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一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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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5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

〔成〕陽為熱也,陰為寒也。發熱而惡寒,寒傷陽也;無熱而惡寒,寒傷陰也。陽法火,陰法水。火成數七,水成數六。陽病七日愈者,火數足也;陰病六日愈者,水數足也。

〔程〕經雖有六,陰陽定之矣。陰陽之理雖深,寒熱見之矣。在發熱惡寒者,陽神被郁之病,寒在表而里無寒,是從三陽經為來路也。在無熱惡寒者,陰邪獨治之病,寒入里而表無熱,是從三陰臟為來路也。同一證,而所發之源自異。七與六,不過奇偶二字解。特舉之為例,以配定陰陽耳。日子上宜活看,重在陽數陰數之數字上。

〔張〕此條以有熱無熱證陽病陰病之大端,言陽經受病,則惡寒發熱;陰經受病,則無熱惡寒。尚論以風傷衛氣為陽,寒傷營血為陰,亦屬偏見。

〔錢〕此一節提摯綱領,統論陰陽,當冠於六經之首。自叔和、無己諸家,錯簡於太陽脈證之後,致喻氏以未熱注無熱,悖於立言之旨矣。蓋仲景以外邪之感,受本難知,發則可辨;因發知受有陰經陽經之不同,故分發熱無熱之各異,以定陽奇陰耦之愈期也。發於陽者,邪入陽經而發也;發於陰者,邪入陰經而發也。即《陰陽應象論》所謂「陽勝則身熱,陰勝則身寒,陰陽更勝之變」也。

案《玉函經》及周氏、錢氏、張氏、柯氏注本,以此條冠太陽篇首。又案以陰陽為營衛之說,昉見方氏注。後喻氏、魏氏、程氏及《金鑑》,皆從其說。周氏、錢氏駁正細辨,今不繁引。

《外臺秘要》云:「王叔和曰:『夫病發熱而惡寒者,發於陽;無熱而惡寒者,發於陰。發於陽者,可攻其外;發於陰者,宜溫其內。發表以桂枝,溫里宜四逆。』」《龐安時總病論》亦同。《葉文齡醫學統旨》云:「愚謂發於陽而發熱者,頭必疼;發於陰而發熱者,頭不疼。」

《黃炫活人大全》云:「或問:『發熱惡寒,發於陽;無熱惡寒,發於陰。且如傷寒,或發熱,或未發熱,必惡寒體痛。二說皆曰惡寒,如何辨之?』曰:傷寒或發熱,或未發熱,必惡寒體痛、嘔逆、頭痛項強、脈浮緊,此在陽,可發汗。若陰證,則無頭疼、無項強,但惡寒而倦、脈沉細,此在陰,可溫里也。」

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(《玉函經》、《千金翼方》無「以行」二字;「盡」作「竟」。)

〔方〕太陽頭痛,首條已具言之。此又獨言者,舉大意也。「七日以上」,該六日而言也。「行」,亦「傳」也。「經盡」,謂傳遍也。「欲作再經」,謂病加進也。「針足陽明」,奪其傳路而遏之也。「傳」,與陽明篇轉互音義,猶古之驛傳,今之過所云也。

〔周〕「七日而云以上自愈」者,明明邪留太陽,至七日則正氣復而邪氣退也。「所謂經盡」,蓋六日之間營衛流行,復至七日,而行受邪之經耳。豈誠一日太陽、二日陽明,六日間六經證見,至七日乃又顯太陽經證也耶?「針足陽明」者,謂太陽將傳陽明,故於趺陽脈穴針之,以泄其邪,則邪散而自愈矣。

〔柯〕舊說:「傷寒日傳一經。」

白話文:

陽代表熱,陰代表寒。發燒又怕冷,是寒邪傷了陽氣;沒有發燒卻怕冷,是寒邪傷了陰氣。陽的屬性像火,陰的屬性像水。火的成數是七,水的成數是六。陽病七天會好,是因為火的數目足夠了;陰病六天會好,是因為水的數目足夠了。

經絡雖然有六條,但可用陰陽來概括。陰陽的道理雖然很深奧,但可以從寒熱的表現看出來。發燒又怕冷的,是陽氣被鬱滯的病症,寒邪在體表而體內不寒冷,這病是從三陽經來的。沒有發燒卻怕冷的,是陰邪獨自作祟的病症,寒邪進入體內而體表不發熱,這病是從三陰臟來的。同樣的症狀,發病的原因卻不同。七和六,只是奇數和偶數的區別,舉例來說明陰陽而已。日子應該靈活看待,重點在於陽數和陰數的數字上。

這條用有沒有發燒,來說明陽病和陰病的大概情形。陽經受病,就會怕冷發燒;陰經受病,就會沒有發燒卻怕冷。有人認為風邪傷衛氣屬於陽,寒邪傷營血屬於陰,這也是偏頗的看法。

這一節是提綱挈領,總論陰陽,應該放在六經之首。王叔和等人將它錯放在太陽病脈證之後,導致有人把「未熱」註解為「無熱」,違背了立論的宗旨。外邪侵入人體,本來難以知曉,但發病後就可以辨別。因為發病才能知道受邪的經絡有陰經和陽經的不同。所以分辨發燒與否,來確定陽病和陰病的痊癒時間。陽病發作,是邪氣進入陽經而發病;陰病發作,是邪氣進入陰經而發病。這就如同《陰陽應象論》所說的「陽勝則身熱,陰勝則身寒」,是陰陽相互勝負的變化。

《玉函經》以及周氏、錢氏、張氏、柯氏的註解版本,都將這條放在太陽篇的首位。另外,把陰陽解釋為營衛的說法,最早出自方氏的註解,後來喻氏、魏氏、程氏以及《金鑑》都沿用了這個說法。周氏和錢氏都提出了駁斥和辨析,這裡就不詳細引用了。

《外台秘要》記載王叔和說:「發燒又怕冷的,是發於陽;沒有發燒卻怕冷的,是發於陰。發於陽的,可以攻其外;發於陰的,應該溫其內。發表用桂枝湯,溫裡用四逆湯。」龐安時的《總病論》也有相同的觀點。葉文齡的《醫學統旨》說:「我認為,發於陽而發燒的,頭一定會痛;發於陰而發燒的,頭不會痛。」

黃炫的《活人大全》記載:「有人問:發燒怕冷是發於陽,沒有發燒怕冷是發於陰。比如傷寒,有時發燒,有時不發燒,但都會怕冷身體疼痛,兩種說法都說怕冷,要如何辨別呢?答:傷寒有時發燒,有時不發燒,但都會怕冷身體疼痛,想吐、頭痛、脖子僵硬、脈浮緊,這是屬於陽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如果是陰證,則沒有頭痛,沒有脖子僵硬,只是怕冷而疲倦,脈象沉細,這是屬於陰,應該用溫裡的方法治療。」

太陽病,頭痛到七天以上會自己痊癒,是因為病邪已經走完了太陽經。如果病邪要進入下一個經絡,可以針刺足陽明經,使病邪不傳遞而痊癒。(《玉函經》、《千金翼》沒有「以行」兩個字,「盡」作「竟」。)

太陽病頭痛,第一條已經說過了,這裡又單獨提出,是為了說明大意。七天以上,包括了六天。這裡的「行」,也是「傳遞」的意思。「經盡」是指病邪傳遍了太陽經。「欲作再經」是指病情加重。「針足陽明」是指阻斷病邪傳遞的路線。這裡的「傳」,和陽明篇的「轉」可以互換解釋,就像古代的驛站,現在的過路處一樣。

七天以上會自己痊癒,是說邪氣停留在太陽經,到了第七天正氣恢復,邪氣就會消退。所謂的「經盡」,是指在六天內,營衛之氣在體內運行,到了第七天,又回到了受邪的經絡。難道真的是一天太陽經、二天陽明經嗎?六天內,六經的症狀都可能出現,到了第七天又顯現太陽經的症狀嗎?針刺足陽明,是指太陽病要傳到陽明經了,所以在足陽明經的趺陽穴針刺,洩散邪氣,病自然就會痊癒。舊的說法認為,傷寒每天傳遞一個經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