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一 (5)
卷一 (5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
〔成〕陽為熱也。陰為寒也。發熱而惡寒。寒傷陽也。無熱而惡寒。寒傷陰也。陽法火。陰法水。火成數七。水成數六。陽病七日愈者。火數足也。陰病六日愈者。水數足也。〔程〕經雖有六。陰陽定之矣。陰陽之理雖深。寒熱見之矣。在發熱惡寒者。陽神被郁之病。寒在表而里無寒。
是從三陽經為來路也。在無熱惡寒者。陰邪獨治之病。寒入里而表無熱。是從三陰臟為來路也。同一證。而所發之源自異。七與六。不過奇偶二字解。特舉之為例。以配定陰陽耳。日子上宜活看。重在陽數陰數之數字上。〔張〕此條以有熱無熱。證陽病陰病之大端。言陽經受病。
則惡寒發熱。陰經受病。則無熱惡寒。尚論。以風傷衛氣為陽。寒傷營血為陰。亦屬偏見。〔錢〕此一節提摯綱領。統論陰陽。當冠於六經之首。自叔和無己諸家。錯簡於太陽脈證之後。致喻氏以未熱注無熱。悖於立言之旨矣。蓋仲景以外邪之感。受本難知。發則可辨。因發知受有陰經陽經之不同。
故分發熱無熱之各異。以定陽奇陰耦之愈期也。發於陽者。邪入陽經而發也。發於陰者。邪入陰經而發也。即陰陽應象論。所謂陽勝則身熱。陰勝則身寒。陰陽更勝之變也。
案玉函經。及周氏錢氏張氏柯氏注本。以此條冠太陽篇首。又案以陰陽為營衛之說。昉見方氏注。後喻氏魏氏程氏及金鑑。皆從其說。周氏錢氏。駁正細辨。今不繁引。
外臺秘要云。王叔和曰。夫病發熱而惡寒者。發於陽。無熱而惡寒者。發於陰。發於陽者。可攻其外。發於陰者。宜溫其內。發表以桂枝。溫里宜四逆。龐安時總病論亦同。葉文齡醫學統旨云。愚謂發於陽而發熱者。頭必疼。發於陰而發熱者。頭不疼。
黃炫活人大全云。或問發熱惡寒。發於陽。無熱惡寒。發於陰。且如傷寒。或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體痛。二說皆曰惡寒。如何辨之。曰。傷寒或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體痛。嘔逆。頭痛項強。脈浮緊。此在陽。可發汗。若陰證。則無頭疼。無項強。但惡寒而倦。脈沉細。此在陰。可溫里也。
太陽病。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。針足陽明。使經不傳則愈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無以行二字。盡。作竟。)
〔方〕太陽頭痛。首條已具言之。此又獨言者。舉大意也。七日以上。該六日而言也。行。亦傳也。經盡。謂傳遍也。欲作再經。謂病加進也。針足陽明。奪其傳路而遏之也。傳。與陽明篇轉互音義。猶古之驛傳。今之過所云也。〔周〕七日而云以上自愈者。明明邪留太陽。
至七日則正氣復。而邪氣退也。所謂經盡。蓋六日之間。營衛流行。復至七日。而行受邪之經耳。豈誠一日太陽。二日陽明。六日間。六經證見。至七日乃又顯太陽經證也耶。針足陽明者。謂太陽將傳陽明。故於趺陽脈穴針之。以泄其邪。則邪散而自愈矣。〔柯〕舊說。傷寒日傳一經。
白話文:
陽代表熱,陰代表寒。發燒又怕冷,是寒邪傷了陽氣;沒有發燒卻怕冷,是寒邪傷了陰氣。陽的屬性像火,陰的屬性像水。火的成數是七,水的成數是六。陽病七天會好,是因為火的數目足夠了;陰病六天會好,是因為水的數目足夠了。
經絡雖然有六條,但可用陰陽來概括。陰陽的道理雖然很深奧,但可以從寒熱的表現看出來。發燒又怕冷的,是陽氣被鬱滯的病症,寒邪在體表而體內不寒冷,這病是從三陽經來的。沒有發燒卻怕冷的,是陰邪獨自作祟的病症,寒邪進入體內而體表不發熱,這病是從三陰臟來的。同樣的症狀,發病的原因卻不同。七和六,只是奇數和偶數的區別,舉例來說明陰陽而已。日子應該靈活看待,重點在於陽數和陰數的數字上。
這條用有沒有發燒,來說明陽病和陰病的大概情形。陽經受病,就會怕冷發燒;陰經受病,就會沒有發燒卻怕冷。有人認為風邪傷衛氣屬於陽,寒邪傷營血屬於陰,這也是偏頗的看法。
這一節是提綱挈領,總論陰陽,應該放在六經之首。王叔和等人將它錯放在太陽病脈證之後,導致有人把「未熱」註解為「無熱」,違背了立論的宗旨。外邪侵入人體,本來難以知曉,但發病後就可以辨別。因為發病才能知道受邪的經絡有陰經和陽經的不同。所以分辨發燒與否,來確定陽病和陰病的痊癒時間。陽病發作,是邪氣進入陽經而發病;陰病發作,是邪氣進入陰經而發病。這就如同《陰陽應象論》所說的「陽勝則身熱,陰勝則身寒」,是陰陽相互勝負的變化。
《玉函經》以及周氏、錢氏、張氏、柯氏的註解版本,都將這條放在太陽篇的首位。另外,把陰陽解釋為營衛的說法,最早出自方氏的註解,後來喻氏、魏氏、程氏以及《金鑑》都沿用了這個說法。周氏和錢氏都提出了駁斥和辨析,這裡就不詳細引用了。
《外台秘要》記載王叔和說:「發燒又怕冷的,是發於陽;沒有發燒卻怕冷的,是發於陰。發於陽的,可以攻其外;發於陰的,應該溫其內。發表用桂枝湯,溫裡用四逆湯。」龐安時的《總病論》也有相同的觀點。葉文齡的《醫學統旨》說:「我認為,發於陽而發燒的,頭一定會痛;發於陰而發燒的,頭不會痛。」
黃炫的《活人大全》記載:「有人問:發燒怕冷是發於陽,沒有發燒怕冷是發於陰。比如傷寒,有時發燒,有時不發燒,但都會怕冷身體疼痛,兩種說法都說怕冷,要如何辨別呢?答:傷寒有時發燒,有時不發燒,但都會怕冷身體疼痛,想吐、頭痛、脖子僵硬、脈浮緊,這是屬於陽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如果是陰證,則沒有頭痛,沒有脖子僵硬,只是怕冷而疲倦,脈象沉細,這是屬於陰,應該用溫裡的方法治療。」
太陽病,頭痛到七天以上會自己痊癒,是因為病邪已經走完了太陽經。如果病邪要進入下一個經絡,可以針刺足陽明經,使病邪不傳遞而痊癒。(《玉函經》、《千金翼》沒有「以行」兩個字,「盡」作「竟」。)
太陽病頭痛,第一條已經說過了,這裡又單獨提出,是為了說明大意。七天以上,包括了六天。這裡的「行」,也是「傳遞」的意思。「經盡」是指病邪傳遍了太陽經。「欲作再經」是指病情加重。「針足陽明」是指阻斷病邪傳遞的路線。這裡的「傳」,和陽明篇的「轉」可以互換解釋,就像古代的驛站,現在的過路處一樣。
七天以上會自己痊癒,是說邪氣停留在太陽經,到了第七天正氣恢復,邪氣就會消退。所謂的「經盡」,是指在六天內,營衛之氣在體內運行,到了第七天,又回到了受邪的經絡。難道真的是一天太陽經、二天陽明經嗎?六天內,六經的症狀都可能出現,到了第七天又顯現太陽經的症狀嗎?針刺足陽明,是指太陽病要傳到陽明經了,所以在足陽明經的趺陽穴針刺,洩散邪氣,病自然就會痊癒。舊的說法認為,傷寒每天傳遞一個經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