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宜汗解之。謂之浮虛者,言浮脈按之本空,非虛弱之虛也。若虛弱,則不宜於發汗矣,宜詳審之。脈實者下之,以其胃熱,故宜與大承氣湯。浮虛者汗之,以其風邪未解,故宜與桂枝湯。
〔印〕此章,與太陽並病章傷寒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者,與承氣湯(太陽中篇五十六條)大意相同。
大下後,六七日不大便,煩不解,腹滿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,宜大承氣湯。
〔程〕煩不解,指大下後之證;腹滿痛,指六七日不大便後之證。從前宿食,經大下而棲泊於迴腸曲折之處;胃中尚有此,故煩不解。久則宿食結成燥屎,擋住去路;新食之濁穢,總蓄於腹,故滿痛。下後亡津液,亦能令不大便,然煩有解時,腹滿不痛可驗。
〔錫〕此證著眼,全在六七日上。以六七日不大便,則六七日內所食之物,又為宿食,所以用得大承氣。然今人本虛質弱,大下後得此者,亦什不得一耳。
舒氏云:「此證雖經大下,而宿燥隱匿未去,是以大便復閉,熱邪復集,則煩不解,而腹為滿為痛也。」所言有宿食者,即胃家實之互辭,乃正陽陽明之根因也。若其人本有宿食,下後隱匿不去者,固有此證。且三陰寒證,胃中隱匿宿燥,溫散之後,而傳實者,乃為轉屬陽明也。
予內弟以採者,患腹痛作泄,逾月不愈。薑附藥,服過無數。其人稟素盛善啖肉,因自恃強壯,病中不節飲食,而釀胃實之變。則大便轉閉,自汗出,昏憒不省人事,譫語狂亂,心腹脹滿,舌苔焦黃,乾燥開裂,反通身冰冷,脈微如絲,寸脈更微,殊為可疑。予細察之,見其聲音烈烈,揚手擲足,渴欲飲冷,而且夜不寐。參諸腹滿舌苔等證,則胃實確無疑矣。於是更察其通身冰冷者,厥熱亢極,隔陰於外也;脈微者,結熱阻截中焦,營氣不達於四末也。正所謂陽極似陰之候,宜急下之。作大承氣湯一劑投之,無效。再投一劑,又無效。服至四劑,竟無效矣。
予因忖道:「此證原從三陰而來,想有陰邪未盡。觀其寸脈,其事著矣。」竟於大承氣湯中,加附子三錢,以破其陰,使各行其用,而共成其功。服一劑,得大下;寸脈即出,狂反大發。予知其陰已去矣,附子可以不用。乃單投承氣一劑,病勢略殺;復連進四劑,其前計十劑矣。硝黃各服過半斤,諸證以漸而愈。可見三陰寒證,因有宿食,轉屬陽明,而反結燥者,有如是之可畏也。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難乍易,時有微熱,喘冒(【原注】一作息)不能臥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。
〔錢〕凡小便不利,皆由三焦不運,氣化不行所致。惟此條小便不利,則又不然。因腸胃壅塞,大氣不行,熱邪內瘀,津液枯燥,故清道皆涸也。乍難,大便燥結也;乍易,旁流時出也;時有微熱,潮熱之餘也;喘者,中滿而氣急也;冒者,熱邪不得下泄,氣蒸而鬱冒也。胃邪實滿。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
適合用發汗方法治療的病症。所謂「浮虛」,指的是浮脈按壓時感覺內部空虛,並非指身體虛弱。如果是真正虛弱,就不適合發汗,需仔細辨別。脈象實證宜用下法,因胃熱熾盛,適合服用大承氣湯;脈浮虛者宜發汗,因風邪未除,適合用桂枝湯。
註釋:
此處論述與太陽病合併症中「傷寒六七日不大便,頭痛發熱」的治療(參見《太陽中篇》第五十六條)大意相同。
大劑瀉下後,六七日仍不大便,煩躁不減,腹脹疼痛,說明腸道仍有燥屎停滯。原因在於原先的宿食未完全清除,宜用大承氣湯。
分析:
「煩不解」是大瀉後的症狀表現;「腹滿痛」是六七日不大便後的症狀。宿食雖經瀉下,仍殘留於腸道曲折處,胃中邪熱未消,故煩躁不減。宿食久滯形成燥屎阻滯,新食積聚腹中,故腹滿疼痛。瀉下後津液耗損也可能導致便秘,但若煩躁能緩解,腹滿不痛則非此證。
重點提示:
此證關鍵在「六七日不大便」,表明新食又成宿滯,故可用大承氣湯。但現代人體質多虛,大瀉後此證罕見。
另有醫家認為,雖經瀉下,宿燥未盡,導致再次閉結,邪熱復聚,故煩躁腹滿疼痛。所謂「宿食」即「胃家實」,是陽明病的根源。若原有宿食隱伏未去,或三陰寒證化熱轉屬陽明,均可能形成此證。
臨床案例:
曾有一患者腹痛腹瀉月餘,服大量薑附藥未愈。其人體壯嗜肉,病中飲食不節,轉為胃實證,出現便秘、自汗、神昏譫語、腹脹、舌苔焦黃裂開,卻四肢冰冷,脈微欲絕。經詳察,見其聲高躁動、口渴飲冷、不寐,確認為胃實熱極致陽氣鬱遏的「陽極似陰」證,急投大承氣湯。連服四劑無效,推測兼有陰邪未化,遂加附子破陰。服後下通,狂躁反增,知陰邪已去,單用承氣數劑後漸愈。此例可見三陰轉陽明燥結之凶險。
補充條文:
若患者小便不利,大便時難時易,偶有微熱,喘息昏悶不得臥,亦是燥屎內結之象,宜大承氣湯。
註解:
此小便不利非三焦氣化問題,乃腸道壅塞、熱瘀津枯所致。「乍難」為燥結,「乍易」為熱結旁流;微熱為潮熱餘波;喘為腹滿氣急;冒為熱邪上衝。凡此皆胃實邪盛之候。