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一 (6)
卷一 (6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
六日至厥陰。七日再傳太陽。八日再傳陽明。謂之再經。自此說行。而仲景之堂。無門可入矣。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。亦未有傳至三陰。而尚頭痛者。曰頭痛者。是未離太陽可知。曰行。則與傳不同。曰其經。是指本經而非他經矣。發於陽者。七日愈。是七日。乃太陽一經。
行盡之期。不是六經傳變之日。岐伯曰。七日太陽病衰。頭痛少愈。有明證也。故不曰傳足陽明。而曰欲再作經。是太陽過經不解。復病陽明。而為並病也。針足陽明之交。截其傳路。使邪氣不得再入陽明之經。則太陽之餘邪亦散。非歸併陽明。使不犯少陽之謂也。
案成氏喻氏程氏錢氏及金鑑。並以六日傳六經之說為註解。皆不可從。
太陽病欲解時。從巳至未上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至作盡。無上字。)
〔成〕巳為正陽。則陽氣得以復也。始於太陽。終於厥陰。六經各以三時為解。而太陽從巳至未。陽明從申至戌。少陽從寅至辰。至於太陰。從亥至醜。少陰從子至寅。厥陰從醜至卯者。以陽行也速。陰行也緩。陽主於晝。陰主於夜。陽三經解時。從寅至戌。以陽道常饒也。
陰三經解時。從亥至卯。以陰道常乏也。內經曰。陽中之太陽。通於夏氣。則巳午未。太陽乘王也。
風家表解。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〔方〕風家。謂中風之病也。表。外證也。解。罷也。了了。猶惺惺也。言中風之病。外證俱罷。大勢已除。餘邪未盡。猶未復初也。十二日。經盡之時也。言至此時。則餘邪當悉去。而初當復也。蓋曉人當靜養以待。勿多事反擾之意。〔柯〕七日表解後。復過一候。而五臟元氣始充。
故十二日。精神慧爽而愈。此雖舉風家。傷寒概之矣。〔鑑〕不了了者。不清楚也。〔吳〕經中凡勿藥。而俟其自愈之條甚多。今人凡有診視。無不與藥。致自愈之證。反多不愈矣。
總病論。方言曰。南楚疾愈。或謂之瘥。或謂之了。
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衣者。熱在皮膚。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者。寒在皮膚。熱在骨髓也。(成本。得衣間。有近字。)
〔成〕皮膚言淺。骨髓言深。皮膚言外。骨髓言內。身熱欲得衣者。表熱裡寒也。身寒不欲衣者。表寒裡熱也。〔程〕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近衣者。沉陰內錮。而陽外浮。此曰表熱裡寒。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。陽邪內菀。而陰外凝。此曰表寒裡熱。寒熱之在皮膚者。屬標屬假。
寒熱之在骨髓者。屬本屬真。本真不可得而見。而標假易惑。故直從欲不欲處斷之。情則無假也。不言表裡。言皮膚骨髓者。極其淺深。分言之也。〔汪〕或云。此條非仲景論。系叔和所增入者。詳其文義。與陽盛陰虛。汗之則死云云。又桂枝下咽。陽盛則斃云云同。構此危疑之辭。
白話文:
從第六天進入厥陰經。第七天病邪會再次傳回到太陽經。第八天會再次傳到陽明經。這稱為「再次經過」。如果這樣解釋,就沒人能理解張仲景的醫學精髓了。張仲景從未說過病邪會一天傳一經,也沒有說過病邪傳到三陰經還會有頭痛的情況。如果說頭痛,就表示病邪還在太陽經,尚未離開。說「行」,和「傳」的意思不同。「其經」指的是本經,而不是其他經絡。病邪在陽經發病,七天就會好。這七天指的是太陽經的病程,是太陽經運行結束的時間,並不是六經傳變的時間。岐伯說過,太陽病七天會減弱,頭痛會稍微好轉,這是很明確的證據。因此,這裡不是說病邪會傳到足陽明經,而是說太陽經的病邪沒有解決,又再次發病於陽明經,形成兩個經絡同時有病的情況。應該針刺足陽明經的交會處,截斷病邪傳入陽明經的途徑,這樣可以使太陽經殘留的邪氣也散去。這不是把病邪歸到陽明經,而是避免它再犯少陽經。
成氏、喻氏、程氏、錢氏以及《醫宗金鑑》等書都以第六天病邪傳遍六經的說法來註解,這是不可取的。
太陽病想要痊癒的時間,應該是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之間。(有些版本寫「到盡」,沒有「上」字。)
成氏認為,巳時(上午九點到十一點)是正陽之時,陽氣可以恢復。病邪從太陽經開始,到厥陰經結束。六經痊癒的時間各有不同,每個經絡大約需要三小時。太陽經的痊癒時間是從巳時到未時(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),陽明經是從申時到戌時(下午三點到晚上九點),少陽經是從寅時到辰時(凌晨三點到上午九點)。至於太陰經,則是從亥時到丑時(晚上九點到凌晨三點),少陰經是從子時到寅時(晚上十一點到凌晨三點),厥陰經是從丑時到卯時(凌晨一點到上午五點)。這是因為陽氣運行較快,陰氣運行較慢。陽氣主導白天,陰氣主導夜晚。陽經痊癒的時間是從寅時到戌時,因為陽經的氣比較充足。陰經痊癒的時間是從亥時到卯時,因為陰經的氣比較虛弱。《內經》說,陽中的太陽經,與夏季的氣相通,所以巳午未時,是太陽經旺盛的時間。
如果是風邪侵襲導致的表證,病情沒有完全解除的,通常會在十二天痊癒。
所謂「風家」,指的是中風這種疾病。所謂「表」,指的是外在的症狀。所謂「解」,指的是消除。所謂「了了」,指的是清醒明白。意思是說,中風這種病,外在的症狀都消除了,大體的情況也控制住了,但殘餘的邪氣還沒有完全清除,還沒有恢復到最初的狀態。十二天是經絡的氣運行完畢的時間。意思是說,到了這個時候,殘餘的邪氣應該會完全清除,身體應該會恢復到最初的狀態。所以,生病的人應該靜養等待痊癒,不要做太多事情反而干擾了恢復。「柯氏」認為,七天表證解除後,再過一個階段,五臟的元氣才會開始恢復。所以十二天時,精神才會清爽而痊癒。這裡雖然舉風邪的例子,但其實也適用於一般的傷寒病。「鑑」認為,「不了了」就是不清楚明白的意思。「吳氏」認為,經文中有很多不需要用藥,只需要等待自然痊癒的情況。現在的人,只要看病,就一定會用藥,導致原本可以自然痊癒的病反而無法痊癒了。
《總病論》說,南方人說疾病痊癒,有時候叫做「瘥」,有時候叫做「了」。
病人身體發熱卻想要穿衣服,是因為熱在皮膚表面,寒在骨髓裡面。病人身體怕冷卻不想穿衣服,是因為寒在皮膚表面,熱在骨髓裡面。(有些版本「得衣間」有「近」字)
成氏認為,皮膚是表淺的,骨髓是深層的。皮膚是外在的,骨髓是內在的。身體發熱卻想穿衣服,是因為表熱裡寒。身體怕冷卻不想穿衣服,是因為表寒裡熱。程氏認為,病人身體發熱卻想穿衣服,是因為陰邪沉於內裡,陽氣浮於外表,這叫做表熱裡寒。病人身體怕冷卻不想穿衣服,是因為陽邪在內裡鬱積,陰氣在外部凝結,這叫做表寒裡熱。寒熱在皮膚,是屬於外在的、假象。寒熱在骨髓,是屬於內在的、真實的。真實的病況不容易看到,而虛假的病況容易迷惑人。所以,直接從想要穿衣或不想穿衣來判斷,這才是真實的。這裡不用「表裡」的說法,而用「皮膚」、「骨髓」,是為了更加細緻地闡明病情的深淺。汪氏認為,有人說這一條不是張仲景的理論,而是王叔和增加的。仔細研究它的文義,與「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」以及「桂枝下咽,陽盛則斃」等說法相似,都帶有危險和懷疑的語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