利句下。疑脫復發熱三日利止七字。不然。如何下文有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二句。且所以然句下云。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。復發熱三日。並前六日。亦為九日。是明明說出。
其為脫落無疑矣。然何以知其為復發熱利止乎。上條云。先厥後發熱。利必自止。況自食索餅後。並不言利。是以知其復發熱而利止也。言始初邪入厥陰。而發熱者六日。熱後厥者九日。是發熱止六日。而厥反九日。厥多於熱者三日矣。故寒邪在裡而下利也。厥後復發熱三日。
利必自止。大凡厥冷下利者。因寒邪傷胃。脾不能散精以達於四肢。四肢不能稟氣於胃而厥。厥則中氣已寒。當不能食。今反能食者。似乎胃氣已回。但恐為下文之除中。則胃陽欲絕。中氣將除。胃中垂絕之虛陽復焰。暫開而將必復閉。未可知也。姑且食以索餅。索餅者。疑即今之條子面。
及饊子之類。取其易化也。食後不停滯而發熱。則知已能消穀。胃氣無損而尚在。其病為必愈也。何也。恐其後發之暴熱暫來。出而復去故也。食後三日脈之。而厥後之熱續在者。即期之明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其本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。計後三日續發之熱又三日。並前六日亦為九日。
與厥相應。為陰陽相均。勝復之氣當和。故期之且日夜半。陰極陽回之候。其病當愈。所謂厥陰欲解時。自醜至卯上也。所謂後三日脈之。其熱續在。為陰陽相當而愈。則其熱當止矣。若脈仍數。而其熱不罷者。此為熱氣有餘。陽邪太過。隨其蘊蓄之處。必發癰膿也。〔汪〕即來復驟去者。
此胃中真氣得食。而盡泄於外。即名除中。而必死矣。〔魏〕食索餅以試之。若發熱者。何以知其胃氣亡。則此熱。乃暴來出而復去之熱也。即如脈暴出者。知其必死之義也。陰已盛極於內。孤陽外走。出而離陰。忽得暴熱。此頃刻而不救之證也。凡仲景言曰。皆約略之辭。
如此九日之說。亦未可拘。總以熱與厥。較其均平耳。如熱七八日。厥七八日。亦可。熱五六日。厥五六日。俱可。不過較量其陰陽盛衰。非定謂必熱九日厥九日。方可驗准也。〔柯〕發癰腫。是陽邪外溢於形身。俗所云傷寒留毒者。是也。
案金鑑云。不發熱之不字。當是若字。若是不字。即是除中。何以下接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之文也。蓋二恐字。皆疑為除中而下之。若是發熱。則不可更言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此說不可從。
案方云。索當作素。謂以素常所食之餅餌飼之。一說。無肉曰素。志聰云。索餅。麥餅也。此說非也。劉熙釋名云。餅。並也。溲麵使合併也。蒸餅湯餅蠍餅髓餅金餅索餅之屬。皆隨形而名之。緗素雜記云。凡以面為食具。皆謂之餅。清來集之倘湖樵書云。今俗以麥面之線索而長者。
白話文: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病人一開始發熱,到半夜就好了。這是上半截原文的解釋。之所以會這樣,是因為一定會發癰膿才停止。這是仲景自己加的註腳。但是「厥反九日而利」這句話下面,懷疑漏掉了「復發熱三日利止」七個字。不然,下文怎麼會有「恐暴熱來出而復去」兩句呢?而且「所以然者」一句下說:「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」,加上之前的六日,也正好是九日,這明明就說明了,
這幾字遺漏無疑。那怎麼知道是再次發熱而大便停止的呢?前面說過,「先厥後發熱,利必自止」。況且自從吃了索餅後,並沒有提到拉肚子,所以就知道是再次發熱而大便停止了。意思是說,一開始邪氣侵入厥陰,而發熱六日,熱退後厥逆九日,也就是說發熱只持續六日,而厥逆卻持續九日,厥逆比發熱多三日。所以寒邪在裡而腹瀉。厥逆之後又發熱三日,
大便必然自行停止。總之,厥冷腹瀉,是因為寒邪傷了胃,脾臟不能把精氣輸送到四肢,四肢不能從胃裡得到氣,所以就厥逆。厥逆則中氣已寒,應該不能吃東西,現在反而能吃東西,似乎胃氣已經恢復了。但是恐怕像下文所說的「除中」一樣,胃陽將要絕滅,中氣將要消失,胃中將要絕滅的虛弱陽氣又燃燒起來,暫時好轉,但一定還會再次閉塞,還不能確定。姑且讓他吃索餅。索餅,大概就是現在的條子面,
以及饊子之類,取其容易消化。吃後沒有停滯而發熱,則知道已經能消化食物,胃氣沒有損傷還在,他的病一定會好。為什麼呢?恐怕是之後發生的暴熱會暫時出現,然後又消失,所以這樣說。吃後三日診脈,而厥逆後的熱還在,等到約定的那天半夜就好了。之所以會這樣,是因為本來發熱六日,厥逆九日,算上之後三日再次發熱的三日,加上之前的六日,也正好是九日,
與厥逆相應,陰陽相均,恢復的氣應該會調和,所以到約定的那一天半夜,陰氣極盛陽氣回升的時候,他的病就會好了。所謂厥陰將要解的時候,從丑時到卯時上。所謂「後三日脈之」,其熱還在,陰陽相當而痊癒,則其熱應該會停止了。如果脈搏仍然數而熱不退,這是熱氣有餘,陽邪太過,依附其積聚的地方,一定會發癰膿。即來復驟去者,
這是胃中真氣得到食物,而全部洩漏於外,就叫做「除中」,而必然會死。用索餅來試探,如果發熱,怎麼知道他的胃氣沒有了?那麼這個熱,就是暴來暴去之熱。就像脈暴出一樣,知道他一定會死的道理。陰氣已經盛極於內,孤陽外走,出去而離開陰氣。突然得暴熱,這是頃刻之間不救就會死的徵兆。凡是仲景所說,都是大概的說法,
像這樣的九日之說,也不必拘泥。總之要比較熱和厥逆,看其是否均平。比如熱七八日,厥七八日,也可以;熱五六日,厥五六日,都可以。不過是比較陰陽的盛衰,不是一定說必須熱九日厥逆九日,才能驗證準確。發癰腫,這是陽邪外溢於形體。俗話說的傷寒留毒,就是這個意思。
考證《金匱要略》說,「不發熱」的「不」字,應該讀作「若」字。「若是不」字,就是「除中」,怎麼下面接著「恐暴熱來出而復去」呢?蓋兩個「恐」字,都是懷疑是「除中」而下的。如果是發熱,就不能再說「恐暴熱來出而復去」了。這種說法不可取。
考證方書說,「索」應該作「素」,意思是說用平時吃的餅餌餵他。一種說法,沒有肉就叫做素。志聰說,索餅,麥餅。這種說法不對。劉熙《釋名》說,餅,並也,溲麵使合併也。蒸餅湯餅蠍餅髓餅金餅索餅之屬,皆隨形而名之。《緗素雜記》說,凡是用麵做的食物,都叫做餅。《清來集》的《倘湖樵書》說,現在俗稱用麥麵拉成細長條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