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五 (4)
卷五 (4)
1.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
而煮至三升,分作三次服之。止溫服一升。案李時珍云:古之一升,今之二合半,約即今之一飯甌也。大黃不滿一錢,亦可謂用之緩,而下之微矣。
案方氏云:曰桂枝加,則以本方加也。而用芍藥六兩,水七升,不合數,皆後人之苟用者。此說非也。
《總病論》曰:小建中湯,不用飴餹,芍藥為君,止痛復利邪故也。
《聖濟總錄》芍藥湯,治產後血氣攻心腹痛,即桂枝加芍藥湯,無生薑大棗。
《聖惠方》赤芍藥散,治小兒初生,及一年內兒,多驚啼不休,或不得眠臥,時時肚脹,有似鬼神所為。即桂枝加大黃湯,去薑棗,加白朮五味。
太陰為病,脈弱,其人續自便利;設當行大黃芍藥者,宜減之,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。(【原注】下利者,先煎芍藥三沸;《成本》無「下利云云」九字註文。)
〔程〕前條之行大黃芍藥者,以其病為太陽誤下之病,自有浮脈驗之,非太陰為病也。若太陰自家為病,則脈不浮而弱矣。縱有腹滿大實痛等證,其來路自是不同。中氣虛寒,必無陽結之慮。目前雖不便利,續自便利,只好靜以俟之。大黃芍藥之宜行者減之,況其不宜行者乎?
誠恐胃陽傷動,則洞泄不止,而心下痞硬之證成;雖復從事於溫,所失良多矣。胃氣弱,對脈弱言;易動,對續自便利言。太陰者,至陰也;全憑胃氣鼓動,為之生化。胃陽不衰,脾陰自無邪入。故從太陰為病,指出胃氣弱來。〔錫〕曰:「便利,其非大實痛可知也。」曰:「設當行,其不當行可知也。」總之傷寒無分六經,一切皆以胃氣為本。〔印〕案:本經凡下後,皆去芍藥,蓋以芍藥為苦泄也。
案錫駒云:「『續』者,大便陸續而利出也。」汪氏云:「大便必接續自利而通。」蓋「續」者,謂雖今不便利,而續必便利之義;非自利陸續頻並之謂。程注為得。
白話文:
煮藥至三升,分三次服用,每次服用一升(古時一升約等於現在的一飯碗)。大黃用量不到一錢,可謂用量很小,瀉下作用也很輕微。
方氏所言,桂枝加芍藥湯的處方,是依據原方添加芍藥六兩,用水七升,劑量不合比例,應是後人隨意增減的,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。
《傷寒論》總論指出:小建中湯不用麥芽糖,芍藥是主藥,可以止痛並調理邪氣。
《聖濟總錄》記載:芍藥湯用於治療產後血氣攻心腹痛,即桂枝加芍藥湯,但不加生薑和大棗。
《聖惠方》記載:赤芍藥散用於治療新生兒或周歲內嬰兒多驚啼哭不止,或睡不好,時常腹脹,症狀好像是被鬼神作祟一樣,即桂枝加大黃湯去薑棗,再加白朮和五味子。
太陰病的脈象虛弱,患者會持續腹瀉,如果需要服用大黃芍藥,應該減量,因為患者胃氣虛弱,容易受影響。下利者,應先煎煮芍藥三次,使其充分溶出有效成分。
前文提到服用大黃芍藥的情況,是因為患者原本是太陽病,誤服瀉藥所致,會有浮脈的表現,這並非太陰病。如果是太陰病,脈象不會浮,而是虛弱,即使有腹脹、堅實疼痛等症狀,其病因也與此不同。因中氣虛寒,不需擔心陽氣鬱結。即使目前沒有腹瀉,但持續腹瀉的趨勢明顯,還是應該靜觀其變,如果需要服用大黃芍藥,應減量,更何況是不適合服用大黃芍藥的情況呢?
擔心胃陽受損而導致持續腹瀉,出現心下痞硬的症狀,即使後來用溫熱藥物治療,損失也很多。胃氣虛弱,從脈象虛弱可以看出,容易受影響,從持續腹瀉可以看出,太陰是至陰之臟,完全依靠胃氣來運作,維持生命活動。胃陽不衰,脾陰就不會受邪氣侵犯。因此,太陰病的診斷,重點在於指出胃氣虛弱。腹瀉說明不是實證疼痛。如果適合服用大黃芍藥,則說明病情需要;反之則不需。總而言之,傷寒病症不分六經,一切皆以胃氣為根本。
本經中,凡是瀉下之後,都要去掉芍藥,因為芍藥味苦,有瀉下作用。
「續自便利」中的「續」,是指大便陸續通暢,而非指頻繁腹瀉。「續」是指雖然現在沒有腹瀉,但將來必定會腹瀉的意思,程氏的註解是正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