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傷寒論輯義》~ 卷四 (33)

回本書目錄

卷四 (33)

1.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
大約出之後人之手。非仲景本來升合分兩。學者當因時酌用。○案此說未知然否。姑舉於此。

金匱要略。嘔而胸滿者。茱萸湯主之。

肘後方。治人食畢噫醋。及醋心。(即本方)

醫方集解曰。服湯反劇者。宜葛根加半夏湯。小柴胡湯。梔子豉湯。黃芩湯。又云。吳茱萸。為厥陰本藥。故又治肝氣上逆。嘔涎頭痛。本方加附子。名吳茱萸加附子湯。治寒疝腰痛。牽引睪丸。尺脈沉遲。

太陽病。寸緩關浮尺弱。其人發熱汗出。復惡寒。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醫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人不惡寒而渴者。此轉屬陽明也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十日。無所苦也。渴欲飲水。少少與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。宜五苓散。(玉函。關下。有小字。如其以下十三字。作若不下其人復不惡寒而渴十二字。)

〔成〕太陽病。脈陽浮陰弱。為邪在表。今寸緩關浮尺弱。邪氣漸傳裡。則發熱汗出。復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傳經之邪入里。里不和者。必嘔。此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醫下之早。邪氣留於心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必漸不惡寒而渴。太陽之邪。轉屬陽明也。若吐若下若發汗後。小便數。

大便硬者。當與小承氣湯和之。此不因吐下發汗後。小便數。大便硬。若是無滿實。雖不更衣十日。無所苦也。候津液還入胃中。小便數少。大便必自出也。渴欲飲水者。少少與之。以潤胃氣。但審邪氣所在。以法攻之。如渴不止。與五苓散是也。〔吳〕寸緩。風傷衛也。關浮。

邪猶在經。未入腑也。尺弱。其人陰精素虧也。

王三陽云。此處。五苓散難用。不然。經文渴字上。當有缺文也。金鑑云。但以法救之五字。當是若小便不利。方與上文小便數。下文渴者之義。相合。此條病勢不急。救之之文。殊覺無謂。必有遺誤。汪氏云。渴欲飲水。至救之十三字。當在小便數者之前。不惡寒而渴者。

者字可刪。吳儀洛刪渴欲以下十九字。注云。舊本多衍文。今刪之。○案此條難解。以上四家。各有所見。未知何是。姑存而舉於此。
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。為自和(【原注】一作如。)也。汗出多者為太過。陽脈實。因發其汗。出多者。亦為太過。太過者。為陽絕於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(成本。太過下。無者字。陽脈實以下。為別條。方本。周本。錢本。汪本。魏本。並同)

〔鑑〕脈陽微。謂脈浮無力而微也。陽脈實。謂脈浮有力而盛也。凡中風傷寒。脈陽微則熱微。微熱蒸表作汗。若汗出少者。為自和欲解。汗出多者。為太過不解也。陽脈實則熱盛。因熱盛而發其汗出多者。亦為太過。則陽極於裡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。而成內實之證矣。〔汪〕陽明病。

陽脈不微而實。實者。按之搏指而有力也。〔魏〕經文陽絕之義。似是阻絕。蓋謂陽盛阻陰也。非斷絕之絕。內經言絕。多如此。〔程〕陽絕於里者。燥從中起。陽氣閉絕於內。而不下通也。下條其陽則絕。同此。

白話文:
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
這段文字是後人根據前人的著作整理的,並非張仲景原本的完整篇章,後世學習者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。關於此說法的真偽,暫且保留,僅供參考。

《金匱要略》記載,嘔吐且胸悶者,用茱萸湯治療。

《肘後方》記載,治療吃完飯後打嗝帶醋味,以及胃酸反胃的情況(即本方)。

《醫方集解》說,服用湯劑後病情加重者,應服用葛根加半夏湯、小柴胡湯、梔子豉湯、黃芩湯。又說,吳茱萸是厥陰病的常用藥,因此也用於治療肝氣上逆、嘔吐涎液、頭痛等症狀。本方加附子,稱為吳茱萸加附子湯,用於治療寒疝腰痛、牽引睪丸,脈象為尺脈沉遲的症狀。

太陽病,寸脈緩弱、關脈浮、尺脈弱,患者發熱、出汗,又再次出現惡寒,但不嘔吐,只是心下痞滿,這是因為醫生過早地使用下瀉方法,導致邪氣停留在心下。如果沒有下瀉,病人不惡寒而口渴,這就轉變為陽明病了。小便次數多,大便一定乾燥,即使十天不換衣裳也沒有不適,口渴想喝水,要少量多次給予水分,按照正確的方法治療。口渴者,應該服用五苓散。(玉函本、關下注有小字,關於這十三個字,有的版本寫作「若不下,其人復不惡寒而渴」十二字)。

太陽病,脈象陽脈浮而陰脈弱,表示邪氣在表。現在寸脈緩、關脈浮、尺脈弱,邪氣逐漸傳入裡,所以出現發熱、出汗,又再次出現惡寒,表示表症未解。傳經的邪氣入裡,裡不調和,必然嘔吐,現在不嘔吐,只是心下痞滿,說明醫生過早地使用了瀉下法,邪氣停留在心下。如果沒有下瀉,必然逐漸不惡寒而口渴,這是太陽病的邪氣轉變為陽明病的表現。如果經過嘔吐、瀉下或發汗後,小便次數多,大便乾燥,應配合小承氣湯治療。如果不是因為嘔吐、瀉下、發汗後出現小便次數多、大便乾燥,而是沒有胸腹滿脹,即使十天不換衣裳也沒有不適,應等待津液回歸胃中,小便次數減少,大便自然會通暢。口渴想喝水,應少量多次給予水分,以滋潤胃氣。只要仔細判斷邪氣所在位置,用正確的方法治療即可。如果口渴不止,就應該服用五苓散。寸脈緩弱,是風寒傷及衛氣;關脈浮,邪氣仍在經絡,尚未入臟腑;尺脈弱,說明患者陰精本來就虧虛。

王氏認為,此處使用五苓散很困難,否則,經文中「渴」字上面應該有缺失的文字。金鑑本認為,「但以法救之」五個字,應該與上文的「小便數」和下文的「渴者」意思相符。這條病症病情並不緊急,「救之」二字顯得沒有必要,肯定有遺漏錯誤。汪氏認為,「渴欲飲水,至救之」十三個字應該放在「小便數者」之前。「不惡寒而渴者」中的「者」字可以刪除。吳儀洛刪去了「渴欲飲水以下」十九個字,注釋說舊本多有冗餘文字,因此刪去。這條記載很難理解,以上四家各有各的看法,不知哪個正確,暫且保留,供參考。

脈象陽脈微弱而汗出量少,是身體自行調節恢復的表現(原注:一作「如」)。汗出量多,則是過度了。陽脈實,因為發汗,汗出量多,也是過度了。過度了,就是陽氣在裡虛脫,津液喪失,因此大便乾燥。(成本中,「太過」下沒有「者」字;「陽脈實」以下,是另一條記錄,方本、周本、錢本、汪本、魏本皆相同)。

脈象陽脈微弱,是指脈象浮而無力,很微弱。陽脈實,是指脈象浮而有力,很盛。凡是中風傷寒,脈象陽脈微弱則熱度輕微,輕微的熱氣蒸騰於表而發汗。如果汗出量少,則是身體自行調節將要痊癒;汗出量多,則是過度,不能痊癒。陽脈實則熱度盛,因為熱盛而發汗量多,也是過度了,則陽氣在裡虛脫,津液喪失,大便因此乾燥,形成裡實的證候。陽明病,陽脈不微弱而實,實是指按之搏指有力。經文「陽絕」的意思,像是阻隔,大概是指陽盛阻遏陰氣,而不是完全斷絕。內經中說「絕」,大多如此。陽氣在裡虛脫,是燥熱從內生起,陽氣閉塞於內,而不通暢向下。下條「其陽則絕」,意思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