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六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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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2)
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
下字極活。〔張〕案仲景三陰。皆有中風。然但言欲愈之脈。而未及於證治者。以風為陽邪。陰經之中。得風氣流動。反為欲愈之機。

厥陰病。欲解時。從醜至卯上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作從醜盡卯。)

〔錫〕少陽旺於寅卯。從醜至卯。陰盡而陽生也。厥陰病解於此時者。中見少陽之化也。徐旭升曰。三陽解時。在三陽旺時而解。三陰解時。亦從三陽旺時而解。傷寒以生陽為主也。

厥陰病。渴欲飲水者。少少與之愈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愈上有即字。喻本程本錢本魏本。並無渴字。)

〔程〕厥陰之見上熱。由陰極於下。而陽阻於上。陰陽不相順接使然。非少陰水來剋火。亡陽於外者比。寒涼不可犯下焦。而不妨濟上焦。欲飲水者少少與之。使陽神得以下通。而復不犯及中下二焦。亦陰陽交接之一法也。

案成氏以降。以渴欲飲水。為陽回氣暖。欲解之佳兆。殊不知消渴。乃厥陰中之一證。特柯氏注云。水能生木。能制火。故厥陰消渴最宜之。是也。蓋曰愈者。非厥陰病愈之義。僅是渴之一證。得水而愈也。汪氏引武陵陳氏。辨篇首消渴。與此條之消渴不同。竟不免牽強耳。

諸四逆厥者。不可下之。虛家亦然。

〔錫〕諸病而凡四逆厥者。俱屬陰寒之證。故不可下。然不特厥逆為不可下。即凡屬虛家。而不厥逆者。亦不可下也。張均衛曰。虛家傷寒。未必盡皆厥逆。恐止知厥逆為不可下。而不知虛家雖不厥逆。亦不可下。故並及之。〔汪〕仲景於後條。雖云熱厥者應下之。然方其逆厥之時。

下之一法。不輕試也。諸字。是該下文諸厥之條而言。虛家亦然者。言人於未病之前。氣血本虛家也。

案玉函。從此條以下至篇末。別為一篇。題曰辨厥利嘔噦病形證治第十。

傷寒先厥。後發熱而利者。必自止。見厥複利。

〔成〕陰氣勝則厥逆而利。陽氣復則發熱。利必自止。見厥則陰氣還勝。而複利也。〔張〕傷寒先厥。後發熱而利。言傷寒表證罷。先見厥利而後發熱。非陰證始病。便見厥利也。先厥後發熱。而利必自止。乃厥陰之常候。下文見厥複利。乃預為防變之辭。設厥利止。而熱不已。反見咽痛喉痹。或便膿血。又為陽熱有餘之證矣。

傷寒始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。當不能食。今反能食者。恐為除中。(【原注】一云消中。)食以索餅。不發熱者。知胃氣尚在。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日脈之。其熱續在者。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。本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。復發熱三日。並前六日。

亦為九日。與厥相應。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。其熱不罷者。此為熱氣有餘。必發癰膿也。(食以索餅。千金翼。作食之黍餅。後日脈之。成本。玉函。作後三日脈之。玉函。無所以然以下三十八字。)

白話文:
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

脈象十分活躍。《張氏》認為仲景所述的三陰病症,都可能出現中風,但只提到預示病情好轉的脈象,而沒有詳述證候和治療方法。這是因為風屬陽邪,陰經之中,即使出現風氣流動,反而可能成為病情好轉的徵兆。

厥陰病好轉時,從丑時到卯時(《玉函》、《千金翼》記載為從丑時到卯時)。

《錫氏》認為少陽在寅卯時旺盛,從丑時到卯時,陰氣盡而陽氣生。厥陰病在這個時候好轉,是少陽轉化的表現。徐旭升說:三陽病好轉時,在三陽旺盛時好轉;三陰病好轉時,也從三陽旺盛時好轉。傷寒治療以生陽為主。

厥陰病患者口渴想喝水,應少量給予,病情即可好轉。(《玉函》、《千金翼》中「愈」字上另有「即」字;喻本、程本、錢本、魏本均無「渴」字)。

《程氏》認為厥陰病出現上焦發熱,是因為下焦陰氣極盛,陽氣阻於上焦,陰陽不相順接所致,這與少陰水寒克制心火,陽氣外洩不同。寒涼之物不可用於下焦,但可以治療上焦。患者想喝水,應少量給予,使陽氣得以下行,又不至於影響中焦和下焦,也是陰陽調和的一種方法。

成氏以降的醫家,認為口渴想喝水是陽氣回升、氣血溫暖,病情好轉的良好徵兆。殊不知消渴是厥陰病的一種表現。柯氏注釋說:「水能生木,能制火」,所以厥陰消渴最適合用此法,這是正確的。這裡所說的「愈」,並不是指厥陰病痊癒,只是指口渴這一症狀,因為喝水而得到緩解。汪氏引用武陵陳氏的觀點,認為篇首所述消渴與此處所述消渴不同,這種說法難免牽強。

凡是出現四逆厥的患者,不可使用下法,虛弱體質者亦然。

《錫氏》認為,各種疾病中凡是出現四逆厥的,都屬於陰寒證,所以不可使用下法。但不僅是四逆厥不可下,凡是屬於虛弱體質,即使沒有四逆厥,也不可使用下法。張均衛說:虛弱體質的傷寒患者,並不一定都出現四逆厥,恐怕只知道四逆厥不可下,卻不知道虛弱體質者即使沒有四逆厥,也不可下,所以這裡將其都包括在內。《汪氏》認為,仲景在後文中雖然說熱厥者應當使用下法,但在出現逆厥的時候,使用下法是不輕易嘗試的。「諸」字,是針對下文諸厥之條而言;虛家亦然,是指人在未生病之前,氣血本就虛弱。

《玉函》將從此條以下到篇末的內容,另立一篇,題為《辨厥利嘔噦病形證治第十》。

傷寒先出現厥逆,之後發熱並腹瀉,則腹瀉必自行停止。如果再次出現厥逆和腹瀉,

《成氏》認為:陰氣盛則厥逆腹瀉,陽氣恢復則發熱,腹瀉必自行停止。再次出現厥逆,則陰氣再次佔據優勢,所以再次腹瀉。《張氏》認為:傷寒先出現厥逆,之後發熱並腹瀉,是指傷寒表證消失後,先出現厥逆和腹瀉,然後發熱,這不是陰證一開始就出現厥逆和腹瀉。先厥逆後發熱,腹瀉必自行停止,是厥陰病的常見情況。下文所說的再次出現厥逆和腹瀉,是預先預防病情變化。如果厥逆和腹瀉停止,而發熱不退,反而出現咽喉腫痛或便血,則為陽熱過盛的證候。

傷寒初發熱六天,厥逆九天後腹瀉。凡是出現厥逆和腹瀉的患者,通常不能進食,但現在還能進食,恐怕是胃氣已恢復。(原文注:一云消中)。進食索餅,不發熱,則知道胃氣尚存,必能痊癒,恐怕是暴熱來去。後日再診脈,如果發熱持續,則預計在次日夜半痊癒。原因是:本發熱六天,厥逆九天,再次發熱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也為九天,與厥逆的時間相符,所以預計次日夜半痊癒。三天後再診脈,如果脈象數,發熱不退,則為熱氣過盛,必將生瘡腫膿。(食以索餅,《千金翼》作食之黍餅;後日脈之,《成本》、《玉函》作後三日脈之;《玉函》無「所以然以下三十八字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