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五 (4)
卷五 (4)
1.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
而煮至三升。分作三次服之。止溫服一升。案李時珍云。古之一升。今之二合半。約即今之一飯甌也。大黃不滿一錢。亦可謂用之緩。而下之微矣。
案方氏云。曰桂枝加。則以本方加也。而用芍藥六兩。水七升。不合數。皆後人之苟用者。此說非也。
總病論曰。小建中湯。不用飴餹。芍藥為君。止痛複利邪故也。
聖濟總錄。芍藥湯。治產後血氣攻心腹痛。
即桂枝加芍藥湯。無生薑大棗。
聖惠方。赤芍藥散。治小兒初生。及一年內兒。多驚啼不休。或不得眠臥。時時肚脹。有似鬼神所為。
即桂枝加大黃湯。去薑棗。加白朮五味。
太陰為病。脈弱。其人續自便利。設當行大黃芍藥者。宜減之。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。(【原注】下利者。先煎芍藥三沸○成本。無下利云云九字註文。)
〔程〕前條之行大黃芍藥者。以其病為太陽誤下之病。自有浮脈驗之。非太陰為病也。若太陰自家為病。則脈不浮。而弱矣。縱有腹滿大實痛等證。其來路自是不同。中氣虛寒。必無陽結之慮。目前雖不便利。續自便利。只好靜以俟之。大黃芍藥之宜行者減之。況其不宜行者乎。
誠恐胃陽傷動。則洞泄不止。而心下痞硬之證成。雖復從事於溫。所失良多矣。胃氣弱。對脈弱言。易動。對續自便利言。太陰者。至陰也。全憑胃氣鼓動。為之生化。胃陽不衰。脾陰自無邪入。故從太陰為病。指出胃氣弱來。〔錫〕曰便利。其非大實痛可知也。曰設當行。
其不當行可知也。總之傷寒無分六經。一切皆以胃氣為本。〔印〕案本經凡下後。皆去芍藥。蓋以芍藥為苦泄也。
案錫駒云。續者。大便陸續。而利出也。汪氏云。大便必接續自利而通。蓋續者。謂雖今不便利。而續必便利之義。非自利陸續頻並之謂。程注為得。
白話文:
煮藥至三升,分三次服用,每次服用一升(古時一升約等於現在的一飯碗)。大黃用量不到一錢,可謂用量很小,瀉下作用也很輕微。
方氏所言,桂枝加芍藥湯的處方,是依據原方添加芍藥六兩,用水七升,劑量不合比例,應是後人隨意增減的,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。
《傷寒論》總論指出:小建中湯不用麥芽糖,芍藥是主藥,可以止痛並調理邪氣。
《聖濟總錄》記載:芍藥湯用於治療產後血氣攻心腹痛,即桂枝加芍藥湯,但不加生薑和大棗。
《聖惠方》記載:赤芍藥散用於治療新生兒或周歲內嬰兒多驚啼哭不止,或睡不好,時常腹脹,症狀好像是被鬼神作祟一樣,即桂枝加大黃湯去薑棗,再加白朮和五味子。
太陰病的脈象虛弱,患者會持續腹瀉,如果需要服用大黃芍藥,應該減量,因為患者胃氣虛弱,容易受影響。下利者,應先煎煮芍藥三次,使其充分溶出有效成分。
前文提到服用大黃芍藥的情況,是因為患者原本是太陽病,誤服瀉藥所致,會有浮脈的表現,這並非太陰病。如果是太陰病,脈象不會浮,而是虛弱,即使有腹脹、堅實疼痛等症狀,其病因也與此不同。因中氣虛寒,不需擔心陽氣鬱結。即使目前沒有腹瀉,但持續腹瀉的趨勢明顯,還是應該靜觀其變,如果需要服用大黃芍藥,應減量,更何況是不適合服用大黃芍藥的情況呢?
擔心胃陽受損而導致持續腹瀉,出現心下痞硬的症狀,即使後來用溫熱藥物治療,損失也很多。胃氣虛弱,從脈象虛弱可以看出,容易受影響,從持續腹瀉可以看出,太陰是至陰之臟,完全依靠胃氣來運作,維持生命活動。胃陽不衰,脾陰就不會受邪氣侵犯。因此,太陰病的診斷,重點在於指出胃氣虛弱。腹瀉說明不是實證疼痛。如果適合服用大黃芍藥,則說明病情需要;反之則不需。總而言之,傷寒病症不分六經,一切皆以胃氣為根本。
本經中,凡是瀉下之後,都要去掉芍藥,因為芍藥味苦,有瀉下作用。
「續自便利」中的「續」,是指大便陸續通暢,而非指頻繁腹瀉。「續」是指雖然現在沒有腹瀉,但將來必定會腹瀉的意思,程氏的註解是正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